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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反差

  陶母将刚买回来的早餐装进干净的碗盘里,扔掉堆积在一起的塑料袋,倒了一玻璃杯的原味牛奶放在餐桌上,冲房里喊:“奚时,出来吃早餐了!”

  “好。”

  里面传来含糊的一句应答。

  陶奚时正刷着牙,放在洗手台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她刷牙的动作一顿,屏幕上跳出来一条短信,是陌生号码,短信内容就两个字。

  ——下来。

  吐掉洗漱水,她对着镜子扎起头发。

  餐桌氛围很安静,陶父坐在餐桌上看财经报纸,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陶奚时在他身边坐下,提起筷子夹了一只灌汤包。

  陶母把牛奶推过去,柔声细语,“今天爸妈调出来一天休息时间,陪你出门走走?”

  脑海里蹦出那条短信,陶奚时想了一下,轻声说:“妈,今天班里有个毕业聚会。”

  其他多余的话也不必说,陶父抖了抖报纸,多看了她一眼,出声:“那就去参加聚会吧,和同学多接触接触,交友广泛点不是坏事,毕竟同班的都是些正经同学。”

  陶奚时低下眼睛,咬了一口灌汤包,尝不出什么味道。

  陶母问:“什么时候出门呢?”

  “吃完早餐就去。”

  “快把牛奶喝了吧。”

  “好。”

  九点十五,已经过了上班早高峰,御景园小区门口人影稀疏,尽管进出的人流不多,但停在大门口的那辆顶级轿跑还是吸引了不少的回头率。

  车太过耀眼,陶奚时几乎不用思考,直接上了这辆车。

  一转头,驾驶座上那人完美无瑕的侧颜就直接映入眼帘,眼角眉梢都好看,皱眉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有点酷。

  一张脸精雕细琢的像是艺术品。

  讲真,不论陶奚时有多讨厌这人,但这张脸是真绝色,百看不腻,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能加分。

  盛林野在打电话,情绪不怎么好,先是对着电话那边骂了一通,后来电话那端好像是反驳了什么,他冷笑,“你可劲作,别来烦我。”

  掐掉电话,他带着火气把手机往中控台一扔,一身的脾气。

  过了十几秒,他又拿回手机,侧头瞥到陶奚时,“你就这样走?”

  陶奚时有点莫名,“不然?”

  他翻出通讯录找号码,懒得抬头,“一周,把换洗的衣物带上。”

  看到他把手机搁在耳边,又要通话,陶奚时也不多问,直接下车准备回家收拾行李,关门之前,清晰地听到他讲了一句——

  “把谢青贝给我盯紧了。”

  车子匀速地行驶在高架上,车里冷气十足,温度低得有些过分,陶奚时揉了揉被吹得冰凉的手臂,忍不住低声问,“你能把空调开高一点儿吗?”

  盛林野伸手调高温度。

  她安静下来,换了个姿势闭眼休息。

  从上车到现在,她什么问题都没有,让她带衣物就回头收拾行李,然后任由他开着车,驶离市区,唯一的一句话也只是让他调温度,乖得令人诧异。

  现在竟然还能安心在车上睡觉。

  心有点大。

  明明之前防备心理那么重,警惕那么高。

  他扯唇笑了一下,加快了车速。

  陶奚时醒来就瞧见车窗外大片的向日葵,这是一条挺长的水泥道路,两旁望不到尽头的田里栽满向日葵,一朵挨着一朵开得极盛。

  盛林野开得太快,那片向日葵花海没一会儿就被抛在车子后头,景色在不断后退,陶奚时坐起身,问:“这是哪儿?”

  “乡下。”他拐进一条小路里。

  入目的是一栋栋倚山而建的老旧房屋,连绵起伏的山峦,以及郁郁葱葱的各类树木。

  这种地方,和她以为的“陪玩”场所,有点不一样。

  最终车停在一栋翻新过的房子前,围墙上爬满嫩绿的爬山虎,显得景色鲜活不少,院子里种了一棵槐树,看起来有些年岁了,长得格外茂盛,树荫底下一片阴凉。

  盛林野熄了火,拔钥匙下车,走到后备箱取出两只行李箱,大得那只被他推出去,一路滑到陶奚时跟前。

  这里有山有水,空气清新,安静又美好,陶奚时压着行李箱,突然有一种度假的错觉。

  看他轻车熟路地走到门前,□□钥匙,转了一圈,陶奚时下意识问:“这是你家?”

  “我外婆家。”他推开门,难得多补充一句,“我小时候在这儿长大。”

  “想象不出。”陶奚时诚实地说。

  盛林野把钥匙随手塞她口袋里,漫不经心的语气,“我七岁才被盛斯行接回香港。”

  他没用“爷爷”两个字,喊的是全名。

  在这之前,被慕容毓丢在这里的他,是所有同伴口中的“野孩子”,是被无心的孩子嘲笑的对象。

  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却要被全世界抛弃。

  所以后来的他,才会那么地想要成为一个耀眼的人,不断地向全世界证明自己,任何事都做到最好,各方面都优秀得令人惊叹。

  七岁的他,很害怕那些冷冰冰的人会将他再次丢回这里,所以努力做个听话的乖小孩,做那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盛家小太子。

  十七岁的他,发现过去的十年错的太离谱,所以,推翻一切,又重来。

  房子外是翻新过的,里面摆放的家具看起来像是以前的,有些旧了,却很干净,陶奚时猜是有人定期会过来清扫,否则不该是这样的一层不染。

  她在屋内随意转了转,问盛林野接下来的安排。

  盛林野无所事事地窝在沙发上打手机游戏,是认真专注的神情,慢悠悠回:“没安排,我挺久没回这里了,闲着没事回来住几天,缺一个洗衣做饭的。”

  所以,她是那个洗衣做饭的?

  陶奚时默了一瞬,“可是我不会洗衣服。”

  盛林野的眼神从屏幕上挪开了,抬起眼皮。

  她继续,“也不会做饭。”

  “”他的目光懒洋洋地挪到她身上,带着点鄙夷,“那你会什么?”

  见她半晌不说话,盛林野退出游戏从沙发上起身,下巴微抬指了一下角落里的行李箱,“你先把东西收拾了,等会儿带你去镇上。”

  盛林野让她自己选房间,于是她选了二楼一个朝南向阳的卧室,里面的陈设简单清爽,一张床,一只衣柜,一台电视和一张书桌。

  陶奚时带的东西不多,整理的也很快,最后把空箱塞进床底下,盛林野倚着门框,等她出来时轻笑了一声,说:“这是我小时候睡的房间。”

  她赶紧回:“那我换一间。”

  转身就往里走,他突然伸手贴在门上,长臂挡住她的去路,拦在她肩膀高度的位置,陌生的气息猝不及防地靠近,她一下顿住脚步。

  “没空等你。”他收回手的同时低声说,“我很饿。”

  她微怔,“我不会做饭啊。”

  “买菜也不会?”

  “那倒不至于。”

  “会开车么?”

  “没学。”

  陶奚时第一次见盛林野露出些许无奈的表情,他抬起手揉了揉肩,低声,“很累。”

  沉默了一会儿,扣住她手腕往外走,“算了,送你。”

  昨晚熬夜到天亮,早上直接去她家小区接人,本想来这里先补一觉,没想到带了个什么也不会的人过来。

  盛林野把人送到镇上的农贸市场,咔一声解车门锁,放下驾驶座的座椅,“我睡一会儿,你自己进去。”

  陶奚时听话地下车,车内恢复寂静。

  刚安静了半分钟,车门被重新打开,盛林野压根儿睡不着,不耐地转身,睁开眼,眼里情绪很重,“买菜也要我陪?”

  陶奚时丝毫不畏惧,吐出三个字,“没带钱。”

  他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挺没劲的,从身后摸出钱包扔过去,闭上眼闷闷地说,“买只鱼。”

  “哦。”

  车门再次关上。

  陶奚时走出两步,回头看了一眼,她竟然觉得他这莫名其妙来的脾气有点孩子气。

  紧接着很快在内心否认,他这种恶霸怎么能和孩子气这种纯真的词语挂钩?

  买菜的过程耽误得有些久,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买菜。

  回到车里时,盛林野已经睡着了,陶奚时轻轻地带上车门,寻思着要不要叫醒他,从刚才的举动来看,这人起床气有点厉害。

  这样一寻思,就不自觉盯着他看,他睡着的模样无害得很,一只手枕在脑袋下,又长又翘的睫毛垂在下眼睑,投下一小片的阴影,完全没有原本不羁和嚣张的气势,反差还挺大的。

  看了没多久,外面突然响起一阵尖锐的喇叭声,他被吵醒了,睫毛动了动,马上要睁眼了,陶奚时反应极快地收回视线,低头盯着自己的手心。

  下一秒,那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手,她疑惑地扭头,刚睡醒的盛林野半耷拉着眼皮,半睡不醒的感觉,右手就横在她眼前。

  “枕麻了。”他说,“揉一下。”

  空气都仿佛静止了一秒,陶奚时眼里流露出惊诧的神色。

  现在他的样子,她真的无法否认,确实很孩子气,可爱得让她有点想笑。

  憋着笑的同时,她抬起手,动作轻柔地按了按他发麻的手臂,慢慢揉了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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