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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9章 作死一定死

  常浩不会武功,虽然他一直很希望自己会。

  哪怕现在穿越了,莫名其妙的有了一身连魏公公和高志山这样的人物都要为之侧目的卓绝内力,以及因此而来的一身无人可比的澎湃怪力,可不会就是不会,事实上他连自己的这身内力如何控制都毫无头绪,更不要说使用那霸王诀心法继续修炼了。

  当然,睡觉时例外。

  按魏公公的说法,他现在还能享受到这身卓绝内力带来的巨大好处,并且在坐着睡觉时,还能无意识地继续修炼内功,还是因为自己的这具新身体,对这身内力和内功心法有着十分深刻的记忆,所以即便他没有刻意地去使用,这身体也会自然而然地在合适的时候,将这身内力运用自如。

  这算什么?常浩不是很明白,不过他觉得这可能和肌肉记忆是一个道理。

  正是靠着这些,一介武道菜鸟的常浩,当日在高家村才能如此地大杀四方。

  可即便是这样,有一个事实仍然是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不会一星半点的武功招式。

  内力再怎么深厚,没有外在的招式相辅,常浩也不过就是一个力气很大,而且很耐揍的人罢了,遇上一般人或是那些学艺不精的,他自然可以一个打人家十个八个,若是练家子大意轻敌,他也有可能取胜。

  就像当日在高家村,英雄一世的二当家一时大意了,所以就莫名其妙地栽在了常浩的手里,因为常浩的一身怪力,死得稀里糊涂,到最后也没能弄明白自己怎么就败了。

  但这毕竟只是个巧合而已,而这个世界上,巧合总是不多的。

  所以常浩若真遇上有眼光的练家子,就得倒霉。

  就像当日在高家村,当响马贼们发现常浩外强中干之后,他就立马受伤了。

  虽然后来用同归于尽的打法又撑了许久,可到了最后,在他终于杀开一条血路逃到山上去时,他也难免受了重伤,要不是后来阴差阳错地被上官柔给救了,他说不得就会一命呜乎。

  自打那一次之后,常浩对学武功招式的事情就上了心,可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他根本就没有学武的机会,结果一直到了现在,他还是什么也没学到。

  是以今天一早,周校尉在晋王府校场里问他要用什么武器时,他下意识就选了一杆长枪。

  毕竟这是他曾经用过的最为顺手的武器了,横扫竖砸什么的,对于不会招式又力气惊人的他来说,正好合用,而且这是长兵器啊,远远地就能打到人,多安全。

  原本他是想选棍棒的,可后来一想,这长枪和棍棒也差不多,一样可以横扫竖砸,还多了个枪头,说不定时机合适的时候可以捅捅人什么的,就还是选了长枪。

  周校尉见他选了长枪,当时就肃然起敬了,没办法,在这大汉朝,习武之人有这么一个说法,叫做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意思是诸般兵器之中,以棍术最为好练,也最容易上手,刀和枪就复杂多了,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苦练才能有所心得,而其中又以枪最为难练,所以叫一辈子的枪,意指就算练一辈子,也未必就能把这枪术给练至大成境界。

  所以一见常浩自信满满地选了长枪,周校尉自然就把他当成了高手,心里还想难怪当日在高家村那种情况下,这常浩常公子还能力拒强敌,救了郡主和魏公公,原来果然是个高手,难怪一向眼高于顶的郡主会中意于他,也难怪魏公公待他如此礼遇。

  而且听说这一次的计划也是这常公子想出来的,尼玛,这年纪轻轻又文武双全的,还让不让其他男人活了?

  年至中旬却仍然单身好多年的周校尉,在常浩接过长枪的那一刻,心里对貌似人身赢家的常公子,满满地都是怨念。

  不过再一想对方已经是郡主内定的郡马了,他也就释然了。

  左右没和自己抢资源,文武双全又能咋地?

  常浩可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选了长枪,周校尉心中就转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他觉得手里的长枪太轻了,所以他有点怀念自己丢在了高家村的那支质量上乘的红缨大枪。

  待得了信号,上马提枪,常浩带着人马出了晋王府,有周校尉这样的地头蛇领路,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高志山发出信号时所在的那个居民区里。

  之后的情况似乎有点复杂,人马还没完全合围,烟花信号再次出现,虽然仍在居民区内,但确切的地点显然是有过变动了。

  贼人要逃!

  明白了这一点,常浩的周校尉都是不敢怠慢,大队人马往那烟花放出的位置又是移动了过去,常浩也没把自己当领导,身先士卒地和几个周校尉安排给他的晋王卫军士兵一起,也冲在了搜索的第一线。

  自从穿越之后,他一直都是被响马贼欺负,难得这一次反过来,是他带着人马来扫对方场子了,他自然不肯落后。

  再然后,他在下马搜索一条小巷子时,遇到了仓惶逃窜的常标。

  虽然两人都姓常,而且似乎还有着某种未知的关系,但常浩当然不认得常标,只是见这人形迹十分可疑,而且还带着刀,十有是贼人一伙,他当然就带人冲了上去,准备将人拿下再说。

  结果是这时候高志山远远地出现了,那原本转身想逃的可疑家伙,也返身挥刀又冲了上来。

  我擦,果然是贼人!而且高志山既然追过来了,就说明对方还是条大鱼啊!

  说不定就是这次自己和魏公公想抓的那个知晓响马贼内情的贼人头目?

  一念至此,常浩常公子兴奋了。

  想也不想的,他冲上前去,朝着对方举枪便砸。

  他之所以如此勇猛,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武艺有信心,而是因为,他对这里的地形有信心。

  这是一条巷子,虽然能容两人并行,但它始终还是一条不大的巷子。

  这客观上就限定了一件事,那就是常浩这一枪杆砸下去,对方根本没有多少躲闪的空间,就算对方躲了,常浩只要手腕动一动,就能跟上对方的动作。

  也就是说,对于自己能不能砸中对方这件事,常浩是十拿九稳的。

  虽然他也看见了对方已经把手上的刀子横切向自己的胸腹之间,可他却一点也不害怕。

  至于为什么,原因也很简单,不是因为他不怕死,而是他笃定了在对方砍到自己之前,自己能先一步将对方给砸翻在地。

  长枪是长兵器,可比刀子长多了啊兄弟!

  要不是时机不合适,常浩真想冲对面那还在狞笑得意的家伙好好大声吐槽一番。

  连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弄不清楚,你好意思说自己是高手吗?

  又犯了胡思乱想老毛病的常浩并没有意识到,若不是因为深信自己的力气巨大到足以一下就把对面那人砸得重伤不起,以他这样胡来的打法,最终倒霉的,不是会是他的对手,而是他自己。

  当然,这也和当日在高家村里,被他打中的响马贼非死即伤这件事给了他极深的印象有着很大的原因,毕竟以他的怪力,能挨上他一下还活蹦乱跳的家伙,这世上也确实不多了。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常浩总归还是把事情想得有点太简单了,常标可不是当日常浩在高家村里对付的那些寻常响马贼,身手一点也不弱,这巷子虽然有点窄小,可他若是真想躲,以常浩那门外汉的水平,想打中他,还真心不容易。

  可这世上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奇怪,若是常浩用的是刀,或者现在他不是用枪杆砸,而是用枪头去捅,常标说不得都要闪上一闪,可偏偏常浩是用枪杆去砸,所以狗急跳墙之下,一心只想尽快突围的常标,压根就没有起过哪怕半点要躲的心思。

  甚至于,他还想着伸手去接住对方砸下来的枪杆。

  这简直就是自己找死的节奏啊,真应了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见此情形,常浩自然是大喜过望,双臂之上的力道,又是加重了几分。

  交手的双方都是自信满满,只不过,幸运女神又一次地站在了常浩这边。

  只是一个照面,常标便被常浩砸得跪倒在地,左肩上更是一片血肉模糊,左臂也已然无力的垂下,显见臂骨已是断了。

  本公子真是太神勇了!哇哈哈哈哈!

  见对方被自己一击必杀,常浩心中得意非凡,大有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可就在这时,他又听见那人大叫了起来。

  “常浩!原来是你!”

  我擦,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常浩大为惊讶,这人认得自己这件事,虽然他早有预感,毕竟这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世界上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人际关系。

  可这一口道出自己姓甚名谁,这可就有点莫名其妙了啊!

  难道说,这身体的原主人,名字也叫常浩不成?

  这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一瞬间,常浩有点毛骨悚然。

  不过眼下不是想这种事情的时候啊!

  忽地想起了另一件十分要紧的事情,常浩连忙抛开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把手上那断成了两截的长枪随手一扔,便和身向着那常标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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