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1章 死神的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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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想死的,趁着没有饥饿,赶紧死。
而且想到了各种死的办法,上吊,割腕,吞枪饮弹,用弓箭自杀。
或者不喘气,自己把自己憋死。
可跟陶花一晚风流,却死不成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一死,陶花绝对不会独活,会跟着我一起死。
那样的话是一尸两命,如果今晚她刚好怀上我的种,那就是一尸三命。
奶奶隔壁嘞,还真死不成了。
那就活着呗,非死不可的时候再说。
天晚了,只好拉着陶花的手回到山洞里去。
可刚刚转过身,就发现一件怪事。
我看到埋葬孙大志的地方有两个人,正在疯狂刨雪。地上的积雪被刨起,挠了一大片。
仔细一瞅,竟然还是张进广跟张德胜,看样子他们想把孙大志的尸体刨出来,接着吃。
我吓一跳,暗叫一声不好,赶紧扯着陶花飞扑过去,一边跑一边制止他俩:“干啥!你俩干啥?停止!快停止!住手啊!!”
首先扑向张德胜,一下子将他扯开了。
然后去拉张进广,张进广动作利索,已经将雪堆刨开,拽出了孙大志的另一条腿。
这小子可能饿急了,张嘴就咬。
因为冬天,尸体冻得硬邦邦的,根本咬不动,张进广的牙齿啃在孙大志的脚丫子上,门牙差点扳掉。
我啥也不管不顾,上去跟他夺:“进广!孩子,不能吃,不能吃啊,别一错再错了,他是你舅,你舅啊!!”
张进广的声音近乎哀求:“初九叔,你就让我吃吧,饿,饿啊……。”
“放屁!白天给你俩的那只白斩鹰呢?这么快就吃完了?”
张进广说:“鹰肉不好吃啊,没有舅舅的肉香,我要吃人肉,人肉啊。”
这孙子吃人肉还上瘾了,彻底变得疯狂。
张德胜更疯狂,进广啃孙大志的脚丫子,他就过来啃孙大志的肥屁股。
吭哧吭哧两口,孙大志屁股上的肉又被撕裂两块,他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我知道这一对父子魔怔了,完全丧失理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干啥。
一个人根本无法拉上两个疯子,于是我冲着山洞口又喊:“进宝!巧燕,过来,过来啊,帮我拦住他们!!”
张进宝跟巧燕在山洞里听到我的呼喊,赶紧冲出来,仔细一瞅,同样吓一哆嗦。
夫妻两个一起扑向了张德胜,一人一条胳膊,使劲拉。
“爹,你干啥?别吃了,别吃了!不能啊。”
张德胜在竭力挣扎,竭力嘶嚎:“别拦着我,孙大志的肉真好吃,好吃的很!进宝,你也吃啊,吃了就能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张进宝跟巧燕的眼泪呼啦啦流下,一口气将张德胜拖出去老远。
这边的张进广也被我按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才将两个活宝拉回山洞。
担心他们再把孙大志的尸体刨出来,干脆用围脖跟旅行吊带,将张进广跟张德胜捆绑了起来。
张进宝抱着爹老子嚎啕大哭,巧燕也跟着落泪。
“咋会搞成这个样子?咋会搞成这样啊?初九哥,我爹跟我弟这是咋了?”
我说:“他俩真的疯了,无法接受杀人的事实,也不能接受吃人肉的事实,心里压力太大,自己把自己逼疯了。”
“那该咋办啊?我可就这么一个爹,一个弟,他们可是我最亲的亲人啊。”
我说:“没办法,逃出去他们可能会好起来。现在……咱们必须把孙大志的尸体藏起来,不能让他俩找到。”
张进宝点点头:“也只有这样了。”
后半夜,我俩都没睡,将孙大志的尸体转移了,转移到了一个大雪沟,深深埋藏起来。
没让张德胜跟张进广看到,而且埋得很深,上面的积雪至少覆盖五六米。不要说人,狗鼻子都闻不到了。
再次回到山洞,张进宝的精神一点也不好,特别的沮丧。
他说:“初九哥,我求你一件事,你一定要答应。”
“你说。”
”万一有天咱们真的逃出去,你一定要替我爹跟弟弟保密,别告诉任何人他俩杀了我舅,也别告诉任何人,他俩吃过我舅的肉。我不想他们坐牢,他们是逼不得已……。”
我知道张进宝咋想的,是在维护亲人的名誉跟尊严。他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我点点头说:“好吧,我答应你,帮他俩守护这个秘密,现在担心的不是这个。”
“那是啥?”
“我担心他们忍受不住饥饿,对我们六个下手。”
“啊?你的意思,我爹跟进广不但会杀死我舅舅,也会杀死我们,吃咱们的肉?”
“是,不排除这个可能,他俩已经疯了,一定会想方设法杀死我们,而且第一个目标可能就是我。”
天翼在旁边怒道:“他们敢?敢对我爹动手,小爷先宰了他们!!”
我说:“天翼,别鲁莽,现在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把同类看成食物在情理之中。我不怕死,可我的肉不能让他俩独享。
如果先倒下的那个是你爹,你跟进宝就把我的尸体抢回来,跟他们分着吃。”
张进宝说:“初九哥,你……太善良了,我们不会吃你。”
我说:“不吃不行!一定要吃,熬下去一个是一个,没有啥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食物,我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这是一种献身,为自己的儿子跟朋友献身,虽死犹荣。
虽然我死了,可至少会留在他们的身体里,哪怕变成一泡米田共拉出来,也值得。
接下来,仍旧是漫长的等待。
五天以后,我跟陶花,进宝还有巧燕,将附近的小树林又翻腾一遍,还是没有找到一粒酸枣跟松果,树叶子也很少很少,一片绿叶也没有。
大饥饿再次来临,谁都走不动,谁也站不起来,每个人都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在苦苦煎熬。
又过五天,首先是樱子不行了,女孩陷入了昏迷之中。
然后是巧燕,也倒下了,眼皮都睁不开。
陶花一直蜷缩在我的怀里,没动弹,慢慢抬起她的脑袋,瞅到女人的眼睛也睁不开了。
我跟进宝,天翼,三个男人一步都迈不开。
那边山洞的张德胜跟张进广一直被我们捆绑着,没有放开,有吃的就喂他们几口,没有只能等着。
进宝说:“初九哥……我满眼都是好吃的,眼前有烧鸡,牛肉,三明治……还有红酒。”
天翼也说:“爹,我想吃面条,奶奶擀的面条真好吃,我一口气能吃一百碗。还想起了仙台山的柿子,李子,跟漫山遍野的桃子。”
我没有说话,紧紧握着手里的匕首,在考虑,是拉向自己的脖子,还是手腕。
临死必须摆个好看的姿势,死也要威风不倒,死个好看的样子。
我杨初九是一座山,屹立不倒的山,死了还是一座山,不能倒下。
考虑很久,终于慢慢抬起匕首,向着左手手腕划了下去。
血,汩汩流出,鲜红鲜红的,也香喷喷的。
手腕划破,血液喷洒的瞬间,很想自己把嘴凑过去,吸个够,自己把自己吸死也心甘。
可不由自主,将喷血的手腕靠近了陶花的嘴巴。
血液喷泉一样滴滴答答,流进了陶花的嘴巴里,陶花闭着眼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然后,我将手腕凑向了樱子的嘴巴,让血在她的嘴唇上慢慢滴答。
起初,樱子只是用舌头舔,女孩子忽然睁开眼,一下将我的手含进嘴巴里,大口大口吸起来。
不知道为啥,我没感觉到疼,心里有种释然,为爱人跟孩子流尽最后一滴血,就是一种释然。
当我将手腕移动向巧燕的嘴边时,这边的陶花忽然睁开眼,大呼一声:“初九哥!不要!别呀!”
女人一下子抱紧了我。
天翼跟张进宝也睁开眼,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同样抱了我的腰:“初九哥,你这是干啥……干啥啊?”
“爹……你咋能……这样?这样你会死的。”
我说:“让我死吧,我无能,没能耐,不能好好保护你们,没有给你们好的生活条件,作为仙台山的龙头,我该死……。”
张进宝哇地哭了,抱着天翼冲我跪了下去,两个人一起嚎啕:“初九哥,你是条汉子啊,为仙台山做的太多了,我们不能吸你的血啊,父老乡亲吸你的血已经够多了。”
“爹,你真伟大,不亏是俺的好爹,你别,我的血多,放我的血……喂他们。”
天翼说着,过来给我夺刀子。
可我死死攥着刀柄,就是不撒手,天翼一个趔趄倒下去,就没爬起来。
又是一脚将张进宝踹翻,拖着匕首,我踉踉跄跄走出山洞。
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死,那样的话会给他们留下恐怖的阴影。
我要死得远远的,等他们找到的时候,只剩下一具尸体,这样的话,他们就肯吃我了。
一口气冲出去老远,中间不知道摔倒几次。
陶花却从后面追了出来,一下子抱了我的腰,说:“初九哥……好……要死一起死……咱俩的肉,都喂孩子……这样,进宝跟巧燕也能活下去了……那边,有个山坡,你先给俺一刀,然后再拉自己一刀……这样,俺就可以死在你怀里了……。”
我也舍不得陶花,就拉住她的手,一点点向着那块雪堆靠近。
来到雪堆旁,一个跟头栽倒,我问:“陶花,怕不怕?”
陶花说:“不怕,已经成为了你的女人……不后悔了。”
“那好,想不到最后跟我死一块的……竟然是你?不是红霞,不是香菱,也不是……翠花。”
我发出一声苦笑,恩啊恩,爱啊爱,爱来爱去,折腾过来再折腾过去,最后陪伴在身边的只有陶花。
而且一具全尸也留不下。
这就是上天的作弄,这就是造化的弄人。
大名鼎鼎,身价亿万,显赫一时的天之骄子杨初九,竟然会自杀。还要用自己的肉去哺育幼崽。
这样的话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人不信。
我慢慢举起匕首,眼瞅着刀尖一点点向着自己的咽喉靠近。幻想着刀子进去喉咙,鲜血喷洒的哪一刻。
哎!好血啊,撒出去就浪费了,真想天翼过来给我一刀,把洒出来的血喝进肚子里去。
能顶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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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想到了各种死的办法,上吊,割腕,吞枪饮弹,用弓箭自杀。
或者不喘气,自己把自己憋死。
可跟陶花一晚风流,却死不成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一死,陶花绝对不会独活,会跟着我一起死。
那样的话是一尸两命,如果今晚她刚好怀上我的种,那就是一尸三命。
奶奶隔壁嘞,还真死不成了。
那就活着呗,非死不可的时候再说。
天晚了,只好拉着陶花的手回到山洞里去。
可刚刚转过身,就发现一件怪事。
我看到埋葬孙大志的地方有两个人,正在疯狂刨雪。地上的积雪被刨起,挠了一大片。
仔细一瞅,竟然还是张进广跟张德胜,看样子他们想把孙大志的尸体刨出来,接着吃。
我吓一跳,暗叫一声不好,赶紧扯着陶花飞扑过去,一边跑一边制止他俩:“干啥!你俩干啥?停止!快停止!住手啊!!”
首先扑向张德胜,一下子将他扯开了。
然后去拉张进广,张进广动作利索,已经将雪堆刨开,拽出了孙大志的另一条腿。
这小子可能饿急了,张嘴就咬。
因为冬天,尸体冻得硬邦邦的,根本咬不动,张进广的牙齿啃在孙大志的脚丫子上,门牙差点扳掉。
我啥也不管不顾,上去跟他夺:“进广!孩子,不能吃,不能吃啊,别一错再错了,他是你舅,你舅啊!!”
张进广的声音近乎哀求:“初九叔,你就让我吃吧,饿,饿啊……。”
“放屁!白天给你俩的那只白斩鹰呢?这么快就吃完了?”
张进广说:“鹰肉不好吃啊,没有舅舅的肉香,我要吃人肉,人肉啊。”
这孙子吃人肉还上瘾了,彻底变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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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根本无法拉上两个疯子,于是我冲着山洞口又喊:“进宝!巧燕,过来,过来啊,帮我拦住他们!!”
张进宝跟巧燕在山洞里听到我的呼喊,赶紧冲出来,仔细一瞅,同样吓一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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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你干啥?别吃了,别吃了!不能啊。”
张德胜在竭力挣扎,竭力嘶嚎:“别拦着我,孙大志的肉真好吃,好吃的很!进宝,你也吃啊,吃了就能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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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他俩真的疯了,无法接受杀人的事实,也不能接受吃人肉的事实,心里压力太大,自己把自己逼疯了。”
“那该咋办啊?我可就这么一个爹,一个弟,他们可是我最亲的亲人啊。”
我说:“没办法,逃出去他们可能会好起来。现在……咱们必须把孙大志的尸体藏起来,不能让他俩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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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初九哥,我求你一件事,你一定要答应。”
“你说。”
”万一有天咱们真的逃出去,你一定要替我爹跟弟弟保密,别告诉任何人他俩杀了我舅,也别告诉任何人,他俩吃过我舅的肉。我不想他们坐牢,他们是逼不得已……。”
我知道张进宝咋想的,是在维护亲人的名誉跟尊严。他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我点点头说:“好吧,我答应你,帮他俩守护这个秘密,现在担心的不是这个。”
“那是啥?”
“我担心他们忍受不住饥饿,对我们六个下手。”
“啊?你的意思,我爹跟进广不但会杀死我舅舅,也会杀死我们,吃咱们的肉?”
“是,不排除这个可能,他俩已经疯了,一定会想方设法杀死我们,而且第一个目标可能就是我。”
天翼在旁边怒道:“他们敢?敢对我爹动手,小爷先宰了他们!!”
我说:“天翼,别鲁莽,现在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把同类看成食物在情理之中。我不怕死,可我的肉不能让他俩独享。
如果先倒下的那个是你爹,你跟进宝就把我的尸体抢回来,跟他们分着吃。”
张进宝说:“初九哥,你……太善良了,我们不会吃你。”
我说:“不吃不行!一定要吃,熬下去一个是一个,没有啥比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食物,我下定了必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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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死了,可至少会留在他们的身体里,哪怕变成一泡米田共拉出来,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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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以后,我跟陶花,进宝还有巧燕,将附近的小树林又翻腾一遍,还是没有找到一粒酸枣跟松果,树叶子也很少很少,一片绿叶也没有。
大饥饿再次来临,谁都走不动,谁也站不起来,每个人都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在苦苦煎熬。
又过五天,首先是樱子不行了,女孩陷入了昏迷之中。
然后是巧燕,也倒下了,眼皮都睁不开。
陶花一直蜷缩在我的怀里,没动弹,慢慢抬起她的脑袋,瞅到女人的眼睛也睁不开了。
我跟进宝,天翼,三个男人一步都迈不开。
那边山洞的张德胜跟张进广一直被我们捆绑着,没有放开,有吃的就喂他们几口,没有只能等着。
进宝说:“初九哥……我满眼都是好吃的,眼前有烧鸡,牛肉,三明治……还有红酒。”
天翼也说:“爹,我想吃面条,奶奶擀的面条真好吃,我一口气能吃一百碗。还想起了仙台山的柿子,李子,跟漫山遍野的桃子。”
我没有说话,紧紧握着手里的匕首,在考虑,是拉向自己的脖子,还是手腕。
临死必须摆个好看的姿势,死也要威风不倒,死个好看的样子。
我杨初九是一座山,屹立不倒的山,死了还是一座山,不能倒下。
考虑很久,终于慢慢抬起匕首,向着左手手腕划了下去。
血,汩汩流出,鲜红鲜红的,也香喷喷的。
手腕划破,血液喷洒的瞬间,很想自己把嘴凑过去,吸个够,自己把自己吸死也心甘。
可不由自主,将喷血的手腕靠近了陶花的嘴巴。
血液喷泉一样滴滴答答,流进了陶花的嘴巴里,陶花闭着眼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然后,我将手腕凑向了樱子的嘴巴,让血在她的嘴唇上慢慢滴答。
起初,樱子只是用舌头舔,女孩子忽然睁开眼,一下将我的手含进嘴巴里,大口大口吸起来。
不知道为啥,我没感觉到疼,心里有种释然,为爱人跟孩子流尽最后一滴血,就是一种释然。
当我将手腕移动向巧燕的嘴边时,这边的陶花忽然睁开眼,大呼一声:“初九哥!不要!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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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跟张进宝也睁开眼,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同样抱了我的腰:“初九哥,你这是干啥……干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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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让我死吧,我无能,没能耐,不能好好保护你们,没有给你们好的生活条件,作为仙台山的龙头,我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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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你真伟大,不亏是俺的好爹,你别,我的血多,放我的血……喂他们。”
天翼说着,过来给我夺刀子。
可我死死攥着刀柄,就是不撒手,天翼一个趔趄倒下去,就没爬起来。
又是一脚将张进宝踹翻,拖着匕首,我踉踉跄跄走出山洞。
不能当着孩子的面死,那样的话会给他们留下恐怖的阴影。
我要死得远远的,等他们找到的时候,只剩下一具尸体,这样的话,他们就肯吃我了。
一口气冲出去老远,中间不知道摔倒几次。
陶花却从后面追了出来,一下子抱了我的腰,说:“初九哥……好……要死一起死……咱俩的肉,都喂孩子……这样,进宝跟巧燕也能活下去了……那边,有个山坡,你先给俺一刀,然后再拉自己一刀……这样,俺就可以死在你怀里了……。”
我也舍不得陶花,就拉住她的手,一点点向着那块雪堆靠近。
来到雪堆旁,一个跟头栽倒,我问:“陶花,怕不怕?”
陶花说:“不怕,已经成为了你的女人……不后悔了。”
“那好,想不到最后跟我死一块的……竟然是你?不是红霞,不是香菱,也不是……翠花。”
我发出一声苦笑,恩啊恩,爱啊爱,爱来爱去,折腾过来再折腾过去,最后陪伴在身边的只有陶花。
而且一具全尸也留不下。
这就是上天的作弄,这就是造化的弄人。
大名鼎鼎,身价亿万,显赫一时的天之骄子杨初九,竟然会自杀。还要用自己的肉去哺育幼崽。
这样的话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人不信。
我慢慢举起匕首,眼瞅着刀尖一点点向着自己的咽喉靠近。幻想着刀子进去喉咙,鲜血喷洒的哪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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