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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057

  还需要几个大保鲜盒,他只能在川府人家下工后再去大栅栏,最好事先就把食材处理好。

  幸好宫保鸡丁相对简单,主材只用鸡肉和花生。

  接下来是预算评估,他的钱不多,所以必须尽量节省,炒锅用最普通的铁锅就好,不贵,估计二三十就能买一口,蒸锅稍微贵点,也不会超过一百,三轮车肯定要买二手的了,新车他还买不起。

  保鲜盒这一项不能省,关系到食物入口的问题。

  再加上买鸡肉和大米的钱,林林总总算下来,大概要六百块,林枭衡量了下,觉得这个损失,他还承受的起,

  一个崭新的计划最难的资金问题解决了,林枭心中登时落下一块大石,接下来要实地考察一下计划的可行性。

  看看时间还早,林枭索性上楼小睡片刻,临睡前,他摸出手机,把王浩的信息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不期然的想起了这厮在电视上的霸气宣言——照顾他一辈子!

  林枭的唇角勾起,一辈子呢,突然有了一种有了后路的温馨赶脚,似乎他的小吃摊失败了也没关系,却反倒让他萌生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看着短信出神的功夫,手机信息提示声响起,林枭好奇的向着荧幕看去,“老子知道你在北京,丫的别让老子知道谁把你藏起来了,老子扒了他的皮,做糖醋排骨吃!”

  紧接着第二条短信响了起来:“有本事你就躲一辈子!”

  林枭默然片刻,心中似乎有一只蝴蝶落下,痒痒的,勾的他手指忍不住轻动:“那要是被你找到了呢”

  王浩的回复十分的快,显然是不假思索,“给我做一辈子的糖醋排骨!”

  林枭默默的把手机静音丢到了一旁,他对吃货真不该抱太大希望。

  同时,他心中一直担心的事也有了解答,应该是沈西城出手,掩盖住了他的痕迹,让王浩只能査到他在北京,却不知道更具体的如此,以后调戏萧吃货倒是方便许多,林枭禁不住心理阴暗的想着。

  他心神特别放松的沉入了梦多,似乎从张大胖失踪后,第一次这么好眠,梦里王浩公然出现在了他面前,端着空盘子一阵乱敲,“给我做糖醋排骨!”

  林枭醒来,发现原来是枕边的手机在疯狂的震动,不用看,他也知道王浩暴走了。

  林枭懒洋洋的盯着手机半天,看它一直响,想象着电话另外一端萧吃货精彩的面孔,半晌后,终于施恩的伸出手,捡起了手机,没等他按下接通键,手机自动的停止了震动,他愕然,片刻后反应过来,手机被萧大公子打没电了。

  林枭越想越是好笑,一个人捶着枕头笑了半天。

  笑够了,林枭很不厚道的把手机丢到了角落里,等着哪一天想起来的时候再度充电。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林枭从床上爬起,坐车到了大栅栏下车,这里和前门一体相连,有一条很不错的步行街,有不少北京的老店,量体裁衣的瑞蚨祥,糕点老店稻香村,都在街上有分店。

  稻香村的点心物美价廉,林枭买了几块充饥,这种油酥点心外酥里香,有咸香口也有甜的,端看包的馅料是什么,属于传统的中式点心。

  又逛了一个多小时,林枭慢悠悠的越过了步行街,往更黑暗的地方走去,里面的巷子狭小,没有路灯,只能依靠各家各户的室内灯光看清路面,但是几乎都是卖东西的商家,所以并不显得幽暗。

  门口大多摆放着陶瓷瓶子的老式酸奶,这种酸奶口感很好,很受欢迎。

  林枭走过了两条街,眼前一亮,这里是两条街的交汇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广场,不少人支了摊子出来,铁皮车,车上自带简易厨具,上面摆放了各色鲜蔬,伴随着油锅爆炒的香气,十分诱人。

  这种大排挡通常是夫妻挡,妻子处理食材和招呼客人,丈夫负责上灶,林枭扫了一眼后,随意的走到了其中一个小吃摊前,开口询问道:“大嫂,你这都有什么菜”

  正掐看豆角的老板娘抬起头,嘴巴一努:“上面有的菜都能炒。”

  林枭眨了眨眼,再次问道:“那主食都有什么”

  老板娘耸了下肩膀:“面条水饺。”

  林枭问了一圈下来,和他预料的差不多,大部分摊子提供的主食都是面条水饺,相对于米饭,面食熟的快,吃起来也新鲜,米饭一蒸最少二十分钟,还得注意保温,一不小心就成了剩饭。

  林枭又观察了一会,最后到了中问的一家摊子上,点了两道菜,一个西红柿炒蛋,一个酸辣土豆丝。

  他注意到了,坐在这家摊子上的客人较多,可见手艺相对还不错,品尝一下,就可以大致估计出这一片小吃摊的水平。

  而西红柿炒蛋和酸辣土豆丝一个考校火候,一个看的刀工。

  对于西红柿炒蛋,蛋要嫩,西红柿要炒出汁又不能把西红柿肉炒丢。

  酸辣土豆丝则是把土豆丝切成牙签粗细,过水洗去上面的土豆粉,用大火快炒,放白醋和新鲜青椒,炒出来的土豆丝洁白如玉中间夹杂春翠绿的青椒丝,看看很是赏心悦,吃起来酸脆可口,在一般的小餐馆里,这一道菜常年保持在三块钱的低价上,堪称物美价廉。

  土豆丝只能靠手切,太细了容易软成一坨,太粗了会口感发面,粗细间十分考验刀工。

  很快,老板娘把两份莱端了上来,看卖相都还不错,林枭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西红柿炒蛋油有些大,蛋很嫩但是感觉不是很香,青椒土豆丝还好,就是火候稍微欠点。

  林枭知道,那是因为再炒下去,土豆丝容易粘连,锅就会很难刷。

  总的来说,手艺尚可,食材一般,炒出来的菜也就马马虎虎。

  林枭吃惯了珍馐美食,再吃这个有些适应不了,对于一些做重体力活的人来说,却很喜欢,因为油水重,容易吃饱肚子。

  林枭心中有了数,看看时间不早,准备动身回到沈家,还没迈步,手机便响了起来,扫了一眼,林枭立刻接通了通话,很自然的叫了一声哥,沈西城沉稳的声音传来:“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林枭报了地点,走出了大栅栏,到了前门的步行一条街前,候了片刻功夫,沈西城就开看车子过来了。

  上了车,沈西城也没问他在大栅栏做什么,直接回了家。

  第二天,林枭又请了一天假,跑到旧货市场,喜滋滋的买了辆三轮车回来,顺便采购齐全了炒锅和蒸锅。

  也是他运气好,恰好有一户人家要动迁,家里的两个煤炉准备处理,半卖半送的被林枭拿了下来,林枭欢天喜地的拉看一大车家物什回到了军区大院。

  结果在门口被拦下来了,幸好他住了两个月,已经混的脸熟,卫兵狐疑的打量一番,还是放他进去了,林枭大囧,也许到里面收售废品也不错。

  因为不是公众假期,沈家兄弟俩都不在家,林枭把自己的破三轮车推到了门口,仔细的擦洗起来。

  这一点他很好的继承了张大胖的习惯——作为一个厨子,他的厨房一定要保持清洁满分。

  林枭擦拭的差不多的时候,房门打开,打扫卫生的钟点工何阿姨走了出来,和善的看看林枭问道:“小苏啊,要不要帮忙”

  林枭摇了摇头,笑看回应:“快完事了,阿姨您忙去吧!”

  林枭也没解释过自己的身份,何阿姨一直当他是沈家贫穷的远房亲戚,过来打秋风的,林枭也没有解释,反正虽不中亦是离事实不远了。

  何阿姨紧走两步,到了林枭身前,语重心长的道:“小苏啊,你叫沈先生有空把冰箱里的鸡蛋丢了吧,都放了两个月了,早就臭了吧,哎,这大少爷就是不会过日子。”

  林枭一怔,因为他每天都要做早餐,鸡蛋都是随时备着的,冰箱里的是他昨天刚买的。

  何阿姨仍然在絮絮叨叨,“沈先生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家里从来都不开火,几个月前突然叫我买了两斤鸡蛋放冰箱里——”

  电闪雷呜间,林枭猛地反应过来,那是他第一次在沈家做早餐,本来只买了吐司面包和牛奶,后来看到冰箱里有鸡蛋和火腿肠,想了想就弄了个简单的西式早餐,准备过后再把鸡蛋和火腿肠补上。

  上次沈东饿了,沈西城就给他下了方便面,火腿肠和方便面是绝配,沈家的冰箱里,原来应该只有火腿肠!

  鸡蛋是沈西城特意为他准备的!

  换句话说,就算他不是碰巧做了那么一顿早饭,沈西城也会寻机叫他做早饭的,为的不过是找个理由把房租退给他!

  林枭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虽然已经逐渐习惯了沈西城的行事风格,可每次依然控制不住的被感动。

  怪不得后来那句嫁人就嫁沈西城会流传那么广!

  沈西城这样的人,会给你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又竖起了安全的防护网,套句古话,就是有容乃大!

  来到沈家后的点点滴滴在林枭脑海中汇总——路上的饼干毯子和mp3,钱买到的沈东的二手全新手机,被理所当然退回来的房租,明明可以睡懒觉却还找了借口送他上班……

  林枭的心不是铁打的,沈西城这般对他,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的把自己当成是纯粹借住的陌生人,甚至于,他心里已经认可了这个便宜哥哥。

  林枭下了决心,当天晚上,等沈西城回来,他便主动的迎了上去:“大哥,我有事情和你说。”

  他象是小学生递交作业一样,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包括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和最终的目的。

  沈西城听得很认真,俊美的脸如同刀锋一样一动不动,待林枭说完,他眼皮垂下又抬起,“好,我晚上找个人接送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人无比的安心,莫名的喜悦从心底涌起,仿佛早就知道会这样,林枭有一种被认可的巨大成就感。

  沈西城站起身,“你等会。”

  林枭乖巧的点了点头,片刻后,沈西城走下楼来,手里托了一摞衣服,放到了林枭面前,林枭一眼扫过,牛仔裤衬衣,休闲服,卫衣外套,款式各一,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全部都是男装了,还有几顶棒球帽。

  “这些是沈东的旧衣服,估计你穿看大小差不多,晚上出去的时候换上这些。”沈西城认真的嘱咐着。

  林枭咬着唇狠狠的点了两下头,沈西城的神情柔和下来,伸出大手在他头上揉了两下,拍了拍。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点半,林枭就骑看三轮车出去了,他得到最近的菜市场买鸡,超市卖的全都是处理好的鸡,也看不出好坏,想要质量优良的鸡,就得从活鸡里挑选。

  到了菜市场前,林枭把三轮车往门口一锁,径直到了里面的摊点,这家市场有两家卖禽类的畈子,卖的鸡都差不多,有白色的速成鸡,也有家养的红毛鸡,还有散养的芦花鸡。

  公鸡肉紧,适合热炒,母鸡脂肪多,做汤更好。

  选鸡也有学问,首先看鸡冠,鸡冠鲜亮红润,鸡爪油亮富有光泽,羽翼丰满扇翅有力者上佳。

  林枭一眼看中了一只昂首挺胸的芦花鸡,同时,芦花鸡也注意到了他,小眼睛机警的闪了闪,扑棱着身子,拼命的把高大的身体往同伴们中间挤去。

  林枭好笑至极,伸手一指:“就要它了!”

  摊主夸奖着林枭的好眼光,把躲到了笼子角里的芦花大公鸡捉了出来,林枭凑过去,在鸡爪上摸了摸,在鸡爪上方摸到了一节突出的骨趾,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意味看这只芦花鸡至少饲养了十个月以上。

  而且骨趾短小,应该是刚过十个月不久,属于一年生的小公鸡,这时候的肉嫩且紧实,实在是炒菜的上佳之选。

  连毛称重,一只鸡花掉了林枭五十大洋,接着摊主进行去毛处理。

  林枭看看摊主动作麻利的把鸡丢进了脱毛机里,转眼功夫一只雪白的裸鸡就新鲜出炉了,不由感慨不已。

  他记得,以前家家都是买了活鸡回去自己杀,有时候养上两天,还会下出鸡蛋来,而且由于喂的粮食,下的蛋一般都比较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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