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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懒蛋文森?呆瓜文森?

  ()  雪狼村的居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自己的领主了。

  事实上,除了芙兰刚建国时,大肆分封贵族,导致基本上国内除了首都圈子之外的每一块贫瘠的土地都被赐给各个阶级的贵族,在之后的几百年,五大公爵很明智的修改了宪章,分封领地的贵族等级被从最低的男爵提升到了子爵,在之后的近百年里,分封出去的土地管辖治理权,绝大多数都被国家收了回来。毕竟贵族等级就像个金字塔一样,国内贵族阶层的构造之,廉价的子爵足足占了贵族人数的一大半,虽然每块子爵分封到的土地极其有限,小的仅仅有一个村,大的不过也就是一个小县城,可架不住底数众多,一旦把这些子爵里的土地收回来,便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树木,足足占了整个国土近一半之多。

  雪狼村的上一位领主还是一百十年前的洛桑子爵,如今这位子爵的名字已经很少被村民提及了,只有村里年纪最大的那几个老头老太,偶尔聚在一起缅怀过往昔的时候,偶尔会提一下。唯一还能证明那位领主曾经存在过的,也只有村子南边的那一座古堡的废墟,百年的时间已经将坚固的巨石墙壁化为乌有,如今只剩下一地的断壁残垣,上面爬满了绿油油的旺盛藤叶,早已看不出他它原来的面貌,反倒成了野兽游走出没的场所。

  因此,当森身后跟着一辆马车回到村里的时候,坐在村东门闲聊的几个大婶也只是饶有兴趣的指指点点,心里浮现出的,顶多是‘这马车真是漂亮’这样的念头罢了,丝毫没有想道,这就是她们的新领主。

  按照他们朴实的想象,即便是军部派来的书记官,身后也往往跟着一小队威风凛凛的骑士侍从,在他们开来,若是贵族老爷,排场怎么着也该比书记官大上许多,身后的骑士再怎么说,也应该有五十个吧。

  于是,轻车简从的斯坦因,初到自己的领地,便被自己淳朴的领民给华丽丽的‘无视’了。前面带路的森自然不会多嘴,按照他那个惫懒的性子,能将两人老老实实的带到雪狼村,还是看在那本作为报酬的《不灭长河》的份上了,否则,他才懒得招惹这份麻烦事呢。

  倒是斯坦因这个性子让他有些刮目相看,之前森见过来村里视察的书记官,那趾高气昂的样子让森对芙兰的官场之人的素质做了一个比较消极的估计,而这一路走来,斯坦因却是一点贵族的架子都没有摆,不仅亲自驾着车让森在马车上休息,而且半路上还关切的询问森口渴不渴,居然还让坐在车里的莉莉丝不情不愿的贡献出她珍藏的水果。

  森倒不会单纯的以为这就是善良,但至少,斯坦因的情商绝对是远远高于常人的。

  这样会做人的人,居然混到如此落魄的地步,倒是有些反常。

  这念头只是在森的脑海里一闪而过,随即便被对别人的事情毫不关心的他抛诸脑后了。

  “这里就是雪狼粗雪狼郡了。”森伸指向马车东边的一座看上去比较‘精致’的瓦房。“那里就是瓦尔德村长的家,现在他应该在家的。”

  说罢,他便望眼欲穿的看着那本放在斯坦因边的《不灭长河》,也不主动开口,不过满脸都是‘人我已经送到了,你看着账是不是给我结一下’的市侩笑容。

  斯坦因玩味的看着这个少年。

  太周到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男孩。

  即便是在首都那个顶级的贵族圈子里,大家族的继承者从小便会被灌输一系列的交际和为人处世的技能,这些家族的继承者往往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拥有同龄人只能仰望的眼界与成熟度,而面前的这个小男孩,仅仅是东部边陲的一个农家少年,可他身上那种成熟的感觉,却比那些历经磨练的贵族少年还要沉稳凝重。

  有意思。

  斯坦因将书递过去,少年虽然露出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可斯坦因却还是从这种颇为浮夸的表演之看穿了少年此刻真正的心情。

  的确是很开心,但也仅此而已了。

  看着少年离开的背影,斯坦因很罕见的陷入了沉思。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在芙兰首都贵族圈子里被当做笑柄的‘废物伯爵’,事实上一点都不废物,若是论及眼界,智谋以及涵养,这位伯爵即使在整个首都圈子里,也可谓是数一数二的。而斯坦因伯爵最为自信的,便是他识人的能力,基本上只要和一个人稍稍接触一段时间,可能是几句话的交谈,甚至是不言不语的喝一杯茶,他都能将对方的性格,能力估算的十分清楚,也正是这种技能,让他才能在英杰遍地的首都贵族圈里扮演着一个被人轻视的角色,默默地韬光养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其实洗刷了整个首都圈,包括他自己家族里的人,甚至于他的父亲,也并不知道自己这个儿子的心计有多可怕。

  他看不透的人很少,而他看不透的少年,这还是头一个。

  一一

  饶是森尽量避免和村子里居民的接触,可抬头不见低头见,久而久之,还是和村里的一些人产生了交集。

  猎户汉森应该是他在村子里最亲近的人,毕竟汉森对自己有救命之恩,森有时候在山里打到些美味的食物,也会将一部分送到汉森家里,而汉森对自己从山里捡回来的森也十分照顾,事实上,若不是森自己极力反对,汉森原本是想将他收作自己的儿子,照顾他的。

  汉森自己也有个女儿,他的妻子死的早,据村里的人说在八年前便在家里,被某种凶狠的野兽攻击,导致年纪轻轻就没了命,只留下一个岁的女孩和父亲相依为命,汉森的女儿叫吉尔娜,是个活泼的美少女,继承了父亲那一头漂亮的金发和湛蓝的瞳孔,而五官的形状,据说是继承了那位在村子里以美貌著称的母亲,如今年仅十一岁,乍看之下,美艳的五官和高挑的身材已经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了,想必再过五六年,一定是个比她母亲还要漂亮的美人儿。

  父亲当初想要收养森的事情,吉尔娜是知道的,性子天生开朗的她也一直想有个弟弟,当时为了迎接家里的新成员,她还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向村里的大婶学了如何剪裁衣服,偷偷地做了一件漂亮的马甲,想要送给自己这个新弟弟。虽然后来森没有答应,让吉尔娜十分沮丧,可在她心里,似乎一直将森当做自己的弟弟,十分的宠爱,平时有什么好东西,都会和这个弟弟一起分享。

  而十二岁的少男少女,正是处在一个懵懂的时期,尤其是向吉尔娜这种鹤立鸡群的美少女,更是引的村里那些毛头小子争风吃醋,都在暗地里较劲,想要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谁料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不知从哪冒出来个野孩子,竟然天天和吉尔娜有说有笑,十分亲密。这让这些本来是互相勾心斗角的熊孩子感到了一种莫大的危感,变得空前的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这个外,就是森了。

  于是,森在雪狼村‘少男圈’里成了一号公敌,森平日里不爱和人打交道的性子,在他们看来,就是‘怪异。’而森平日里往往只是在森林里打上半天猎,剩下的半天不是在河边睡懒觉,就是在村里的谷堆上看夕阳,这种特立独行的行事风格,到了他们的眼里,就成了‘懒惰。’

  小男孩是最爱给人起外号的团体。

  于是乎,森就有了许多不太好听的外号。

  比如说,懒蛋森。

  比如说,呆瓜森。

  而村里的大人们,平日里和森基本上不大交道,听见自己的孩子都这样叫,便下意识的以为,这个性子怪癖的小男孩,真的就如同外号一般,是个懒惰的,有些呆头呆脑的不讨喜的孩子。

  久而久之,有些不那么善良的大人,也默认了这个称号,开始这样称呼森。

  对于这些,森倒是一笑置之,在他看来,这世界上最无所谓的,可能就就是别人的看法了,若论外号,上辈子自己的外号还要更加难听些,被叫了这么久,也没见自己掉块肉。

  倒是吉尔娜十分不忿,为此还和村里的孩子发生过许多次真挚。

  而那群始作俑者的熊孩子,见心上人还替森说话,更是妒火焚身,更加的针对森。

  比如此刻,森面前的路就被一个男孩子挡住了。

  “喂,懒蛋,你里拿的是什么!?”森面前的男孩体格明显要比同龄人壮硕许多,身高要比森高上半个头,因为平日锻炼的缘故,他双臂的肌肉高高隆起,线条十分的刚硬分明,敞开的马甲下隐约露出他壮硕的胸肌,彰显着巨大的力量。

  这个男孩叫做图克,是雪狼村里唯一的铁匠,汉克的大儿子,图克已经跟着父亲学习打铁一年了,这身不符合年龄的腱子肉就是这一年锻炼的成果。作为吉尔娜最狂热的追求者,图克自然是村里面最看不惯森的几个男孩之一,平日里,也属他最喜欢找森麻烦。

  森有些头疼的看着图克。

  对于这些少男少女争风吃醋的戏码,他一向是无瑕理会的,平日里这些小毛孩子找他麻烦,他也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想办法糊弄过去,好在,由于吉尔娜警告过他们,这些毛孩子往往只是说话难听了些,动的事情倒是从来都没发生过。

  可此时的森只想快快的回到家,躺在床上好好地看书。

  他可是已经两年没有碰过书了。天知道此刻他有多急切。

  这就好比,某天你吃坏东西拉肚子,已经忍了一路,眼看着就要走到茅房了,突然一个人挡在你面前,不让你过去。

  是可忍,孰不可忍!

  “让开。”森皱着眉说道。

  “你说什么?”图克难以置信的看着森问道,仿佛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陌生人。

  什么时候这个家伙敢这样跟自己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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