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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敌国

  原本熙来攘往的街上忽然变得更热闹起来,一个手舞足蹈的人动作夸张地朝我冲过来,他头上戴着纸糊的高帽,像太中大夫的朝冠,可惜质地太不像。他奔来得如此迅猛以致于我毫无防备地被他抱住了,一股灼人的热气传来,我才发现他的背后有火光闪现。

  由蛋白质构成的生物没有不怕火焰的,我也不例外,尽管手臂上被他捏起了红印子,我还是极力的想要挣脱。周围的人似乎在叫好,不知道是不是为我这种与灾难斗争的勇气而鼓舞。在这短暂的冷静之下我意识到了胸前像被什么东西刺痛。

  我怀里抱着的这个男人,或者说他抱着我也可以,他穿着一件下雨天才穿的蓑衣,可如今虽非阳光明媚也算是暮霭沉沉,绝不像是雨天,而他长短不齐,露袖错叩的,即使是蓑衣,也绝称不上合身,应该是别人给他穿上的,再加上背后着火,一定是哪位想要模仿战国名将·田单的人的恶作剧。

  如果有人给我穿上了这种蓑衣,并且在后面点燃了火焰,还一边追一边打,我跑过来看见一个人抱着不放代表什么意思呢?也许是求救吧,那么我还是把这火扑灭吧。

  可是在我扑灭了火焰的时候,我像是在赛马场把所有眼看就要冲到终点分出胜负的马都射死了那样引起了人们的愤怒。所以我想他们大抵不是在为马死而惋惜,而是被破坏了一场好戏。

  “他敢救伪政权的人?”“打死他!打死他!”“这些卖国贼不得好死!”

  一瞬间我就自绝于人民了,亲爱的城东南区的人民,你们今天下午不摆摊了么?我还想办一张典签从业资格证哩。

  世界上令人崩溃的事情莫过于此,我完全不是有意卷进这件事情来的。我没有对伪政权的人报以同情,如果消灭了伪政权,我能得到的土地和人民比在场的每个人都多这自不待言,我只是对朝着我冲来的野兽,就算他是只猴子好了,有点害怕,他抱着我紧紧不放,也不管我们是不是情人也不管这是不是公共场合,而他背后有个火炬,我为了自卫而奋起消防,再说这里的房屋都是干草垛,万一点着了我不是有意自绝于人民的啊人民们!

  “卖国贼不要有那么多理由!”“我们穷是穷了点,是在住干草垛房子,但比你有骨气,比你爱国!”“你就是内奸c叛徒c大特务!”“你不是大魏国人!”

  合着我只是一个败家子,把自己的国家卖给伪政权但不知道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在这里已经是三百里封地和一万五千户家臣的主人,我把这些卖了不知道能换回多少布?

  “跟这种人有什么好说的?打死他!”一个个陶壶向我丢来,这种壶的特点是轻薄小巧,而且取材方便,可以大量制备,哪怕摔碎了也只是土,不会污染环境。最开始大家在示威的时候都使用土,但土不能伤人,还要必须站在上风向,否则投掷出去很可能就迷了眼;之后改进了用铁器,为了修补土杀伤力弱的缺点,我们用了厚重的东西,然而这东西值钱,甩出去了会觉得后悔,假设你用某物砸人之后再去把那东西捡回来,气势一定会少很多,说不定还会很没气势地向打伤的人道歉。有人说用番茄,可惜既然叫个番字,想来不是中华的原产,而这个时候还没发现美洲,大家就想到了这个代替,甩出这种陶壶,不但能砸坏人的头颅,碎片还可以划伤对方的肌肉,事后城市里的环卫工人也无须打扫。往来的马车和碾子自会把碎片压进土里,完全看不出痕迹。

  “快走吧!”我抓着那个齐国人逃走,可是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

  消息迅速在城里传播,我也被更多的人了解,在我逃跑的路上。

  甲:东九条路上一个抱着布匹的男孩救了一个齐国佬,被大伙围着呐!

  乙:东八条路上一个抱着布匹的男孩带着一个齐国佬,和大伙对骂呐!

  丙:东七条路上一个抱着布匹的男孩和一个齐国佬,打伤了人,和大伙对骂呐!

  丁:东六条路上一个抱着步枪的男孩和一群齐国佬,正在打我们的人呐!

  戊:东五条路上一群抱着步枪的壮汉和一群齐国佬,正在和军队对抗呐!

  己:齐国人入侵了,京城里有特务,只知道是男的,现在已经杀到东四条路了!

  庚:齐国人已经杀进皇宫了,大家快点去救驾啊!

  就在他们的口口相传中,我已经由男孩变成了壮汉,由一个变成了一群,由大魏国的皇族变成了齐国人,光剩了性别还没有变而已。不论是基因重组还是有丝分裂,我都没有变化得这么快且这么严重过。

  终于我被逼进了小胡同,围上来的人多而且愤怒,从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我只感到自己是一只麻辣兔头,人们不仅想吃光,还想嚼碎。而我就物理性质上来讲本没有那么可口,俗话说众口难调,我亦不曾见过有什么食物能得如此多人的青睐,除了我之外。

  “放下武器!天子脚下你们也敢放肆!”一个威严的声音下是铠甲上的铁片碰撞的声音,巡城御史和他那不常用的武装部队出现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激巡城御史。虽然我并没有明白他们袭击伪政权的人,难道不正是弘扬我大魏国天子的威严吗?怎么变成了放肆呢!

  其实这个道理也很简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的初夜权都属于皇帝,不论男人女人,不论本国人还是藩属,所以即使伪国民要在魏国挨打,要打第一拳的也是皇帝,要吐第一口痰的也得是皇帝,这些人放肆就放肆在一介蚁民,居然敢在皇上要落拳的地方抢先落拳,在皇上要吐痰的地方抢先下嘴,这岂不是天大的僭越?虽然皇上没说要打要吐,然而群众们总自以为先知先觉,伪政权敢抵制我大魏的宝马良驹——虽然有些不法商贩也在用骡子换南方的丝绸,南方人不大辨别得出骡子和马的区别,所以他们有句话叫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而我们只需要一瞥就能断定,但这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皇帝当然要把伪政权的每个人拎出来打一耳光然后吐上一口粘稠泛青的唾液。

  其实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臆想,据我所知,这种事情虽然会有人向哥报告,但是哥绝对不会放在心上的。而且他们的想法也不现实,伪政权好歹也有一千三四百万人口,一合痰估计要让哥扁桃发炎,一人一巴掌也得把手扇肿。

  这些人虽然好心,但是也不该办错事。领导的意思要揣摩,但不是这样用自己只能看见井口那么大的天来衡量天下的大小,不该以自己的智力来代入领导的智力,这是其一。其二是即使领导真的这么想,剪彩破处的事也得领导来做,而不是他们这些一没地位二没财富在这片土地上要多少有多少的人来抢先。连这么点小事都分析不明白,也无怪领导要发火了。

  记得我曾经对哥说过,巡城御史是这世界上最无用的发明,比如群众爱在哪里摆摊,那里就一定有摆摊的理由,就是适合摆摊的地方,我们也大可以在宫廷里放上几个摊床,让太监们来装作买东西的,可是这除了娱乐以外没有别的用处。

  哥笑着说你还真是纯洁啊,巡城御史是这世界上最有用的发明,他永远有新的用处。我要这城市变得美观大方,就非得有他们不可,而人们,总是需要一些痛恨的对象,否则就会内分泌失调的。

  今天巡城御史总算做了一回好事,他们把闹事的人赶散了,看都没看我俩一眼,由此我知道他们本不是来救我的,而是本能地扫荡聚在一起的人群。直觉和经验都告诉他们,只要人们聚在一起,就会出事,为了不出事,只有不让他们聚在一起。所以不管他们是摆摊还是办满月,一概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不准。做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他们擅长的,他们用刀枪把人顶住,结成队伍向前进,把他们推到宽敞的地方去,再四下赶散。如果人群再顽强些,就用滚烫的大粪沐浴之,然后再四下赶散。顺便抓起几个人,把他们扭转了臂膀用牛筋捆起来。如果人群还是不散的话就只好由站在街道两边的弓箭手出马了,那种铜镞射中肉类后会有水泡破碎的轻微响声。我和那个齐国人就趁机逃走了。转到背静的地方,他摘下了斗笠,却让我见到了一张我不想见到的脸。

  不是不想见,只是没想到要在这里见。

  “关键时候,最靠得住的人果然是你啊!”

  这个哪里是齐国人?分明是哥哥,那个坐在宫殿里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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