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乱伦
本来只是锁骨上沾染了西瓜汁,最后却因为洛一城的一番胡闹,发展到林晚晚不得不去洗手间处理一下被葡萄酒弄湿的整件衣服了。
林晚晚看着洛一城胡闹过后用得意的神情递到她手上的新衣服,不禁有几分咬牙切齿的说:“你是早有预谋的吧?”
洛一城也不反驳,只是一双丹凤眼里带着笑意,“乖,一会要来客人,快去换。”
林晚晚换完衣服后,心里已经将洛一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原因很简单,洛一城拿给她换的深蓝色长裙,虽然确实很衬肤色,但这长的几乎连小腿都全部覆盖上了裙子,如果不是款式还算得上新颖,林晚晚就几乎要认为洛一城这是从教堂买来的修女服了。
林晚晚忍着想要把这条长裙剪掉一半的冲动回到包厢的时候,包厢的沙发上已经坐着了四男四女,单宇明和柳芳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各自带着一个女伴,林晚晚打眼看去,这两个女人都比较面熟,看样子都是明星出身,不出意料的里面并没有苏荷娜的身影。
而坐在柳芳华旁边的男人,在这儿俊男美女之中,显然的就有些格格不入了。肥头大耳的赫然一副暴发户的姿态。林晚晚微微挑眉,迅速在脑海里搜索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印象。再看向占据洛一城身旁两边位置的两个妆束妖娆,穿着暴露的女人,不像是豪门女却又显然不是这个店里的人。看那个“暴发户”一直在向那两个火辣美女使眼色,给洛一城劝酒,林晚晚恍然想起似乎刚才是有个电话说是有人想求洛一城买地的事儿,想必这个“暴发户”就是那个人吧。
包厢里的“暴发户”神采飞扬的谈着什么,柳芳华和单宇明偶尔也算捧场的跟着说上几句,而洛一城倚着沙发,半垂着眼帘,他的脸在的灯光下,神情显得有些慵懒。即便身边没有像电视剧里一般在沙发两侧站着几个穿西装的下属,却也能轻易的感受出主座的气势。似乎是感觉出了林晚晚的打量,他抬起头看向门口林晚晚所在的方向,一双深邃有神的眸子里映出娇小女人那窈窕的轮廓,“愣在那儿干嘛呢,过来。”
林晚晚走进包间,一眼看过去四个男人之中,如果不算上那位长得凸显“暴发”二字的男人的话,这么看过来还真是赏心悦目的很,确实不辜负“京城三少”的头衔。这三个养眼的男人,虽然都是帅哥,但风格类型却各具特色。柳芳华的帅是风流中略有些阴柔,单宇明的帅则是儒雅中带着些深沉,而洛一城在三个人中肤色比较白,所以往往一眼便先注意到了他。洛一城的肤色虽然偏白了一些,但并不带女气。白皙的肤色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只是让他的面貌即有了少年的清秀又不乏男子的俊朗,占尽了边缘之中的美。
洛一城的话引起了包厢里所有的人的注目,林晚晚也因此没时间继续欣赏美男了,“让大家久等了。”从容的打了个招呼后,穿着淑女大长裙踩着十厘米的细跟高跟鞋走了进来。
林晚晚走近的时候,洛一城那张俊逸的面上,虽然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从他那双狭长的丹凤眼中林晚晚便可以看出那已然是有些心不在焉了,甚至带着几分不耐烦。林晚晚靠近洛一城的时候视线粗略的打量了一下洛一城身边两位穿着短裙又浓妆艳抹的美女,心中不免顺便估测了一下这两位美女加起来的香水和化妆品的用量够不够她一个月的用量。
洛一城是“京城三少”中唯一一位换女友并不比换衣服快的一个。当然理由并不是那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女人们所传出来的所谓的喜欢男人。而是因为一个简单到也许很多人甚至都不能够相信的理由,那就是洛一城对香水和一部分化妆品的气味很敏感,甚至是略浓一点的香水有时候都会受不了甚至过敏。所以与其说是找不到合适的女人,倒不如说找不到满意的气味或者是敢于面对自己裸妆的女人
林晚晚因为得天独厚生来就带有体香,所以平日便不需要香水这种东西。而说到化妆,不得不提起林晚晚的另一个与生俱来的特色,那就是懒。所以大多数没有化妆师的时候林晚晚都是不化妆的,即便化妆也多是可有可无的淡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世界上有三种女人,一种是即便化妆也无法挽救的,一种是靠化妆变身的,还有一种就是天生丽质化不化妆都漂亮的,而林晚晚刚好就是最后一种。因此林晚晚即便和洛一城相处了超过一年的时间却一直不知道洛一城对气味过度敏感这件事,也是前几天无意中打破了朋友从巴黎寄过来的香水后,看到洛一城不停的打喷嚏,失去洛少风范的样子,问了柳芳华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当时心里还十分感慨的觉得,果然是人都是有缺点的,洛一城终于也有点“人样”,不那么完美了。
知道了洛一城怕香水的这一弱点,现下就不难想象这两位美女身上的“化学武器”对洛一城的摧残有多厉害了,而林晚晚现在正为身上这憋屈的长裙生气呢,必然是不会有什么善心为洛一城解围了。
林晚晚绕过洛一城被美女包围的座位,转身正要在一边找个角落空位坐,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了过去。转身对上一双深墨色漂亮的眸子,“要去哪?”
“找地方坐啊,这不是没地方了吗?”林晚晚用自认为很无辜的表情对洛一城说,边说边想要挣脱洛一城的手就要往角落走去。
洛一城没有让她挣脱开,一双丹凤眼看向林晚晚,“怎么没地方?”
“?”林晚晚疑惑的看了看就差贴到洛一城身上的两个女人,实在找不到洛一城所说的“有地方”在哪里
没给林晚晚继续思考的时间,林晚晚只觉得手腕上有力量传来,然后瞬间就失去了平衡跌进洛一城的怀里,下一秒腰间就被搂住,被抱坐到了洛一城的腿上。林晚晚抬头看向罪魁祸首洛一城,正要兴师问罪却没料到那厮面上不但没有一点歉意,还带着几分坏笑在她耳边强词夺理的说道:“你看这不是有地方吗?”
单宇明干咳了两声,而就连一边“放荡”惯了的柳芳华也忍不住跟着咳嗽了两声。倒也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洛一城虽然也是花间常走的过客,但说起来却是极少会真的和女人当众的。在几个人里算是最不懂情趣为何物的人,以至于很久一段时间,柳芳华他们常常在洛一城背后说他缺乏京城公子哥儿起码的“不正经”。不过今儿看来,感情是没遇到对味儿的啊!
刚才林晚晚没进来的时候,那么半天洛一城对旁边送来讨好他的两个美女的挑逗愣是一点没反应,差点就让他们以为他洛一城以后打算改名叫柳下惠第二呢,现在看这洛少的现场来说,洛一城其实骨子里也算个流氓只不过是这个流氓有点“挑食”罢了。
“暴发户”显然不太了解情况,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在洛一城怀里的林晚晚询问道:“洛少,这位是?”
洛一城低下头不紧不慢又饮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后把杯子放到了桌子上,似笑非笑的看向自己怀中面若桃花的小女人,“人家问你是谁呢,自己介绍吧。”
虽然说林晚晚和洛一城在单宇明他们眼里已经算是成人间不言而喻的关系了,但林晚晚和洛一城的关系,说来还是有些尴尬的。说是情人那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过夜的日子都屈指可数,所以情人这个词用在他们身上就稍微过了一些。说是朋友的话,就这话就连林晚晚自己也不会相信。细算也就是这种恋人未满的情况,所以要真要说出个一二三,那么也就是暧昧这个词了。
现下洛一城让林晚晚自己介绍,林晚晚当然清楚洛一城的心思,但她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洛一城刁难住,或者这么轻易就顺了洛一城的心,那便不是林晚晚了,当初也不可能成为洛一城身边的长期驻留户。
正当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林晚晚身上的时候,林晚晚不慌不忙的将纤纤玉手轻轻往上洛一城脖颈上一挽,娇美的女子在男子矫健的躯体里吹息如兰,转头如樱薄唇勾起一抹娆柔笑意对“暴发户”说:“他是我叔叔。”
林晚晚的声音中有意带着几分酥麻入骨的嗲,让正在喝酒打算看好戏的柳芳华瞬间一口葡萄酒差点喷出去。叔叔?这是哪里论的辈分?
虽说林晚晚长得是水嫩了那么一点,但好歹也23岁了,至于管咱风流倜傥才刚26岁的洛少叫叔叔吗?这合适吗?想来他们几个细算起来年纪还都比洛一城大了几个月,如果洛一城都被叫叔叔了,他们岂不是更老?
即便以风雨不惊自居的单宇明,此刻也因为林晚晚这一句出人意料的“他是我叔叔。”而呛了一口酒,让本来的干咳变成了真咳嗽,咳嗽了大半天。
要说最镇定的大概要算是洛一城了,洛一城似乎并没有对林晚晚语出惊人而产生一点惊讶,只是优雅地端起桌上的红酒杯轻抿了一口,眸光微敛对旁边的“暴发户”说:“见笑了,这是我侄女。”
如果说林晚晚那句“他是我叔叔”算是语出惊人,那么现在陪着林晚晚一起胡闹的洛一城那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了。柳芳华这次终于没忍住,一口酒喷到地上,风流公子的潇洒姿态瞬间荡然无存。而单宇明的咳嗽声也瞬间加剧,几乎给人一种病入膏肓的错觉。
现在柳芳华和单宇明最想说的大概就是这td到底是什么穿越剧情?尼玛换编剧了也该有点职业道德先看看前面剧本再穿越吧?
而不知道真实情况的“暴发户”则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献媚的说:“原来是洛少的侄女啊,果然长得很漂亮啊!”
林晚晚似乎还没闹够,转过头勾起唇对“暴发户”说:“我叔叔长的年轻吧?”
“暴发户”只当林晚晚真的是洛一城的侄女,所以既然想要巴结洛一城,当然也是不会放过可以巴结和他关系密切的侄女的机会了。立刻点头附和道:“那是,洛少那是不但长得年轻,而且有为。”
要是说单纯连起来说年轻有为确实算是褒义词,但是这么分开一说,前一句长得年轻显然是马屁拍到马腿上的节奏了。
“既然年轻,当然也就喜欢年轻的了。你让这么老的阿姨来陪我叔叔,不会是故意的吧?”毒舌界大概林晚晚占第二,怕是没人敢承认自己是第一了吧。一句话声音软绵绵的,语速也不紧不慢的,但话一说完“暴发户”顿时语塞的不知道怎么接话了,而坐在洛一城身边正在努力争取存在感的两位火辣美人两张脸,虽然已经完全被化妆品所覆盖但还是能看到那脸瞬间就变黑了。
“叔叔,你说是不是?”像是还没过瘾,林晚晚娇笑着问洛一城,灯光下那张漂亮的小脸上丝丝缕缕淌出淡淡妩媚,她的唇离他很近,唇色如绯。洛一城放下酒杯吻上了那张到现在一直在作怪的红唇。林晚晚想要挣脱却被洛一城口中渡过的酒引了过去,接下来一阵纠缠,仿佛其他人已经不存在了一般的旁若无人。
“暴发户”在一边看的一愣一愣的,对于眼前这对“”的男女,虽然觉得很养眼,但实在有点摸不到头脑,弄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
柳芳华难得好心的解围道:“王总你初见林小姐,所以大概还不适应她的幽默,她刚才是在开玩笑呢。”
开玩笑?到底是叔叔侄女是开玩笑还是说刚才说他为了献媚私自给洛一城找的女人太老了是开玩笑?王总擦了擦额角的汗,脑海里深切的感悟到了六个字“此地不宜久留”。
王总干笑了两声:“呵呵,是玩笑啊,林小姐真是幽默啊!幽默啊额,时间也不早了,我看我也该走了,就不打搅洛少你们聚会了。”
林晚晚想要趁乱推开洛一城搂在腰间的手,却不料那厮一点要移开爪子的迹象也没有。
柳芳华和单宇明也都是明眼人,当然不会铤而走险破坏洛少好事在这儿当电灯泡,于是各自带着女伴离开,拿的借口其实蹩脚的很,说是要送送王总,差点把王总受宠若惊的以为自己得罪了柳芳华他们,唯唯诺诺的跟着他们一起走出去。
包厢里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洛一城和林晚晚,让本来烟雾缭绕的包厢变得清静了许多。但空气中暧昧的味道却又浓了几分。
林晚晚好不容易躲开洛一城唇齿的纠缠,娇嫩的嘴唇已经被吻的有些微肿,那罪魁祸首却还不消停,一只手伸过来还要继续实施掠夺,任林晚晚再好的脾气,肿着一张嘴还不得安宁也没什么好脾气了,“洛一城,你发什么情啊?”
洛一城唇角扬起弧度,看到自己怀中的小女人那被吻得有些微肿的唇,和那张发脾气后整个轮廓显得更加玲珑可人的小脸后,加上刚才从那小嘴中吴侬软语的一句“叔叔”一直忍到现在,只觉的下身一紧,跟着眸色瞬间加深。随后一手支着沙发,一手将林晚晚围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中,居高临下的看着林晚晚,“我记得你刚才叫我叔叔呢?现在怎么不继续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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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晚看着洛一城胡闹过后用得意的神情递到她手上的新衣服,不禁有几分咬牙切齿的说:“你是早有预谋的吧?”
洛一城也不反驳,只是一双丹凤眼里带着笑意,“乖,一会要来客人,快去换。”
林晚晚换完衣服后,心里已经将洛一城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原因很简单,洛一城拿给她换的深蓝色长裙,虽然确实很衬肤色,但这长的几乎连小腿都全部覆盖上了裙子,如果不是款式还算得上新颖,林晚晚就几乎要认为洛一城这是从教堂买来的修女服了。
林晚晚忍着想要把这条长裙剪掉一半的冲动回到包厢的时候,包厢的沙发上已经坐着了四男四女,单宇明和柳芳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各自带着一个女伴,林晚晚打眼看去,这两个女人都比较面熟,看样子都是明星出身,不出意料的里面并没有苏荷娜的身影。
而坐在柳芳华旁边的男人,在这儿俊男美女之中,显然的就有些格格不入了。肥头大耳的赫然一副暴发户的姿态。林晚晚微微挑眉,迅速在脑海里搜索一下,却并没有什么印象。再看向占据洛一城身旁两边位置的两个妆束妖娆,穿着暴露的女人,不像是豪门女却又显然不是这个店里的人。看那个“暴发户”一直在向那两个火辣美女使眼色,给洛一城劝酒,林晚晚恍然想起似乎刚才是有个电话说是有人想求洛一城买地的事儿,想必这个“暴发户”就是那个人吧。
包厢里的“暴发户”神采飞扬的谈着什么,柳芳华和单宇明偶尔也算捧场的跟着说上几句,而洛一城倚着沙发,半垂着眼帘,他的脸在的灯光下,神情显得有些慵懒。即便身边没有像电视剧里一般在沙发两侧站着几个穿西装的下属,却也能轻易的感受出主座的气势。似乎是感觉出了林晚晚的打量,他抬起头看向门口林晚晚所在的方向,一双深邃有神的眸子里映出娇小女人那窈窕的轮廓,“愣在那儿干嘛呢,过来。”
林晚晚走进包间,一眼看过去四个男人之中,如果不算上那位长得凸显“暴发”二字的男人的话,这么看过来还真是赏心悦目的很,确实不辜负“京城三少”的头衔。这三个养眼的男人,虽然都是帅哥,但风格类型却各具特色。柳芳华的帅是风流中略有些阴柔,单宇明的帅则是儒雅中带着些深沉,而洛一城在三个人中肤色比较白,所以往往一眼便先注意到了他。洛一城的肤色虽然偏白了一些,但并不带女气。白皙的肤色加上棱角分明的脸,只是让他的面貌即有了少年的清秀又不乏男子的俊朗,占尽了边缘之中的美。
洛一城的话引起了包厢里所有的人的注目,林晚晚也因此没时间继续欣赏美男了,“让大家久等了。”从容的打了个招呼后,穿着淑女大长裙踩着十厘米的细跟高跟鞋走了进来。
林晚晚走近的时候,洛一城那张俊逸的面上,虽然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从他那双狭长的丹凤眼中林晚晚便可以看出那已然是有些心不在焉了,甚至带着几分不耐烦。林晚晚靠近洛一城的时候视线粗略的打量了一下洛一城身边两位穿着短裙又浓妆艳抹的美女,心中不免顺便估测了一下这两位美女加起来的香水和化妆品的用量够不够她一个月的用量。
洛一城是“京城三少”中唯一一位换女友并不比换衣服快的一个。当然理由并不是那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女人们所传出来的所谓的喜欢男人。而是因为一个简单到也许很多人甚至都不能够相信的理由,那就是洛一城对香水和一部分化妆品的气味很敏感,甚至是略浓一点的香水有时候都会受不了甚至过敏。所以与其说是找不到合适的女人,倒不如说找不到满意的气味或者是敢于面对自己裸妆的女人
林晚晚因为得天独厚生来就带有体香,所以平日便不需要香水这种东西。而说到化妆,不得不提起林晚晚的另一个与生俱来的特色,那就是懒。所以大多数没有化妆师的时候林晚晚都是不化妆的,即便化妆也多是可有可无的淡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世界上有三种女人,一种是即便化妆也无法挽救的,一种是靠化妆变身的,还有一种就是天生丽质化不化妆都漂亮的,而林晚晚刚好就是最后一种。因此林晚晚即便和洛一城相处了超过一年的时间却一直不知道洛一城对气味过度敏感这件事,也是前几天无意中打破了朋友从巴黎寄过来的香水后,看到洛一城不停的打喷嚏,失去洛少风范的样子,问了柳芳华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当时心里还十分感慨的觉得,果然是人都是有缺点的,洛一城终于也有点“人样”,不那么完美了。
知道了洛一城怕香水的这一弱点,现下就不难想象这两位美女身上的“化学武器”对洛一城的摧残有多厉害了,而林晚晚现在正为身上这憋屈的长裙生气呢,必然是不会有什么善心为洛一城解围了。
林晚晚绕过洛一城被美女包围的座位,转身正要在一边找个角落空位坐,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了过去。转身对上一双深墨色漂亮的眸子,“要去哪?”
“找地方坐啊,这不是没地方了吗?”林晚晚用自认为很无辜的表情对洛一城说,边说边想要挣脱洛一城的手就要往角落走去。
洛一城没有让她挣脱开,一双丹凤眼看向林晚晚,“怎么没地方?”
“?”林晚晚疑惑的看了看就差贴到洛一城身上的两个女人,实在找不到洛一城所说的“有地方”在哪里
没给林晚晚继续思考的时间,林晚晚只觉得手腕上有力量传来,然后瞬间就失去了平衡跌进洛一城的怀里,下一秒腰间就被搂住,被抱坐到了洛一城的腿上。林晚晚抬头看向罪魁祸首洛一城,正要兴师问罪却没料到那厮面上不但没有一点歉意,还带着几分坏笑在她耳边强词夺理的说道:“你看这不是有地方吗?”
单宇明干咳了两声,而就连一边“放荡”惯了的柳芳华也忍不住跟着咳嗽了两声。倒也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洛一城虽然也是花间常走的过客,但说起来却是极少会真的和女人当众的。在几个人里算是最不懂情趣为何物的人,以至于很久一段时间,柳芳华他们常常在洛一城背后说他缺乏京城公子哥儿起码的“不正经”。不过今儿看来,感情是没遇到对味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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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发户”显然不太了解情况,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在洛一城怀里的林晚晚询问道:“洛少,这位是?”
洛一城低下头不紧不慢又饮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后把杯子放到了桌子上,似笑非笑的看向自己怀中面若桃花的小女人,“人家问你是谁呢,自己介绍吧。”
虽然说林晚晚和洛一城在单宇明他们眼里已经算是成人间不言而喻的关系了,但林晚晚和洛一城的关系,说来还是有些尴尬的。说是情人那其实两个人在一起过夜的日子都屈指可数,所以情人这个词用在他们身上就稍微过了一些。说是朋友的话,就这话就连林晚晚自己也不会相信。细算也就是这种恋人未满的情况,所以要真要说出个一二三,那么也就是暧昧这个词了。
现下洛一城让林晚晚自己介绍,林晚晚当然清楚洛一城的心思,但她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洛一城刁难住,或者这么轻易就顺了洛一城的心,那便不是林晚晚了,当初也不可能成为洛一城身边的长期驻留户。
正当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林晚晚身上的时候,林晚晚不慌不忙的将纤纤玉手轻轻往上洛一城脖颈上一挽,娇美的女子在男子矫健的躯体里吹息如兰,转头如樱薄唇勾起一抹娆柔笑意对“暴发户”说:“他是我叔叔。”
林晚晚的声音中有意带着几分酥麻入骨的嗲,让正在喝酒打算看好戏的柳芳华瞬间一口葡萄酒差点喷出去。叔叔?这是哪里论的辈分?
虽说林晚晚长得是水嫩了那么一点,但好歹也23岁了,至于管咱风流倜傥才刚26岁的洛少叫叔叔吗?这合适吗?想来他们几个细算起来年纪还都比洛一城大了几个月,如果洛一城都被叫叔叔了,他们岂不是更老?
即便以风雨不惊自居的单宇明,此刻也因为林晚晚这一句出人意料的“他是我叔叔。”而呛了一口酒,让本来的干咳变成了真咳嗽,咳嗽了大半天。
要说最镇定的大概要算是洛一城了,洛一城似乎并没有对林晚晚语出惊人而产生一点惊讶,只是优雅地端起桌上的红酒杯轻抿了一口,眸光微敛对旁边的“暴发户”说:“见笑了,这是我侄女。”
如果说林晚晚那句“他是我叔叔”算是语出惊人,那么现在陪着林晚晚一起胡闹的洛一城那就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了。柳芳华这次终于没忍住,一口酒喷到地上,风流公子的潇洒姿态瞬间荡然无存。而单宇明的咳嗽声也瞬间加剧,几乎给人一种病入膏肓的错觉。
现在柳芳华和单宇明最想说的大概就是这td到底是什么穿越剧情?尼玛换编剧了也该有点职业道德先看看前面剧本再穿越吧?
而不知道真实情况的“暴发户”则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献媚的说:“原来是洛少的侄女啊,果然长得很漂亮啊!”
林晚晚似乎还没闹够,转过头勾起唇对“暴发户”说:“我叔叔长的年轻吧?”
“暴发户”只当林晚晚真的是洛一城的侄女,所以既然想要巴结洛一城,当然也是不会放过可以巴结和他关系密切的侄女的机会了。立刻点头附和道:“那是,洛少那是不但长得年轻,而且有为。”
要是说单纯连起来说年轻有为确实算是褒义词,但是这么分开一说,前一句长得年轻显然是马屁拍到马腿上的节奏了。
“既然年轻,当然也就喜欢年轻的了。你让这么老的阿姨来陪我叔叔,不会是故意的吧?”毒舌界大概林晚晚占第二,怕是没人敢承认自己是第一了吧。一句话声音软绵绵的,语速也不紧不慢的,但话一说完“暴发户”顿时语塞的不知道怎么接话了,而坐在洛一城身边正在努力争取存在感的两位火辣美人两张脸,虽然已经完全被化妆品所覆盖但还是能看到那脸瞬间就变黑了。
“叔叔,你说是不是?”像是还没过瘾,林晚晚娇笑着问洛一城,灯光下那张漂亮的小脸上丝丝缕缕淌出淡淡妩媚,她的唇离他很近,唇色如绯。洛一城放下酒杯吻上了那张到现在一直在作怪的红唇。林晚晚想要挣脱却被洛一城口中渡过的酒引了过去,接下来一阵纠缠,仿佛其他人已经不存在了一般的旁若无人。
“暴发户”在一边看的一愣一愣的,对于眼前这对“”的男女,虽然觉得很养眼,但实在有点摸不到头脑,弄不清到底是什么情况。
柳芳华难得好心的解围道:“王总你初见林小姐,所以大概还不适应她的幽默,她刚才是在开玩笑呢。”
开玩笑?到底是叔叔侄女是开玩笑还是说刚才说他为了献媚私自给洛一城找的女人太老了是开玩笑?王总擦了擦额角的汗,脑海里深切的感悟到了六个字“此地不宜久留”。
王总干笑了两声:“呵呵,是玩笑啊,林小姐真是幽默啊!幽默啊额,时间也不早了,我看我也该走了,就不打搅洛少你们聚会了。”
林晚晚想要趁乱推开洛一城搂在腰间的手,却不料那厮一点要移开爪子的迹象也没有。
柳芳华和单宇明也都是明眼人,当然不会铤而走险破坏洛少好事在这儿当电灯泡,于是各自带着女伴离开,拿的借口其实蹩脚的很,说是要送送王总,差点把王总受宠若惊的以为自己得罪了柳芳华他们,唯唯诺诺的跟着他们一起走出去。
包厢里的人都走了,只剩下洛一城和林晚晚,让本来烟雾缭绕的包厢变得清静了许多。但空气中暧昧的味道却又浓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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