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梅花香自远方来
等到第二天早晨的时候,叶洪乾拔开针筒,他嫌办理出院手续太麻烦,直接跳窗离开了医院。
北京城的另一处,梅花飘落,风尘轻轻,美人如花,花如美人,一朵美丽的梅花飘来了大都市。
“孙梅花”是这个女孩子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替自己取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喜欢这三个字的声音,也许因为她这个人本来就像是一朵清雅高洁的梅花。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冬天中飘飞的那朵梅花,此时此刻,她手上拿着一朵梅花,她的两只粉嫩的玉手把玩着梅花的花瓣,然后放在嘴边轻轻一吹,松手,花瓣便从她的香肩处飘过落在地下。
“梅花啊梅花,你飘啊飘”,她笑了,她觉得又开心,又有趣。
“北京城好大,好多的大汽车”,她呆呆的望着车水如龙的街景感概的说道,她今年二十岁,在今天晚上之前,她只在农村里,她只看见过一辆汽车。
那时她刚从一个山坡上滚下来,一辆汽车刚巧经过这条山路,若不是她闪避得快,几乎就被撞上了。
她还听见一个系着白色围巾的漂亮女孩在骂她道:“你个野丫头,不要命了。你知道不知道汽车会撞死人的”。
听到这漂亮女人的喝骂,孙梅花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很愉快很兴奋,因为她总算看见一辆真的汽车了。
她看着那条在风中飞扬着的白色围巾,心里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打扮时尚的漂亮女孩子。
她发誓,自己迟早有一天也要坐到汽车上,像那个开车的漂亮女孩子一样。
只不过假如有人险些被她撞倒的时候,她非但绝不会骂这个人,而且一定会下车把这个人扶起来。
所以她到了这个城市,京城,古时候天子住的都城,她早已听说这是全华夏最大的城市,汽车自然也是最多的,她坐车的机会当然也比较多。但这还并不是她偷偷从家乡溜出来的最大原因。
最大的原因是,她一定要找到她的爸爸。
在他们的家乡里,孙利丰早已是位充满了传奇性的名人,有人说他京城当上了黑老大,有人说他在这座大城市里做了大老板,甚至还有人说他跟外国人在做贩毒的生意。
无论怎么说,孙利丰发了大财,总是没有人会否认的。
可是她的妈妈孙太太除了每年接到一张数目不小的支票外,几乎就看不见她丈夫的影子。
孙梅花这一生中,也总共只见到她爸爸四五次。
但她还记得她父亲总穿着风衣,叼着雪茄,留着两撇小胡须,是个像貌堂堂,很有威仪的男人。
她相信自己的父亲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大人物总是很容易找得到的。
所以她来京城找他的父亲了。
已经是晚上了,街上的霓红灯还亮着,大城市里,这霓红灯的光,为什么会闪得如此美丽,如此令人迷惑?
孙梅花觉得漂亮有趣极了,她心里在想:”终于从那小乡村出来了,这就是京城吗?真大,真漂亮,来这里真好!”她这句话说得好像太早了一点!
忽然间,天地间已只剩下繁星在闪烁。
汽车呢?霓红灯呢?
孙梅花忽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漆黑陌生的地方。
她已面对北京的护城河,就像大海那么浩翰壮丽的护城河,,她第一次看到了船,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船。
船停泊在码头外,在深夜里,码头永远是阴森而黑暗的。
码头上堆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麻包和水箱。巨大的铁钩,悬挂在天空中,几乎就像月亮那么亮。
繁星点点,明月如钩,春江晚景。
“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可不可以弄破个洞看看?”世界上有种人,是想到什么,立刻就会去做什么的,谁也没方法阻拦她,连她自己都没有方法,女人的好奇心有时候真的会害死一只猫的。
孙梅花就是这种好奇心特别严重的女人。
她刚想找件东西把麻袋弄破一个角,就在这时候,她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就像是马蹄踏在泥浆上,又像是屠夫在砧板上折肉,声音是从右面一排水箱后面传过来的。
她赶紧走过去看,就看到了一样她这辈子连做梦没有想到过的事。
木箱后有二三十个人,都穿着黑色背心,扎脚长裤,有的手里拿着明晃晃的短刀,还有的手里拿着又粗又长的强力电筒。
那种奇怪的声音,原来就是刀刺入人的肉里,斧头砍在骨头上,电筒敲在头皮上发出来的的声音。
这群人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就像是一群争抢食物的野兽,甚至比野兽更加凶暴c更加残忍。
就算是刀刺入肉里,就算是斧头砍在骨头上,也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他们就算是要倒下去,倒下去的还不要命的挣扎的冲上去拼命,还剩一口气,就继续拼命,继续砍人,砍一个够本,砍两个赚了。
两帮人马正在惨烈的厮杀着,孙梅花惊恐的想着:“他们真的是人?人为什么要如此残酷”,这一点都不像她的家乡,那个小乡村里的人淳朴热情,就算是打架也似乎总是那么滑稽可笑,可是,这个大城市的人为什么出手如此残忍狠辣,那是人啊,既不是猪也不是羊,他们刀劈在人的身上,血肉飞溅,他们心里不打颤吗?
孙梅花想不通,她已经完全吓呆了。
可是她不忍再看下去,她忽然冲出去,用尽平生力量大吼道:“你们这些王八蛋全给我住手!”
忽然间,这几个人高举起的斧头停顿,刚刺出的刀缩回,电筒的光却亮了起来,照了过来,照到了这个路见不平“女侠”的身上
七八只大电筒的光,全都照射在孙梅花的身上。
孙梅花立刻被强力的电筒照得连眼睛都张不开了,但高耸的胸膛却还是骄傲挺着的。
有几只电筒的光,就故意照在她挺起的胸膛上。
她也看不出别人脸上是什么表情,她用一只手挡着眼睛上,还是用那种比当红歌星李潇潇唱“天地劫”还尖亮的嗓子,大声道:”这么晚了,你们为什么不回家睡觉?还在这里打架?”拿着斧头的,被砍了一斧头的,拿着刀的,挨了几刀的,脑袋上已被打得鼻青脸肿,血流如注的人,此刻全都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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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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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的另一处,梅花飘落,风尘轻轻,美人如花,花如美人,一朵美丽的梅花飘来了大都市。
“孙梅花”是这个女孩子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替自己取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喜欢这三个字的声音,也许因为她这个人本来就像是一朵清雅高洁的梅花。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冬天中飘飞的那朵梅花,此时此刻,她手上拿着一朵梅花,她的两只粉嫩的玉手把玩着梅花的花瓣,然后放在嘴边轻轻一吹,松手,花瓣便从她的香肩处飘过落在地下。
“梅花啊梅花,你飘啊飘”,她笑了,她觉得又开心,又有趣。
“北京城好大,好多的大汽车”,她呆呆的望着车水如龙的街景感概的说道,她今年二十岁,在今天晚上之前,她只在农村里,她只看见过一辆汽车。
那时她刚从一个山坡上滚下来,一辆汽车刚巧经过这条山路,若不是她闪避得快,几乎就被撞上了。
她还听见一个系着白色围巾的漂亮女孩在骂她道:“你个野丫头,不要命了。你知道不知道汽车会撞死人的”。
听到这漂亮女人的喝骂,孙梅花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很愉快很兴奋,因为她总算看见一辆真的汽车了。
她看着那条在风中飞扬着的白色围巾,心里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打扮时尚的漂亮女孩子。
她发誓,自己迟早有一天也要坐到汽车上,像那个开车的漂亮女孩子一样。
只不过假如有人险些被她撞倒的时候,她非但绝不会骂这个人,而且一定会下车把这个人扶起来。
所以她到了这个城市,京城,古时候天子住的都城,她早已听说这是全华夏最大的城市,汽车自然也是最多的,她坐车的机会当然也比较多。但这还并不是她偷偷从家乡溜出来的最大原因。
最大的原因是,她一定要找到她的爸爸。
在他们的家乡里,孙利丰早已是位充满了传奇性的名人,有人说他京城当上了黑老大,有人说他在这座大城市里做了大老板,甚至还有人说他跟外国人在做贩毒的生意。
无论怎么说,孙利丰发了大财,总是没有人会否认的。
可是她的妈妈孙太太除了每年接到一张数目不小的支票外,几乎就看不见她丈夫的影子。
孙梅花这一生中,也总共只见到她爸爸四五次。
但她还记得她父亲总穿着风衣,叼着雪茄,留着两撇小胡须,是个像貌堂堂,很有威仪的男人。
她相信自己的父亲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大人物总是很容易找得到的。
所以她来京城找他的父亲了。
已经是晚上了,街上的霓红灯还亮着,大城市里,这霓红灯的光,为什么会闪得如此美丽,如此令人迷惑?
孙梅花觉得漂亮有趣极了,她心里在想:”终于从那小乡村出来了,这就是京城吗?真大,真漂亮,来这里真好!”她这句话说得好像太早了一点!
忽然间,天地间已只剩下繁星在闪烁。
汽车呢?霓红灯呢?
孙梅花忽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漆黑陌生的地方。
她已面对北京的护城河,就像大海那么浩翰壮丽的护城河,,她第一次看到了船,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船。
船停泊在码头外,在深夜里,码头永远是阴森而黑暗的。
码头上堆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麻包和水箱。巨大的铁钩,悬挂在天空中,几乎就像月亮那么亮。
繁星点点,明月如钩,春江晚景。
“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可不可以弄破个洞看看?”世界上有种人,是想到什么,立刻就会去做什么的,谁也没方法阻拦她,连她自己都没有方法,女人的好奇心有时候真的会害死一只猫的。
孙梅花就是这种好奇心特别严重的女人。
她刚想找件东西把麻袋弄破一个角,就在这时候,她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
那就像是马蹄踏在泥浆上,又像是屠夫在砧板上折肉,声音是从右面一排水箱后面传过来的。
她赶紧走过去看,就看到了一样她这辈子连做梦没有想到过的事。
木箱后有二三十个人,都穿着黑色背心,扎脚长裤,有的手里拿着明晃晃的短刀,还有的手里拿着又粗又长的强力电筒。
那种奇怪的声音,原来就是刀刺入人的肉里,斧头砍在骨头上,电筒敲在头皮上发出来的的声音。
这群人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就像是一群争抢食物的野兽,甚至比野兽更加凶暴c更加残忍。
就算是刀刺入肉里,就算是斧头砍在骨头上,也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他们就算是要倒下去,倒下去的还不要命的挣扎的冲上去拼命,还剩一口气,就继续拼命,继续砍人,砍一个够本,砍两个赚了。
两帮人马正在惨烈的厮杀着,孙梅花惊恐的想着:“他们真的是人?人为什么要如此残酷”,这一点都不像她的家乡,那个小乡村里的人淳朴热情,就算是打架也似乎总是那么滑稽可笑,可是,这个大城市的人为什么出手如此残忍狠辣,那是人啊,既不是猪也不是羊,他们刀劈在人的身上,血肉飞溅,他们心里不打颤吗?
孙梅花想不通,她已经完全吓呆了。
可是她不忍再看下去,她忽然冲出去,用尽平生力量大吼道:“你们这些王八蛋全给我住手!”
忽然间,这几个人高举起的斧头停顿,刚刺出的刀缩回,电筒的光却亮了起来,照了过来,照到了这个路见不平“女侠”的身上
七八只大电筒的光,全都照射在孙梅花的身上。
孙梅花立刻被强力的电筒照得连眼睛都张不开了,但高耸的胸膛却还是骄傲挺着的。
有几只电筒的光,就故意照在她挺起的胸膛上。
她也看不出别人脸上是什么表情,她用一只手挡着眼睛上,还是用那种比当红歌星李潇潇唱“天地劫”还尖亮的嗓子,大声道:”这么晚了,你们为什么不回家睡觉?还在这里打架?”拿着斧头的,被砍了一斧头的,拿着刀的,挨了几刀的,脑袋上已被打得鼻青脸肿,血流如注的人,此刻全都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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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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