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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心肌梗塞

  夏修就这样走了。

  他只留下在于紫手中的一片衣角。

  等到夏修走了之后,于紫才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很疼。是因为她抠得用力,手指上的指甲已经断了。

  有血从手指头上渗出来,染红了那片衣角。

  她是有多用心的对待这份感情?连她自己都被自己给吓到了。

  而夏修又怎么能够这样回应她。他还是叫她“于姐”,他给她的只有“抱歉。”

  抱歉,为什么是抱歉?

  难道他亏欠她了吗?

  他为什么觉得自己亏欠了她。

  是因为他对她原本也有一点点心意的吗?但是却因为出现了另一个人,另一个更加令他在意的人,所以他就负了她。

  是这样吗,是这样吗?夏修对她究竟是有过一点点在意,还是从来不曾在意过她一丝一毫?

  于紫不断的问着自己,夏修对自己究竟是哪一种。

  如果说夏修从来都不曾心动过一丝一毫,那未免显得自己没魅力。

  已经被家族抛弃了的人,难道连一个普通的男人也俘虏不了吗?

  难道她竟然失败至此吗?

  不,她没有那么差的。她比许多人都好得多了,她自己明白这一点。

  她是玄社的原社长,是春华大理事长的外甥女,她的身上流有尊贵的血统,虽然并不纯粹,但她的身份已比许多人要高贵许多。

  再加上她的灵力。她从不出错的占卜能力。

  无论怎么看,她都不会是那一不值的垃圾!

  如果她是的话,这世上的许多人就不用活了。

  而夏修如果不是徐亚镜的出现,他就还是玄社的社长。如果不是因为徐亚镜,夏修也不会急着抛下自己。

  如果不是徐亚镜,她就不会感受到今天这样侮辱和悲伤。

  悲伤,这就是悲伤的感觉,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令她根本就不能呼吸。

  她要挣脱,想要挣脱掉这种悲伤的感觉。

  她不应该是沉浸在悲伤之中的可怜虫,不应该。可是为什么这种心像是被挖空了一样的感觉却无论如何也甩不去呢?

  为什么她要经历这样的事情。

  她已经向上天许了愿,情愿舍弃所有,只为了过去的日能够重现。为何上天不让她的愿望实现?

  她已经如此用心,为何还会失恋。为何还需要体会悲伤?

  悲伤的感觉就像是一条钻进了她的心里的毛毛虫,不管她怎样拼命的调适自己的心情,整个心却仍旧像是沉到了海底似的,怎么拉也拉不上来。

  泪水一颗颗滴落在地板上,于紫用手背擦去,抬起头。

  原是不想这样做,但她还是不经意的去寻找着夏修的背影。

  找到了,他和一个女生在一起。

  是徐亚镜。

  他匆匆的拒绝自己,是为了去找徐亚镜。

  看到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的身影,于紫的心像是被万箭刺穿了一般难受。

  徐亚镜

  她原本还不想这么做的,她原本还有一些犹豫的,可是现在,是她逼着她这样做的。

  她得不到的东西,给了她伤痛的东西,别人也不配得到。

  该死的徐亚镜,更不配得到!

  左坷欣不喜欢写字,不是因为她写字不好看,相反,她手写出来的字娟秀有力,一笔一划都带着属于她的灵动。

  这是因为她小时候对练字着了迷,每天每天照着家里仅有一本字帖练出来的。

  那个时候,每当有人赞她的字好看时,她总会特别的开心。

  她将写字当成她唯一的爱好和乐趣,只要能够沉浸在写字中,她的心情就能够得到宁静。

  可是自从那件事情发生之后,她便再也不敢写字了。

  左坷欣回想起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灵能力的时候。

  那是一次偶然,她在校里受到了同们的诬陷。有一个家里比较有钱的女孩,向老师报告说她偷走了她新买的发夹。原因是她刚戴着那只蝴蝶结发夹来教室的时候,左坷欣多看了两眼。

  左坷欣没有拿。

  但是全班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她。

  老师要她交出发夹,她自然是交不出来。于是,她就成为了众人口中的小偷。

  那时候在农村,大家家里都很穷,左右邻居间会互相借用东西,但从来不会用“偷”这个字眼。

  左坷欣被冠上了“小偷”的名号,这令当时才十岁的她非常的难过。

  由于心中的郁愤无法释放出来,回家之后,左坷欣便开始写日记。

  她的原意只有一个,希望有一天有人能看到这本日记,之后便相信她。

  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真的没有拿小婷的发夹,真的没有。我希望能有人相信我。”

  这本日记本写好之后,她便放在了抽屉里。

  左坷欣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即使心里有着各种想法,但是嘴上却无法表达。她所有的话都记在了那个日记本上,但是却没有向别人亲口透露一句。

  然而,到了第二天上的时候,居然有人来向左坷欣道歉了。

  “左坷欣,对不起,是我们误会了你。我们相信你没有拿小婷的东西。”

  左坷欣很惊讶:“那发夹找到了吗?”

  同们摇摇头:“还没有找到。不过我们相信不会是你做的。”

  发夹依然没有找到,但是却有人肯相信自己。

  左坷欣感到非常的意外,她昨天在日记里写下的内容竟然成真了。

  然而,这只是她第一次在不自觉间使用了自己的灵能力。这一次,她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能力,将会造成怎样大的可怕波澜。

  让她真正感觉到害怕的,不是她把自己的这个奇怪的能力告诉她的同,继而遭遇到她同们的排挤。

  而是有一次,她无意之中写下了一个人的名字。

  “讨厌的李华华,答应过我的事情不遵守,把我的秘密告诉了大家。我非常讨厌她,我希望她以后都不要再说谎话。不想再看到她!”

  就是这简单的一行字,结果,那名被她当成是最好的朋友,在她写下这一行字的一个小时之内,即掉进了村的河里淹死了。

  当人们将她的尸体从鱼塘里捞起来的时候,人们看到她的嘴里塞满了石头和水草。就好像她故意潜入了河底,吞吃河底下的东西似的。

  左坷欣当时去看过了李华华的尸体,白白的尸体,发泡肿胀起来,比课本上的白纸还要白。就是那一眼,使她开始恐惧起自己这样的灵能力来。

  她并不知道李华华会死。死得这样惨!

  她只是写着不要她再说谎,只是一时意气说不想见她。但没有想到那一行字,竟然会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实现她所写下的内容。

  李华华死了,自然就不会再说谎了。

  她死了,她也就不必再见到她了。

  “左坷欣写下的字都能够实现”这样的传言在村里早已经传遍。当李华华死时,立刻就有人怀疑这件事有可能是左坷欣所为。

  左坷欣永远记得,村里的人冲进她的家里,房间内,翻找着她的书桌,检查她的日记的那一幕。

  那刺眼难忘的一幕,至今仍然像是昨天才刚刚发生的。

  李华华的家人发现了她所写的那一行字。

  于是,那行字成为了她的“罪证”。她从一开始的“小偷”变成了“杀人犯”,“神婆”“巫婆”“魔鬼”。

  各种各样可怕的名词都冠在了她的头顶上。就连她自己的亲人也开始对她避而远之。

  她曾想过自杀以赎罪,但她最终还是从淹死了李华华的河里又走上来了。

  因为,她怕死。

  因为,她想活!

  后来,不知道于紫姐是怎么样找到她的。她说,她是占卜出了她的存在,知道她出现了困难,于是特意到她的村里去接她。

  于紫姐帮她出费,伙食费,将她从那个偏远的村里接到了春华市,给了她一个崭新的生活。

  于紫对她的恩情,她无为回报。

  她可以为于紫写一千遍一万遍的祝福。

  可是,她没想到于紫让她写的居然是

  “徐亚镜,女,18岁,春华大一年级新生,11月21日突发心脏病,死于心肌梗塞。”

  于紫戴着墨镜,坐在玄社的专用教室里,背对着左坷欣,冷冷的说出这一句。

  听到于紫的吩咐而握笔坐在桌边的左坷欣,手不禁抖了一抖,迟迟无法下笔。

  “于紫姐,真的要这样写吗?为什么一定要那个人死”

  一条人命啊。就握在她的手上。

  她办不到,她真的办不到!

  她不愿做杀人犯,不愿再背负那无法偿清的罪孽。

  “你不写吗?”于紫转过身来,戴着墨镜的脸虽然看不清她的眼神,可是左坷欣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镜片之后的冰冷和狠绝。

  “于姐,我我不能杀人,我求求你,不要让我写”

  左坷欣害怕的呜呜哭了起来。

  人的心一旦有了罪恶感,罪恶感是可以压死人的。

  她曾经经历过一次,她绝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她宁愿写下的是自己的名字,也不想再写别人的名字了。

  “好吧,如果你不写的话,明天就送你回村里。”于紫丝毫不理会左坷欣的求情。

  回村?那是比死还难受的事情。

  光是用想的,左坷欣就害怕得想要跪地求饶。

  她害怕村里的人的眼光,害怕大家对她又恨又怕的眼神。那种空气中的冷漠与憎恨,可以把她杀死一千遍一万遍。

  “不要啊,于姐,不要送我回村”

  “如果不想回去,你照着我说的写,一字不差。”于紫道。

  没有诱因便突然死亡的心肌梗塞,即使是在校死的,校也不需要背负任何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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