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远走深圳
很快我发觉在农村我一样无法过平静的生活。
田园诗一样的生活,只要存在社会这样的结构,就不可能存在。
我养过鸡鸭鹅,还有牛。
但我受不了想到和见到它们的命运。
它们对我们产生错觉,以为可以信任和依赖。
结果却是厄运难逃。
有一年过年,我后院邻居把一头为他效力七年的马杀了。我还记得它的眼睛多温柔良善。当我在田间劳作,每次经过它的时候,它都会亲昵的蹭蹭我。因为有两次我把它借来拉地的时候,曾经喂过它大豆。对它来说,那大概相当于我们吃巧克力吧。
卸磨杀驴,我想生命就是这样吧。反正我越来越不喜欢农村,甚至越来越不喜欢人。
我觉得有些人比牲口还牲口。牲口是不会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
因为要还人情,我不得不在每年腊月的时候,杀掉十几只鸭子和小鸡。
你不知道我多喜欢鸭子。从它们毛茸茸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饲养。它们聪明有趣,常常在草地上排成一排,向前推进,协作吃那些蚂蚱。
每天我只需要放它们去游泳,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它们自己就像一群士兵,自动的从两三里外的水塘边回到家里。
对我来说,这些家禽和我一样,都是家庭成员。
总之,我完全不适合弱肉强食的社会竞争。我妇人之仁,多愁善感。当我煮好热水,摆放好接血的碗,拿起尖刀的时候,我经常徘徊往复,那时我就会觉得生命残忍而且痛苦。
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来决定谁该死在我屠刀之下呢?
仅仅是偶然的概率吗?还是我的主观好恶,比如哪只更漂亮?
我憎恨农村的原因还有:人们为了开荒,成片的毁掉树林和草地,但我想过不了几年,大风就会吹起沙土,把青苗掩埋。到那时,短视和缺乏管理的农人还会不会再退耕还林,我就不得而知了。
当我心爱的三只猫都因为捕捉了吃过剧毒鼠药的老鼠后痛苦的死去,我变得十分愤怒。
它们从服毒到死去通常好几个小时。我很后悔,给它们注射解读灵似乎让它们在痛苦中拖了更久。
你没看见它们怎么折腾,如何哀嚎。
希望有善良的人开发出基因鼠药,而且,不至于过分残酷。不管对方犯了多大的罪过,伤害我们多大利益,也没必要用凌迟或剧毒对付他们吧。
不管怎样,农村再也不值得我留恋。淳朴满足的乡亲,如今和城里人一样,全部成了拜金主义者。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去深圳吧。
我想我选择去深圳,而不是北京或者上海,当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什么“天圆地方”的可笑设计(鸟巢和水立方),或者是俗不可耐的东方明珠,而是因为san在深圳上班,我想现在她是我唯一的牵挂。
我开始没告诉她我来了。我先在深圳蛇口水湾头的屋村区廉租房里租了一个便宜的房间,阴暗,潮湿。外边的环境也肮脏而且凌乱,到处是收租的农村阿婆,为找工作愁眉紧锁的刚毕业的大学生。趿着拖鞋的游手好闲的懒汉,光着膀子搓麻将的杂货店主们。
每次出门,不得不躲着脚下的便当盒,塑料袋,还有各种垃圾。除了找工作,我经常和衣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每次从床上下地,破旧的床板都会嘎吱嘎吱乱响。通常会有几只蟑螂受惊纷纷从床下乱窜出来。我最恐惧的,是每次晚上回到家,一开灯,就看见又大又红的蟑螂晃动着触角正在我的书桌上。
面试的公司都不肯要我。
我在工地干了两个月,结果我经常因为灰尘而过敏。
后来我找到份码头的工作。就搬到盐田港附近居住。
住的是隔间,原来是一个厨房。所以我就住在厨房里。同住的还有两个公司的同事。我们相处很好。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他们。
小保姆如果说我曾经想过娶谁,和她生活一辈子。那这个人就是我房东的保姆。
她是让我唯一动过结婚念头的女人。当然,我不能说我爱她。我只是喜欢她。相信她,愿意和她组成家庭。我相信她不会背叛婚姻。背叛家庭。
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很后悔,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也许是我问过,但是忘记了。
这么多年里,我一直很平静的怀念那段短暂的日子。感谢她让我抱有纯粹的思念。而思念是一种美好的东西。
她是我称之为长相端庄的一类女人。好像关咏荷,苏菲玛索这一类女人。她们是端庄的美。甚至像林志玲,不管有多妩媚,她们的脸,还是会让你想到端庄这一词汇。
这类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只有男人中的男人,才懂得欣赏这种女人;只有很有福气的男人,才会得到这样的女人。
对我来说。出身农民或工人阶级,端庄贤慧,勤劳俭朴的女性远比出身名门,有良好教养和浪漫情怀,情感细腻的女性更吸引我。也许这是出身和环境决定的。
所以当她出现时,我眼前一亮。
我的女房东是退休法院干部,老公是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小有名气的的画家。说来很逗,有一天我看见画家画室里的人体画像。老画家问我,怎么样?我几乎没动脑子,脱口而出:“我还是喜欢看av”。老人家凌乱了,不知道怎么评论。
后来房东觉得家务太多,就让朋友的女儿来家做保姆。她父亲和哥哥就在大连工地上打工。
我是一个懒鬼,衣服泡在水里就去看电视或这上网。有时就忘记了。而有时候早上泡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被她洗好了。一起住的兄弟们如果找热水,通常会很久,很费劲。而如果是我,水会很快的就送过来。
唯一的问题是:我们不相配。
我是说:我配不上她。
我比她大8岁。当时,她只有18岁。真的是花样年华。
但现在,我十分后悔。她让我送她去见他父亲那晚,我不该不懂她的暗示的。可惜。一切都晚了。
算了,说点别的。
我发现:投机失败,还有宁静而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已经让我失去了吸引异性的磁能量。
而且我好象对女人没有什么了。我已经过了的巅峰状态。
这段时间,我和san联系上了。但同时,我赌博的恶习又让我的生活开始回到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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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诗一样的生活,只要存在社会这样的结构,就不可能存在。
我养过鸡鸭鹅,还有牛。
但我受不了想到和见到它们的命运。
它们对我们产生错觉,以为可以信任和依赖。
结果却是厄运难逃。
有一年过年,我后院邻居把一头为他效力七年的马杀了。我还记得它的眼睛多温柔良善。当我在田间劳作,每次经过它的时候,它都会亲昵的蹭蹭我。因为有两次我把它借来拉地的时候,曾经喂过它大豆。对它来说,那大概相当于我们吃巧克力吧。
卸磨杀驴,我想生命就是这样吧。反正我越来越不喜欢农村,甚至越来越不喜欢人。
我觉得有些人比牲口还牲口。牲口是不会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
因为要还人情,我不得不在每年腊月的时候,杀掉十几只鸭子和小鸡。
你不知道我多喜欢鸭子。从它们毛茸茸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饲养。它们聪明有趣,常常在草地上排成一排,向前推进,协作吃那些蚂蚱。
每天我只需要放它们去游泳,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它们自己就像一群士兵,自动的从两三里外的水塘边回到家里。
对我来说,这些家禽和我一样,都是家庭成员。
总之,我完全不适合弱肉强食的社会竞争。我妇人之仁,多愁善感。当我煮好热水,摆放好接血的碗,拿起尖刀的时候,我经常徘徊往复,那时我就会觉得生命残忍而且痛苦。
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来决定谁该死在我屠刀之下呢?
仅仅是偶然的概率吗?还是我的主观好恶,比如哪只更漂亮?
我憎恨农村的原因还有:人们为了开荒,成片的毁掉树林和草地,但我想过不了几年,大风就会吹起沙土,把青苗掩埋。到那时,短视和缺乏管理的农人还会不会再退耕还林,我就不得而知了。
当我心爱的三只猫都因为捕捉了吃过剧毒鼠药的老鼠后痛苦的死去,我变得十分愤怒。
它们从服毒到死去通常好几个小时。我很后悔,给它们注射解读灵似乎让它们在痛苦中拖了更久。
你没看见它们怎么折腾,如何哀嚎。
希望有善良的人开发出基因鼠药,而且,不至于过分残酷。不管对方犯了多大的罪过,伤害我们多大利益,也没必要用凌迟或剧毒对付他们吧。
不管怎样,农村再也不值得我留恋。淳朴满足的乡亲,如今和城里人一样,全部成了拜金主义者。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去深圳吧。
我想我选择去深圳,而不是北京或者上海,当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什么“天圆地方”的可笑设计(鸟巢和水立方),或者是俗不可耐的东方明珠,而是因为san在深圳上班,我想现在她是我唯一的牵挂。
我开始没告诉她我来了。我先在深圳蛇口水湾头的屋村区廉租房里租了一个便宜的房间,阴暗,潮湿。外边的环境也肮脏而且凌乱,到处是收租的农村阿婆,为找工作愁眉紧锁的刚毕业的大学生。趿着拖鞋的游手好闲的懒汉,光着膀子搓麻将的杂货店主们。
每次出门,不得不躲着脚下的便当盒,塑料袋,还有各种垃圾。除了找工作,我经常和衣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每次从床上下地,破旧的床板都会嘎吱嘎吱乱响。通常会有几只蟑螂受惊纷纷从床下乱窜出来。我最恐惧的,是每次晚上回到家,一开灯,就看见又大又红的蟑螂晃动着触角正在我的书桌上。
面试的公司都不肯要我。
我在工地干了两个月,结果我经常因为灰尘而过敏。
后来我找到份码头的工作。就搬到盐田港附近居住。
住的是隔间,原来是一个厨房。所以我就住在厨房里。同住的还有两个公司的同事。我们相处很好。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他们。
小保姆如果说我曾经想过娶谁,和她生活一辈子。那这个人就是我房东的保姆。
她是让我唯一动过结婚念头的女人。当然,我不能说我爱她。我只是喜欢她。相信她,愿意和她组成家庭。我相信她不会背叛婚姻。背叛家庭。
可是,我到现在还是很后悔,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也许是我问过,但是忘记了。
这么多年里,我一直很平静的怀念那段短暂的日子。感谢她让我抱有纯粹的思念。而思念是一种美好的东西。
她是我称之为长相端庄的一类女人。好像关咏荷,苏菲玛索这一类女人。她们是端庄的美。甚至像林志玲,不管有多妩媚,她们的脸,还是会让你想到端庄这一词汇。
这类女人,可遇而不可求。
只有男人中的男人,才懂得欣赏这种女人;只有很有福气的男人,才会得到这样的女人。
对我来说。出身农民或工人阶级,端庄贤慧,勤劳俭朴的女性远比出身名门,有良好教养和浪漫情怀,情感细腻的女性更吸引我。也许这是出身和环境决定的。
所以当她出现时,我眼前一亮。
我的女房东是退休法院干部,老公是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小有名气的的画家。说来很逗,有一天我看见画家画室里的人体画像。老画家问我,怎么样?我几乎没动脑子,脱口而出:“我还是喜欢看av”。老人家凌乱了,不知道怎么评论。
后来房东觉得家务太多,就让朋友的女儿来家做保姆。她父亲和哥哥就在大连工地上打工。
我是一个懒鬼,衣服泡在水里就去看电视或这上网。有时就忘记了。而有时候早上泡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被她洗好了。一起住的兄弟们如果找热水,通常会很久,很费劲。而如果是我,水会很快的就送过来。
唯一的问题是:我们不相配。
我是说:我配不上她。
我比她大8岁。当时,她只有18岁。真的是花样年华。
但现在,我十分后悔。她让我送她去见他父亲那晚,我不该不懂她的暗示的。可惜。一切都晚了。
算了,说点别的。
我发现:投机失败,还有宁静而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已经让我失去了吸引异性的磁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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