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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81章 沈洲VS叶思琪:不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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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思琪和沈洲定下了半年为期。

  半年之内,叶思琪信誓旦旦的保证会履行沈太太的各种义务,同时正式启动追求沈洲的行动。

  而沈洲也签下字面协议,保证婚姻期间再不会出轨,否则不但净身出户,而且终生不娶。

  至于叶思琪提到的改变一事,沈洲疑惑道:“被追求的人不是我吗?为什么我还要为你做改变?被爱者为王,难道这个道理在你这里不通用?”

  叶思琪没好气的斜了他一眼,戳着他的胸口说道:“拜托你搞清楚了!我只是追求你,并不代表我爱你!我只是在最后给我们的婚姻一次机会,毕竟我爹地妈咪认准你是个好女婿了,而我不想伤他们的心,只能和你相亲相爱好好过咯!你当然要改变,变得能让我爱上你,我们才能相爱啊!”

  沈洲哭笑不得的说道:“你爱上我了,怎么能叫我们两个相爱了?我又没说我爱你。”

  叶思琪翻了个白眼,道:“我出手就没有搞不定的男人,你就等着拜倒在本小姐的石榴裙下吧!”

  那时候,正值沈宅花园里春暖花开的时节。

  沈洲看着满园的芬芳,忽然意识到,今年的叶思琪,才刚过二十一岁。

  而他已经二十五岁了。

  他们相差了四岁,不多也不少,但是叶思琪的活力明显比他大多了,年轻人那种气盛与冲动,自信与坚定,在她身上体现的非常明显。

  相比较之下,他的阴暗与算计,显得是那么的沧桑与肮脏。

  沈洲最终也没有明确的答应叶思琪,告诉她他会学着改变。

  其实他也在等一个契机,等一个能解开他这么多年心结的契机,能让他忘记过去受的苦难,也忘记钟意带给他的情伤。

  他的工作依然繁忙,新的一年里公司业务新上了一个台阶,他的事业可谓是走到了又一个巅峰,自然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他经常加班到深夜或者凌晨,有时候工作晚了,甚至直接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将就着睡一晚。

  当然,这些他都会提前打电话通知叶思琪。

  他和叶思琪的关系,由于他说开了很多内心的想法,就变得亲近多了。

  沈洲的身边一直没有一个说的上知心话的人,而现在的叶思琪,则能很好的承担这个角色了。

  但是沈洲也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叶思琪并不适合谈心。

  她前半生无忧无虑,所以没长多少心思,性格里任性的成分居多,属于自己的想法却很少。

  她的要求很简单,一辈子吃喝不愁,玩乐不缺,老公体贴,儿女双全……总之是好事儿都让她占全了。

  沈洲有时候会把心中的烦恼和她倾吐一番,但是叶思琪也只是听一会儿,并不能给他什么实质性的建议。

  每当这时候,沈洲就会无比怀念钟意。

  钟意一直是那么的善解人意。他们两个还是好朋友的时候,沈洲就喜欢没事找她聊天,每次不用说几句话,钟意就能明白他在苦恼什么。

  当然,沈洲是习惯了戴着假面生活的人,所以他对钟意的那份思恋,一直藏得很深很好。

  不光是叶思琪没发现,就连得知全部往事的沈德老爷子,也以为沈洲早就对钟意死心了!

  不过沈洲忙得团团转,那种伤春悲秋有心事的时机毕竟是少的,所以总的来说,那几个月和叶思琪相处的还好。

  国庆节,又是一个法定假期,沈洲忙碌了大半年之后,终于趁着这个日子让自己休息一下了。

  叶思琪早早地就做好了规划,打算带着小米粒一起,一家三口出国旅游。

  沈洲随口问道:“米粒的英文口语练好了?”

  没等叶思琪开口回答,小米粒就扑了过来,趴在沈洲的大腿上,嘟嘴说道:“小叔叔都不关心我嘛!我上周才在学校的英语口语大赛上得了第一名哦!都是小婶婶教会我的!”

  沈洲工作忙的经常脚不沾地,别说回家了,就算是睡觉都快没时间了,自然在这些日子里,没怎么关心过小米粒。

  想起这个孩子,沈洲倒是有些感谢叶思琪了。

  幸亏有她帮忙照顾孩子,否则小米粒在这个家,真不知道要怎么过活下去。

  没想到她虽然为人任性,倒是有个耐心的性子带孩子,尤其这个孩子还不是她的亲生孩子。

  而在这几个月里,小米粒明显跟叶思琪已经混得很熟了,吃饭睡觉都要粘着她不说,就连说悄悄话,都是瞒着沈洲,一大一小躲在沙发的一角偷着笑。

  沈洲揉了揉额角,这才发现,在他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他好像被这两个女同胞……孤立了!

  沈洲打心眼里喜欢小米粒这个小女孩,所以好不容易得空了,自然要好好跟她培养一下叔侄关系了。

  于是乎,整个行程从开始策划到联系人脉,全由沈洲一人大包大揽,而小米粒自然由他带着上飞机,然后又一路领着住酒店了。

  他们选择的欧洲七日游,但是由于欧洲叶思琪来得太多了,所以沈洲为了照顾她,挑选的地方都是一些小众的景点。

  当然,大众的景点也是有必要让小米粒见识一下的。

  伦敦的大本钟,美丽悠长的泰晤士河,秋雨连绵下雾都迷蒙的景色……这些体验全部在一天内搞定,之后沈洲便带着一家三口去了伦敦旁边的小镇。

  那个小镇的名字,说实话,多年以后沈洲都不太记得了。

  沈洲对那段日子的回忆,就只剩下那一排排欧式复古建筑里,叶思琪带着小米粒留下的一道又一道剪影。

  而沈洲也是在那时候,才明白为什么沈家老大会那么执着于一部单反,一程影像。

  原来,捧着相机为爱人的每一个动作留影,把自己眼中最美好的景象定格保存下来,是那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沈洲甚至已经分不清他有没有爱上叶思琪了。

  他本来就不讨厌她,两个人的身体又难得的契合,再加上叶思琪从不多事的性子,让他有时候也禁不住考虑一下,也许是时候对钟意的执念放下了?

  有一点他从来没对叶思琪交心过。他说他爱钱,爱权势爱地位,为的是摆脱私生子身份的噩梦。

  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抢回钟意!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拼命的努力下去,拼到什么时候才能比陆家强大,也不知道拼到什么程度才有能力有资格把钟意抢回来。

  总之最开始的时候,沈洲只是在心里有那么一个想法,他想要变强,强大了就能把失去的东西找回来了。

  可是具体要怎么实施变强计划,他心里是没多少谱的。

  他更加没想过卑鄙的抢夺叶思琪家里的财产。

  之所以和叶思琪结婚,理由就如同最初那样,他觉得叶思琪是所有备婚对象里最合适的,对他也是最有利的。

  将近一年半的相处下来,沈洲对叶思琪的好感更强了,甚至已经开始动摇自己最初的想法,想着要不就放弃钟意那边吧,跟叶思琪在一起也挺开心的!

  当然,这些小心思他都小心翼翼的遮掩着。一路的旅程上,他连含情脉脉的和叶思琪对视一眼都觉得尴尬——他只敢透过相机的镜头,悄悄地观察着叶思琪年轻有活力的笑容。

  那张扬的神色,让他不禁回忆起自己没来得及体会完就结束的青春。

  她这样,可真美。沈洲晚上翻着自己拍下来的相片时,经常在心里默默夸着叶思琪。

  在小镇的最后一天,由于孩子累坏了,叶思琪便早早的安排米粒睡觉了。

  孩子睡着了,可两个大人依然精力充沛,那么接下来做点什么好呢?

  沈洲提出来的建议是在床上发泄剩余精力,但是心思远飞的叶思琪却没兴致。

  她说:“我嫁给你之后,在永城一直顾忌着自己的身份,别说夜总会了了,就连酒吧都很少进去!这个小镇有一家很有名的音乐酒吧,我不管,这次你一定要陪我过去!”沈洲对酒吧的记忆,还停留在失去钟意的那一晚,所以猛然间听到叶思琪的这个提议,他下意识就想拒绝。但是叶思琪哪里能饶他?尽管他摇头了,但她还是硬拽着他出了门,然后拦下taxi,直奔音乐酒吧而去。

  沈洲最后拿她没办法,又觉得自己如果反抗的太明显了会被问出事情的真相,便只能跟着过去。

  但是说实话,自从出了钟意那件事之后,他都将近两年没去过夜店酒吧了。

  谈生意的时候也有需要应酬的时候,但他都是进去应酬完就找借口走人,绝对不在里面多停留一分钟,否则他就总被那股憋闷缠着胸口,连呼吸都艰难。

  平时郁闷了想喝酒了,都是躲在他自己的书房里灌黄汤,他压根没想过去酒吧买醉。

  如果不是今晚叶思琪硬拉着他来酒吧,沈洲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原来他的心理阴影早就消失殆尽了。

  小镇上的音乐酒吧氛围很祥和,和以前他爱逛的迪厅类酒吧是两个对立世界。

  年轻时候喜欢去嘈杂的地方宣泄情绪,现在心老了,就偏爱这种宁静致远的地方了。

  酒吧没有固定的驻唱歌手,来这里的客人基本都是游客,随时可以有人上台唱歌。语言不重要,曲调也不重要,总之人人图的都是一份放松的心情。

  当然,喝多了上台唱歌,唱的太难听的话,观众随时保留把“歌手”轰下台的权利。

  这不,叶思琪上台之前,就已经又有一位黑人大叔被轰下台了。

  人们在这一方小天地里似乎达成了默契,彼此之间玩起来就像家人一样,就算是被轰下台,被嘘几声,都当是亲人之间开的小玩笑了。

  叶思琪上台的时候,有不少男人趁机吹起了口哨,还举着手里的酒杯酒瓶对她招手,眼里尽是猎艳与搭讪的意味。

  叶思琪对这种人向来采取放之任之的态度,所以径直朝着自己的目标走了过去。

  简单用英语说明了自己的来意,乐队的鼓手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很惊讶。

  但是惊讶过后,他依旧尊重客人的意愿,起身将椅子让了出来。

  继而叶思琪大大方方的坐在高脚椅上,从鼓手手中接过鼓槌,然后将立式麦克风推到了自己的嘴边。

  “接下来要唱的几首歌,都是我送给我丈夫的……”叶思琪好像觉得尴尬了,英文都说不顺溜了。

  索性便不说了,她对着旁边的吉他手使了个眼色,然后指了指旁边摆着的乐谱,翻到了其中一首歌。

  吉他手会意,键盘手也随时待命,只等着叶思琪一声鼓响,演奏便开始了。

  叶思琪从小就学爵士鼓,但是她并未告诉过沈洲自己的这项爱好。

  说到底,她还是没彻底迷恋上这个男人,所以总想对他有所保留。但她既然说了要追他,就应该拿出敬业的态度来,前些日子他工作忙,她一直没敢打扰他,所以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氛围也相当适合,她觉得她应该来一场表白了。她最先选择的那首歌是著名的英文歌《my/heart/will/go/on》,音域很广,她唱到尾声的时候有些提不上去,便停了手上的鼓点。

  唱完一首她就下意识的寻找沈洲的目光,发现沈洲在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盯着她这里,叶思琪心里不禁一恼。他笑什么?我不就高音没上去吗?这首歌里重在副歌前面的深情你懂吗?她打鼓还没打过瘾,就又选了一首节奏感非常强的歌——《just/beat/it》,这一下酒吧里的气氛终于像一个“酒吧”了,有不少老外都在走廊里扭动起来了。

  这首歌节奏非常快,她一边敲鼓一边唱歌几乎忙不过来,再加上她很久不练习了,没一会儿连气都喘不匀了,只好放弃唱歌,专心致志的给两位乐器手伴奏,同时呼吁酒吧里会唱的人跟着一起唱。

  果然,没一会儿就又有人上台唱歌了。

  不过这次上台的人……叶思琪在看清他那张脸的同时,脸上的震惊之色就掩饰不住了。

  男人冲她眨眨眼,示意她继续伴奏,她吞了吞口水,只好重新翻乐谱,选了一首他喜欢的歌曲。

  一曲过后,叶思琪忙不迭的下场,手里拎着的鼓槌都差点忘了还给鼓手。

  沈洲看到她神色不对劲,赶忙走了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怎么慌慌张张的就下来了?”

  “小丫头,看见我就又想跑?”一道戏谑的男声从叶思琪的身后传来,叶思琪顿时苦了一张脸。

  沈洲看着迎面走过来的男人,眼睛微微眯起来了。

  男人有一张典型的东方面孔,下巴留着短短的胡须,看起来略显性感。

  他看起来比他们两个都要大几岁,黑色的工字背心配上松闲的牛仔裤,让他既显得高大魁梧又显得性格温和。

  这男人……该不会又是叶思琪的老情人吧?

  沈洲一想到这个可能,顿时脸就拉长了。低头看着怀里的娇小女人,语气十分冰冷的质问道:“这又是你什么时候惹上的桃花债?”叶思琪抬起头,眨眨眼,惊讶道:“what?你说什么?桃花债?”

  她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噗嗤一声大笑起来,指着走过来的男人喊道:“叶境北!快来做自我介绍!我老公把你当情敌了呢!”

  沈洲皱了皱眉,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那高大男人也笑了起来。

  抬手在叶思琪的脑门上弹了一下,他才笑起来:“两年多不见面,你连声叔叔都不会叫了?”

  叔叔?沈洲震惊的看了一眼叶思琪,又看了一眼这个叫叶境北的男人。

  “他是你叔叔?”沈洲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叶思琪哼了一声,转身站到了叶境北身边,拼命踮起脚尖好让两个人的脸在同一水平线上,接着问道:“难道你不觉得我们两个长得很像?要是小叔叔不留胡子,简直就是我的男装版本!”

  叶境北有些鄙视的斜了她一眼,道:“哪有你这么矮的男人?两年不见你还没长个子,我真是羞于承认你是叶家人了!”

  叶思琪顿时炸毛了,踢着小高跟就要踩叶境北的脚,两人顿时打闹起来。

  沈洲在一旁看得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才道:“叔叔是吧?你专门来这里找琪琪的吗?”

  叶境北一听沈洲说话了,便不再跟叶思琪闹腾了,连忙在沙发上正襟危坐道:“我只是刚在英国参加完一场比赛,比赛完了之后心情不错,跟朋友来这个小镇度假罢了!碰到你们两个真的纯属偶遇!不过也算是缘分啊!对了,你叫沈洲是吧?我听嫂子说起过你!”

  沈洲点点头,但是在脑子里搜罗了一个遍,也没想起来叶家还有这么一位人物。他跟叶思琪结婚的时候,也没见这个男人过来。可是看琪琪跟叶境北打的火热的样子,两个人关系应该很不错的!沈洲抬手看了一眼时间,便再次问道:“额,我们明天上午十点回国的飞机,您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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