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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9章 五年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 说短不短, 它可以发生许多事,也可以改变许多事。

  其中在第一年,花斐就不负众望地考取了秀才, 后入县学, 于去年又考取了举人, 可谓是少年成名。

  一时间,花斐之名在青桐县这个小地方名声大作, 就是在州府也是数一数二的少年英才。

  花斐在考取举人后就进入府学继续读书,不再逗留在青桐县。

  花程鱼这些年由于搭上福运牙行的路子, 又出了几次海,每次都收获颇丰, 后来他还开了自己的商铺, 甚至在花斐进入府学读书前, 将商铺开到了州府。

  这些年,花程鱼每年都会拿出一部分钱捐献给官学,或铺桥修路, 王家村也在他的支持下开设了自己的族学。这令他在村里和民间风评颇好, 就是一些看不起商人的读书人也对他另眼相待。

  花氏借着花程鱼出海之便, 在第一年就将她的花记绣铺开了起来。而花氏根据花程鱼收集的海外信息所绣的绣品, 因其独特c新颖c大胆, 不仅在海外就是在内陆也受人喜爱。

  如今,花氏的花记绣铺在青桐县就有两间,在州府也有一间, 算是初具规模。

  当然,花记绣铺能有现在的成就,中间也经历了不少波折,其中有一次有个大商家看上花记前景,因其没有靠山,想要以白菜价收购花记。

  当时花氏在走投无路之下,破釜沉舟,由花程鱼牵线,拿出三成利润给福运牙行,换其对花记的庇护。如此才让那个大商家知难而退,不得不放手。

  当然,这中间褚凌云也出了不少力,但他虽然是县尊,毕竟不会永远在青桐县,护得了一时,却护不了一世。

  所以花氏考虑再三,决定还是将花记投在福运牙行这棵大树名下,避免麻烦。

  事实上,花氏做得很对。自从花记受福运牙行庇护后,发展一直很顺利,也没再受到其他商家欺负什么的,让花氏放心不少。

  至于把花记开到州府,却是花程鱼的意思。按他的话说,珩哥儿早晚是要来州府读书的,现在把铺子开起来,还能早做准备,等孩子来了也能有个安身之处。

  对此花氏完全赞同,对于州府分店,投入百分之二百的精力,终于于去年落成,且获利颇丰。

  经过五年的锻炼,花氏的在经商上的天赋充分体现出来,她的精明c敏锐,都是花记每次进步必不可缺少的因素。

  而花氏本人,通过这些的历练,行动间越发干练,性格通达,看起来比以前更加年轻。

  四个孩子中,王玫已经十七,出落得越发娇艳动人,青桐县第一美人之称当之无愧,但与她美貌成正比的是她的武力值。

  五年来,王玫一直没放弃练武,身手越发了得,就是她的师傅徐镖头也不再是她的对手。

  花氏曾一度为她发愁,这样暴力的女孩儿,哪家敢娶她进门哟!

  不过很快花氏就放下心来,因为花程鱼和她说要聘王玫为长媳,为花斐妻。

  对于花斐,花氏是很满意的,她从小看他长大,是什么性格了若指掌,如果王玫嫁给她,花氏放一百个心。

  花程鱼提出建议时,花斐正在刻苦读书,花程鱼见状就没和他提,想着等王玫及笄后再请媒人上门提亲。

  只是,王玫及笄后,花斐却一心苦读,准备秋围。此时家人也不好因成亲耽误他读书,而花氏也想多留王玫两年,于花程鱼和她说定,待秋围过后,无论结果如何都会上门提亲。

  秋围后,花斐榜上有名,花氏高兴的同时又担心,因为花程鱼在花斐秋围结果没出来前,就再次急忙出海,直至如今也未没来,提亲一事也没提。

  相对于王玫沉迷于武学,王玥就继承了花氏在经商上的天赋。这些年,她一直帮着花氏打理商铺,时不时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见解。

  至于刺绣,王玥虽然一直在学,却学得稀疏平常,没有小花进步神速。

  小花在刺绣上确实有独特的天赋,加上她又肯刻苦努力,这些年不仅把花氏教的东西理解贯彻,而且还在州府学了一段时间。

  如今在花记,小花所绣的绣品和花氏一样,都属于精品,一副的价格都在几十两往上。

  相比家里其他人的变化,王珩这五年过得就平淡无奇了。他一直往返于官学c王家,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时不时地还会去县衙,向褚凌云请教学问。

  不过虽然生活过得平静,但王珩的学问却是蹭蹭地往上涨,在花斐和褚凌云的指导下,王珩已经将四书五经基本理解了遍。

  就在今年,褚凌云终于对王珩和褚云煊说可以去考秀才试。所以今年一过年,王珩再次埋入书海之中,为即将到来的县试做准备。

  官学,小吃街,肆食肆。

  五年过去,小吃街相比五年前更加繁荣。

  肆食肆内,东家四娘依旧热情如火,看见王珩进入店内,抬头爽朗一笑,“王小公子来啦,你的朋友在丁三间等你呢,快过去吧,路你熟,我就不招待啦!”

  王珩点头,“谢谢四娘,那我就过去了。”

  十二岁的王珩没有了小时候的婴儿肥,身条抽高,俊逸的容貌初显,如同一颗青松,笔直挺拔,又带读书人特有的气质,让人一见,便生好感。

  王珩进了丁三间包间,就见一名身穿金色长衫,头戴金色发箍,手戴金色戒指,总之浑身金灿灿的人坐在里面,险些没闪瞎他的眼。

  金色的人一见王珩,激动地站起来,上前就给他一个大拥抱,“阿珩,好久不见!”

  王珩同样抱了他一下,随后嘴角抽抽地看向好友,“我说金三,你不能因为你名字里有个金字就穿成这样啊,来的路上没被人打劫么。”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金鍂鑫,金三。自从两年前,金三就从官学退学,开始和他老爹跑商。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金三的审美观开始扭曲,偏爱金色,每回见面都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移动的金人。当年王珩第一次见他时,险些没惊掉下巴。

  金三显然对自己的打分十分满意,哈哈一笑,“怎么样,羡慕吧。告诉你小爷这身衣服可是掺了金丝的,在太阳下一照,闪闪发亮,简直羡慕死人。

  至于你说的那些敢企图打劫小爷的人,嘿嘿,小爷已经免费地教了他们如何做人。”

  王珩听了他的话,不禁翻了个白眼,“你要是将你这身衣服脱下来,我保证没人再打劫你。”

  “我才不呢,金色多好看。”金三捂住衣服,连忙摇头,生怕王珩将他衣服扒下来,“是你们不懂得欣赏,你看那些打劫的,不就是因为这身金灿灿才打劫小爷我么。

  我要是脱了,人生要少多少乐趣呀。看他们羡慕的小眼神,我就心里高兴。”

  王珩不再试图扭转他那扭曲的审美观和奇异的心理,问:“你最近怎么样,有半年多没见过你了。”

  “能怎么样,还那样呗。和老头子跑跑商,见见世面。”金三向后一倚,瘫了似的躺在椅子上,“不过,我前些日子在帝都见到阿煊了,那小子状态很好嘛,一点没看他因为秀才试而紧张。

  本来,我还想着去安慰安慰他的,谁知道那小子还是一副冷淡的样子,真不好玩。”

  “你是要去安慰他?”王珩笑了一声,“我看你是想去看笑话吧。”

  金三嘿嘿一笑,起身前倾道:“这种大实话你就不用说了,心里知道就行。

  不过,阿珩,这次秀才试你应该没问题吧,我可听说了,你是今年秀才试最可能中的人哦,和当年的花师兄一样。”

  “就像表哥当年说的,不到最后,谁知道呢。”王珩拿起桌上的一杯茶喝了一口,道:“尽力而为,无愧于心。”

  “我相信你,你肯定比褚小子强多了,只可惜他因为贯籍问题回了帝都,要不你们两个一起考,你的名次一定比他提前,看他还笑得出来不。”

  王珩无奈一笑,对金三的话只是听听,“要是真比,我可不一定比得过阿煊,他的学问,可比我学得好多了。”

  随后,王珩有些低落的垂下头,“阿煊说过,今年科考过后,先生不出意外就会调回帝都。

  阿煊这一走,是为了科考,也是提前回家,只是不知道我们再见时会是什么时候了。”

  看他低落,金三啪下地拍在他肩上,“艾,发愁个什么劲儿,等你去帝都科考不就能见面了?

  以你的资质努力,用不了两三年就能闯一闯春闱,到时还害怕见不到人吗。”

  王珩被金三一拍,重新振作精神,“你说的对,不就是帝都么,我总有一天也会去,到时侯我们一定能有再相聚的一天。”

  “这就对了嘛。”金三将自己前面的杯子倒满茶,举起道:“今日,我就在此祝你早日金榜题名,展翅高飞。”

  王珩同样举起杯子,然后奇怪的说:“我怎么感觉你也要走了似的。”

  “你不是感觉,我是真的要走了。”金三闷闷地说:“你知道,青桐县是我家租宅所在地,我们家却不在这,在帝都。

  当年我爹送我回租宅读书,一方面是想念租宅,一方面却是为了我避免被族中人暗害。

  前几年,我们家族内斗得厉害,老头子怕我有闪失,就把我送到这。如今老头子做了族长,家里不听话的也收拾了,老头子就叫我回去。回去后,我就要开始跟着老头子学习,以后,我回青桐县的次数不会太多了。

  所以,这次宴席也算是为我践行。我也许不能看你中秀才时的风光了呢。”

  王珩沉默,他知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自从两年前,金三就不常在青桐县,三人见面次数减少。

  如今阿煊走了,现在金三也要走。王珩想,当年同时入学的三个人,最终只剩下他一个。

  但,怕什么!他相信,他们终有一天会在相见,在那个令无数学子,无数人向往的帝都再次相见。

  “四娘,给我们上酒!”王珩突然向外喊了一声,然后对金三道:“既然是你的饯别酒,今天我们也别喝什么茶了,就让我们不醉不归。”

  金三笑,露出八颗大白牙,与他一身金灿灿的衣服互相交应,“好,就让我们不醉不归!”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回来太晚,今天写了一上午,现在才写完,手速渣,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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