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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74.我又不是瓷娃娃,哪有那么娇贵

  现在的住处。

  整条简讯暮云歌就只注意到了这五个字,自己和宁致远的事情难道傅于琛也知道了?

  只是这样的疑惑却很快被刚才宁代贞带来的那个消息给代替了,内心无数的喜悦已经充斥在她的整个心头,即使说她没出息,她也愿意认了。

  打开电视机,枯燥的娱乐节目反反复复的桥段令人感到无聊,即使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肚子却没有半点知觉,一晃就到了下午。

  下午的时光是慵懒而又无趣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面,独自一个人呆着,暮云歌只能看一看电视,喝一喝咖啡,完全没有原来的那种自在钤。

  刚才傅于琛的那个简讯此刻又浮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疑惑和不解开始占据主要的位置,为什么明明她没有提起,这件事情还是这么多人知道了,而且连住处都知道的这样清楚,她实在是有些难以相信。

  靠在沙发边看着电视,良久,一阵强大的睡意袭了上来,暮云歌轻轻的闭上了眼睛,然后沉沉的睡了过去洽。

  白色的雪景慢慢在眼前铺展开,自己前方站着三位意气风发的男人,第一位是井向远,第二位是宁致远,第三位则是傅于琛。

  他们缓慢的转身,随后嘴角微扬,笑着对她伸出自己的手,想要将她拉过来。

  暮云歌本是满心欢喜,可是看到这种场景心里却起了波澜,这三个男人,一个渲染了自己的青春,一个颠簸了她的生命,一个闯入了她的人生,对于她来说,这三个男人对自己都有着不可言喻的重要意义。

  从自己的意愿来讲,自然是宁致远最为重要,摒弃自己心中的担心和顾虑,轻轻的向前伸手,想要触摸宁致远的右手,可是忽然间,狂风卷着白雪猛烈地吹了过来,眼前的宁致远立刻没了踪影。

  她又向四周看了看,井向远和傅于琛也都没了踪影,一瞬间,刚才白色的画面立刻变为黑色,狂风夹杂着树叶泥土疯狂的向她袭去。

  暮云歌猛地大喊了一声,然后一下子坐了起来,望了望自己的周围,随后大口大口的喘气,还好只是个梦。

  她用拳头在自己的脑袋上打了打,想要自己清醒过来,回想起刚才的梦境,暮云歌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这种画面,她从未遇见过,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种梦境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感情生活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的心里满是疑问,一阵凉风透过窗子吹进来,暮云歌才发现,此时已经是傍晚,窗外奠已经隐约有了几分黑色晕染开来。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是有些饿了。

  从早晨到现在,她几乎没有吃任何东西,所以肚子饿也是正常现象,就算是一个人,自己的生活也要过下去,不能把自己饿到,她在心里这样想着。

  随后拿起自己的包,披上披肩向门外走去。

  冬天的夜晚冷风狂暴的肆虐,光秃秃的树木笔直的立在没有行人的道路上,多了几分突兀,少了几分和谐。

  她站在路边等待计程车,风还在依然刮着,可是连一个车子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忽然,一道强光笔直大方的射向暮云歌的脸庞,然后一辆车子缓缓的停到了她的身边。

  “小歌,你怎么自己出来了,不是说好我接你的吗?”傅于琛的脸庞出现在车窗下,一如他温柔的声音。

  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暮云歌揉了揉眼睛,随后向傅于琛的方向看了过来。

  太过长时间的昏睡已经让她完完全全忘记了这件事情,等到看见傅于琛的时候才隐隐约约想起来简讯的事情。

  他穿黑色绒毛大衣,脖子上戴着藏青色围巾,大方却又不失时尚,风又一次吹过,暮云歌打了一个喷嚏,她一边揉着鼻子一边用双手揉搓自己的胳膊,好让自己热起来。

  傅于琛看到暮云歌这番表现,直接走下车,脱下外套套在暮云歌的身上,轻声道:“这么冷的天,你也不知道多穿点。”

  寒风拂过傅于琛的脸颊,头发微微飘起,眼睛里尽是担忧,和人们口中所传的傅于琛简直不像一个人,一个洪水猛兽,一个柔情似水。

  暮云歌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只是由着他将衣服套到自己身上,一语不发。

  “你想吃点什么?”傅于琛轻声的问道,依旧温柔。

  暮云歌摸了摸自己快饿扁的肚子,随后笑着道:“我想吃猪血饭。”

  这个答案倒是令傅于琛有些惊讶,这一世,他见识过的女人当中,没有不喜欢名牌包包的,也没有不喜欢致食物的,可是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却颠覆了他的眼界。

  她不像别的女人一样那样注重自己的外表,她不特意穿名牌,也不特意打扮自己,一切以简单为主,连吃食也不太讲究。

  这就是她,暮云歌。

  所以当刚傅于琛听到暮云歌想要吃猪血饭的时候才吓了一大跳,他回过头笑了笑,眼神里尽是宠溺,随后轻轻道:“好,你喜欢就行。”说着,他用手轻轻搭在暮云歌的肩膀上,并肩朝车的方向走去。

  冬天的夜里,有情愫在催生,只是这份情太过脆弱,不敢遭受任何的冲击,也不敢遭受任何的折磨,不然,就会立刻粉身碎骨。

  他绅士的为她打开车门,然后自己再走了一圈坐到驾驶位上。

  车子里的暖气很足,没过多久,又感觉有些热,想脱掉外套,可是想到这件衣服是傅于琛为她披的,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并不是因为不舍,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你为什么会喜欢吃猪血饭呢?”傅于琛的眼睛直视前方,嘴角微扬。

  暮云歌想了想,随后笑着说:“猪血饭有家的味道。”

  是啊,确实有家的味道,那些年,她也曾和宁致远去过那家店里吃猪血饭,他喂她,她也喂她,店家的老板人也很好,每次吃完猪血饭都会送一份猪血糕给他们,暮云歌最喜欢看宁致远吃猪血糕的样子,笨拙却又不失可爱。

  想着想着,暮云歌鼻子一酸,眼泪就涌了出来。

  她赶紧抬起头,然后笑着说:“眼睛进沙子了,好难受。”一边说,一边偷偷的将眼泪拂去,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可是却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却被傅于琛看得一清二楚。

  他并没有别的反应,只是静静地开着车,随后轻轻道:“我们去五福路那家吧。”

  五福路,这正是暮云歌与宁致远曾经去过的那家店,她笑着点头说好。

  车子快速在马路上行驶,风吹得越发大了。

  五分钟的车程不算太长,暮云歌打了一会盹的功夫,车子就已经停在了五福路的大排档门口。

  “下车吧。”傅于琛笑着对她说,随后快速打开车门走到暮云歌这边帮她打开车门,用手护住她的头。

  冷热的落差让她一时不能适应,一下车就感觉强烈的寒意袭了上来,下意识的将黑色外套紧紧的包裹在自己身上,随后径直走进大排档里面。

  一进门,猪血饭的香味就飘了过来。

  大排档的店面并不算很大,可是客人却很多,这里并不是只有卖猪血饭,还有各种小吃,老板娘人很好,所以这里的生意总是红红火火的,她四周望着,看看有没有空的位置,傅于琛就走了进来。

  因为家世的缘故,这么多年,傅于琛从来没有在路边的大排档解决过肚子的问题,可是暮云歌就不同了,虽说家境殷实,但她一向没有架子,经常和自己的同学朋友穿梭在各种街头小吃的店里,所以这家大排档的猪血饭就成了自己最喜欢的食物,不单单是因为食物好吃,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这里储存着自己与宁致远诸多美好的回忆。

  “坐到这里吧。”老板娘走上来笑着道,一边说一边指着旁边的一个空位子。

  暮云歌听了她的话乖巧的点头,随后拉着傅于琛的胳膊坐了过去,门外的狂风依旧肆无忌惮的吹刮着,门内则是温暖与美味的共存。

  “你可能没有吃过这种东西,今天就来换换口味。”虽然她并没有很了解傅于琛,可是电视中经常那么演,富家公子一般不会在路边摊吃饭,所以今天这个情况不就刚好符合吗,她一边说一边瞅着傅于琛的脸,嘴角上扬。

  傅于琛听了她的话之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随后拿起卫生纸,在桌子上一遍又一遍擦拭,恨不得把桌子擦出一个洞来。

  “差不多就行了,这不是你家里的楠木家具。”她笑着对他说,原来,不可一世的傅于琛竟也有这般可爱的时候。

  暮云歌还在嘲笑傅于琛的时候,香喷喷的猪血饭就端了上来,深红色的猪血配上白色米饭和味增汤,一看就令人十分有食欲。

  “你尝尝。”她把勺子递给傅于琛,笑着道。

  没来得及等傅于琛先尝一口,暮云歌就已经自己开始动手,她将猪血和米饭一起倒在味增汤里面,轻轻搅拌,香味瞬间冒了出来,用勺子轻轻将饭送进自己嘴里。

  这么多年了,味道还是没有变。

  时光能让很多曾经认定永恒不变的事物支离破碎,这一次,它也一样强大,三年过去了,猪血饭的味道还和以前相同,只是她与宁致远的关系却与以前大相径庭。

  她一边吃,一边想,直到不小心打翻水杯才反应过来。

  滚烫的开水落到她的皮肤上,剧烈的疼痛感一瞬间袭上大脑,暮云歌下意识的甩着自己的手。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一旁的傅于琛看到了立刻放下勺子,拿出卫生纸轻轻擦拭暮云歌被烫的手。

  原本白皙的皮肤已经成了淡淡的红色,可能是烫伤了。

  傅于琛一脸担忧的望着她的手,刚想轻轻拉起来,暮云歌便一下子甩了开,那一刻,他的眼里尽是不可思议

  或是因为想起了宁致远的缘故,暮云歌的情绪开始变得低落起来,她甩开了傅于琛的手,不敢睁眼看他一眼,她害怕,害怕自己只要稍稍触及他的目光就立刻会丢盔弃甲。

  大排档店内的越发多了起来,没有人会注意到,一种莫名的羞耻心正在傅于琛的心里面疯狂滋生,从小到大,他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是想主动爬到自己来的,每一次在极致之后,他的内心却感受不到快乐,更多的则是落寞。

  直到遇见暮云歌,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和自己以往所见识的女人并不相同,所以才对她百般呵护,甚至动用自己全部的温柔想要将她留在自己身边来,可是她却毫不领情,一次又一次挑战他的忍耐极限。

  傅于琛紧握住拳头,骨骼关节处发出嘎巴的响声。

  她当然能听到,只是现在的气氛并不适合说点什么,换句话说,现在的气氛,她根本不知道能说什么。

  暮云歌还在低着头神游的时候,大排档门口却引起了一阵动。

  一大堆人停留在大排档门口,有的扛着相机,有的扛着摄影机,简直像某知名电影的拍摄基地一样。

  她和傅于琛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反应过来,刚才的火花在此时立刻消失,两个人四目对视,少了几分针锋相对,多了几分互相担忧。

  因为他们都明白舆|论的力量有多大。

  一连两天,每次都是自己和傅于琛一起的时候,大批的记者和相机就会聚焦在一起,这种异常的现象让暮云歌地心里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疑云。

  而一旁的傅于琛却显得没有那么慌张,只是担忧的问:“你的手还有事没?”

  暮云歌一个劲的摇头,随后立刻起身。

  傅于琛也跟着她的动作一同起身,或许是因为不小心,他用力拉着暮云歌被开水烫伤的手向里面的单间走去。

  门外的记者们像是看到了一样,动立刻升级,像一窝蜂一样朝门内涌了进来。

  一时间,无数的闪光灯在暮云歌的面前绽放开来,白色的强光令她不禁闭上了眼睛,手上的痛楚提醒她要时刻保持清醒,跟着傅于琛走。

  “那不就是傅于琛吗?”

  某个男人的声音在大排档内响起来,记者们都跟着将目光转移了过来。

  傅于琛知道这种情况已经是不能逃避得了,所以便停了脚步,可是没多久,大排档的老板娘走了过来,开了一扇门,轻声道:“这里是后门,没有多少人发现,你们从这里走吧。”

  或许是因为太过仓促,也或者是别的原因,傅于琛听了老板娘的话没有一点表示,只是深思凝重的点了点头。

  反倒是暮云歌,她望着老板娘,强忍着手上的疼痛微微一笑,用唇语说了一声谢谢。

  随后两个人赶紧从后门走了出去,凉风猛地灌进暮云歌的嘴里,她一直在打喷嚏,一旁的傅于琛走过来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的说:“没事吧。”

  暮云歌立刻举起自己的手示意没有大碍,随后大口的呼吸调整自己紧张的情绪。

  “我们走吧。”暮云歌一边张望周围一边轻声的说。

  她一直是这样,前一刻剑拔弩张,下一刻就立刻和颜悦色,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才让暮云歌受很多人欢迎,当然也包括傅于琛。

  傅于琛听到暮云歌地话,脸上的表情并未有什么变化,他只是轻轻的用自己的手托起暮云歌受伤的手,放在自己的嘴爆轻轻的吹气。

  温热的气息喷吐到受伤的部位,酥酥麻麻,感觉十分奇怪。

  “我又不是瓷娃娃,哪有那么娇贵,只是小小的烫伤,没事的。”她巧妙的用话语夹杂着动作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只是这种微小的变化傅于琛又何尝没有发现,他依旧是满脸严肃,随后转过头问道:“你还想吃点别的吗?”

  暮云歌望了望他的脸,笑着摇了摇头,随后用手轻轻的暮云歌头上弹了一下,小跑着走到了车边。

  傅于琛像是受到了惊吓了一样,半天没反应,随后快速走到了车边。

  她真的和以前那些女人都不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傅于琛都是上帝一样的存在,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做出这种事情,所以他总是板着脸,没有任何表情,习惯成自然,时间长了,他笑的也不多了。

  “我们去哪里?”他一边开车门一边问道。

  暮云歌坐进车里,一股暖意瞬间袭了上来,她伸了个懒腰,随后轻轻道:“随便转转就好。”

  的确,天色还早,现在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可做,还不如出去转一转,虽然不是和自己爱的人一起。

  “好,听你的。”他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但是从他的眼睛里能看出,他还是担心她的。

  车子快速行驶起来,暮云歌望着窗子外面高速后退的景物,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你没事吧?”他轻轻道,语气极其温柔。

  极致到死的温柔,像极了傅于琛对待暮云歌的作风,从前,他从未对任何的女人有过这样的举动,这一次,他可能真的要沦陷了。

  只是这样的温柔,却终究抵不过宁致远的那一星半点的美好。

  或许,这就是因为,她爱的是他,而不是傅于琛。

  暮云歌打开窗户,任冷风吹进来吹乱她的发丝,随后笑着道:“没事,只是手还有些痛。”

  她的语气十分平稳,没有半分矫情做作。

  傅于琛没有再多说,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

  风带走了太多的别离,带走了太多的有情人,暮云歌一向不喜欢刮风的天气,可是今天,她却第一次想要让风猛烈的吹刮自己,只有这样,她才能在冰冷中找到自己心的位置,又一阵风吹过,她的头发整个被吹到了后面,空气中氤氲着她头发的木质香气,淡淡的,甜甜的。

  “我觉得你还是要去医院看一看。”他转过头来,皱着眉头道。

  毕竟是和自己出来受的伤,他的心里还有几分抱歉之意,如果自己不带她出来,她不会想起以前的种种,也不会遇见那么多的狗仔记者,更不会被烫伤,所以他很担心她。

  她看着傅于琛的脸庞,忽的一下笑了出来,一旁的傅于琛还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笑的花枝乱颤的暮云歌。

  “你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唠唠叨叨的。”她笑着道,语气中并不是冷嘲热讽。

  傅于琛听了她的话,紧绷的脸颊也突然放松下来,嘴角微扬,笑了出来。

  果然,他还是笑起来好看一些。

  车子缓缓的停在一条闹市的街上,街道两边都是一些家常小吃,充满了市井气息,他笑着对她说:“下车吧。”

  看到傅于琛选择的地方,暮云歌一直笑得合不拢嘴,街边的小吃,热闹的市井,这是她幼年时候的记忆。

  “你怎么会想起来这个地方。”她满心欢喜,脸上的笑容如同夏日盛开的洁白花朵一样灿烂。

  他回头笑着说:“听说宁夫人最喜欢吃街边小吃。”

  只是一句简单的话,却让暮云歌的心里极其温暖,她立刻不顾形象的在街边的小吃摊大快朵颐起来。

  鱼丸,猪血糕,甜不辣,双皮奶,这些都是充斥暮云歌整个童年的熟悉味道。

  她端起双皮奶吃得正开心,刚想走过去对傅于琛说话,就在不远处的街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风依旧吹得很大,那个男人直直的望着她与傅于琛。

  那一刻,暮云歌的心里就像失去了某种不可或缺的东西一样,隐隐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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