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2)
她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但眼睛很热、喉咙很痛,充血的鼻子让她呼吸因难。
叶梓亮终于抬头道:“你知道阿灿在哪里吗?”
他摸摸她的头,把她带到侯一灿的旅游地图前面。“亮亮,你可以帮我找出阿灿在哪里吗?我只晓得他搭上前往加拿大的直飞班机,但他没回家。”
叶梓亮看着侯一灿钉在北美上面的照片,每张都看得很仔细,最后她取下一张庄园的照片,照片的地点在离温哥华不远的维多利亚岛上,木造的房子像童话小屋,偌大的院子里种满黑莓,红红的、紫紫的、黑黑的……是丰收季节。
两人对视一眼,贺钧棠拿起话筒拨了越洋电话,钤声将近十响才被接起。
“是伯父吗?我是钧棠,你们知不知道阿灿在Chemainus买了一座庄园……”
贺钧棠每天都学会一种新感觉,今天,他知道何谓心如刀割。
确定侯一灿在Chemainus之后,贺钧棠托侯大哥带信给侯一灿,信里,他保证自己不会去打扰他,让他好好照顾身体,他写了许多关于叶梓亮的事,还附上很多照片。
贺钧棠想,侯一灿会需要的。
果然,侯一灿给他回信了,信里没有太多的灰色。
叶梓亮向医院辞职,但不能说走就走,贺钧棠也尽量安排公司的事,他打算带着诺诺陪叶梓亮去一趟加拿大,诺诺该见见外相母,而叶梓亮……他不放心她自己远飞。
心里再明白不过,这趟旅程结束后她就不再是自己该担心的人,趁现在他还有资格担心的时候,他要高高的、牢牢的把她担在心上。
他们绝口不提分手的事,但两人都晓得爱情已经快走到尽头。
都不舍得、都不愿放手,但人生就是这样,有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
叶梓亮老是偷偷地看着贺钧棠,而在他回眸时,发现她的眼眶泛红,然后……
他心疼心涩。
叶梓亮总是强忍欲望,直到憋不住,一个冲动奔进贺钧棠怀里寻求温暧,然后……他心痛不舍。
他抱紧她,让她窝着,让她汲取温暖,让她在自己的气息中安心。
她说:“棠棠,我爱你。”
这句话一天要说很多遍,她知道现在不讲,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讲,她下定决心要把未来几十年份的“我爱你”全部说完。
看着她的纠结,他满腹哀愁却只能亲着她、哄着她,告诉她我也爱你,这份爱永远不会丢。
每天回到家,她只想坐在他膝上,只想听他的心跳声,只想圈住他的腰,把两个人变成连体人,她的要求很任性,但他无法、也不想拒绝。
常常,他在做菜时,她就从身后抱住他的腰,化身成无尾熊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常常,他工作时,她握住他的手、靠着他的肩,她看不懂计算机屏幕上的数字却假装看得津津有味。
她会突如其来发问:“以后,我们还见面吗?”
他回望她,眼底充满哀怜,回答,“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然后她扑进他怀里,又把他锁住了,因为她知道恋人和好朋友的差别。
她老爱亲他的眉、亲他的眼、亲他的脸颊、亲他的唇,在他还是自己的情人时,她要享尽所有情人的权利。
她说:“以后你娶一个不讨厌我的女生,好吗?”
他回答:“好,人选由你决定。”
他给她身为朋友亲人,最大的权利。
她笑了、也哭了,她这才晓得光是帮前男友决定人选,也会让人心痛得想跳楼。
那天晚上,她跑进他房间、钻进他的被窝,身体与他相贴合,她红着脸在他耳边说:“我们做爱,好不好?”
苦笑,他想做,但是他不能。
他给了她一个热烈的法式亲吻,然后在她耳边说很多话,有甜言蜜语,有故事,而那些故事多数和他有关,他的童年、他的成长、他的创业。
他说:“我以为爱情和友情差不多,来来去去、一段接过一段,我从不认为关去爱情有什么了不起,因为生命很长,总会有新的感情到来。但是……亮亮,我难受了,因为我知道生命很长,却再不会有一个新的女人、一段新的感情可以像你这般,把我的生命填满。”
最后,他把她抱回她的房间里,他说:“永远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知道吗?”
那刻,叶梓亮想扯开喉咙大声喊,“我后悔了,我不想分手,我想要自私自利,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但,她无法……
短短的时间,她养出很多坏习惯,她习惯把自己埋在棉被里,像毛手虫似地蜷成一团,在棉被里偷偷哭泣。
贺钧棠知道的,因为隔天她的眼睛会红肿,再多的眼影也遮盖不住。
她养成发呆的坏习惯,只要贺钧棠背过她,她就开始幻想他们不可能实现的婚姻生活。她养成喝糖水的坏习惯,因为总是觉得唇舌间很苦;她养成疯狂大叫的坏习惯,因为闷得紧了,需要吼一吼……
但无论养出多少坏习惯,无论她怎样对贺钧棠痴缠,光阴总是照着自己的速率不断向前推。
他们还是离开家了,他们上飞机了,他们来到Chemainus的庄园。
以庄园的规模来讲,这里不算大却相当漂亮,里头种了很多苹果树、西洋梨,而矮墙上爬满桑椹。
尾檐下挂着一盆盆开满各色小花的盆栽,这是叶梓亮梦想中的童话小屋。
贺钧棠没有送她进去,只在门前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说:“你是精神科医生,你很清楚要说服一心求死的男人有多辛苦,如果太累了、承受不住了,记得给我打一个电话。”
他会给她精神支持,会想尽办法帮她长过,因为褪去情人光环,他依旧是她最好的朋友。
叶梓亮点点头,她在笑,却笑得让他心酸。“我会做得很好。”
“我相信。”她就像一盏明灯能带给身边的人光亮,她在,一定能点燃阿灿对生命的希望。“去吧!”
她又点点头,又笑了,可是他不知道她惶恐无措,她的心在流泪,点点的咸水淹没她的知觉。
朝小木屋走去,叶梓亮很清楚,即使这个方向不是她的预期目标,即使她不愿意错过另一条道路上的好风景,但,她必须前往。
抬头挺胸,深吸几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
望着她的背影,数着她的步伐,贺钧棠握紧拳头,这一刻他再清楚不过,他失去她了,寒意瞬地从胸口往四肢百骸钻去,刺骨的冷、刺骨的痛不断向他侵袭。
在他的生命中失去过很多东西,失去对他而言并不陌生,但这次的失去让他痛不欲生。他想冲上前,把她抱进怀里、把她抢回来。但……
怎么可以?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如果亮亮留下,如果阿灿死去,这件事将会成为他们之间的裂痕,而这道裂痕会一天天扩大,大到足以吞噬他们。他们无法带着浓浓的罪恶感笑着、幸福着,罪恶感将会逐步谋杀他们的爱情,他们会遗憾、埋怨,他们不会原谅自己,最终,依旧得走上同样的路。
所以,这是最好的选择。
再见了,他的亮亮,他曾经拥有的亮亮……
客厅没有人,叶梓亮一间房、一间房找,走到最后那间时,终于看见熟悉了十几年的背影,他坐在电动轮椅上,对着后院的窗口。
后院也种了树,树下有几只拣食球果的小松鼠,它们的脸颊鼓鼓的,还不停地啃咬着,贪心的可爱模样很疗愈。
叶梓亮抚着胸口,深吸几口气后向前走,她走到轮椅后面站定,再吸两口气,才把双手放在侯一灿肩膀上,这一放,眼睛发涨,他瘦得肩膀只剩下磕人的骨头。
“你说话不算话。”叶梓亮指控。
突如其来的声音和掌温让侯一灿身子一震,他不敢回头,深怕这是幻觉。
“你说要送我松鼠,可是没送。”她很蠢,找不到合适的话题,竟丢出没头没尾的一句,可,她不管。
呼……缓缓吐气,侯一灿垂下头、明白了,这不是幻觉。
是,他曾经想过从加拿大带两只回去给她,但海关不会让他过,他想在台湾买,可是她连斗鱼都能养死,把生活过得这么粗糙的女生不适合养宠物。
侯一灿不开口,她闷了,好不容易找出来的话题他都能掐死,叶梓亮用力站到他面前,像泷妇骂街似地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开骂。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到哪里都要告诉我,不再偷偷溜走,你没做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不会再无故失踪,可是你让我找不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每次旅行都要给我带礼物,但是这次……你根本不打算带礼物给我了……”
明明骂人的是她,可是她骂着骂着,眼眶泛红。
他怎么可以这样,她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她跟他分享最多的心事,她以为他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可是他根本就不看重朋友。
看她哭得这么惨,侯一灿揺头苦叹,都是这样的,她一闹、一耍赖,他就拿她没谢。
“对不起。”
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冰冰凉凉的,让她的心再度抽痛。
“不原谅你。”她任性地别过脸。
“我要怎么做,你才不生气?”他耐心问。
“自己想。”她双手横胸,抬高下巴。
“要不要吃牛排?”他试着投其所好。
“不要!我搭十六个小时的飞机,光为了吃你一顿牛排?我有这么饿?”
侯一灿灿失笑,她是真的很饿啊,每次钧棠做的菜都让她吃得像饿死鬼投胎。
“要不要看看我的小庄园?”
“不要。”
“为什么不要,我的庄园很漂亮。”
“我穿高跟鞋。”
他们同时朝她的脚看去,那是贺钧棠送的鞋子。
叶梓亮说要美美的走到侯一灿面前,贺钧棠点点头,然后给她买衣服、挑鞋子、化美妆,还让造型师给她弄一个优雅的发型。
贺钧棠看着完妆后的叶梓亮,脸上带着骄傲的说她漂亮得像白雪公主。
然后,叶梓亮发现自己真笨!
因为直到那一刻,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不是爱漂亮,不是喜欢当白雪公主,而是乐意看着他为自己而忙碌,乐意他为自己的成果欣赏赞叹,她真正喜欢的是……他的快乐满足。
看着鞋子,想起贺钧棠,她既幸福又心酸,这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侯一灿把她的表情全看在眼底,笨蛋!既然舍不得,又何必逼迫自己。
他说:“那就不要走路,坐上来。”他拍拍自己的大腿。
叶梓亮犹豫三秒钟,坐上去了,靠在他胸口,她闭着眼睛不断告诉自己,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侯一灿启动开关,轮椅换过方向,带着两个人走向户外。
加拿大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侧坐在侯一灿的腿上,叶梓亮看着远方天空,笑了。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旅行。”
“说说看?”
“因为不一样的天空会让人心情开阔,再大的伤心都会远离。”
“你伤心了?”
“对。”
“为什么?”
“因为阿灿是个世纪大骗子,因为阿灿看不起我,因为阿灿以为我知道他生病了就会逃得不影踪,因为阿灿认定了,我只可以受宠却不能宠人,认定我是肤浅自私的女生,只想获得不愿付出。”
所以……通通知道了?钧棠和盘托出了?
最终,钧棠还是选择退让,选择把亮亮送回他身边?
钧棠……侯一灿眉心紧蹙,心头埋怨,他可不可以别这么伟大?可不可以别这么神圣?可不可以别老是让自己在他面前自惭形秽?
摇头,他缓声说:“你弄错了,阿灿就是知道你不但不逃,还会自投罗网,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一天到晚想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是最善良美好的女孩,所以才不愿意你伤心……对不起,欺骗你,是阿灿所能够想到的最好办法。”
“我不认同。”
“你很固执。”
“对,我就是固执,我固执地喜欢阿灿,固执地想跟阿灿一辈子,所以……你看医生吧,你吃药吧,快点好起来吧。”一口气,叶梓亮把憋在心里多日的话吐出来。
侯一灿望着怀里的叶梓亮,她紧咬下唇,表情像在宣誓似地。苦笑,他再清楚不过亮亮正在逼迫自己跟阿灿一辈子。是真的固执呢,分明伤心,不愿意离开钧棠,却偏偏要……
唉,他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不认识,这就是亮亮啊!
他不愿意接下她的话,反问:“你怎么来的?是钧棠送你?”
咬唇,叶梓亮说谎。“不是,我自己来的。”
胡扯,第一次到加拿大,她能自己搭飞机、搭船、乘车,一路顺风顺水到达Chemainus?这话说给谁听,谁都不相信。
就算她有本事……钧棠怕也不能放心吧!
连一趟日本行都能折腾的贺钧棠,定是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庄园外头,定是亲眼看着她走进屋里才舍得转头离开的吧。
唉,他从没有这么后悔过,后悔当年和小霸王的那一场架。
他打坏了自己的人生,也把钧棠的罪恶感打得又深又浓,钧棠始终认为自己是始作俑者,因此一味地对自己好,一味地小把所有好东西全捧到他面前求他笑纳。
现在连亮亮……也为他双手奉上?摊到这样一个兄长,他该怎么说才好?
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亮亮和钧棠这两个不懂得自私的笨蛋了。
“我是身体生病,不是脑子生病,我会相信你的话?说吧!钧棠在哪里?贺妈妈家里?还是在Chemainus?”
她打死不谈贺钧棠,因为……害怕。害怕定力不足,害怕自己反悔,害怕帮不了阿灿,反倒害了阿灿。
所以她刻意忽略后面那句,只挑前面的回答。“不管是身体生病,还是脑子生病,都要去看医生。阿灿,我陪你一起,好吗?”
他不接她的话。“喜欢我的轮椅吗?”
“不喜欢!”她气他转开话题。
“这么豪华的轮椅谁不爱?”
“再豪华,它会变成游轮吗?有什么好爱的。”她更喜欢他站起来。
他明知道她的意思,却刻意错解。“嫌弃它的速度?好!让你看看厉害的!”
话说完,他控制按钮,瞬地轮椅狂飙起来,叶梓亮尖叫一声,把头埋进侯一灿怀里,她的尖叫让侯一灿呵呵大笑,胸膛一震一震地动个不停,他的笑声在风里徜徉惬意,听得叶梓亮也弯起眉毛。
侯一灿规避着叶梓亮的问话,绝口不提病况,而叶梓亮也闪躲贺钧棠的话题,艾滋病和贺钧棠是两人心中的痛。
接下来三天,他们每天都很疯,生病中的侯一灿突然变得精力充沛。
他带叶梓亮玩遍维多利亚岛,在Chemainus壁画小镇,侯一灿和她坐着马车看遍每一幅画作,他们还跑去北京女孩开的面包店里,买一大袋超甜的面色。
他们在布查特花园里,看到只有教科书上才有的蜂鸟,他们去邓肯,在每一个图腾柱下拍照,他们在Goldstream Provincial Park看见鞋鱼宝宝,在哥伦比亚议会大夏附近排很长的队伍买一大盘的炸鱼片,吃得嘴角流油。
侯一灿绝口不提禁忌话题,他只想打屁说笑,只想留下最美丽的回忆。
第四天,他们一整天都待在庄园里,叶梓亮爬到苹果树上,拔着尚未成熟的苹果,咬一口,涩到让人皱眉头。
侯一灿坐在轮椅里,仰头朝着树上问话,“亮亮,你是真心的吗?真想和我过一辈子?”
这句话像一根针,在猝不及防间插入她胸口,痛得她呼吸一滞。
片刻,她缓过气,暗骂自己,早已经做好的决定怎么还可以心痛犹豫?她再吸一口气,大声朝树下喊,“是真的,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只是短短的停顿,侯一灿已经明白她的心,可怜的亮亮,真是委屈她了。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侯一灿又问。
这次她不再犹豫,大声说:“嫁啊,为什么不嫁,但是婚礼后你必须就医。”
幸好她坐在树上,否则阿灿会看见她眼睛泛红,眼泪顺势淌下。
望着叶梓亮的坚持,侯一灿苦笑回答,“好,婚礼结束后,我去看医生。”
这天晚上,侯一灿关起房门打了一个电话,这通电话时间很长,因为对话的那个人不好蒙骗,更难说服。
这天晩上,侯一灿躺在床上,虚弱的他却没有疲倦的感觉。
恍然间,那个老人又来到他床边,问:“决定好了吗?”
侯一灿问:“我还有多久时间?”
老人回答,“五天。”
五天……够了,侯一灿松一口气,沉沉地坠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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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梓亮终于抬头道:“你知道阿灿在哪里吗?”
他摸摸她的头,把她带到侯一灿的旅游地图前面。“亮亮,你可以帮我找出阿灿在哪里吗?我只晓得他搭上前往加拿大的直飞班机,但他没回家。”
叶梓亮看着侯一灿钉在北美上面的照片,每张都看得很仔细,最后她取下一张庄园的照片,照片的地点在离温哥华不远的维多利亚岛上,木造的房子像童话小屋,偌大的院子里种满黑莓,红红的、紫紫的、黑黑的……是丰收季节。
两人对视一眼,贺钧棠拿起话筒拨了越洋电话,钤声将近十响才被接起。
“是伯父吗?我是钧棠,你们知不知道阿灿在Chemainus买了一座庄园……”
贺钧棠每天都学会一种新感觉,今天,他知道何谓心如刀割。
确定侯一灿在Chemainus之后,贺钧棠托侯大哥带信给侯一灿,信里,他保证自己不会去打扰他,让他好好照顾身体,他写了许多关于叶梓亮的事,还附上很多照片。
贺钧棠想,侯一灿会需要的。
果然,侯一灿给他回信了,信里没有太多的灰色。
叶梓亮向医院辞职,但不能说走就走,贺钧棠也尽量安排公司的事,他打算带着诺诺陪叶梓亮去一趟加拿大,诺诺该见见外相母,而叶梓亮……他不放心她自己远飞。
心里再明白不过,这趟旅程结束后她就不再是自己该担心的人,趁现在他还有资格担心的时候,他要高高的、牢牢的把她担在心上。
他们绝口不提分手的事,但两人都晓得爱情已经快走到尽头。
都不舍得、都不愿放手,但人生就是这样,有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
叶梓亮老是偷偷地看着贺钧棠,而在他回眸时,发现她的眼眶泛红,然后……
他心疼心涩。
叶梓亮总是强忍欲望,直到憋不住,一个冲动奔进贺钧棠怀里寻求温暧,然后……他心痛不舍。
他抱紧她,让她窝着,让她汲取温暖,让她在自己的气息中安心。
她说:“棠棠,我爱你。”
这句话一天要说很多遍,她知道现在不讲,以后再也没有机会讲,她下定决心要把未来几十年份的“我爱你”全部说完。
看着她的纠结,他满腹哀愁却只能亲着她、哄着她,告诉她我也爱你,这份爱永远不会丢。
每天回到家,她只想坐在他膝上,只想听他的心跳声,只想圈住他的腰,把两个人变成连体人,她的要求很任性,但他无法、也不想拒绝。
常常,他在做菜时,她就从身后抱住他的腰,化身成无尾熊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常常,他工作时,她握住他的手、靠着他的肩,她看不懂计算机屏幕上的数字却假装看得津津有味。
她会突如其来发问:“以后,我们还见面吗?”
他回望她,眼底充满哀怜,回答,“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然后她扑进他怀里,又把他锁住了,因为她知道恋人和好朋友的差别。
她老爱亲他的眉、亲他的眼、亲他的脸颊、亲他的唇,在他还是自己的情人时,她要享尽所有情人的权利。
她说:“以后你娶一个不讨厌我的女生,好吗?”
他回答:“好,人选由你决定。”
他给她身为朋友亲人,最大的权利。
她笑了、也哭了,她这才晓得光是帮前男友决定人选,也会让人心痛得想跳楼。
那天晚上,她跑进他房间、钻进他的被窝,身体与他相贴合,她红着脸在他耳边说:“我们做爱,好不好?”
苦笑,他想做,但是他不能。
他给了她一个热烈的法式亲吻,然后在她耳边说很多话,有甜言蜜语,有故事,而那些故事多数和他有关,他的童年、他的成长、他的创业。
他说:“我以为爱情和友情差不多,来来去去、一段接过一段,我从不认为关去爱情有什么了不起,因为生命很长,总会有新的感情到来。但是……亮亮,我难受了,因为我知道生命很长,却再不会有一个新的女人、一段新的感情可以像你这般,把我的生命填满。”
最后,他把她抱回她的房间里,他说:“永远不要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知道吗?”
那刻,叶梓亮想扯开喉咙大声喊,“我后悔了,我不想分手,我想要自私自利,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但,她无法……
短短的时间,她养出很多坏习惯,她习惯把自己埋在棉被里,像毛手虫似地蜷成一团,在棉被里偷偷哭泣。
贺钧棠知道的,因为隔天她的眼睛会红肿,再多的眼影也遮盖不住。
她养成发呆的坏习惯,只要贺钧棠背过她,她就开始幻想他们不可能实现的婚姻生活。她养成喝糖水的坏习惯,因为总是觉得唇舌间很苦;她养成疯狂大叫的坏习惯,因为闷得紧了,需要吼一吼……
但无论养出多少坏习惯,无论她怎样对贺钧棠痴缠,光阴总是照着自己的速率不断向前推。
他们还是离开家了,他们上飞机了,他们来到Chemainus的庄园。
以庄园的规模来讲,这里不算大却相当漂亮,里头种了很多苹果树、西洋梨,而矮墙上爬满桑椹。
尾檐下挂着一盆盆开满各色小花的盆栽,这是叶梓亮梦想中的童话小屋。
贺钧棠没有送她进去,只在门前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说:“你是精神科医生,你很清楚要说服一心求死的男人有多辛苦,如果太累了、承受不住了,记得给我打一个电话。”
他会给她精神支持,会想尽办法帮她长过,因为褪去情人光环,他依旧是她最好的朋友。
叶梓亮点点头,她在笑,却笑得让他心酸。“我会做得很好。”
“我相信。”她就像一盏明灯能带给身边的人光亮,她在,一定能点燃阿灿对生命的希望。“去吧!”
她又点点头,又笑了,可是他不知道她惶恐无措,她的心在流泪,点点的咸水淹没她的知觉。
朝小木屋走去,叶梓亮很清楚,即使这个方向不是她的预期目标,即使她不愿意错过另一条道路上的好风景,但,她必须前往。
抬头挺胸,深吸几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
望着她的背影,数着她的步伐,贺钧棠握紧拳头,这一刻他再清楚不过,他失去她了,寒意瞬地从胸口往四肢百骸钻去,刺骨的冷、刺骨的痛不断向他侵袭。
在他的生命中失去过很多东西,失去对他而言并不陌生,但这次的失去让他痛不欲生。他想冲上前,把她抱进怀里、把她抢回来。但……
怎么可以?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如果亮亮留下,如果阿灿死去,这件事将会成为他们之间的裂痕,而这道裂痕会一天天扩大,大到足以吞噬他们。他们无法带着浓浓的罪恶感笑着、幸福着,罪恶感将会逐步谋杀他们的爱情,他们会遗憾、埋怨,他们不会原谅自己,最终,依旧得走上同样的路。
所以,这是最好的选择。
再见了,他的亮亮,他曾经拥有的亮亮……
客厅没有人,叶梓亮一间房、一间房找,走到最后那间时,终于看见熟悉了十几年的背影,他坐在电动轮椅上,对着后院的窗口。
后院也种了树,树下有几只拣食球果的小松鼠,它们的脸颊鼓鼓的,还不停地啃咬着,贪心的可爱模样很疗愈。
叶梓亮抚着胸口,深吸几口气后向前走,她走到轮椅后面站定,再吸两口气,才把双手放在侯一灿肩膀上,这一放,眼睛发涨,他瘦得肩膀只剩下磕人的骨头。
“你说话不算话。”叶梓亮指控。
突如其来的声音和掌温让侯一灿身子一震,他不敢回头,深怕这是幻觉。
“你说要送我松鼠,可是没送。”她很蠢,找不到合适的话题,竟丢出没头没尾的一句,可,她不管。
呼……缓缓吐气,侯一灿垂下头、明白了,这不是幻觉。
是,他曾经想过从加拿大带两只回去给她,但海关不会让他过,他想在台湾买,可是她连斗鱼都能养死,把生活过得这么粗糙的女生不适合养宠物。
侯一灿不开口,她闷了,好不容易找出来的话题他都能掐死,叶梓亮用力站到他面前,像泷妇骂街似地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开骂。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到哪里都要告诉我,不再偷偷溜走,你没做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不会再无故失踪,可是你让我找不到。”
“你说话不算话,你说每次旅行都要给我带礼物,但是这次……你根本不打算带礼物给我了……”
明明骂人的是她,可是她骂着骂着,眼眶泛红。
他怎么可以这样,她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她跟他分享最多的心事,她以为他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可是他根本就不看重朋友。
看她哭得这么惨,侯一灿揺头苦叹,都是这样的,她一闹、一耍赖,他就拿她没谢。
“对不起。”
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冰冰凉凉的,让她的心再度抽痛。
“不原谅你。”她任性地别过脸。
“我要怎么做,你才不生气?”他耐心问。
“自己想。”她双手横胸,抬高下巴。
“要不要吃牛排?”他试着投其所好。
“不要!我搭十六个小时的飞机,光为了吃你一顿牛排?我有这么饿?”
侯一灿灿失笑,她是真的很饿啊,每次钧棠做的菜都让她吃得像饿死鬼投胎。
“要不要看看我的小庄园?”
“不要。”
“为什么不要,我的庄园很漂亮。”
“我穿高跟鞋。”
他们同时朝她的脚看去,那是贺钧棠送的鞋子。
叶梓亮说要美美的走到侯一灿面前,贺钧棠点点头,然后给她买衣服、挑鞋子、化美妆,还让造型师给她弄一个优雅的发型。
贺钧棠看着完妆后的叶梓亮,脸上带着骄傲的说她漂亮得像白雪公主。
然后,叶梓亮发现自己真笨!
因为直到那一刻,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不是爱漂亮,不是喜欢当白雪公主,而是乐意看着他为自己而忙碌,乐意他为自己的成果欣赏赞叹,她真正喜欢的是……他的快乐满足。
看着鞋子,想起贺钧棠,她既幸福又心酸,这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侯一灿把她的表情全看在眼底,笨蛋!既然舍不得,又何必逼迫自己。
他说:“那就不要走路,坐上来。”他拍拍自己的大腿。
叶梓亮犹豫三秒钟,坐上去了,靠在他胸口,她闭着眼睛不断告诉自己,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侯一灿启动开关,轮椅换过方向,带着两个人走向户外。
加拿大的天空很蓝、空气很清新,侧坐在侯一灿的腿上,叶梓亮看着远方天空,笑了。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旅行。”
“说说看?”
“因为不一样的天空会让人心情开阔,再大的伤心都会远离。”
“你伤心了?”
“对。”
“为什么?”
“因为阿灿是个世纪大骗子,因为阿灿看不起我,因为阿灿以为我知道他生病了就会逃得不影踪,因为阿灿认定了,我只可以受宠却不能宠人,认定我是肤浅自私的女生,只想获得不愿付出。”
所以……通通知道了?钧棠和盘托出了?
最终,钧棠还是选择退让,选择把亮亮送回他身边?
钧棠……侯一灿眉心紧蹙,心头埋怨,他可不可以别这么伟大?可不可以别这么神圣?可不可以别老是让自己在他面前自惭形秽?
摇头,他缓声说:“你弄错了,阿灿就是知道你不但不逃,还会自投罗网,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一天到晚想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才选择骗你;就是知道你是最善良美好的女孩,所以才不愿意你伤心……对不起,欺骗你,是阿灿所能够想到的最好办法。”
“我不认同。”
“你很固执。”
“对,我就是固执,我固执地喜欢阿灿,固执地想跟阿灿一辈子,所以……你看医生吧,你吃药吧,快点好起来吧。”一口气,叶梓亮把憋在心里多日的话吐出来。
侯一灿望着怀里的叶梓亮,她紧咬下唇,表情像在宣誓似地。苦笑,他再清楚不过亮亮正在逼迫自己跟阿灿一辈子。是真的固执呢,分明伤心,不愿意离开钧棠,却偏偏要……
唉,他能说什么呢?他又不是不认识,这就是亮亮啊!
他不愿意接下她的话,反问:“你怎么来的?是钧棠送你?”
咬唇,叶梓亮说谎。“不是,我自己来的。”
胡扯,第一次到加拿大,她能自己搭飞机、搭船、乘车,一路顺风顺水到达Chemainus?这话说给谁听,谁都不相信。
就算她有本事……钧棠怕也不能放心吧!
连一趟日本行都能折腾的贺钧棠,定是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庄园外头,定是亲眼看着她走进屋里才舍得转头离开的吧。
唉,他从没有这么后悔过,后悔当年和小霸王的那一场架。
他打坏了自己的人生,也把钧棠的罪恶感打得又深又浓,钧棠始终认为自己是始作俑者,因此一味地对自己好,一味地小把所有好东西全捧到他面前求他笑纳。
现在连亮亮……也为他双手奉上?摊到这样一个兄长,他该怎么说才好?
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亮亮和钧棠这两个不懂得自私的笨蛋了。
“我是身体生病,不是脑子生病,我会相信你的话?说吧!钧棠在哪里?贺妈妈家里?还是在Chemainus?”
她打死不谈贺钧棠,因为……害怕。害怕定力不足,害怕自己反悔,害怕帮不了阿灿,反倒害了阿灿。
所以她刻意忽略后面那句,只挑前面的回答。“不管是身体生病,还是脑子生病,都要去看医生。阿灿,我陪你一起,好吗?”
他不接她的话。“喜欢我的轮椅吗?”
“不喜欢!”她气他转开话题。
“这么豪华的轮椅谁不爱?”
“再豪华,它会变成游轮吗?有什么好爱的。”她更喜欢他站起来。
他明知道她的意思,却刻意错解。“嫌弃它的速度?好!让你看看厉害的!”
话说完,他控制按钮,瞬地轮椅狂飙起来,叶梓亮尖叫一声,把头埋进侯一灿怀里,她的尖叫让侯一灿呵呵大笑,胸膛一震一震地动个不停,他的笑声在风里徜徉惬意,听得叶梓亮也弯起眉毛。
侯一灿规避着叶梓亮的问话,绝口不提病况,而叶梓亮也闪躲贺钧棠的话题,艾滋病和贺钧棠是两人心中的痛。
接下来三天,他们每天都很疯,生病中的侯一灿突然变得精力充沛。
他带叶梓亮玩遍维多利亚岛,在Chemainus壁画小镇,侯一灿和她坐着马车看遍每一幅画作,他们还跑去北京女孩开的面包店里,买一大袋超甜的面色。
他们在布查特花园里,看到只有教科书上才有的蜂鸟,他们去邓肯,在每一个图腾柱下拍照,他们在Goldstream Provincial Park看见鞋鱼宝宝,在哥伦比亚议会大夏附近排很长的队伍买一大盘的炸鱼片,吃得嘴角流油。
侯一灿绝口不提禁忌话题,他只想打屁说笑,只想留下最美丽的回忆。
第四天,他们一整天都待在庄园里,叶梓亮爬到苹果树上,拔着尚未成熟的苹果,咬一口,涩到让人皱眉头。
侯一灿坐在轮椅里,仰头朝着树上问话,“亮亮,你是真心的吗?真想和我过一辈子?”
这句话像一根针,在猝不及防间插入她胸口,痛得她呼吸一滞。
片刻,她缓过气,暗骂自己,早已经做好的决定怎么还可以心痛犹豫?她再吸一口气,大声朝树下喊,“是真的,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只是短短的停顿,侯一灿已经明白她的心,可怜的亮亮,真是委屈她了。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侯一灿又问。
这次她不再犹豫,大声说:“嫁啊,为什么不嫁,但是婚礼后你必须就医。”
幸好她坐在树上,否则阿灿会看见她眼睛泛红,眼泪顺势淌下。
望着叶梓亮的坚持,侯一灿苦笑回答,“好,婚礼结束后,我去看医生。”
这天晚上,侯一灿关起房门打了一个电话,这通电话时间很长,因为对话的那个人不好蒙骗,更难说服。
这天晩上,侯一灿躺在床上,虚弱的他却没有疲倦的感觉。
恍然间,那个老人又来到他床边,问:“决定好了吗?”
侯一灿问:“我还有多久时间?”
老人回答,“五天。”
五天……够了,侯一灿松一口气,沉沉地坠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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