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要去卖菜
看着这一丛丛长得至少有一米高的冒在水面上的绿叶,李锦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茭白耶,茭白,茭白炒肉丝,想想都觉得美味。想着想着,李锦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心动不如行动。李锦脱掉鞋袜,挽起裤腿,就往水塘冲。
虽是初夏,但傍晚时分的水还是有些凉,李锦不禁打了个哆嗦。可这并不能阻挡李锦对食物的热爱呀,看着这一丛丛的茭白,李锦觉得今晚做梦都得醒。由于李锦什么工具都没带。李锦只能使用最野蛮的办法,连根拔起,好在是塘泥,也好拔,不一会儿,李锦就拔了一篮子。看着这长得白白胖胖的茭白,李锦笑眯了眼。
这茭白可真肥,这得多亏了大家都不敢往这儿来,而且大家也不知道茭白那粗壮的茎是可以吃的。李锦觉得有一篮子够了,如果全拔完了,以后可就没有了,还是明天带镰刀来割吧,李锦这样想到,就准备洗洗脚上岸了。又将茭白的叶和根给拔了,洗干净放在篮子里,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想着已经过了饭点,可家里林氏和小宝还没吃饭,李锦不禁加快了脚步。远远的看见林氏和小宝坐在门口的石墩上,小宝张望着,林氏的则拉着他。李锦开心极了,有多少年了,没有人在在家里等自己,从奶奶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了。即使是后来自己的丈夫,也是和自己一起回家。“小宝,娘,我找到吃的了,今晚给你们做好吃的”,李锦开心的晃了晃自己手里的篮子。
“娘”小宝开心的叫着,快速的跑过来抱住李锦的大腿,林氏在听到李锦的声音后,笑容立即显现在自己脸上,寻着声音向李锦走来。李锦牵着小宝向林氏走去,李锦拎着篮子和小宝扶着林氏向家里走去,此时,李锦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将林氏安顿好,李锦就准备开始做饭了。“娘,这是什么呀?”,小宝此时像一个好奇宝宝看着李锦手中的茭白。“这个呀,叫茭白,可好吃了,等下小宝可要多吃点”李锦笑着解释道。
“好,我一定会多吃的,娘也多吃”听着小宝糯糯的声音,李锦心里一阵满足。闻着这阵阵香气,小宝的肚子仍不住咕咕的叫了起来。李锦一下就看了过来,小宝不禁脸一红,“平常这样他都不叫,今天肯定是看见娘亲高兴,在跟娘打招呼”,小宝不禁摸了摸肚子。看着他这可爱的小模样。李锦又觉得很萌又疼惜,平常都这样,这孩子是多久没吃好了。“嗯,看在他在跟我打招呼的份上,小宝今晚一定要多吃点,替我好好招待他”,李锦摸了摸小宝的头。
菜做好,就开始吃饭了。“瑾娘,这是什么呀,挺好吃的”,林氏觉得嘴里的食物从来没有吃过。“嗯嗯,我也觉得特别好吃”,小宝连忙接声。“这个呀,叫茭白,是一种茎状食物,一般长在水里”,李锦向林氏解释道。
“哦”可能由于眼睛看不到,林氏并没有继续问下去,只觉得媳妇可能是挖了一种新的野菜,而自己恰巧没有吃过。吃完饭后,就准备睡觉了,李锦并没有期待饭后洗漱。躺在床上,李锦突然想到明天要怎么过。
想到明天的吃饭,李锦不禁头疼,家里只有两个红薯了,不够呀,怎么办,家里没吃的了。真是一顿饭难倒一个英雄好汉呀,该怎么赚钱呢,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正当李锦懊恼不已时,哈,我可以去卖茭白呀,反正那是野生的,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卖,碰碰运气也是好的。而且,想想我李锦当时为把自己的村庄富起来,与外面的老板签了多少合约,要他们来投资,全靠自己的不烂之舌。
想到这个,李锦充满了无限动力,也不管睡不睡觉,就去找林氏商量,幸好林氏还没睡,听了李锦的想法后,林氏觉得不靠谱,毕竟是野菜,谁会买呀。可李锦觉得反正是野菜,试试又不会少块肉,就开始跟林氏讲道理,林氏哪里是李锦的对手呀,很快就投降了。
李锦在林氏答应后,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去了。林氏在答应后,不禁很后悔,毕竟李锦病才好,而且是第一次去赶集,有没经验,这万一出事了怎么办,林氏不禁怪自己头脑发热,就这样,在这样的忧虑中,林氏一晚都没睡好。反观,李锦睡的到是很好,天还没亮,李锦就醒了,她得去割点茭白。
听见李锦的动静,林氏立马醒了,刚想叫李锦说说,就发现没动静了。在更个屋子轻轻地叫了叫李锦,都没有应答,林氏想她应该是挖野菜去了,林氏还是很担心,就坐在屋里等李锦回来。
等李锦回来,就看到林氏坐在那,“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天才刚刚蒙蒙亮”李锦立马放下手中的篮子,扶着林氏要去睡觉。“娘担心你,你从来没上过集”,林氏满心忧愁。
李锦知道林氏担心她,也不好说什么,但要去集市的心并没有改变,自己可不能看着这一家子饿死。
“林寒他娘,在吗?是俺”外面有人叫到。“是你钱婶”林氏连忙转身。“在哩,他钱婶,快进来”。进来的是一个胖胖的女人,笑眯眯的,只一眼,李锦立马对她产生了好感。“钱婶,早呀”,李锦笑着打了声招呼。钱婶叫钱兰,是村里唯一一家与林家有来往的。
钱婶立马惊讶了,因为林家的不是个疯的吗,怎么会打招呼了。“林寒他娘,这”钱婶满脸疑惑。看着这样的钱婶,李锦当然明白她是怎么回事。“钱婶,我好了,前几天摔了一跤,结果把我的疯病把摔好了”,李锦笑眯眯的。“真的呀,那太好了,老婶子可算是可以轻松点了”,钱婶拍了拍林氏的手。
“是呀,真是老天开眼呀,让瑾娘的病好了”,林氏十分欣慰。看着这样的两个人,李锦想她们应该就是现代的闺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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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初夏,但傍晚时分的水还是有些凉,李锦不禁打了个哆嗦。可这并不能阻挡李锦对食物的热爱呀,看着这一丛丛的茭白,李锦觉得今晚做梦都得醒。由于李锦什么工具都没带。李锦只能使用最野蛮的办法,连根拔起,好在是塘泥,也好拔,不一会儿,李锦就拔了一篮子。看着这长得白白胖胖的茭白,李锦笑眯了眼。
这茭白可真肥,这得多亏了大家都不敢往这儿来,而且大家也不知道茭白那粗壮的茎是可以吃的。李锦觉得有一篮子够了,如果全拔完了,以后可就没有了,还是明天带镰刀来割吧,李锦这样想到,就准备洗洗脚上岸了。又将茭白的叶和根给拔了,洗干净放在篮子里,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想着已经过了饭点,可家里林氏和小宝还没吃饭,李锦不禁加快了脚步。远远的看见林氏和小宝坐在门口的石墩上,小宝张望着,林氏的则拉着他。李锦开心极了,有多少年了,没有人在在家里等自己,从奶奶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了。即使是后来自己的丈夫,也是和自己一起回家。“小宝,娘,我找到吃的了,今晚给你们做好吃的”,李锦开心的晃了晃自己手里的篮子。
“娘”小宝开心的叫着,快速的跑过来抱住李锦的大腿,林氏在听到李锦的声音后,笑容立即显现在自己脸上,寻着声音向李锦走来。李锦牵着小宝向林氏走去,李锦拎着篮子和小宝扶着林氏向家里走去,此时,李锦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将林氏安顿好,李锦就准备开始做饭了。“娘,这是什么呀?”,小宝此时像一个好奇宝宝看着李锦手中的茭白。“这个呀,叫茭白,可好吃了,等下小宝可要多吃点”李锦笑着解释道。
“好,我一定会多吃的,娘也多吃”听着小宝糯糯的声音,李锦心里一阵满足。闻着这阵阵香气,小宝的肚子仍不住咕咕的叫了起来。李锦一下就看了过来,小宝不禁脸一红,“平常这样他都不叫,今天肯定是看见娘亲高兴,在跟娘打招呼”,小宝不禁摸了摸肚子。看着他这可爱的小模样。李锦又觉得很萌又疼惜,平常都这样,这孩子是多久没吃好了。“嗯,看在他在跟我打招呼的份上,小宝今晚一定要多吃点,替我好好招待他”,李锦摸了摸小宝的头。
菜做好,就开始吃饭了。“瑾娘,这是什么呀,挺好吃的”,林氏觉得嘴里的食物从来没有吃过。“嗯嗯,我也觉得特别好吃”,小宝连忙接声。“这个呀,叫茭白,是一种茎状食物,一般长在水里”,李锦向林氏解释道。
“哦”可能由于眼睛看不到,林氏并没有继续问下去,只觉得媳妇可能是挖了一种新的野菜,而自己恰巧没有吃过。吃完饭后,就准备睡觉了,李锦并没有期待饭后洗漱。躺在床上,李锦突然想到明天要怎么过。
想到明天的吃饭,李锦不禁头疼,家里只有两个红薯了,不够呀,怎么办,家里没吃的了。真是一顿饭难倒一个英雄好汉呀,该怎么赚钱呢,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正当李锦懊恼不已时,哈,我可以去卖茭白呀,反正那是野生的,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卖,碰碰运气也是好的。而且,想想我李锦当时为把自己的村庄富起来,与外面的老板签了多少合约,要他们来投资,全靠自己的不烂之舌。
想到这个,李锦充满了无限动力,也不管睡不睡觉,就去找林氏商量,幸好林氏还没睡,听了李锦的想法后,林氏觉得不靠谱,毕竟是野菜,谁会买呀。可李锦觉得反正是野菜,试试又不会少块肉,就开始跟林氏讲道理,林氏哪里是李锦的对手呀,很快就投降了。
李锦在林氏答应后,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去了。林氏在答应后,不禁很后悔,毕竟李锦病才好,而且是第一次去赶集,有没经验,这万一出事了怎么办,林氏不禁怪自己头脑发热,就这样,在这样的忧虑中,林氏一晚都没睡好。反观,李锦睡的到是很好,天还没亮,李锦就醒了,她得去割点茭白。
听见李锦的动静,林氏立马醒了,刚想叫李锦说说,就发现没动静了。在更个屋子轻轻地叫了叫李锦,都没有应答,林氏想她应该是挖野菜去了,林氏还是很担心,就坐在屋里等李锦回来。
等李锦回来,就看到林氏坐在那,“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天才刚刚蒙蒙亮”李锦立马放下手中的篮子,扶着林氏要去睡觉。“娘担心你,你从来没上过集”,林氏满心忧愁。
李锦知道林氏担心她,也不好说什么,但要去集市的心并没有改变,自己可不能看着这一家子饿死。
“林寒他娘,在吗?是俺”外面有人叫到。“是你钱婶”林氏连忙转身。“在哩,他钱婶,快进来”。进来的是一个胖胖的女人,笑眯眯的,只一眼,李锦立马对她产生了好感。“钱婶,早呀”,李锦笑着打了声招呼。钱婶叫钱兰,是村里唯一一家与林家有来往的。
钱婶立马惊讶了,因为林家的不是个疯的吗,怎么会打招呼了。“林寒他娘,这”钱婶满脸疑惑。看着这样的钱婶,李锦当然明白她是怎么回事。“钱婶,我好了,前几天摔了一跤,结果把我的疯病把摔好了”,李锦笑眯眯的。“真的呀,那太好了,老婶子可算是可以轻松点了”,钱婶拍了拍林氏的手。
“是呀,真是老天开眼呀,让瑾娘的病好了”,林氏十分欣慰。看着这样的两个人,李锦想她们应该就是现代的闺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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