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挑了一块靠近喷泉的,晚上的喷泉在夜光下朦胧美感,寂静的公园只有水落地的声音,寂静得有种万物真空的感觉,沈薇姿势端正地坐在喷泉边上,调试了音节,她拉的曲目是《良宵》。
悠扬的曲子在夜空中响起,颇有一种身处良宵美景的幻觉,现在大多数流行的都是能上口的歌曲,纯音乐的二胡也只有少数专业的人知道,林果果对国乐也只是一知半解,但在这空旷的地方,听着这么一首玄乐,倒是有几分味道。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商务车车门打开,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紧搂在一起,沿着鹅卵石漫不经心地走着,身后的保镖跟助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紧剔着无处不在的狗仔,林惜搂着元耀的腰,偎依在他的怀里,三十四岁的女人在小了自己九岁的小男友怀里化成了一只小鸟,风情万种又带着娇羞。
两个步入了公园的花丛里,这时,一道悠扬的音乐传了过来,在寂静的夜晚极为清晰,搂在她腰上的手臂猛地一缩,腰部突地一阵刺痛,林惜倒吸了一口气,抓住小男友的手,盯着他,“你怎么了?突然这么用力?”
元耀低下头,才发现,他的指甲割到了林惜的肉里,他拉过她,亲吻着她的额头,并低声道,“我没事,鹅卵石太咯脚了,没站稳,差点拐弯摔下去。”
林惜看了看满地的鹅卵石说道,“看来我们身体都不怎么健康啊,脚踩上面一阵发疼,好了啊,你送我到这里就好了,回去吧。”
“嗯,开完会,早点休息。”元耀又搂过林惜,亲吻缠绵了一番,才放手,林惜娇羞地捶了捶他的肩膀,“知道了,你快回去吧。”
“我目送你进公司。”元耀站在原地不动。
林惜笑得一脸甜蜜,拎着小包朝星空娱乐走去。
直到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进了公司大门,站在鹅卵石上的高大男人依然没有挪动身子,助理在身后轻微地喊了一声。
元耀充耳不闻,脚跟一旋,朝公园深处走去,助理只能拉扒着几个保镖一起跟上,便见当红艺人元耀停在了一棵树的旁边,眼睛所看之处,是那块喷泉,那音乐就是从那喷泉位置传来的,在那块喷泉旁,还坐着两个人,灯光照得出那是两个女生,其中一个抱着二胡,曲子就是从她的指缝里流泄而出。
曲子不长,两分三十秒。
曲子一停,站在树旁的男人转身往回走,出了那片被树叶笼罩的位置,元耀的神色也暴露了出来,这个一直很坚定的当红艺人此时脸上带着些许的迷惘,最先抛弃的人是他,那巨大的诱惑摆在他面前,他厌倦了那块黄沙里,更厌倦了那个口口声声说要放弃大学当他妻子的女孩,毅然地选择了推开她。
但《良宵》一曲,熟悉得那样令人心颤。
沈薇把林果果送上的士,替林果果付了车费,又拍下车牌号,目送的士启动离去,随后转身回宿舍,钥匙刚入孔,隔壁的房门刷地打开,陈瑶穿着睡衣旗帜高扬地走了出来,“哦,你晚归,是不是约会去了?”
“是啊是约会去了。”沈薇扭头笑道,门恰好打开,陈瑶跟着进了她的房间,左看右看,“不错嘛,收拾得蛮干净的,辰哥给你派了多少人帮你收拾?”
“我自己收拾的好吧?”沈薇放下二胡,倒水给陈瑶,陈瑶嫌弃地说道,“你这杯子喝过的吧?给我一个纸杯就行了。”
纸杯就纸杯,便宜还不用洗。
陈瑶接过水杯后,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摇晃着两长腿,“沈薇,辰哥有没有说为什么要签你?还有你上次撞到的人该不会是辰哥吧?”
但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宫辰不喜欢喷香水,沈薇身上那些香水明显不是宫辰的,她想了很久,才得出一个不太可能而且有些荒唐的结论,就是沈薇在等她的时候撞到的那个人给的沈薇这个机会的。
否则就沈薇这个穷山沟里来的,光靠一个好成绩,还得从跑龙套爬起。
为什么签我?她哪知道啊。
“不是,我撞到的人我不知道是谁,你这么晚过来是来陪我睡觉的吗?”
“去你的,我陪你睡觉,你陪我睡觉差不多,我是来跟你说,如果你这两天有空,陪我出去一趟。”陈瑶瞪眼,把喝光的杯子扔垃圾桶里,双手环胸,气势凛人地命令道。
“去哪?”她算了算,这两天要练习二胡,“出去得不远的不久的话我就陪你去。”
“不远,也不久,一个小时足够了。”
“行吧。”沈薇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她现在培训的课程减少了,是有多余的时间,送走了大小姐陈瑶,沈薇进浴室里冲凉,冲好后躺在床上翻滚,抱着元耀的人形抱枕亲了又亲撒手后慢慢地进入睡眠。
三天后,沈薇一早就到拍摄场,宫辰带着阿满一行人给沈薇做造型,在许多的服装上,宫辰多怕沈薇为了元耀挑一套黑色劲装啊,男人穿起来肯定是帅的,但女人穿嘛还抱着个二胡,简直不伦不类,到时网络的评论一定会说:这人是来搞笑的吧。
但幸好,沈薇选了一条旗袍,淡紫色的,非常有味道,换出来以后,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掉了。
很美。
说不上的那种味道,虽然她还太年轻了,但已经有了一种闺秀的味道。
阿满是宫辰手下的老牌化妆师了,历经一个多小时,沈薇的妆容上好了,这下更美得没型了,拍摄的年轻师傅眼睛一亮,沈薇往椅子上一坐,身后布景一上,沈薇拉起了《放风筝》的曲目。
果然这女孩就是冲着元耀来的,连曲子都一样。
这次沈薇脸上的表情没有大起大落,而是非常轻快地把曲子奏出来,神色极其淡然,眼神专注地看着镜头。
仿佛透过镜头看着那远在影视城的元耀。
在场的助理化妆师摄影师,当然了,还有一直坐在椅子上,摩擦着下巴的宫辰,视线都不由自主地聚焦在那个穿着淡紫色旗袍的女孩身上,很显然,沈薇对二胡是熟悉的,这一曲下来,至到摄影师走位完成,沈薇的曲子完美地演绎出来,没什么大的出彩,但安静得极其美好,配合着那首曲子,以及本身就长得好看的脸,赏心悦目。
拍摄完后,沈薇换下那开衩到大腿根部的旗袍,又把脸上那浓妆三两下卸掉,随后拎着二胡走了出来,跟着宫辰出了摄影棚,刚走不远,迎面而来,就是齐晓晓,冤家路窄,沈薇转动眼珠,寻思着有没有路可以遁了。
但她立即又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傻丫的,有什么好躲的,背叛的人是齐晓晓,又不是她。
齐晓晓见到宫辰脸色立即欣喜了起来,一转眼看到沈薇,那笑容差点僵死在脸上,尤其是看到沈薇怀里抱的二胡,她眼眸深了几分,她停住脚步,恭敬地喊了声,“辰哥”
宫辰点点头,后越过齐晓晓就想走,沈薇目不斜视地跟齐晓晓侧身而过,而就在这时,她的手臂猛地被抓住,她往上一看,是齐晓晓,宫辰的目光也落了下来,带着疑惑,齐晓晓扯了扯唇角,对宫辰说道,“辰哥,我有事跟沈薇谈一下。”
宫辰虽疑惑,但还是点头了。
接着沈薇就被齐晓晓一把拉进了隔壁的化妆间,门顺势反手一锁,沈薇盯着她的动作,脑里跑马车似的闪过无数杀人灭口的场景,正想张嘴说什么身子就被齐晓晓狠狠地推到墙壁上,一个狠劲地壁咚
“喂,我是女的”她咽了咽口水,谁知齐晓晓一伸手就去抢她手里的二胡,狠狠地捏着她的下巴往上抬,“你以为你带着二胡带着二人转来找元家林,他就会回到你身边吗?沈薇,三年了,你还是这么天真,你就算是真的爬到跟他一样的位置,他也绝对不会再爱上你的,他早就不再是过去的元家林了!”
很好,从三年前她来到齐峰市找这两个人,就一直没有这么“亲切”地沟通过关于背叛关于元家林的事情,她只能仰息地被迫地考取了名门然后一路挣扎到出道,总算是换来她的“好姐妹”面对面地交谈了。
虽然姿势有点雷人。
“晓晓,你跟他在一起过吧?”沈薇轻笑了一下,她放松身子,靠在墙壁上,毫不闪躲地对上齐晓晓那阴霾的眼眸。
“是。”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齐晓晓大方地承认,“从小我就喜欢他,我敢说我喜欢他的心绝对不比你少。”
“所以你在他有机会成为明星的时候,就挑拨他,让他悔婚,跟你携手走这条康庄大道?”
“是。”
“那么,虽然你成功地让他放弃我了,可是你还是没有抓住他”她冷冰冰地说道,就好像在说一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但这样的语气却直接戳中齐晓晓的痛楚,她的手心陡然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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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扬的曲子在夜空中响起,颇有一种身处良宵美景的幻觉,现在大多数流行的都是能上口的歌曲,纯音乐的二胡也只有少数专业的人知道,林果果对国乐也只是一知半解,但在这空旷的地方,听着这么一首玄乐,倒是有几分味道。
不远处,一辆黑色的商务车车门打开,一男一女从车上下来,紧搂在一起,沿着鹅卵石漫不经心地走着,身后的保镖跟助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紧剔着无处不在的狗仔,林惜搂着元耀的腰,偎依在他的怀里,三十四岁的女人在小了自己九岁的小男友怀里化成了一只小鸟,风情万种又带着娇羞。
两个步入了公园的花丛里,这时,一道悠扬的音乐传了过来,在寂静的夜晚极为清晰,搂在她腰上的手臂猛地一缩,腰部突地一阵刺痛,林惜倒吸了一口气,抓住小男友的手,盯着他,“你怎么了?突然这么用力?”
元耀低下头,才发现,他的指甲割到了林惜的肉里,他拉过她,亲吻着她的额头,并低声道,“我没事,鹅卵石太咯脚了,没站稳,差点拐弯摔下去。”
林惜看了看满地的鹅卵石说道,“看来我们身体都不怎么健康啊,脚踩上面一阵发疼,好了啊,你送我到这里就好了,回去吧。”
“嗯,开完会,早点休息。”元耀又搂过林惜,亲吻缠绵了一番,才放手,林惜娇羞地捶了捶他的肩膀,“知道了,你快回去吧。”
“我目送你进公司。”元耀站在原地不动。
林惜笑得一脸甜蜜,拎着小包朝星空娱乐走去。
直到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进了公司大门,站在鹅卵石上的高大男人依然没有挪动身子,助理在身后轻微地喊了一声。
元耀充耳不闻,脚跟一旋,朝公园深处走去,助理只能拉扒着几个保镖一起跟上,便见当红艺人元耀停在了一棵树的旁边,眼睛所看之处,是那块喷泉,那音乐就是从那喷泉位置传来的,在那块喷泉旁,还坐着两个人,灯光照得出那是两个女生,其中一个抱着二胡,曲子就是从她的指缝里流泄而出。
曲子不长,两分三十秒。
曲子一停,站在树旁的男人转身往回走,出了那片被树叶笼罩的位置,元耀的神色也暴露了出来,这个一直很坚定的当红艺人此时脸上带着些许的迷惘,最先抛弃的人是他,那巨大的诱惑摆在他面前,他厌倦了那块黄沙里,更厌倦了那个口口声声说要放弃大学当他妻子的女孩,毅然地选择了推开她。
但《良宵》一曲,熟悉得那样令人心颤。
沈薇把林果果送上的士,替林果果付了车费,又拍下车牌号,目送的士启动离去,随后转身回宿舍,钥匙刚入孔,隔壁的房门刷地打开,陈瑶穿着睡衣旗帜高扬地走了出来,“哦,你晚归,是不是约会去了?”
“是啊是约会去了。”沈薇扭头笑道,门恰好打开,陈瑶跟着进了她的房间,左看右看,“不错嘛,收拾得蛮干净的,辰哥给你派了多少人帮你收拾?”
“我自己收拾的好吧?”沈薇放下二胡,倒水给陈瑶,陈瑶嫌弃地说道,“你这杯子喝过的吧?给我一个纸杯就行了。”
纸杯就纸杯,便宜还不用洗。
陈瑶接过水杯后,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摇晃着两长腿,“沈薇,辰哥有没有说为什么要签你?还有你上次撞到的人该不会是辰哥吧?”
但她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宫辰不喜欢喷香水,沈薇身上那些香水明显不是宫辰的,她想了很久,才得出一个不太可能而且有些荒唐的结论,就是沈薇在等她的时候撞到的那个人给的沈薇这个机会的。
否则就沈薇这个穷山沟里来的,光靠一个好成绩,还得从跑龙套爬起。
为什么签我?她哪知道啊。
“不是,我撞到的人我不知道是谁,你这么晚过来是来陪我睡觉的吗?”
“去你的,我陪你睡觉,你陪我睡觉差不多,我是来跟你说,如果你这两天有空,陪我出去一趟。”陈瑶瞪眼,把喝光的杯子扔垃圾桶里,双手环胸,气势凛人地命令道。
“去哪?”她算了算,这两天要练习二胡,“出去得不远的不久的话我就陪你去。”
“不远,也不久,一个小时足够了。”
“行吧。”沈薇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她现在培训的课程减少了,是有多余的时间,送走了大小姐陈瑶,沈薇进浴室里冲凉,冲好后躺在床上翻滚,抱着元耀的人形抱枕亲了又亲撒手后慢慢地进入睡眠。
三天后,沈薇一早就到拍摄场,宫辰带着阿满一行人给沈薇做造型,在许多的服装上,宫辰多怕沈薇为了元耀挑一套黑色劲装啊,男人穿起来肯定是帅的,但女人穿嘛还抱着个二胡,简直不伦不类,到时网络的评论一定会说:这人是来搞笑的吧。
但幸好,沈薇选了一条旗袍,淡紫色的,非常有味道,换出来以后,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掉了。
很美。
说不上的那种味道,虽然她还太年轻了,但已经有了一种闺秀的味道。
阿满是宫辰手下的老牌化妆师了,历经一个多小时,沈薇的妆容上好了,这下更美得没型了,拍摄的年轻师傅眼睛一亮,沈薇往椅子上一坐,身后布景一上,沈薇拉起了《放风筝》的曲目。
果然这女孩就是冲着元耀来的,连曲子都一样。
这次沈薇脸上的表情没有大起大落,而是非常轻快地把曲子奏出来,神色极其淡然,眼神专注地看着镜头。
仿佛透过镜头看着那远在影视城的元耀。
在场的助理化妆师摄影师,当然了,还有一直坐在椅子上,摩擦着下巴的宫辰,视线都不由自主地聚焦在那个穿着淡紫色旗袍的女孩身上,很显然,沈薇对二胡是熟悉的,这一曲下来,至到摄影师走位完成,沈薇的曲子完美地演绎出来,没什么大的出彩,但安静得极其美好,配合着那首曲子,以及本身就长得好看的脸,赏心悦目。
拍摄完后,沈薇换下那开衩到大腿根部的旗袍,又把脸上那浓妆三两下卸掉,随后拎着二胡走了出来,跟着宫辰出了摄影棚,刚走不远,迎面而来,就是齐晓晓,冤家路窄,沈薇转动眼珠,寻思着有没有路可以遁了。
但她立即又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傻丫的,有什么好躲的,背叛的人是齐晓晓,又不是她。
齐晓晓见到宫辰脸色立即欣喜了起来,一转眼看到沈薇,那笑容差点僵死在脸上,尤其是看到沈薇怀里抱的二胡,她眼眸深了几分,她停住脚步,恭敬地喊了声,“辰哥”
宫辰点点头,后越过齐晓晓就想走,沈薇目不斜视地跟齐晓晓侧身而过,而就在这时,她的手臂猛地被抓住,她往上一看,是齐晓晓,宫辰的目光也落了下来,带着疑惑,齐晓晓扯了扯唇角,对宫辰说道,“辰哥,我有事跟沈薇谈一下。”
宫辰虽疑惑,但还是点头了。
接着沈薇就被齐晓晓一把拉进了隔壁的化妆间,门顺势反手一锁,沈薇盯着她的动作,脑里跑马车似的闪过无数杀人灭口的场景,正想张嘴说什么身子就被齐晓晓狠狠地推到墙壁上,一个狠劲地壁咚
“喂,我是女的”她咽了咽口水,谁知齐晓晓一伸手就去抢她手里的二胡,狠狠地捏着她的下巴往上抬,“你以为你带着二胡带着二人转来找元家林,他就会回到你身边吗?沈薇,三年了,你还是这么天真,你就算是真的爬到跟他一样的位置,他也绝对不会再爱上你的,他早就不再是过去的元家林了!”
很好,从三年前她来到齐峰市找这两个人,就一直没有这么“亲切”地沟通过关于背叛关于元家林的事情,她只能仰息地被迫地考取了名门然后一路挣扎到出道,总算是换来她的“好姐妹”面对面地交谈了。
虽然姿势有点雷人。
“晓晓,你跟他在一起过吧?”沈薇轻笑了一下,她放松身子,靠在墙壁上,毫不闪躲地对上齐晓晓那阴霾的眼眸。
“是。”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齐晓晓大方地承认,“从小我就喜欢他,我敢说我喜欢他的心绝对不比你少。”
“所以你在他有机会成为明星的时候,就挑拨他,让他悔婚,跟你携手走这条康庄大道?”
“是。”
“那么,虽然你成功地让他放弃我了,可是你还是没有抓住他”她冷冰冰地说道,就好像在说一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但这样的语气却直接戳中齐晓晓的痛楚,她的手心陡然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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