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晚上,季蓝睡在新的床上,床软软的,比她以前睡的还软,而且不知道喷了什么东西香香的,像新妈妈身上的香味,新的妈妈还给她买了一个史努比公仔,很可爱,放在季蓝的头顶上,季蓝还时不时地去摸一下,看它在不在。旁边睡着一个小人,小眼睛在她身上眨呀眨,像极了以前家乡的萤火虫。
“你为什么叫季蓝?”
“很简单啊,我爸爸姓季,我妈妈姓蓝,所以我叫季蓝。”多随意的名字啊,不用翻字典查找哪个字好,哪个字犯冲。可似乎这名字就是和她家有什么相冲似的,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你长得真好看,比我们学校里最好看的同学都好看,而且你的耳朵像妈妈戴的珍珠。”
季蓝不知道这耳朵跟珍珠有什么关系,但是珍珠季蓝却是认识的,又白又滑,说她的耳朵像珍珠,肯定是夸她的。女孩子都是爱美爱虚荣的,这无关年龄的大小,季蓝也是,听到这赞美的话,更高兴了心里美滋滋的。
“你也很好看。”这话是真的,这新的小哥哥是真的长得好看,大哥哥也好看。
小脑袋瓜有些不高兴了,嘟着嘴纠,“我这不叫好看,这叫帅。”
“呵呵,你长的真帅。对了,为什么大哥哥不和我们睡啊?”
“我爸说了,因为他长大了,所以要自己睡,说什么有自己的空间,不知道什么意思。”季蓝也不知道所谓的“自己的空间”是什么意思。
“你们家真漂亮。”季蓝由衷的说道,不仅漂亮而且大,就她现在睡的房间,比她以前的房间大一倍。
小脑袋瓜很自豪。“那当然。”
那些小时候一起同床共枕的记忆,她和力然每天聊天,聊他们学校里的事,聊他们的老师,同学,朋友。其实小时候的生活很简单很随意很轻松,因为那时候不用想其他,就只想着今天怎么开心就好。
这时候,新的妈妈走进房间,看到两个小家伙谈得那么开心,也就放心了。“好了,力然,别聊了,让妹妹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季蓝听话的点点头,要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那晚,她睡得很甜很稳,不用再半夜冻醒饿醒。那晚,她梦到了她的妈妈,妈妈说:“宝贝,妈妈来接你回家了。”
次日,季蓝在陈母地叫唤下醒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看向旁边的小哥哥,他也是和她一样,半醒不醒。
季蓝穿戴整齐,跟着小哥哥来到楼下。餐桌旁新爸爸和大哥哥已经在用早餐。新爸爸见到她,对她招了招手,季蓝乖巧地来到他面前。
“昨晚睡得好不好。”
“好。小哥哥很香。”
刚坐下的新妈妈轻笑出来,小孩子的话总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那么自然。
坐在旁边的小哥哥咧着嘴巴也笑:“妹妹也很香。”
于是,早餐就在一片你香我香,香喷喷的气氛中进行着。
新妈妈把季蓝和力然送到学校,季蓝和力然是不同年级的,自然不在同一个班。
季蓝就在新的班级里,开始了她新的学习生涯,认识了新同学,交了新朋友,玩了新游戏,有了新趣事。
一日,季蓝收到一张字条,有些字她看不懂,于是屁颠屁颠的拿着情书跑到三年级去找小哥哥力然。小哥哥读着信:四兰,长的十分好干,你的言京象电火,我十分喜欢你,作我女朋友。读完之后,小哥哥力然用力的把信撕了,破口大骂:“哪个王八写的,错别字一大堆,敢让我家季蓝做他女朋友,我打死他。”
后来,小哥哥力然真的把那个写字条的小男孩打了一顿。后来双方家长都被请到学校来,不过好像问题也不是很严重,在家长的眼中,也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罢了。不过另季蓝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夸了小哥哥,说“力然真厉害,懂得维护妹妹呢!”小哥哥力然又把这事将给大哥哥亦然听,亦然说“以后这种事情有一次打一个,哥给你撑腰。”
季蓝三年级的时候,她妈妈想一个女孩子总得懂得一样才艺才行,像大哥哥就懂得弹钢琴。于是每天逼着她背谱练习,可惜,她对那玩意真不感兴趣,教了很久还是不会。后来她妈妈就想,可能小孩子更能玩到一处,于是又让亦然来教她,可还是不会。那能怎么样?只好放弃了,她倒是高兴得三天三夜。
四年级的时候,她妈妈又想,钢琴教不会,那就送她去练书法吧!于是就给她报了一个兴趣班,软笔的硬笔的练了差不多半年,倒是小有成就,经常得到老师们的夸奖,说“季蓝的作文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是字写得倒是不错”。
初二那年,季蓝又有了一个追求者。有一个男生,拿了一只不知道是不是别人扔了的玫瑰跑到季蓝的班上去跟她表白,季蓝没答应。可是力然不知道从哪听到的消息,后来把那男生打了一顿。那男生可真是委屈,表白不成功就算了还挨了打,自然不服气,反抗到:“你又不是她什么人,凭什么阻拦她交男朋友啊?”听到这话,力然又重重地挥他两拳,怒道:“我喜欢。”
“噗”周围一阵哄笑,这理由可真是雷人。
那男生更憋屈了,他抬起那红肿的脸,不可置信地说:“该不会你就是他男朋友吧!”
大家恍然大悟。是啊!如果不是男朋友,季蓝干嘛拒绝人家呢,如果不是男朋友,那男的干嘛揍人家。于是,季蓝和力然就这样,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嗯,应该说是被公认的一对。
也难怪,在学校里,力然和季蓝也没公布过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他们是兄妹,情感上,他们是没有血缘的亲属关系。
距离那男生被打半年后,一天晚上,在家的后院里。
陈力然跟季蓝说:“其实,你做我女朋友也不错。”说这话,是在力然蜻蜓点水地亲了季蓝之后。
季蓝有些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爸妈以外的人亲过。不过害羞之后又有点生气了,什么叫“她做他女朋友也不错”,意思是说她做他女朋友,他很吃亏。
陈力然看到她发怒的可爱模样,很是可爱。一只手伸到她面前,摊开手掌。“送给你的。”
掌心里,是一条手链,银白色的链子,上面缀着三颗蓝色的星星。“好漂亮。”这是她当时能想到的形容词。
陈亦然拉起她的手,“其实,这手链早就买了,却不敢给你,就怕把你吓着。”
的确是早就买了,买了有半年了,那时候他们刚被公认是一对,他怕她不高兴,因为他不知道他在她心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份量,也许她真的只当他是保护她的小哥哥。
他双目认真地看着季蓝,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有一个变化。“季蓝,我现在正式的追求你,做我女朋友。”
他说得很认真,是季蓝见过的最认真的一次,季蓝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这手链,也不知道合不合我的手。”
陈亦然很高兴,这是答应了。他把那手链小心翼翼地戴在季蓝的手腕上,不大不小,正合适,季蓝的皮肤很白,蓝色的手链衬得她的手腕更纤细,更白。
就这样,他们不再是同学们误会的情侣,是真真正正的情侣。
本以为陈父陈母会反对,虽说这兄妹之间没有血缘联系,但在称呼上,他们的确是兄妹。不想,陈父陈母倒是极开放的人,当时陈父对陈母说:“咱们又省事了,媳妇都是现成的。”
季蓝想,幸福真的很简单,有吃,有喝,有住,有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便足以。
高一的时候,力然买了一把其他,每天对着书本c视频慢慢地学。季蓝倒是佩服他的学习能力,成绩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每次全校表扬名单里总有他的名字。在高中生的眼里,成绩好的就是帅的,于是力然每天就捧着一堆的情书交到她的手里。
开始的时候,季蓝还总是生气。任哪个女生,都不希望她的男朋友每天都收到一堆的情书,她还跑去跟亦然抱怨,亦然却说“你应该高兴他收到,说明你眼光很好”。
这句话,成功的熄灭了她心里的那份不安。后来也习惯了,她还经常拿着那些情书念给力然听,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反正连眼皮也不太一下。还有女孩子送给他的蛋糕啊饼干啊巧克力啊之类的吃的东西,她倒是主动地帮着力然全部消灭了。
有一天力然对她说:“你什么时候也给我写封情书啊!”
她丢给他一记不屑的眼神,说:“俗。”
陈力然笑笑,说:“我又不是和尚,自然是个俗人,所求的也是俗事啊!”
她很是佩服他耍无赖的功夫,不过后来还真的写了一封情书。先是到文具店里买了一张漂亮的信签,然后又上网查了查,找一些词句,力求写得比追求他的女生要有内涵一些。最后大胆地选择了一首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陈力然拿到这封情书后捧腹大笑,她奇怪,不就是一首表达爱意的诗句吗?有什么好笑的。
见她疑惑,陈力然于是说道:“你知道这首是是什么意思吗?”
“不是说女子喜欢男子的意思吗?”
一阵更大的笑声再次响起,陈力然好一会才缓过来,对着季蓝解释:“这是描写女子出嫁的诗,原来我家小蓝想嫁人啊!”
一阵狂风从季蓝的头顶席卷而过,她的头发一根根竖起,配上一张狰狞的脸,很是滑稽。季蓝暗骂自己,当初只记得抄写诗句,倒忘了看它是什么意思。窘的她脚步犹如火箭发射般,迅速逃离了现场。
高三那年,陈力然为她报了个补习班,她那成绩真的是惨不忍睹。偏她又想考上力然的那所大学,于是只能把以前玩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补回来。
陈力然倒是很心疼她,每晚都去接她下课,如果她去不了就叫亦然去。每天晚上给她热牛奶,放洗澡水,还陪着她看书到半夜,早上又陪她晨练,经过快四个月的魔鬼训练之后。她如愿以偿的以高出分数线四十五分的成绩,考上了陈力然的大学。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时候,季蓝称了一下体重,整整瘦了十斤。她纳闷,每天辛辛苦苦的到半夜,怎么就只瘦了十斤,陈力然诽谤:你也不看看你补了多少。
季蓝想那倒是,她这几个月,鸡汤,红枣粥,鸽子汤,反正是补的东西,她妈妈每天都给她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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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叫季蓝?”
“很简单啊,我爸爸姓季,我妈妈姓蓝,所以我叫季蓝。”多随意的名字啊,不用翻字典查找哪个字好,哪个字犯冲。可似乎这名字就是和她家有什么相冲似的,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你长得真好看,比我们学校里最好看的同学都好看,而且你的耳朵像妈妈戴的珍珠。”
季蓝不知道这耳朵跟珍珠有什么关系,但是珍珠季蓝却是认识的,又白又滑,说她的耳朵像珍珠,肯定是夸她的。女孩子都是爱美爱虚荣的,这无关年龄的大小,季蓝也是,听到这赞美的话,更高兴了心里美滋滋的。
“你也很好看。”这话是真的,这新的小哥哥是真的长得好看,大哥哥也好看。
小脑袋瓜有些不高兴了,嘟着嘴纠,“我这不叫好看,这叫帅。”
“呵呵,你长的真帅。对了,为什么大哥哥不和我们睡啊?”
“我爸说了,因为他长大了,所以要自己睡,说什么有自己的空间,不知道什么意思。”季蓝也不知道所谓的“自己的空间”是什么意思。
“你们家真漂亮。”季蓝由衷的说道,不仅漂亮而且大,就她现在睡的房间,比她以前的房间大一倍。
小脑袋瓜很自豪。“那当然。”
那些小时候一起同床共枕的记忆,她和力然每天聊天,聊他们学校里的事,聊他们的老师,同学,朋友。其实小时候的生活很简单很随意很轻松,因为那时候不用想其他,就只想着今天怎么开心就好。
这时候,新的妈妈走进房间,看到两个小家伙谈得那么开心,也就放心了。“好了,力然,别聊了,让妹妹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季蓝听话的点点头,要做个听话的好孩子。
那晚,她睡得很甜很稳,不用再半夜冻醒饿醒。那晚,她梦到了她的妈妈,妈妈说:“宝贝,妈妈来接你回家了。”
次日,季蓝在陈母地叫唤下醒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看向旁边的小哥哥,他也是和她一样,半醒不醒。
季蓝穿戴整齐,跟着小哥哥来到楼下。餐桌旁新爸爸和大哥哥已经在用早餐。新爸爸见到她,对她招了招手,季蓝乖巧地来到他面前。
“昨晚睡得好不好。”
“好。小哥哥很香。”
刚坐下的新妈妈轻笑出来,小孩子的话总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那么自然。
坐在旁边的小哥哥咧着嘴巴也笑:“妹妹也很香。”
于是,早餐就在一片你香我香,香喷喷的气氛中进行着。
新妈妈把季蓝和力然送到学校,季蓝和力然是不同年级的,自然不在同一个班。
季蓝就在新的班级里,开始了她新的学习生涯,认识了新同学,交了新朋友,玩了新游戏,有了新趣事。
一日,季蓝收到一张字条,有些字她看不懂,于是屁颠屁颠的拿着情书跑到三年级去找小哥哥力然。小哥哥读着信:四兰,长的十分好干,你的言京象电火,我十分喜欢你,作我女朋友。读完之后,小哥哥力然用力的把信撕了,破口大骂:“哪个王八写的,错别字一大堆,敢让我家季蓝做他女朋友,我打死他。”
后来,小哥哥力然真的把那个写字条的小男孩打了一顿。后来双方家长都被请到学校来,不过好像问题也不是很严重,在家长的眼中,也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玩闹罢了。不过另季蓝没想到的是,妈妈竟然夸了小哥哥,说“力然真厉害,懂得维护妹妹呢!”小哥哥力然又把这事将给大哥哥亦然听,亦然说“以后这种事情有一次打一个,哥给你撑腰。”
季蓝三年级的时候,她妈妈想一个女孩子总得懂得一样才艺才行,像大哥哥就懂得弹钢琴。于是每天逼着她背谱练习,可惜,她对那玩意真不感兴趣,教了很久还是不会。后来她妈妈就想,可能小孩子更能玩到一处,于是又让亦然来教她,可还是不会。那能怎么样?只好放弃了,她倒是高兴得三天三夜。
四年级的时候,她妈妈又想,钢琴教不会,那就送她去练书法吧!于是就给她报了一个兴趣班,软笔的硬笔的练了差不多半年,倒是小有成就,经常得到老师们的夸奖,说“季蓝的作文虽然写得不怎么样,但是字写得倒是不错”。
初二那年,季蓝又有了一个追求者。有一个男生,拿了一只不知道是不是别人扔了的玫瑰跑到季蓝的班上去跟她表白,季蓝没答应。可是力然不知道从哪听到的消息,后来把那男生打了一顿。那男生可真是委屈,表白不成功就算了还挨了打,自然不服气,反抗到:“你又不是她什么人,凭什么阻拦她交男朋友啊?”听到这话,力然又重重地挥他两拳,怒道:“我喜欢。”
“噗”周围一阵哄笑,这理由可真是雷人。
那男生更憋屈了,他抬起那红肿的脸,不可置信地说:“该不会你就是他男朋友吧!”
大家恍然大悟。是啊!如果不是男朋友,季蓝干嘛拒绝人家呢,如果不是男朋友,那男的干嘛揍人家。于是,季蓝和力然就这样,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嗯,应该说是被公认的一对。
也难怪,在学校里,力然和季蓝也没公布过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他们是兄妹,情感上,他们是没有血缘的亲属关系。
距离那男生被打半年后,一天晚上,在家的后院里。
陈力然跟季蓝说:“其实,你做我女朋友也不错。”说这话,是在力然蜻蜓点水地亲了季蓝之后。
季蓝有些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爸妈以外的人亲过。不过害羞之后又有点生气了,什么叫“她做他女朋友也不错”,意思是说她做他女朋友,他很吃亏。
陈力然看到她发怒的可爱模样,很是可爱。一只手伸到她面前,摊开手掌。“送给你的。”
掌心里,是一条手链,银白色的链子,上面缀着三颗蓝色的星星。“好漂亮。”这是她当时能想到的形容词。
陈亦然拉起她的手,“其实,这手链早就买了,却不敢给你,就怕把你吓着。”
的确是早就买了,买了有半年了,那时候他们刚被公认是一对,他怕她不高兴,因为他不知道他在她心中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份量,也许她真的只当他是保护她的小哥哥。
他双目认真地看着季蓝,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有一个变化。“季蓝,我现在正式的追求你,做我女朋友。”
他说得很认真,是季蓝见过的最认真的一次,季蓝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这手链,也不知道合不合我的手。”
陈亦然很高兴,这是答应了。他把那手链小心翼翼地戴在季蓝的手腕上,不大不小,正合适,季蓝的皮肤很白,蓝色的手链衬得她的手腕更纤细,更白。
就这样,他们不再是同学们误会的情侣,是真真正正的情侣。
本以为陈父陈母会反对,虽说这兄妹之间没有血缘联系,但在称呼上,他们的确是兄妹。不想,陈父陈母倒是极开放的人,当时陈父对陈母说:“咱们又省事了,媳妇都是现成的。”
季蓝想,幸福真的很简单,有吃,有喝,有住,有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便足以。
高一的时候,力然买了一把其他,每天对着书本c视频慢慢地学。季蓝倒是佩服他的学习能力,成绩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每次全校表扬名单里总有他的名字。在高中生的眼里,成绩好的就是帅的,于是力然每天就捧着一堆的情书交到她的手里。
开始的时候,季蓝还总是生气。任哪个女生,都不希望她的男朋友每天都收到一堆的情书,她还跑去跟亦然抱怨,亦然却说“你应该高兴他收到,说明你眼光很好”。
这句话,成功的熄灭了她心里的那份不安。后来也习惯了,她还经常拿着那些情书念给力然听,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反正连眼皮也不太一下。还有女孩子送给他的蛋糕啊饼干啊巧克力啊之类的吃的东西,她倒是主动地帮着力然全部消灭了。
有一天力然对她说:“你什么时候也给我写封情书啊!”
她丢给他一记不屑的眼神,说:“俗。”
陈力然笑笑,说:“我又不是和尚,自然是个俗人,所求的也是俗事啊!”
她很是佩服他耍无赖的功夫,不过后来还真的写了一封情书。先是到文具店里买了一张漂亮的信签,然后又上网查了查,找一些词句,力求写得比追求他的女生要有内涵一些。最后大胆地选择了一首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陈力然拿到这封情书后捧腹大笑,她奇怪,不就是一首表达爱意的诗句吗?有什么好笑的。
见她疑惑,陈力然于是说道:“你知道这首是是什么意思吗?”
“不是说女子喜欢男子的意思吗?”
一阵更大的笑声再次响起,陈力然好一会才缓过来,对着季蓝解释:“这是描写女子出嫁的诗,原来我家小蓝想嫁人啊!”
一阵狂风从季蓝的头顶席卷而过,她的头发一根根竖起,配上一张狰狞的脸,很是滑稽。季蓝暗骂自己,当初只记得抄写诗句,倒忘了看它是什么意思。窘的她脚步犹如火箭发射般,迅速逃离了现场。
高三那年,陈力然为她报了个补习班,她那成绩真的是惨不忍睹。偏她又想考上力然的那所大学,于是只能把以前玩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补回来。
陈力然倒是很心疼她,每晚都去接她下课,如果她去不了就叫亦然去。每天晚上给她热牛奶,放洗澡水,还陪着她看书到半夜,早上又陪她晨练,经过快四个月的魔鬼训练之后。她如愿以偿的以高出分数线四十五分的成绩,考上了陈力然的大学。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时候,季蓝称了一下体重,整整瘦了十斤。她纳闷,每天辛辛苦苦的到半夜,怎么就只瘦了十斤,陈力然诽谤:你也不看看你补了多少。
季蓝想那倒是,她这几个月,鸡汤,红枣粥,鸽子汤,反正是补的东西,她妈妈每天都给她准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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