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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废品徽章

  村民和一些士兵很快就把草料和特产装载好了。

  穆克拉在村长屋子喝水的时候,把购物的两百五十个金币给了村长,同时也偷偷的拿了那半斤的冰叶香。这件事只有他和两个亲卫知道,脱手后难免要给点好处他们的。

  塞斯顿和几个和江风比较要好的都来送江风了。

  江风拿起塞斯顿送的豹皮包囊,紧紧的系在腰间,没有来得及和他们说几句道别的话,穆克拉就派人来催他离去了。

  豹皮包囊里放有一些小魔晶,那是魔兽身上出的,大凡可以使用魔法的低级魔兽和高等级魔兽,体内都会有这样的魔晶,不过村民实力有限,猎取的基本都是最低级的魔晶,像獠牙虎那样的魔兽,体内的魔晶也算中等,不过村民是猎取不到的。

  另外,包囊里还有一包冰叶香,江风带来的小玩意也放在里面。枪和三十多发子弹也放在里面,盒子太大,就没有带了。另外,包囊里还放了两套洗换的衣服。就这些东西,把皮囊挤的鼓鼓的。

  临走前,江风拿出了几张写满字的纸交给了塞斯顿。这是他一早准备好的,记录了他修炼的炼气术。村庄里面的人,实力一般,遇到猛兽很是吃亏,江风带来的东西,是不敢拿给他们的,免得惹来什么麻烦,便把炼气术默写出来,交给了塞斯顿教授给村民。塞斯顿跟他学习过一下,照着纸上的方法修炼是没有问题的。

  穆克拉人品还是不错的,不过就是耿直了点,收了村长的重礼,对江风十分客气,两人有说有笑,见他不会骑马,就让他坐到了运输车上休息。

  后来他见江风一身怪力,居然可以和他使出十成斗气抗衡,丝毫不落下风,又闻得江风没有练习过任何武技心法,大为出奇,问他愿不愿意跟着他,江风婉言的拒绝了。

  江风对穆克拉也是十分敬佩的。他自己不知怎么的得来一身怪力,还以为别人远比不上他,现在穆克拉却和他不分上下,后来见到穆克拉那威猛的荆棘铁龙兽,心中更为敬服,暗衬就算拿出手枪,恐怕也应付不了穆克拉这一人一兽,意识到塞斯顿说外面强者众多不是虚话,当下对这个世界更加的好奇了。

  陆地巨龟兽体型大,力气不小,但行动速度缓慢,和人步行差不多,江风估计了一下,暗地球的算法,走了十四天,却只走了一千公里左右。还好穆克拉见江风资质不错,闲着无聊,就教授了他一些战场上领悟过来的武技,江风怪力惊人,把穆克拉领悟的武技耍得有板有眼,虽然缺少那种经历了无数战斗才能拥有的杀气,但也是威势惊人。

  穆克拉心中暗自感叹,江风拥有神力天赋,动起手来,就如他运用十成斗气,而且还是不间断的那种,想起来都让人头皮发麻,要不是他缺少杀气,而且战斗经验不足,穆克拉自己也不敢说稳胜江风。

  江风还是一个少年,如果让江风学会了斗气,又不知是什么情景了,穆克拉有心收他为徒,多番暗示,但江风就一榆木疙瘩,老是不开窍,让穆克拉郁闷不已。

  穆克拉不知道,他是小瞧江风了,如果江风拿出手枪,运起那神秘的紫色能量,就算他召唤出荆棘铁龙兽,最多也就是两败俱伤的局面罢了。

  队伍又跋涉了两天,终于来到一个小具规模的城市,江风本来就没有打算跟着穆克拉回到帝都,便告辞了穆克拉,离开队伍。

  穆克拉见江风执意离去,虽然有点不甘心,但也不好强要他留下,便嘱咐他小心,又说以后有事可以来帝都找他,在城市里稍微补给一下,跟着就匆忙上路了。

  离开了运输队,江风一时竟不知做什么好,他还是第一次来到城市,想了一下,决定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熟悉一下环境再说。

  他曾问过关于时空转移的事,从穆克拉和那些对他比较友好的战士口中得知,这里的魔法师可以使用异时空召唤术,江风暗自估计像他这样子的,和异时空召唤差不多。

  大陆上魔法师不多见,穆克拉对魔法不甚了解,只知道召唤魔法师和空间系魔法师对时空的奥秘认知较常人深,而江风又不好确切的说出自己的情况,只能日后再作打算。

  大街上挺热闹的,人很多,江风一边思索,一边寻找旅店,冷不妨一个小孩迎面走了过来,重重的撞了他一下,跟着道歉的话也没有说,快步的走开了。

  江风没有注意,向前走了几步,才觉得有点不自然,低头一看,挂在腰间的豹皮包囊已经不见了,系着包囊的布条,赫然被划断了。

  遇到小偷了!

  江风在国的时候,没有遇到老人之前,也客串过小偷,在水果店c烧烤店偷东西吃,最后一次被打得半死,幸亏遇到了老人,才活了下来。

  江风快速扭头一看,远处一个瘦小的身影转入了旁边的一条巷子里面。包里可是江风的全部家产(埋在红树林的手枪潜水服不算),魔晶和香料丢了没有关系,但手枪可是保命的玩意,和那些小珍品都是见不得人的,他哪敢迟疑,连忙拔腿就追了过去。

  大街上人很多,江风不敢全力奔跑,到了小巷,已经过了二十多秒,定眼一看,那豹皮包囊被丢在了一旁,旁边有两个人正准备捡起来。

  江风大喝一声:“不要动,那是我的!”

  那两个人都是成年汉子,比江风高了半个头,看到江风体型瘦削,也不理会,捡起包囊,冷冷的说:“谁说是你的,明明是我丢的!”

  江风跑了过去,见他正要打开包囊,心中一急,话也不说,劈手就把包囊抢了过来。

  两个大汉那会惧怕江风这个瘦削少年,口中骂了一句,两只大手就往江风抓了过来。

  江风想起以前被人欺负的情景,心中一狠,一巴掌打了过去。

  两个大汉被江风“纤细”的手轻轻一碰,就惨叫一声,齐齐抱着被江风碰到的手臂,疼得脸色都发青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手骨已经裂开了。

  江风没有理会他们,加快脚步顺着巷子走去,一边走一边打开包囊,只见里面的衣服手枪子弹都在,但是魔晶的数量却少了一半左右,那个装有黄金打火机c钻石首饰c玛瑙烟嘴c镶钻钛合金钢笔的小包也不见了!还好金币江风放在衣服口袋,不然恐怕也一同完蛋了。

  毫无疑问,包囊已经被打开过了,那个小偷不知为何,只拿走了一半的魔晶和那包贵重的玩意。

  江风不是在意那些魔晶,那人明显见到了手枪,而且还拿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玩意走,万一传扬出去,给官方知道,还不把他抓去解剖啊。

  地球的科幻片就这样,江风也看了不少,外星人被都是被科学家解剖的,在这里的人眼中,他和外星人差不多吧。

  不管别人怎么想,深受科幻片毒害的江风,就是这样认为的。在生存知识方面,江风和成年人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如,但其他方面,江风却是十分无知的。毕竟,他没有受过任何正统的教育,懂事的时候,大多跟着流浪的老人,学习的也是关于生存c应付其他流氓的手段多。现在江风冷酷心肠和小时候的遭遇不无关系。

  江风不知那人识不识货,知不知道手枪的特别,搜索了一下,没有见到可疑人物,只好自认倒霉,更加小心的保管着包囊。

  其实就算小偷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他眼前,他也是认不得的。

  这里的人一看就知道江风是外地人,体型瘦削,腰间挂着的又是鼓鼓的,造料珍贵的豹皮包囊,走路还心不在焉的样子,不引来小偷才怪。

  神情有点沮丧的江风终于找到了一家旅店了。

  这城市属于欧斯曼帝国边缘地带,平时来往的旅人不多,住店的就更少了,所以旅店也不多,旅店的伙计见到江风前来,老早就笑容可掬的迎了过来,热情的说:“这位小哥,是住店吧?”

  旅店有吃有住,他见到江风带着包囊,满脸风尘,猜也猜到他要住店了。

  江风点了一下头,说:“嗯,要间单人房,最好静点的,多少钱?”

  伙计笑着说:“我们这里住店便宜,普通的单人房只要三十铜币一天,上房一个银币一天,不知小哥想住什么类型的?”

  一百个铜币等于一个银币,而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江风半年都在隐谷村,不知道这个世界物价如何,出来的时候,村长给了他五十多个金币,便点头说:“给我一间普通的就行了。”

  伙计见江风选择了普通客房,心里略微失望,但脸上笑容依旧,说:“小哥请跟我来。嗯,看小哥的样子,刚刚来这里吧,不如先洗个澡,再吃点东西。我们这里地方虽小,但菜肴却是十分的美味,就如城里的古迹,都是出了名的。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安排人,带小哥好好去逛一下,只需五十铜币一天。”

  江风现在心情郁闷,随便应了两句,到了客房,吩咐他送来洗澡的温水,就打发他走了。泡了一个温水澡,江风细细的思量了一下,这里的人根本不懂什么叫枪械,那小偷未必就识货,不然也不会就把手枪丢了,而那些首饰物品,就算曝光了,也不会找到他的头上,放心不少。

  既然保命的武器没有丢,江风心情好转了点,下楼到大厅叫了几个招牌菜,吃起来味道果然不错,跟着拒绝了伙计的提议,回到楼上的客房,好好的睡了一觉。

  他跟着运输队,已经十几天没有睡过好觉了。

  第二天一早,江风起来,练了一遍炼气术,觉得无事可做,想起昨天伙计说的,就当熟悉环境,便把伙计叫了过来,吩咐他找人带路游一下这个城市。

  伙计动作迅速,很快就找来了一个二十岁左右,脸色有点苍白的青年做导游。

  不过开销就远远大于五十铜币,原因无它,江风还得花五个银币租一辆马车,不然就算走两天,也别想把城市和附近的景点走一趟。

  青年导游对这个城市是十分熟悉,驾马车带着江风前往了许多景点,例如光明神殿c飞龙广场c观星台c诺亚雕像c卢布瀑布c美拉战场遗迹等等,而且十分健谈,解说风趣,让江风大感五十铜币花得有价值。

  另外,江风还知道了剑士会馆c魔法师道具店c战兽店等等闻所未闻的商店,年少的他对这个世界更加的好奇了。

  江风得知这个导游五十铜币只能拿到二十个,其余的都给旅店拿去了,而这里一般家庭的消费,一个月也就是五个铜币左右,也算粗略的了解了物价。

  那些兵器什么的,也是比较便宜的,不过魔法装备,就贵重得多了。江风记得时空转换和魔法这神奇的东西有莫大联系,心中暗自决定明天亲自去一趟这城市里唯一的一间魔法道具店看看,看能不能遇到魔法师,解决他回去的问题。

  一天跑了那么多地方,真让江风知道不少事情,江风也不小气,不但请了青年导游吃了两顿饭,最后付酬劳的时候,还多给了五十个铜币给他。

  魔法道具店不大,只有二十来方,里面只有店主和一个伙计,江风直觉感觉到这个老头店主,蕴涵着一股强大的能量,不是好欺负的主。

  他走到门口一看,和他想象的不一样,魔法道具店冷清得很,那个店员靠在一边打瞌睡,店主也没有说他。

  江风心中大为失望,还想遇到个魔法师的,不过既然来了,就干脆走进店里,打量起里面卖的东西。

  一眼望去,店里的东西并不多,几根木头魔杖,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魔晶,大多都是中下品阶的,另外就是一些奇怪的材料和一瓶瓶液体。

  墙壁上还挂着几个灰色的徽章。江风知道,那是封印徽章,穆克拉就有一个,里面放有荆棘铁龙兽。不过他那个是金色的,是最高品阶的贵重品,而这几个灰不溜秋的,一看就是低级货。

  店主见到有客人前来,两只半眯着的眼睛猛的睁了开来,重重的咳嗽一声,惊醒瞌睡的店员,然后才笑着问:“这位小哥,不知想购买什么物品?”

  魔法师在大陆是十分吃香的,倍受他人尊崇,店主虽然看不出江风和魔法师的称号有任何联系,但敢进来魔法道具店的,本人不是魔法师也是给魔法师打下手的,倒也不敢托大。

  那个店员醒过来了,连忙拉了一张凳子过来,说:“客官,请坐,需要什么尽管说,小人给您拿过来,慢慢看。”

  江风微微摆了一下手,问:“怎么店里这样清闲,没有魔法师买东西的呢?”

  店主呵呵一笑,说:“小哥说笑了,魔法师岂是那么好见的。这个城市里,不超过二十个魔法师,基本都是初级法师,平时都在冥想凝聚魔力或者研究魔法咒语,那里会随处可见。”

  江风哦的一声,想不到这个世界魔法师是这样的稀少。

  那店员机灵的说话了:“客官,不知需要什么物品呢?”

  江风对封印徽章很感兴趣,地球出身的他,怎么也不能想象那么大的一头猛兽,会进得了徽章里面,但事实摆在眼前,不到他不信,便指着徽章对店主说:“麻烦把那些徽章拿来看看。”

  店主神色一喜,这些徽章放在这里很久了,因为太过贵重,买不出去,他还窝心得很,后悔当初从大城市里进货,当下七手八脚的就把五个徽章拿了下来,笑容满脸的介绍说:“这些都是初级的封印徽章,可以封印一只战兽,对魔法师是很珍贵的,如果再去战兽店买只好点的战兽,就等于随身携带了一个强力的追随者了。”

  江风拿起封印徽章,入手沉重,大小样式都不同,相同之处徽章正面都刻着威猛兽类,下面还镶嵌有一黯淡的晶石。

  江风好奇的问:“这些徽章怎么用?”

  店主奇怪的看了一眼江风,转念一想,可能是徽章贵重,这个少年没有接触过,不知道使用办法,便拿起其中的一个徽章,详细对江风解释说:“很简单,只要把使用者的血液滴在这颗晶石上面就可以了。收进去的战兽必须是是签了契约的,只要主人意念一动,就可以把战兽收进徽章了。收取了战兽的徽章,这颗晶石就会变得闪亮。认主的徽章,需要主人自己或者大魔法师才能消除印记给他人所用,不怕被盗窃,就算远在万里,主人也可以随时召唤里面的战兽出来,往往偷取徽章的,都会战兽所杀,就更少人会偷窃徽章了。这些都是低级的徽章,高级的,上面有几颗晶石,可以放置相应数量的战兽”

  江风抬头见到墙上还挂有一个徽章,样式古朴,锐利的目光清晰它和其他的徽章明显不同,上面雕铸了一个巨大的魔兽利爪,和一把长剑十字交叉,下面还镶嵌着一个黑色晶石,微微发亮,极为漂亮。

  江风不禁奇怪的问:“上面的徽章怎么不拿下来一看?难道是不出售的?”

  店主唉的一声,随手拿下那个徽章,递给江风,叹气说:“不是不出售,而是这个徽章里面明显有契约兽,无法使用,大魔法师也不会耗费魔力为这样低级的徽章解除封印,所以没有人愿意买的。”

  江风接徽章,随口问:“那它原先的主人呢?”

  店主苦笑的说:“谁知道它主人在那里,进货的时候,一不小心,没有看到那颗黑色晶石是发亮的,还以为没有封印契约兽,白白浪费了不少金币。唉,一般封印了契约兽的徽章,晶石都是很亮的,这个就那么黯淡,要不经过测试,还以为没有封印契约兽呢。”

  这样的徽章是没有人要的,店主没有奢望江风买下来,也没有隐瞒他了。

  江风把玩徽章一会,跟着转过来一看,在徽章背后,却看到令人惊讶无比的一行小字。

  字是雕铸在徽章中央,字体很小,却很清晰,上面写着:在血于火中成长,出来吧,我的巨兽!

  令江风震惊的不是字的内容,而是这些文字本身!这些字居然是用繁体汉字所写的,和江风修炼的炼气术残书上面的字体一模一样!要不是老人刚好认识这些繁体字,要不是他想江风更好的掌握炼气术,用原文理解修炼,教会了江风,江风也不可能知道这些字的含义。

  很显然,这徽章和地球有着神秘的联系!

  江风心中惊喜,来这里果然没有错,看来魔法师真的能让他回去地球,点头说:“我想买这个徽章,不知多少钱?”

  店主料想不到江风居然会买这样一个废品,语气怀疑的说:“小哥,你真的要买这个徽章?丑话可说在前面,这个徽章有契约兽的,除非找到原先的主人,或者有大魔法师帮助才能解封重新利用,不要说本店欺客!”

  江风点了一下头,说:“没有关系,我正好认识一个大魔法师,应该可以解封的。是了,解封之后,里面的契约兽还能不能使用?”

  店主摇头说:“解封之后,里面的契约兽就会消失不见的。不过这个徽章有点奇怪,老头我也说不准。如果你真的想要,就五十金币好了,原本最便宜的封印徽章都要两百金币的。”

  江风暗想这些徽章果然价格昂贵,就算这个废品徽章,也要五十金币。这里的平民一个月平均收入就是五个银币左右,士兵好一点,一个月大概两个金币。这样算来,就算一个士兵不吃不喝,也要九年才能购买有最低级的徽章。难怪穆克拉的运输队中,只有他才拥有徽章。估计那些士兵都是穷苦人家,有钱的主也不会呆到后勤运输部了。

  江风身上就只有五十多金币,即使店主要光他的金币,他还是要买的,不过还是试探着问:“能不能便宜点?”

  店主打量了江风一眼,对江风所说的认识大魔法师是一点都不相信。这个城里还没有出现过大魔法师呢,要知道大魔法师都是各帝国竞相拉拢的人物,能帮你解封,说明关系不错,随便资助一下,就是数百上千的金币,那里还会为了几个金币讨价还价?店主估计江风也是贪图徽章便宜,幻想以后碰到大魔法师解封,甚至用来摆显吓唬别人,便叹了口气说:“好吧,就四十金币,不能再便宜了。”

  话语间,他眼光是落在江风双目的。这样一个徽章,摆在这里是废品,有人想要他是求之不得,好不容易遇到有人要买的,就算江风压价,他也得出售。

  可惜江风阅历不足,看不出店主眼神的含义,没有再还价,说:“好吧,就四十个金币。”

  店主脸色大喜,接过江风的金币,确认不是假货,随手放入了手腕一个黑色的手镯上面,说:“呵呵,那小哥拿好。不知小哥还要什么东西不?”

  江风疑惑的看着店主手腕的手镯,问:“店主,你的手镯可以放金币?”

  店主做完了一单生意,心情大好,有点自豪的说:“嗯,这叫空间轮环,是储物手镯,可以放置无生命的物品,不过有一定容量。这轮环较为低级,放置的东西体积不能超过一立方,重量不超过一千斤。你别看它低级,也是有价无市的稀罕品,这样的一个东西最少也值一万金币,还是我家祖传下来的,多少钱也不卖。听说那些用生命金属制造的高级品,不但容量更大,就连有生命的生物都可以放呢。”

  江风听到他说的价格,登时绝了购买,虽然有这样的一个东西,手枪存放就更安全,但他那里找那么多钱购买,而且能不能买到还是一个问题。

  他急着回去研究这个雕铸了古代汉语的徽章,随便聊了两句,就离去了。

  一个瘦弱少年一直都偷偷的在店外窥视着,看到江风离去,马上就闪身进入了店里。

  江风走出百多米,但变得异常灵敏的耳朵听到了一段令他十分感兴趣的对话。

  “这个魔晶是低级品,最多就值一个银币,小子,你卖不卖?这个城市就只有我这里收魔晶了,我不会骗你的!”这把声音是魔法道具店的店主发出来的。

  另外一把声音有点稚气,说:“不,这块魔晶大哥说值三个银币的!”

  店主对这个小孩没有对江风那样客气了,冷冷的说:“就一个银币,小子,我早就注意到你了,刚刚有客人不敢进来,这些魔晶来路不正吧!”

  那把稚气的声音沉默了一下,才说:“好吧,一个银币就一个银币,这里是三颗魔晶!”

  店主的声音才好起来,说:“嗯,三个银币,拿好了。以后还有什么魔晶,就拿来好了。放心,我们是生意人,不会举报你们的。”

  江风心中一动:“莫不是那些魔晶就是自己丢的不成?”

  他认得偷窃他的人比刚刚进店的小孩要高大,应该是那人知道魔法道具店是唯一收购魔晶的地方,怕江风在店等他,便叫了别人来,吩咐他没有人的时候才进店交易,就算被当场抓获,也没有证据拿对方什么。江风等那瘦小少年从魔法道具店出来,不动声色的跟在他后面。

  只见那个年纪大概只有十一二岁的少年,东转西拐的走了很久,最后才在一家店面破损,生意不好的面包店里买了一大袋劣质面包,跟着就一直往西边走去了。

  这城市叫望月城,除了御海军驻守的海角天涯城外,就是面对海族的第一防线。从望月城到海角天涯城千余公里,是没有任何具有规模的城镇的。这是因为海族不能常呆陆地,特意留出来的缓冲地带,免得海族入侵拿到物资就撤退。

  正因如此,这段空白地带就成了各强盗黑势力的最好落脚点。连绵千里范围,不知隐藏了多少强盗贼窝,一些势力庞大的盗贼,甚至敢向帝队叫板,敢抢劫帝国的运输队伍。穆克拉的运输队,就曾多次遇到强盗,要不是他实力惊人,带领的战士都是经历多次战斗的,运输物资早成了强盗们的囊中之物。

  不过帝国考虑到这些强盗黑势力可以成为对抗海族的屏障,万一御海军失利,也可以为帝国拖延时间,加上强盗神出鬼没,机动性强,遇到大批军队围剿,换个窝就不知躲到那里去,小队军队又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除非他们作出一些不能坐视不理的事情,帝国也不会轻易派兵围剿他们,免得劳民伤财。

  望月城处于这片空白混乱地带的边缘,也常常受到胆大包天的强盗骚扰。一些强盗常常扮成客商什么的进入城中,里应外合的突破城门抢掠一把就走,让城主大为头疼。

  后来上任的城主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出资在城墙附近建立了大量的简陋木屋,供给一些贫民居住,强盗攻城时,不敢深入城市,而边缘都是些贫民,没有任何油水可捞,贫民为了保护安身之地,往往会拼死和强盗对抗,最后强盗们只得放弃了对望月城的骚扰。

  强盗抢掠的隐患消除了,这些贫民木屋却保留了下来,城市边缘成为了贫民区,贵族和一些富农商人,都是在城市中央居住的,很少前往贫民区。

  现在那个瘦小少年,就是往着西面的贫民区走去。

  江风远远的跟着他后面,最后见到他走进了一座破烂不堪的古庙。江风连忙加快脚步,走入破庙,只见十几个小孩正拿着有点发馊的面包大口大口的吃,而他跟踪的少年,却扶着一个躺在破碎神像下面草堆中躺着的少年,一手拿水,一手拿着面包喂他吃。

  他们显然饿到了极点,从少年进去到江风进来,最多就是一分钟,他们就已经分了面包吃了大半了。

  这些小孩有男有女,年纪大多都是十岁左右,只有那个躺在干草上面的少年大一点,全都是蓬头乌脸,体型瘦弱,衣服破碎不堪,几个身上还有些伤痕,看伤口是刚刚受伤不久。

  阳光从破庙顶上的窟窿照下来,在地上形成一个个斑点,不少落在他们身上,让江风回想起以前流浪的凄惨生活,心中莫名一痛,虽然直觉觉得那个躺在草丛的少年就是偷他包囊的人,却没有上前捉他。

  那个少年看到江风进来,他偷窃前就观察了江风一段时间,当然认得他,脸色一变,挣扎着起来,颤声说:“不关他们的事,东西是我偷的,要找就找我好了!”

  那些小孩听到少年这样说,抬头看到江风,俱是脸色一变,顾不上吃面包,纷纷拿起旁边的尖木棍,全部挡在少年前面,目光凶狠,脸色坚毅,紧紧的盯着江风。

  那个带江风前来的少年,看起来是个带头的,拿出一把匕首,咬着嘴唇,没有说话。

  那个少年连连咳嗽,乌黑的脸颊浮现出红色,他吃力的大声叫了起来:“咳咳咳你们做什么!全部给我坐下来,不许动手!”

  他偷过江风的包囊,能随身携带魔晶和那些贵重物品,实力当然不会差到那里去,这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小孩,那里会是江风的手脚。

  江风在隐谷村生活了大半年,长高了不少,肌肉也长出来了,虽然还是有点瘦削,但看上去,差不多也有十七八岁。

  那些小孩却没有听少年的话,一声不响,坚定的眼神告诉江风,他们将誓死守卫身后的少年。

  江风没有动手,淡淡的说:“把那包东西还给我,里面的东西不能给你们。那些魔晶,就送你们算了。”

  那个少年神情一宽,伸手从身下垫着的干草下面拿出了那包东西。

  江风走前几步,在小孩的警惕眼光中接过那包属于他的东西,打开一看,一样物品都没有缺失,估计是因为里面东西太贵重罕见,少年不敢拿出去出售。

  少年抚着胸口,气喘的说:“魔晶我就留下了,这些孩子还得靠这些钱活命。不过以后我会还你的!”

  江风点头说:“我信你!你受了伤,要不要帮忙?”

  少年摇头说:“不用,惯了,休息一下就好!”

  江风哦一声,刚想离去,忽然三个脸色凶狠的青年走了进来。

  一个脸上纹着蓝色蝎子,光着膀子,手臂一道长长伤疤的青年冷冷的说:“快点拿钱来!”

  江风脸色一寒,他以前没有少被这些流氓欺负过,忍不住上前一步,冷然说:“什么钱!”

  另外一个红色头发,衣服故意剪了几个洞的青年怪笑着说:“嘿嘿,还找帮手啊?是不是嫌揍得不够!告诉你,今天不但要拿出两个银币出来,以后每个月都要上缴一个银币,这里是飞龙帮的地盘,不交就把你们通通赶走!”

  江风伸手制止了要说话的少年,问:“他们的伤是你们打的?”

  那个纹蝎子的青年打量了江风一眼,嘿嘿一笑,说:“不错,你想帮他们找回梁子?要知道这里是飞龙帮的地盘”

  他话还没有说完,江风身形一闪,有如鬼魅的欺到他身旁,单手一拳,正中他的肚子。

  同时,另外两个流氓青年也没有幸免,通通被江风的铁拳揍了一下,抱着肚子跌倒在地,痛得脸容扭曲,两颊发青,话也说不出来!

  江风冷冷的说:“给我滚!”

  纹蝎子青年是三个人的头,挨打能力也强一点,强忍剧痛站了起来,本想留两句狠话,碰到江风冷寒如刀的目光,登时不敢作声,拉着另外的两个青年,脚步跄踉的往外走掉了。

  等到他们消失不见,少年叹了口气,挣扎坐了起来,对江风说:“你惹麻烦了,快点走吧。飞龙帮势力很大的,据说和外面的强盗团还有关系,你一个人就算武技再好,也是斗不过他们的。”

  江风凝视着他,问:“你不怕我走了他们找不到我会找你们麻烦?”

  少年神色黯淡的说:“他们一直都在找我们这些人的麻烦,只是为了钱罢了,不会拿我们怎样的。不过最近他们收的钱越来越多,上个月还要我们上交两个银币。我们平时都是给人打零工和捡垃圾赚钱,买吃的都不够,还得去讨饭吃,那里有钱给他们,只能出去偷了。”

  说到这里,少年有点歉意的看着江风。

  那个去外面卖魔晶的少年恨恨的说:“昨天他们来过,要不到钱,就把我们都打伤了,还说今天再不给钱,就把我们全部赶走,不准住在这庙里。”

  江风皱眉说:“你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还有点钱,你们拿去,去城市中心找个地方住,再想办法赚点钱,别呆在这里了。”

  知道飞龙帮的势力不少,江风不想自己走后给这些小孩留下麻烦,他自己还有十几个金币,加上魔晶卖钱,应该够在城市中心买间房子安顿他们了,以后再想办法赚钱维持生活好了。

  少年说飞龙帮不会对他们怎样,只是安慰江风之语,心中正愁不知如何是好,听江风这样说,脸色一喜,旋又警惕的问:“你为何这样帮助我们?”

  江风神色淡然:“不为什么,这麻烦是我惹下来的,不想连累你们。”他顿了一顿,又补充说:“我也是一个孤儿!”

  少年注视着江风眼睛片刻,才转过头,问那些小孩:“你们愿意跟这位大哥去不?”

  众小孩想也不想就说:“我们听雅莎姐姐的!”

  江风双眉微皱,奇怪的问:“雅莎姐姐?你是女的?”

  那少年竟然是女的!

  雅莎有点羞涩的点了一下头,低声说:“嗯,我叫雅莎,因为外面坏人多,女儿身出去工作不方便,就用灰抹黑的脸,一般人都以为我是男的,省去不少麻烦。”

  她年纪已经有十五六岁,比江风还要大一点。这样的年纪原本身体应该发育了,可是她长期营养不良,身材显得十分瘦削,胸部扁平,加上脸被抹黑,使得江风一直都以为她是男的,脸黑是污垢灰尘的缘故,想不到是她自己抹黑的。

  江风哦了一声,也没有多说,吩咐他们带好自己的东西,马上离开破庙。

  这些小孩东西不多,就几件破衣服和几个碗,。江风实在忍不住,干脆就叫他们丢了,回去再买。而雅莎受了内伤,行动不便,还是江风给她运气疗伤,才勉强可以行走。

  离开破庙,回去旅店的路上,有几个人在后面鬼鬼祟祟的远远跟着。

  雅莎认得他们是飞龙帮的人,有点担忧的对江风说:“因为这里离他们总部较远,没有来得及召集人马,应该是想查探我们去那里,以后再来报仇。”

  江风使出手段,扔了几块石头,让他们吃了苦头,才没有继续跟来。

  回到旅店,江风又开了两间房,雅莎她们七男五女,男女分开,挤一下是没有问题,条件比破庙不知好多少倍了。

  现在江风身上就十来金币,三间房差不多一个银币一天,又要吃喝,顶不了多久。

  江风料想飞龙帮的人就算知道他们住在这里,也不敢在城市中心闹事,便吩咐他们梳洗一翻,拿了全部的魔晶,还有那个玛瑙烟嘴出去了。

  收购魔晶的是魔法道具店。店主见是江风,也没有欺他,三个银币一块魔晶的价格把魔晶都买了。不过那造工精美,真实身份是炼金大师的店主都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玛瑙烟嘴,就引起了他极大兴趣,居然花了一千金币的高价收购。

  江风回到旅店,雅莎她们的梳洗好了,都集中在女孩子住的房间等他回来。

  江风见到梳洗干净的雅莎,登时整个人都发呆了。

  想不到梳洗干净,露出本来面目的雅莎竟然十分的漂亮,淡紫色柔顺长发,配着精致动人的五官,皮肤天生洁白细滑,虽然胸部平坦了一点,也是绝少的美人胎子,江风还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怪不得她会扮成男人出街了,任何男人见到她真面目,都难以把持得住。

  雅莎看到江风呆住了一般,紧紧的盯着自己,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低声说:“风大哥,你去买衣服回来了?”

  江风现在才回过神来,脸色微红,把大包衣服递过去,说:“嗯,买回来了。你们试一下合身不,不合身再去买。是了,雅莎,你多大了?”

  江风不知道,当面问一个女孩的名字,在大陆上,代表着追求的意思,而一个女孩一旦告诉自己的年龄给对方知道,就代表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雅莎脸色更红,低声说:“我今年十六岁了。”

  江风哦了一声,说:“我今年十四岁,你不用叫我风大哥,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江风这段日子过得不错,身体快速发育,看起来倒比十六岁的雅莎要大。

  雅莎也有点奇怪,江风才十四岁,怎么就那么厉害,连三个练习过武技的飞龙帮帮众都不是他的对手。

  她哦了一声,说:“嗯,那我以后叫你风弟好不好?”

  江风点头把装金币的袋子递给雅莎,说:“好。雅儿,这里是一千金币。我刚刚来这里,不熟悉情况,你拿钱去买一间房子,大点的,够我们这些人住,不要省钱。剩下的就用来做点生意,不要再去捡垃圾了。”

  神秘徽章的主人不知所终,江风也不知道那里去找他,正打算留在这里,破解徽章的秘密。

  因为江风问了她年纪,而她又回答了,雅莎以为江风明白其中的意思,暗自以他的未婚妻自居,当下没有推迟,接过钱袋,说:“嗯,风弟,就让我去办好了。”

  江风看看窗外,天色已经黑了,不少人家都点起了灯火,便说:“时间已经不早,你们早点休息吧。嗯,这是伤药,你们拿去敷伤口,免得发炎了。”

  伤药是江风从隐谷村带来的,效果还不错,穆克拉就拿了不少到外面出售。

  雅莎带着一帮小孩过惯了苦生活,自是精打细算,知道多住一天旅店就要多花一天的钱,第二天一早,和江风打了个招呼,就和特诺出去寻找房屋了。

  特诺就是江风碰巧遇到的少年,除了雅莎之外,年纪最大,十二岁。他经常带着那些小孩到处捡垃圾乞讨饭菜,十分机灵,对这里的情况比多数时间都在帮人家打零工的雅莎还要熟悉。现在他就带着雅莎前往那家贴出红纸很久,想要出售房屋却一直没有卖出的人家那里。

  那家人是有钱商人家庭,因为做生意的缘故,要搬去繁华的大城市,便想把这里的房产出售了。仆人都遣散的七七八八,就剩几个丫鬟和老管家,要和他们一起搬走的。房屋有八百多平方米,里面还有一个大院子,种有不少花草,几座假山凉亭,十分别致,平常要买下来,起码也要上千金币。

  雅莎看了之后,十分满意,不过讨价却没有丝毫让步。那个商人一家,急着过去打理生意,只是一直被房子拖住脱不了身,最后居然以七百金币的价格,就给雅莎买下了这座位于城市繁华地带,造型别致优雅的庭院式房屋。

  商人一家早就收拾好行李,出售房屋三天后就搬走了,家具什么的就归江风所有。

  江风他们在商人搬走后,马上就搬了进来。雅莎原本要把屋契交给江风的,江风没有要,她只好自己保管,心中却暗自感到幸福[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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