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做个严母
这孩子,得了玩法之后完全不记得写字这回事了。这,可不行。
脸色一板,“你今天的功课可完成了?”
见锦绣脸色一变,拉着锦绣袖子的手立马松了开来,乖乖的点着头。“没有,可是娘亲,我想先玩会子再去写。娘亲,好不好?”
“不行!写字是你每天的必修课,如果不好好学习,将来你长大了,打算跟娘亲一样,连你们吃的喝的都得时时刻刻想着愁着吗?”
“不是呀,娘亲,我没说不写,我只是想玩会子再去嘛。我今早上已经写了两篇了,手好酸哟。”芷雪说着,抚着自己的小手板,有些委屈的说着,小眼眶里,晶莹剔透的泪水在打着转。
锦绣听了,面色才稍微缓和了些。
将二娃托到了自己的肩头抱着,一把拉过了芷雪到自己的膝盖前,手,轻轻的抚着芷雪的脸颊,柔声细语。
“好,先玩了再去写。对不起,娘亲不晓得你手写酸了。可是雪儿要记住,娘亲对你凶,对你严格,是为了你好,晓得吗?”锦绣的口气,俨然不是对一个孩子,而像是对待一个大人一般,给了芷雪足够的信任和自尊。
芷雪见娘亲给自己道歉,立马收起了泪珠子,红着眼眶笑了。
“嗯,芷雪晓得哩。娘亲,那我以后都早上写两篇,下午写两篇好不好?”
“好,只要你每天认真的学了,晚上拿给娘亲看就行。”毕竟还小,她也不可以逼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三岁的孩子,是记不住几个字的。她要做的,只是培养她的学习兴趣。
可是芷雪有纸笔可以训练,小雨儿要用什么来培养呢?
锦绣看着芷雨,又开始思索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秦大勇又回家了。这次芷雪没有出去接,因为他回来的时候,小丫头正窝在灶台边上的饭桌上写字呢。
歪歪扭扭的黑色毛笔字,跟一条条毛毛虫似的爬满了一张张的桑皮纸,看起来绝对算不上好看。可锦绣却极为满意,虽然写的不好,但起码能够看得出是个啥字。
可是毛笔这东西,还真是太不方便了。需要力度和巧劲并用,显然不是三岁的芷雪可以控制的。
秦大勇进得门来的时候,身上早已经没了那一堆的东西,只余下一根扁担,和一个大大的包袱。
锦绣正抱着二娃坐在靠门的位置,对面坐着写着字的芷雪。
“娘子,俺回来了。”一边卸下扁担放到门边,一边拎着包袱到了锦绣身边。锦绣闻言,回头一看,就看见他满脸是笑的看着自己。
心下一喜,生意该是不错吧?
“相公,快过来坐。雪儿,快把你的东西收拾了,咱们吃饭。”这次的锦绣无法偷闲,因为怀中的小人儿半点睡意都没有。她只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揭开锅盖,开始单手端起早就做好闷在锅里的饭菜,往桌子上去。
秦大勇见了,急忙的撂下了包袱,抢了她的活计。
“娘子,俺来俺来,你去坐着抱二娃哩。”
“好。”也不客气,见他模样开心,应该是挣了钱兴奋的吧。她也开心,他们终于有了一条活路可走了。
很快,一家人就开始吃了起来。
吃过了饭,芷雨也睡了,锦绣的双手终于是空了下来。她洗完了碗,拎着个木桶就要出门。
“娘子,你干啥去?”
“我去喂猪哩,咱吃过了,咱家猪可还没吃哩。”
“咦?猪娃不是吃生草的吗?你这桶里,咋不像哩?”
“哦,我今天在家没事,趁娃睡着的时候,就给猪食倒锅里煮熟了,猪娃吃着熟的,长得会更好的呢。以后,晚上这顿都给它煮一煮再喂。”说完,拎着桶去了柴房。
柴房其实已经不单单是柴房了。将就着那些以前留下来的烂草,秦大勇将整个柴房进行了修补,做成了猪圈。还听了锦绣的意见在墙上四处开了些洞。——通风,见光,也是动物生长必须的。
“娘子,咱家的猪娃长得很好哩,说不定不用到过年就能杀来吃了。”
“你就晓得吃,你看看咱这屋子,指不定再来一场大风,就要掀了顶哩。咱呀,头等大事是要造个新房子。”锦绣反手一个弹指,崩在了秦大勇的脑门上,惹得秦大勇一阵脸红。
“俺c俺是想说杀了之后,给你和娃们补补身子哩。俺吃不吃,无所谓哩。”秦大勇看着猪娃,慢条斯理的说着。
锦绣听了,一乐。
“行了,等他们大了,咱杀了卖。内脏下水啥的留下来自个儿吃,把那些好肉卖了,能卖个好价钱。”这个时代,跟前世正好相反。肥肉和油是最贵的,而猪头猪骨还有猪脚才是最便宜的。下水,更是白给都没人爱要。这,正和她意。
“好哩。娘子,走,咱去瞧瞧今天的收入去。”说完,秦大勇主动的伸出手,拉住了锦绣手,朝着灶房那边走去。
突如其来的触感让锦绣心头一热。
微热的掌心带着几丝微刺的触感,有些不适,却藏着淡淡的安全感。而秦大勇心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娘子的手,微凉,软软的,比起以前细腻了几分。摸上去,好似比自个儿身上的布料还要细腻一些。——他没想过,他自己穿的粗布麻衣,哪儿细腻了?锦绣的手要是比那还粗,那得多受刺激?
每个人心里,都隐着几丝异样的涌动。
不过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到地方了。
秦大勇松开锦绣的手,拿过被自己撂在一边的包袱,摊了开来。最先发出惊叹的却是继续开始写字的芷雪。
“哇,我的糖果,我的糖果。爹爹真好,给我买了糖果。”小丫头一见到糖果,立马撂了毛笔,跑过去一把将所有的糖果包揽在怀。
锦绣见了,眉头又是一皱,不过很快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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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色一板,“你今天的功课可完成了?”
见锦绣脸色一变,拉着锦绣袖子的手立马松了开来,乖乖的点着头。“没有,可是娘亲,我想先玩会子再去写。娘亲,好不好?”
“不行!写字是你每天的必修课,如果不好好学习,将来你长大了,打算跟娘亲一样,连你们吃的喝的都得时时刻刻想着愁着吗?”
“不是呀,娘亲,我没说不写,我只是想玩会子再去嘛。我今早上已经写了两篇了,手好酸哟。”芷雪说着,抚着自己的小手板,有些委屈的说着,小眼眶里,晶莹剔透的泪水在打着转。
锦绣听了,面色才稍微缓和了些。
将二娃托到了自己的肩头抱着,一把拉过了芷雪到自己的膝盖前,手,轻轻的抚着芷雪的脸颊,柔声细语。
“好,先玩了再去写。对不起,娘亲不晓得你手写酸了。可是雪儿要记住,娘亲对你凶,对你严格,是为了你好,晓得吗?”锦绣的口气,俨然不是对一个孩子,而像是对待一个大人一般,给了芷雪足够的信任和自尊。
芷雪见娘亲给自己道歉,立马收起了泪珠子,红着眼眶笑了。
“嗯,芷雪晓得哩。娘亲,那我以后都早上写两篇,下午写两篇好不好?”
“好,只要你每天认真的学了,晚上拿给娘亲看就行。”毕竟还小,她也不可以逼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三岁的孩子,是记不住几个字的。她要做的,只是培养她的学习兴趣。
可是芷雪有纸笔可以训练,小雨儿要用什么来培养呢?
锦绣看着芷雨,又开始思索了起来。
傍晚的时候,秦大勇又回家了。这次芷雪没有出去接,因为他回来的时候,小丫头正窝在灶台边上的饭桌上写字呢。
歪歪扭扭的黑色毛笔字,跟一条条毛毛虫似的爬满了一张张的桑皮纸,看起来绝对算不上好看。可锦绣却极为满意,虽然写的不好,但起码能够看得出是个啥字。
可是毛笔这东西,还真是太不方便了。需要力度和巧劲并用,显然不是三岁的芷雪可以控制的。
秦大勇进得门来的时候,身上早已经没了那一堆的东西,只余下一根扁担,和一个大大的包袱。
锦绣正抱着二娃坐在靠门的位置,对面坐着写着字的芷雪。
“娘子,俺回来了。”一边卸下扁担放到门边,一边拎着包袱到了锦绣身边。锦绣闻言,回头一看,就看见他满脸是笑的看着自己。
心下一喜,生意该是不错吧?
“相公,快过来坐。雪儿,快把你的东西收拾了,咱们吃饭。”这次的锦绣无法偷闲,因为怀中的小人儿半点睡意都没有。她只好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揭开锅盖,开始单手端起早就做好闷在锅里的饭菜,往桌子上去。
秦大勇见了,急忙的撂下了包袱,抢了她的活计。
“娘子,俺来俺来,你去坐着抱二娃哩。”
“好。”也不客气,见他模样开心,应该是挣了钱兴奋的吧。她也开心,他们终于有了一条活路可走了。
很快,一家人就开始吃了起来。
吃过了饭,芷雨也睡了,锦绣的双手终于是空了下来。她洗完了碗,拎着个木桶就要出门。
“娘子,你干啥去?”
“我去喂猪哩,咱吃过了,咱家猪可还没吃哩。”
“咦?猪娃不是吃生草的吗?你这桶里,咋不像哩?”
“哦,我今天在家没事,趁娃睡着的时候,就给猪食倒锅里煮熟了,猪娃吃着熟的,长得会更好的呢。以后,晚上这顿都给它煮一煮再喂。”说完,拎着桶去了柴房。
柴房其实已经不单单是柴房了。将就着那些以前留下来的烂草,秦大勇将整个柴房进行了修补,做成了猪圈。还听了锦绣的意见在墙上四处开了些洞。——通风,见光,也是动物生长必须的。
“娘子,咱家的猪娃长得很好哩,说不定不用到过年就能杀来吃了。”
“你就晓得吃,你看看咱这屋子,指不定再来一场大风,就要掀了顶哩。咱呀,头等大事是要造个新房子。”锦绣反手一个弹指,崩在了秦大勇的脑门上,惹得秦大勇一阵脸红。
“俺c俺是想说杀了之后,给你和娃们补补身子哩。俺吃不吃,无所谓哩。”秦大勇看着猪娃,慢条斯理的说着。
锦绣听了,一乐。
“行了,等他们大了,咱杀了卖。内脏下水啥的留下来自个儿吃,把那些好肉卖了,能卖个好价钱。”这个时代,跟前世正好相反。肥肉和油是最贵的,而猪头猪骨还有猪脚才是最便宜的。下水,更是白给都没人爱要。这,正和她意。
“好哩。娘子,走,咱去瞧瞧今天的收入去。”说完,秦大勇主动的伸出手,拉住了锦绣手,朝着灶房那边走去。
突如其来的触感让锦绣心头一热。
微热的掌心带着几丝微刺的触感,有些不适,却藏着淡淡的安全感。而秦大勇心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娘子的手,微凉,软软的,比起以前细腻了几分。摸上去,好似比自个儿身上的布料还要细腻一些。——他没想过,他自己穿的粗布麻衣,哪儿细腻了?锦绣的手要是比那还粗,那得多受刺激?
每个人心里,都隐着几丝异样的涌动。
不过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到地方了。
秦大勇松开锦绣的手,拿过被自己撂在一边的包袱,摊了开来。最先发出惊叹的却是继续开始写字的芷雪。
“哇,我的糖果,我的糖果。爹爹真好,给我买了糖果。”小丫头一见到糖果,立马撂了毛笔,跑过去一把将所有的糖果包揽在怀。
锦绣见了,眉头又是一皱,不过很快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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