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9章 :看不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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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山。
以前当地人提起梨花山时,除了会说上面有个破败小道观之外,最多也就是还能想起,那边的几个山头,被一个姓刘的老神棍给承包了。
不过这个老神棍的命不咋样,就在前些天时,小道观忽然失火了,把他烧死在了里面。
倒是他养的五只大公鸡,有四只逃了出来,经常会在山谷里看到。
这样一个在当地没啥亲朋好友的老神棍,死活当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最多也就是当做饭后茶余的谈资,拿出来说几句,随后就忘掉了。
当然了,自从他被烧死后,就没人敢来梨花山了。
话说,横死的人,死后都很凶的。
哪怕是大白天,梨花山附近也没几个人。
可今天当太阳落山后,却有一行人上了梨花山。
走在最前面的,还是个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微胖老头,穿着一件白色唐装,盯着已经变成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很久都没说话。
这个人,当然就是潘龙语了。
胳膊上搭着一件黑呢子大衣的李子,就站在他左边。
潘龙语的右边,却站着个身穿黑色西装,容颜妩媚,身材娇小的小女人。
如果夏小韵在场的话,那么就能认出她是帝皇集团的大老板,楼宇湘。
林林,陈宗华等数名保镖,很知趣的站在后面数十米处,背对着他们三人,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山下。
潘龙语没说话,楼宇湘也没说话,李子更不会说话,唯有有些凉的夜风,从远处吹过来,吹起老人的胡子,透着无比的落寞。
整个逐渐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仿佛就这样要沉睡过去。
气氛,有些压抑。
尤其是对楼宇湘来说,她更不喜欢。
她曾经对九幽王说过,她是潘龙语大师的记名弟子,这是事实。
在得知潘龙语来到唐王的消息后,准备动身赶往明珠的楼宇湘(生意上的事儿,为此她只能安排别人,跟夏小韵在后天签约),马上就給他打了电话,说要把大师请去酒店,容她稍尽弟子之孝。
等她接到老师后,潘龙语却告诉她说,来梨花山。
来这儿干嘛呀?
一座烧残了的小院,有什么好看的?
难道说,被烧死的那个人,跟老师有关,今晚才来缅怀他?
就在楼宇湘感觉百般无聊时,左边不远处的山谷中,忽然响起了公鸡的叫声:“给给给!”
公鸡在叫唤时,一般都会在清晨。
现在却是刚黑天,哪儿来的公鸡瞎几把叫唤呢?
就在楼宇湘感到纳闷时,竟然又听到了几声公鸡的叫声--这次,是前后、右边的方向响起,总共是四只公鸡,以梨花山为中心点,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相继给给给的叫了起来。
楼宇湘猜测,这四只公鸡肯定长的很威武,因为从它们洪亮的叫声中,就能听得出来。
公鸡的啼叫声,此起彼伏,却仅仅只有四只鸡。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竟然能听出,这四只公鸡的叫声,好像还带着隐隐的哀伤。
楼宇湘从来都不喜欢哀伤的东西,包括声音,黛眉微微皱了下,正要转身给手下打个手势,让他们把那些讨厌的公鸡给赶走,或者干脆拧下脖子来时,始终沉默不语的潘龙语,却忽然缓缓说道:“我听到了,你们可以走了。”
“谁?”
下意识的,楼宇湘这样问道。
潘龙语没说话。
公鸡的叫声,也忽然嘎然而止,群山中恢复了本该有的圆静。
“老师,您这是在跟、跟那些乱叫的公鸡说话?”
楼宇湘虽然早就知道老师很牛叉,不过却没想到他能牛叉到这种地步。
她才勉强听到老师说的那句话,至少距离这边有两百米的四只公鸡,却好像都听到了,一起停住了叫声。
那么的,突兀。
“那是我徒弟生前养的五行鸡。”
潘龙语抬起头,淡淡的说:“他死后,那些五行鸡舍不得离去,就在这儿給他守灵。我不来,它们永远都不会走。”
“公、公鸡守灵?”
楼宇湘说出这句话时,小身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老师,这破、这儿,原先住的一位师兄?”
“我今年八十四岁,从五十岁那年才开始收徒,前后数十年间,总共收了八个徒弟。”
潘龙语却是答非所问,说着缓缓转身看着楼宇湘,说:“古人推崇九为最大,所以我才又收了你这个记名弟子。”
楼宇湘微微颔首,算做是感谢老师能开恩收她为记名弟子。
“到目前为止,我的几个弟子中,已经有两个先我而去了。”
潘龙语闭了下眼睛,声音更低:“一个,死在了西北罗布泊内,一个,就死在这梨花山上--年龄最大的那个,是香港某大学风水系的系主任。还有一个,早在十三年前,就撇下娇妻幼子,神秘失踪。”
是方天明么?
他也是您的徒弟之一?
差一点,李子就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我不知道,在我死了后,还能有几个弟子能为我送行。”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目光落在了楼宇湘的脸上。
楼宇湘马上后退了一步,微微弯腰低头,轻声说:“老师,我虽然是您的记名弟子,但等您仙去时,我肯定会为您送行。”
潘龙语笑了,也轻声问:“你会活到我死?”
楼宇湘霍然抬头,看向了潘龙语。
旁边的李子,马上就把右手放在了腰间--哪儿,有把枪。
他不管楼宇湘在华夏,有着多么不同凡响的地位,如果她敢伤害潘龙语,他就会立马掏枪,把她击毙当场!
这是李子的任务。
就像没有谁,在听到被人‘诅咒’时,会开心那样。
更何况,这个人是楼宇湘?
“老师,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楼宇湘根本没有看李子,只是看着潘龙语。
“意思就是让你远离某个男人,千万不要觉得孤独无聊,就擅自参与一场不适合你的游戏。宇湘,如果你能改变当前的性格脾性,你肯定能像许多女人那样,拥有一个幸福、安乐的家庭,会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绕膝眼前。”
潘龙语说到这儿,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可你却变了--自从成为我的记名弟子,学到一些观相之术后,你的先后三任丈夫,都死在你手中。这不是我收你为弟子的初衷,要不是看在你家老太爷的份上,我可能会收回那些学业。”
“老师,我得感谢您,正是用您所教的那些,让我看透了那几个臭男人,不但图色还要图财的卑鄙本性。”
楼宇湘振振有词的说:“如果他们不贪得无厌,难道我楼宇湘,就想过当前这种长夜漫漫的孤独生活?”
潘龙语笑了下,低声说:“贪婪,本就是人的本性。”
“我看不惯,也不需要。”
楼宇湘冷冰冰的说。
潘龙语依旧笑着,却没说什么。
“对不起,老师,我刚才有些冲动了,还请您原谅。”
楼宇湘重新弯腰,给潘龙语深鞠一躬。
潘龙语摆了摆手,有可无不可的样子。
楼宇湘直起腰身来后,才问:“老师,您刚才所说的某个男人,是不是方--圆?”
潘龙语依旧答非所问:“你看不透他。”
“所以我对他才感兴趣。”
楼宇湘坦率的说:“先后三次婚姻,让我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都失去了信心,但他好像迷雾般的出现,却真是让我感兴趣了。我曾经跟他亲口说过,他对我来说,就像一块大磁铁--当一个女人,对男人、对世界失去兴趣后,活着跟死了,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在死之前,去研究一个看不透的男人?”
潘龙语似笑非笑的样子,问:“让你看不透的人,只有一个方圆?”
“对啊。”
楼宇湘点了点头后,却蓦然一呆,随即脱口说道:“还有一个女人--可是,我觉得,她不该是人!”
什么呀,一会儿一个女人,一会儿又不是人的?
旁边的李子,这时候已经放松了警惕,有些纳闷的看了眼楼宇湘,又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微微眯起双眼,重新转身看着小道观,淡淡的说:“女人,严格的说起来,就不是人,而是一个精灵。摸得着,看得见,却看不透。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下一步,又要做什么。”
马经天就是这样看林舞儿的。
在林舞儿离家出走之前,他一直以为,他是相当了解林舞儿的:要强却又软弱,狠辣却又善良,从小就高于常人娇生惯养的优秀环境,使她比平常女孩儿,更加‘单纯’,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能从眉宇眼神中看出来。
但在时隔一年多,重新见到林舞儿后,马经天才发现他根本不了解这女孩儿。
只能看得出,林舞儿不爱他。
她爱的那个人,叫方圆。
这是马经天无法接受,却又必须接受的。
他接受,那是因为他深爱着林舞儿,不管她爱着哪个男人,爱不爱他。
马经天觉得,只要能顺利跟林舞儿成婚,他会用他的关心,体贴,来让她慢慢忘记方圆,安心做他的夫人。
马经天这个愿望,正在一步步的实现:今晚,就是俩人的正式订婚宴。
此前,马经天可没敢想,林舞儿会这么干脆答应他,正式订婚。
他还以为,要想说服林舞儿,必须得大费周折才行呢。
没想到,他就试着试探了一句,林舞儿竟然答应了。
应该是跟她在京华的医院内,曾经被方圆抽了一耳光有关吧?
方圆那一耳光,彻底‘抽醒了’她,这才让她答应了马经天。
只是,她为什么还带着那只叫毛驴的狗?
想到这儿时,马经天看向了跟在林舞儿身后的毛驴,下意识的苦笑着摇了摇头。
像圆耀酒店这种高档次的大酒店,就算允许狗子入内,估计也只是被女人抱在怀中的贵妇犬之类的宠物狗。
但毛驴是宠物狗吗?
谁家的宠物狗,会长成它这副熊样?
不过它既然跟在林大小姐身边,那么就算圆耀酒店的门童再怎么不愿意,可还是不敢说半个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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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山。
以前当地人提起梨花山时,除了会说上面有个破败小道观之外,最多也就是还能想起,那边的几个山头,被一个姓刘的老神棍给承包了。
不过这个老神棍的命不咋样,就在前些天时,小道观忽然失火了,把他烧死在了里面。
倒是他养的五只大公鸡,有四只逃了出来,经常会在山谷里看到。
这样一个在当地没啥亲朋好友的老神棍,死活当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最多也就是当做饭后茶余的谈资,拿出来说几句,随后就忘掉了。
当然了,自从他被烧死后,就没人敢来梨花山了。
话说,横死的人,死后都很凶的。
哪怕是大白天,梨花山附近也没几个人。
可今天当太阳落山后,却有一行人上了梨花山。
走在最前面的,还是个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微胖老头,穿着一件白色唐装,盯着已经变成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很久都没说话。
这个人,当然就是潘龙语了。
胳膊上搭着一件黑呢子大衣的李子,就站在他左边。
潘龙语的右边,却站着个身穿黑色西装,容颜妩媚,身材娇小的小女人。
如果夏小韵在场的话,那么就能认出她是帝皇集团的大老板,楼宇湘。
林林,陈宗华等数名保镖,很知趣的站在后面数十米处,背对着他们三人,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山下。
潘龙语没说话,楼宇湘也没说话,李子更不会说话,唯有有些凉的夜风,从远处吹过来,吹起老人的胡子,透着无比的落寞。
整个逐渐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仿佛就这样要沉睡过去。
气氛,有些压抑。
尤其是对楼宇湘来说,她更不喜欢。
她曾经对九幽王说过,她是潘龙语大师的记名弟子,这是事实。
在得知潘龙语来到唐王的消息后,准备动身赶往明珠的楼宇湘(生意上的事儿,为此她只能安排别人,跟夏小韵在后天签约),马上就給他打了电话,说要把大师请去酒店,容她稍尽弟子之孝。
等她接到老师后,潘龙语却告诉她说,来梨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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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烧残了的小院,有什么好看的?
难道说,被烧死的那个人,跟老师有关,今晚才来缅怀他?
就在楼宇湘感觉百般无聊时,左边不远处的山谷中,忽然响起了公鸡的叫声:“给给给!”
公鸡在叫唤时,一般都会在清晨。
现在却是刚黑天,哪儿来的公鸡瞎几把叫唤呢?
就在楼宇湘感到纳闷时,竟然又听到了几声公鸡的叫声--这次,是前后、右边的方向响起,总共是四只公鸡,以梨花山为中心点,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相继给给给的叫了起来。
楼宇湘猜测,这四只公鸡肯定长的很威武,因为从它们洪亮的叫声中,就能听得出来。
公鸡的啼叫声,此起彼伏,却仅仅只有四只鸡。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竟然能听出,这四只公鸡的叫声,好像还带着隐隐的哀伤。
楼宇湘从来都不喜欢哀伤的东西,包括声音,黛眉微微皱了下,正要转身给手下打个手势,让他们把那些讨厌的公鸡给赶走,或者干脆拧下脖子来时,始终沉默不语的潘龙语,却忽然缓缓说道:“我听到了,你们可以走了。”
“谁?”
下意识的,楼宇湘这样问道。
潘龙语没说话。
公鸡的叫声,也忽然嘎然而止,群山中恢复了本该有的圆静。
“老师,您这是在跟、跟那些乱叫的公鸡说话?”
楼宇湘虽然早就知道老师很牛叉,不过却没想到他能牛叉到这种地步。
她才勉强听到老师说的那句话,至少距离这边有两百米的四只公鸡,却好像都听到了,一起停住了叫声。
那么的,突兀。
“那是我徒弟生前养的五行鸡。”
潘龙语抬起头,淡淡的说:“他死后,那些五行鸡舍不得离去,就在这儿給他守灵。我不来,它们永远都不会走。”
“公、公鸡守灵?”
楼宇湘说出这句话时,小身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老师,这破、这儿,原先住的一位师兄?”
“我今年八十四岁,从五十岁那年才开始收徒,前后数十年间,总共收了八个徒弟。”
潘龙语却是答非所问,说着缓缓转身看着楼宇湘,说:“古人推崇九为最大,所以我才又收了你这个记名弟子。”
楼宇湘微微颔首,算做是感谢老师能开恩收她为记名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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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语闭了下眼睛,声音更低:“一个,死在了西北罗布泊内,一个,就死在这梨花山上--年龄最大的那个,是香港某大学风水系的系主任。还有一个,早在十三年前,就撇下娇妻幼子,神秘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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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点,李子就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我不知道,在我死了后,还能有几个弟子能为我送行。”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目光落在了楼宇湘的脸上。
楼宇湘马上后退了一步,微微弯腰低头,轻声说:“老师,我虽然是您的记名弟子,但等您仙去时,我肯定会为您送行。”
潘龙语笑了,也轻声问:“你会活到我死?”
楼宇湘霍然抬头,看向了潘龙语。
旁边的李子,马上就把右手放在了腰间--哪儿,有把枪。
他不管楼宇湘在华夏,有着多么不同凡响的地位,如果她敢伤害潘龙语,他就会立马掏枪,把她击毙当场!
这是李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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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这个人是楼宇湘?
“老师,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楼宇湘根本没有看李子,只是看着潘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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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语说到这儿,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可你却变了--自从成为我的记名弟子,学到一些观相之术后,你的先后三任丈夫,都死在你手中。这不是我收你为弟子的初衷,要不是看在你家老太爷的份上,我可能会收回那些学业。”
“老师,我得感谢您,正是用您所教的那些,让我看透了那几个臭男人,不但图色还要图财的卑鄙本性。”
楼宇湘振振有词的说:“如果他们不贪得无厌,难道我楼宇湘,就想过当前这种长夜漫漫的孤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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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语依旧笑着,却没说什么。
“对不起,老师,我刚才有些冲动了,还请您原谅。”
楼宇湘重新弯腰,给潘龙语深鞠一躬。
潘龙语摆了摆手,有可无不可的样子。
楼宇湘直起腰身来后,才问:“老师,您刚才所说的某个男人,是不是方--圆?”
潘龙语依旧答非所问:“你看不透他。”
“所以我对他才感兴趣。”
楼宇湘坦率的说:“先后三次婚姻,让我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都失去了信心,但他好像迷雾般的出现,却真是让我感兴趣了。我曾经跟他亲口说过,他对我来说,就像一块大磁铁--当一个女人,对男人、对世界失去兴趣后,活着跟死了,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在死之前,去研究一个看不透的男人?”
潘龙语似笑非笑的样子,问:“让你看不透的人,只有一个方圆?”
“对啊。”
楼宇湘点了点头后,却蓦然一呆,随即脱口说道:“还有一个女人--可是,我觉得,她不该是人!”
什么呀,一会儿一个女人,一会儿又不是人的?
旁边的李子,这时候已经放松了警惕,有些纳闷的看了眼楼宇湘,又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微微眯起双眼,重新转身看着小道观,淡淡的说:“女人,严格的说起来,就不是人,而是一个精灵。摸得着,看得见,却看不透。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下一步,又要做什么。”
马经天就是这样看林舞儿的。
在林舞儿离家出走之前,他一直以为,他是相当了解林舞儿的:要强却又软弱,狠辣却又善良,从小就高于常人娇生惯养的优秀环境,使她比平常女孩儿,更加‘单纯’,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能从眉宇眼神中看出来。
但在时隔一年多,重新见到林舞儿后,马经天才发现他根本不了解这女孩儿。
只能看得出,林舞儿不爱他。
她爱的那个人,叫方圆。
这是马经天无法接受,却又必须接受的。
他接受,那是因为他深爱着林舞儿,不管她爱着哪个男人,爱不爱他。
马经天觉得,只要能顺利跟林舞儿成婚,他会用他的关心,体贴,来让她慢慢忘记方圆,安心做他的夫人。
马经天这个愿望,正在一步步的实现:今晚,就是俩人的正式订婚宴。
此前,马经天可没敢想,林舞儿会这么干脆答应他,正式订婚。
他还以为,要想说服林舞儿,必须得大费周折才行呢。
没想到,他就试着试探了一句,林舞儿竟然答应了。
应该是跟她在京华的医院内,曾经被方圆抽了一耳光有关吧?
方圆那一耳光,彻底‘抽醒了’她,这才让她答应了马经天。
只是,她为什么还带着那只叫毛驴的狗?
想到这儿时,马经天看向了跟在林舞儿身后的毛驴,下意识的苦笑着摇了摇头。
像圆耀酒店这种高档次的大酒店,就算允许狗子入内,估计也只是被女人抱在怀中的贵妇犬之类的宠物狗。
但毛驴是宠物狗吗?
谁家的宠物狗,会长成它这副熊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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