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1章 :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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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来说,最在乎的男人有可能永远都无法醒来后,绝对是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的。
卡秋莎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子。
尽管她也无比渴望方圆能醒来,但这家伙如果就这样长睡不醒的话,她也可以接受的。
她只在乎,方圆有没有陪在她身边。
甚至,哪怕方圆真得死了,卡秋莎也会搞个水晶棺把他装起来--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世界里,方圆是除了爷爷、瓦尔特之外的唯一亲人。
甚至,他们的关系,比爷爷跟瓦尔特还要铁。
女孩子嘛,总是会有些不能对长辈说的秘密,只能跟自己的男人说(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已经把方圆当做了她的男人),关系当然更密切一步了。
看出卡秋莎心里怎么想的后,波斯塔夫很担心:卡秋莎,不但是他唯一的后代,是西伯集团庞大帝国的唯一继承人,还是整个西伯族的唯一年轻人。
三个唯一,哪一个都相当重要。
尤其是最后一个,关系到西伯人这个最古老之一的族种,能否继续延续下去。
可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担负着整个西伯族群希望的卡秋莎,心里只有一个方圆,哪怕那家伙就是个活死人,也不看别的青年才俊一眼。
带回方圆的第七十天后,波斯塔夫就开始考虑‘传宗接代’的大事了,暗中嘱咐瓦尔特,在全世界内为孙女‘选秀’。
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后,先后有十数名各方面条件都无比优秀的青年才俊,以工作名义出现在了卡秋莎身边。
波斯塔夫无比的希望,这些人中,只要有一个能打动孙女的心,他就会给予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好处,让他们完婚。
哪怕,那个人是冲着卡秋莎的庞大财产来的,波斯塔夫也认了:只要能给我留下一个后代,我就会把金库钥匙给你,随便你用卡车去拉!
但很可惜的是,那么多或风流倜傥、或玉树临风的青年才俊,都没有被卡秋莎正眼看一下。
倒是有个来自南美的帅哥,在受到波斯塔夫的鼓励、创造出来的条件后,大着胆子想哆嗦一下,捧着一束鲜花刚凑到卡秋莎面前,一句话还没有说呢,就被卡秋莎一耳光把满嘴的牙齿抽掉了一半。
要不是瓦尔特及时出现,还真无法猜测那哥们的命运会有多么的悲惨,正如谁也没想到,卡秋莎的手劲会那样大那样。
卡秋莎揍完人后,没有跟爷爷闹腾,貌似依旧专心工作。
可波斯塔夫却能感觉到,孙女再看他时的眼神中,带有了让他心疼的冷漠。
他再也不敢给孙女介绍青年才俊了。
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守活寡’啊。
就为这事,把个老头愁的白了的头发,又黑了一半--终于在今天,想到了一个大胆的办法:让那个方圆去见鬼去吧!
只要方圆去见鬼了,再挫骨扬灰,那么卡秋莎就再也没有坚持等他醒来后才会嫁人的理由,最多也就是伤心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正常了。
虽说密谋干掉孙女唯一爱的男人,这件事有些残忍,可为了整个西伯种族,整个西伯集团,更为了自己能在死后笑对列祖列宗--波斯塔夫觉得,他必须得这么做!
昏睡装死还顺便耽误人家女孩儿青春的方圆,肯定感觉到了老头的阴谋,这才在波斯塔夫跟瓦尔特躲在沙滩上悄悄密谋怎么干掉他时,及时醒了过来。
万幸!
终于不用再做让卡秋莎伤心的事了。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后,非常默契的笑了下后,就转身走了。
当前,他们留在这儿是多余的。
就像他们的密谋,从这一刻就会被彻底忘掉后。
从这一刻起,卡秋莎就该享受她迟来的精彩人生了。
嗯,接下来得商讨一下,该为她举办一个多么惊世骇俗的婚礼了。
当然了,看那家伙傻乎乎的反应,很像失忆了的样子--幸好,男人在失忆了后,不会影响生育能力的。
根本不知道爷爷曾经来过又走了的卡秋莎,伏在方圆怀中哭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抬起了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这张梨花带雨的小脸,有些纳闷的皱眉问道:“你哭啥呢?”
“你、你不喜欢我哭?”
卡秋莎反问道。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从来都不喜欢女孩子哭。我更喜欢看到你笑,因为有人告诉过我,男人生来就是打拼、流血流汗的;女人呢,却是来笑着展现她魅力的……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啥也不用干,只要每天对着男人傻笑,男人就会浑身充满力气,拉磨驴子般的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
“是、是吗?”
卡秋莎连忙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了:“告诉你这些话的那个人是谁?我、我要去感谢他。”
“是--”
方圆眼珠子上翻,想了想才说:“忘了。你笑起来,真好看,就像花儿那样。”
就像是鬼催着似的,方圆忍不住低头,在女孩儿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
卡秋莎的身子,猛地一颤,血色刷的消退。
“你怎么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忍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秋莎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低低的颤声说道:“我、我喜欢你吻我的。我、我还要嫁给你--今、今晚,我就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不好。”
方圆抬手拿开她的手。
“为什么不、不好?”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眼眸中又有雾水浮上。
“因为,我还没想到我是谁。”
方圆右手食指指背,在卡秋莎的脸颊上轻轻扫过,重复道:“嗯,我真没想起我是谁,更没想到你是谁。”
大约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方圆在华夏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内,遇到了卡秋莎。
如果他还能记起这段往事来的话,那么肯定能记得当时看到卡秋莎时,她就是个小孩子。
或者说更像个小母兽,全身赤果着,佝偻着身子四肢奔跑,最多也就是跟外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后来他才知道,卡秋莎已经在那个世界中生活了十八年。
极度的营养不良,跟异常复杂的生活环境,才让卡秋莎变成了那模样。
不过,卡秋莎被波斯塔夫带回来后,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让她发生了让上帝都震惊的变化: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也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相信都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卡秋莎,就是现实中那只华丽转变为白天鹅的丑小鸭。
所以呢,其实就算方圆能想起往事,知道她就是被自己从罗布泊内带出来的卡秋莎,也不会相信她就是那个小母兽般的女孩子。
原则性很强的方先生,怎么可能会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结婚呢?
就算看在男人都是好色牲口的份上,方圆答应卡秋莎給他当新娘--可也得假模假样的婉拒一下吧?
男人嘛,可都是很要面子的。
听方圆这样说有,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卡秋莎(她真怕方圆说出不要她、她自己都无法反驳的理由),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后很媚很柔的说:“我叫卡秋莎,你叫方圆。”
“我叫方圆?”
方圆眉头又皱起来时,头开始疼了,喃喃问道:“你叫卡秋莎?我们、我们以前就认识吗?”
卡秋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而是清了下嗓子,用俄语唱起了歌儿:“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去年方圆带着卡秋莎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曾经遇到过察觉不出的危险。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就教给卡秋莎唱歌,就是唱的这首前苏名曲《卡秋莎》。
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踢不开那扇门,空余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卡秋莎也静静的看着他,就跪在沙滩床上,眼眸一眨也不眨。
她能看得出,方圆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一点点的过去都没想起来。
但她毫不在乎,甚至还有些窃喜:他永远想不到以前才好,那样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卡秋莎只是从小就历经了太多的非人磨难,但智商却相当高,更能从当初方圆对水暗影、对夏小韵的态度中,看出他跟她们的关系不一般。
爱上一个男人后,就想把他据为己有,这是所有女孩儿骨子里的本性。
已经恢复正常的卡秋莎,当然也有这种本性。
所以,她无比希望方圆永远都处于失忆状态,那样就能永远守在她身边了。
不过,出于女孩儿爱极了男人的本能,不管她有多么的自私,还是希望能努力帮方圆恢复记忆,于是就说道:“你稍微等等啊,我去给你拿两样东西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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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来说,最在乎的男人有可能永远都无法醒来后,绝对是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的。
卡秋莎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子。
尽管她也无比渴望方圆能醒来,但这家伙如果就这样长睡不醒的话,她也可以接受的。
她只在乎,方圆有没有陪在她身边。
甚至,哪怕方圆真得死了,卡秋莎也会搞个水晶棺把他装起来--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世界里,方圆是除了爷爷、瓦尔特之外的唯一亲人。
甚至,他们的关系,比爷爷跟瓦尔特还要铁。
女孩子嘛,总是会有些不能对长辈说的秘密,只能跟自己的男人说(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已经把方圆当做了她的男人),关系当然更密切一步了。
看出卡秋莎心里怎么想的后,波斯塔夫很担心:卡秋莎,不但是他唯一的后代,是西伯集团庞大帝国的唯一继承人,还是整个西伯族的唯一年轻人。
三个唯一,哪一个都相当重要。
尤其是最后一个,关系到西伯人这个最古老之一的族种,能否继续延续下去。
可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担负着整个西伯族群希望的卡秋莎,心里只有一个方圆,哪怕那家伙就是个活死人,也不看别的青年才俊一眼。
带回方圆的第七十天后,波斯塔夫就开始考虑‘传宗接代’的大事了,暗中嘱咐瓦尔特,在全世界内为孙女‘选秀’。
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后,先后有十数名各方面条件都无比优秀的青年才俊,以工作名义出现在了卡秋莎身边。
波斯塔夫无比的希望,这些人中,只要有一个能打动孙女的心,他就会给予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好处,让他们完婚。
哪怕,那个人是冲着卡秋莎的庞大财产来的,波斯塔夫也认了:只要能给我留下一个后代,我就会把金库钥匙给你,随便你用卡车去拉!
但很可惜的是,那么多或风流倜傥、或玉树临风的青年才俊,都没有被卡秋莎正眼看一下。
倒是有个来自南美的帅哥,在受到波斯塔夫的鼓励、创造出来的条件后,大着胆子想哆嗦一下,捧着一束鲜花刚凑到卡秋莎面前,一句话还没有说呢,就被卡秋莎一耳光把满嘴的牙齿抽掉了一半。
要不是瓦尔特及时出现,还真无法猜测那哥们的命运会有多么的悲惨,正如谁也没想到,卡秋莎的手劲会那样大那样。
卡秋莎揍完人后,没有跟爷爷闹腾,貌似依旧专心工作。
可波斯塔夫却能感觉到,孙女再看他时的眼神中,带有了让他心疼的冷漠。
他再也不敢给孙女介绍青年才俊了。
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守活寡’啊。
就为这事,把个老头愁的白了的头发,又黑了一半--终于在今天,想到了一个大胆的办法:让那个方圆去见鬼去吧!
只要方圆去见鬼了,再挫骨扬灰,那么卡秋莎就再也没有坚持等他醒来后才会嫁人的理由,最多也就是伤心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正常了。
虽说密谋干掉孙女唯一爱的男人,这件事有些残忍,可为了整个西伯种族,整个西伯集团,更为了自己能在死后笑对列祖列宗--波斯塔夫觉得,他必须得这么做!
昏睡装死还顺便耽误人家女孩儿青春的方圆,肯定感觉到了老头的阴谋,这才在波斯塔夫跟瓦尔特躲在沙滩上悄悄密谋怎么干掉他时,及时醒了过来。
万幸!
终于不用再做让卡秋莎伤心的事了。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后,非常默契的笑了下后,就转身走了。
当前,他们留在这儿是多余的。
就像他们的密谋,从这一刻就会被彻底忘掉后。
从这一刻起,卡秋莎就该享受她迟来的精彩人生了。
嗯,接下来得商讨一下,该为她举办一个多么惊世骇俗的婚礼了。
当然了,看那家伙傻乎乎的反应,很像失忆了的样子--幸好,男人在失忆了后,不会影响生育能力的。
根本不知道爷爷曾经来过又走了的卡秋莎,伏在方圆怀中哭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抬起了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这张梨花带雨的小脸,有些纳闷的皱眉问道:“你哭啥呢?”
“你、你不喜欢我哭?”
卡秋莎反问道。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从来都不喜欢女孩子哭。我更喜欢看到你笑,因为有人告诉过我,男人生来就是打拼、流血流汗的;女人呢,却是来笑着展现她魅力的……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啥也不用干,只要每天对着男人傻笑,男人就会浑身充满力气,拉磨驴子般的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
“是、是吗?”
卡秋莎连忙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了:“告诉你这些话的那个人是谁?我、我要去感谢他。”
“是--”
方圆眼珠子上翻,想了想才说:“忘了。你笑起来,真好看,就像花儿那样。”
就像是鬼催着似的,方圆忍不住低头,在女孩儿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
卡秋莎的身子,猛地一颤,血色刷的消退。
“你怎么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忍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秋莎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低低的颤声说道:“我、我喜欢你吻我的。我、我还要嫁给你--今、今晚,我就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不好。”
方圆抬手拿开她的手。
“为什么不、不好?”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眼眸中又有雾水浮上。
“因为,我还没想到我是谁。”
方圆右手食指指背,在卡秋莎的脸颊上轻轻扫过,重复道:“嗯,我真没想起我是谁,更没想到你是谁。”
大约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方圆在华夏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内,遇到了卡秋莎。
如果他还能记起这段往事来的话,那么肯定能记得当时看到卡秋莎时,她就是个小孩子。
或者说更像个小母兽,全身赤果着,佝偻着身子四肢奔跑,最多也就是跟外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后来他才知道,卡秋莎已经在那个世界中生活了十八年。
极度的营养不良,跟异常复杂的生活环境,才让卡秋莎变成了那模样。
不过,卡秋莎被波斯塔夫带回来后,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让她发生了让上帝都震惊的变化: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也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相信都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卡秋莎,就是现实中那只华丽转变为白天鹅的丑小鸭。
所以呢,其实就算方圆能想起往事,知道她就是被自己从罗布泊内带出来的卡秋莎,也不会相信她就是那个小母兽般的女孩子。
原则性很强的方先生,怎么可能会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结婚呢?
就算看在男人都是好色牲口的份上,方圆答应卡秋莎給他当新娘--可也得假模假样的婉拒一下吧?
男人嘛,可都是很要面子的。
听方圆这样说有,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卡秋莎(她真怕方圆说出不要她、她自己都无法反驳的理由),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后很媚很柔的说:“我叫卡秋莎,你叫方圆。”
“我叫方圆?”
方圆眉头又皱起来时,头开始疼了,喃喃问道:“你叫卡秋莎?我们、我们以前就认识吗?”
卡秋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而是清了下嗓子,用俄语唱起了歌儿:“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去年方圆带着卡秋莎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曾经遇到过察觉不出的危险。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就教给卡秋莎唱歌,就是唱的这首前苏名曲《卡秋莎》。
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踢不开那扇门,空余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卡秋莎也静静的看着他,就跪在沙滩床上,眼眸一眨也不眨。
她能看得出,方圆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一点点的过去都没想起来。
但她毫不在乎,甚至还有些窃喜:他永远想不到以前才好,那样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卡秋莎只是从小就历经了太多的非人磨难,但智商却相当高,更能从当初方圆对水暗影、对夏小韵的态度中,看出他跟她们的关系不一般。
爱上一个男人后,就想把他据为己有,这是所有女孩儿骨子里的本性。
已经恢复正常的卡秋莎,当然也有这种本性。
所以,她无比希望方圆永远都处于失忆状态,那样就能永远守在她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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