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三章——准备交心,却被打断
厕所里没有拧紧的水龙头不时地向下滴水,滴在水盆上,溅起一朵水莲。然后和盆里的水融为一体,再怎么找,也找不到了。
洗去一身疲惫,吹干湿发的高起轩心情平缓了一些,“小光,坐下吧,我们谈谈。”
杨光缓缓地走过去,在高起轩的旁边坐下。这个原本是属于他的位置,现在已经被宋艺钦霸占了。桌子的角落上还贴着那张怎么也撕不掉的贴纸,以及不知是哪一届的学长故意刻上去的名字——楚骁。桌子和柜子摆满的是一些贵重的奢饰品。其实对于杨光来说都不是稀罕物件,在那个不属于他的家里都司空见惯了。
在宋艺钦的座位周围还轻轻地漂浮着不同香水的香味,夹杂在一起。平时弥漫在空气里,全然当作是空气清新剂了。
好贵的清新剂!
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
“你,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高起轩低着头问,脸深深地埋进两手中间,提不起勇气看他。
杨光顿了顿,脑海里闪现出林夕的轮廓,却倏然消散。
是他喜欢的人吗?他貌似喜欢林夕,是喜欢,怎样的喜欢?无意识,无征兆c无计划。
老师上课讲题时,常常会说,假如实在不知道这道选择题或者判断题的答案,就以第一感觉为准,起码有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会选对。
面对人生的选题,允许生搬硬套c照猫画虎吗?
杨光记起曾经看过的一本不知名的书,他把当中还依稀记得的一段话拿来套用。“喜欢一个人?我也说不上来,但是如果真喜欢一个人,最直接的想法就是想和他/她天天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她在一起。”
高起轩蓦地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杨光,“你有喜欢的人吗?”
杨光脸颊微红,转动着眼珠,情绪很平静,看不出丝毫的起伏。但是他的手却紧紧地抓着两侧的裤子,那条抗皱的牛仔裤被他生生地抓出一团褶皱。
他若有若无地摇了摇头。
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杨光半起身把椅子拖到距离高起轩更近的位置。
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沉默,这种感觉很美好,仿佛回到了儿时。小时候杨光和高起轩喜欢在秋季的夜晚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星空,等狮子座的流星雨。但每次杨光还未等到就犯困,靠在高起轩的肩上酣然入睡。
第二天醒来还是在阳台的藤椅上面。因为高起轩怕挪动位置会吵醒杨光,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到天亮。
除了今年,这个情形一直持续了九年,而每年的秋天也一定是高起轩如约感冒的季节。
寝室里分外安静,顾泽去了社团,至于宋艺钦,杨光压根不在乎。
“你失恋了?”杨光几乎笃定的口吻。
高起轩叹了口气,左手握拳抵住嘴巴,闷闷地发出不清不楚的声音。
“是谁呀,她叫什么,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杨光晃了晃高起轩的胳膊,好奇地问。
“她叫”
还没等高起轩说出口,宋艺钦突然从外面进来了。
面无表情的他,身上挂着水珠,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
杨光早上刚拖干净的地板,被宋艺钦踩了一地的脚印。那些脚印就像是踩在他的身上那样令人发毛作呕。脚印大约有三十厘米,只比地砖的边长短五公分。
“烦劳你把脚在门外的那块地毯上蹭蹭干净再进来,可以吗!你平时不打扫也算了,至少也该尊重一下别人的劳动成果吧,我早上才刚拖干净的呢!”杨光怒目圆睁,他那一头柔软的头发像变成了坚硬的钢刺一般,直逼宋艺钦。
宋艺钦抬起左边的眉毛,不屑地说:“我怎么没看到你拖过?既然你这么喜欢拖地,那就再拖一遍好了。”
杨光懒得和他理论,走到自己的位子上,背靠在桌子前,两只叉站着开始撕手上的肉刺。由于这根肉刺还只是刚刚形成,他施力不当,不小心扯到了手指的关节处,一道细长的口子就这样不由分说地长在了手指上。
一种刺刺凉凉的轻微疼痛,就像是一只蚂蚁钻进了皮肤里面,一点点啃噬你的皮肤。初始只是一点刺痛,毫不在意。等到整根手指被它啃噬完,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就为时已晚了。
冬天一旦受伤,伤口很难愈合。比起夏天,恢复的时间要多上一倍。每次沾到水,然后钻进皮肤里面,和滚烫的血液冲撞。对于入侵的外来者,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会加入到战斗的行列中去。而人除非是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否则绝对不会倾尽全力。
人有时候活的不如自己身上的一个小小的细胞。
空气中还是那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闻起来鼻子有些发痒。
宋艺钦从厕所里面出来了,同时传来一阵抽水马桶的声音。
马桶是世界上最脏的东西之一,它需要接受人体排出的一切肮脏污秽。然而它又是最干净的东西,它会把这些肮脏的东西全部都冲走。可是它毕竟脏过,脏过的事物只要洗洗就能干净了吗?
“起轩,你昨晚干什么去了,怎么早上醒来的时候怎么没有看见你?”宋艺钦走到座位上,抽起一张纸巾擦拭手上残留的水。
高起轩抓了抓头发,面色凝重。
杨光按着受伤的伤口,“我就知道你们是一起出去的,你们到底干什么去了?”
宋艺钦转过头来,瞟了一眼杨光,“关你屁事!”
“我又没问你。”杨光撅着嘴。
“你没问我,那你干嘛要说‘你们’,而不是‘你’。”宋艺钦振振有词。
想来有够匪夷所思的,宋艺钦居然咬文嚼字。他一向不注重言辞,是个拿拳头说话的人。通俗讲,便是“能动手,就尽量别吵吵”。长期被蛮力剥夺的文艺,就这样挣脱束缚,一鸣惊人。
杨光无心与之争辩,对人对事,皆无意义。
热气散完的寝室愈加冷了。杨光打开衣柜,想拿件外套披上,左翻右找寻不到那件深灰色的宽松呢大衣。
直到看到窗外被风吹起的衣角,才记起一个礼拜前就洗好晾在阳台上了。下了一周的雨,衣服一直干不了。时间长了,淡忘了。
人生有些事,越远的事物越清晰,越近的事物反而越模糊。这些淡忘的c模糊的,也不敢使劲去回想。回忆太过于敏感,轻轻触碰,就痛到不能自已。
若何生活有度,人生无度,光阴虚度。
阳台上的风清冷非常,风干的大衣有股涩涩的味道。杨光细大不捐,拿下来便穿上。残留在衣服表面的冷意“循循渐进”皮肤深层。
从玻璃外朝里望进去,宋艺钦眼神寒气逼人。
外面风声不时干扰,室内的对话却也不难听清。
宋艺钦基本问的都是为什么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起轩,去了哪里,干了什么?铺眉苫眼,极像那么回事。
杨光听不出其中的端倪和破绽,潜意识认为好歹他们是朋友,基本的关心问候自然必不可少。
杨光看着目光闪烁的高起轩,觉得他肯定是在说谎,一定有事隐瞒。但是他不想说的事情,谁都无法从他嘴里撬出来。
宋艺钦走到高起轩面前,一手撑在桌子上,一手撑在高起轩的椅背上,眼睛直直地盯着他游离不定的眼神。“那,那个‘小姐’呢?”
“什么‘小姐’?反正我醒来的时候就没看到她了。”高起轩神情慌乱,似乎害怕被人看出他心里的隐忧。于是把手往宋艺钦的胸口一推,避开他犀利的目光。
杨光听的云里雾里,但是最后的几句话听得真切,他险些破门而入,“起轩,你不会去了吧?这可是犯法的啊,就算你心情不好,也不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你说到哪里去了,我昨天就是和艺钦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唱歌,然后喝醉了,睡着了,能有什么事。至于那个所谓的‘小姐’,后来她觉得没意思,就走了。”
“没意思”,这三个字背后隐含的意思可不止一个意思。到底是指哪个意思?如果当事人不愿讲清楚,说明白,其他的人是根本无从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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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去一身疲惫,吹干湿发的高起轩心情平缓了一些,“小光,坐下吧,我们谈谈。”
杨光缓缓地走过去,在高起轩的旁边坐下。这个原本是属于他的位置,现在已经被宋艺钦霸占了。桌子的角落上还贴着那张怎么也撕不掉的贴纸,以及不知是哪一届的学长故意刻上去的名字——楚骁。桌子和柜子摆满的是一些贵重的奢饰品。其实对于杨光来说都不是稀罕物件,在那个不属于他的家里都司空见惯了。
在宋艺钦的座位周围还轻轻地漂浮着不同香水的香味,夹杂在一起。平时弥漫在空气里,全然当作是空气清新剂了。
好贵的清新剂!
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
“你,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高起轩低着头问,脸深深地埋进两手中间,提不起勇气看他。
杨光顿了顿,脑海里闪现出林夕的轮廓,却倏然消散。
是他喜欢的人吗?他貌似喜欢林夕,是喜欢,怎样的喜欢?无意识,无征兆c无计划。
老师上课讲题时,常常会说,假如实在不知道这道选择题或者判断题的答案,就以第一感觉为准,起码有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会选对。
面对人生的选题,允许生搬硬套c照猫画虎吗?
杨光记起曾经看过的一本不知名的书,他把当中还依稀记得的一段话拿来套用。“喜欢一个人?我也说不上来,但是如果真喜欢一个人,最直接的想法就是想和他/她天天在一起。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和他/她在一起。”
高起轩蓦地抬起头,愣愣地看着杨光,“你有喜欢的人吗?”
杨光脸颊微红,转动着眼珠,情绪很平静,看不出丝毫的起伏。但是他的手却紧紧地抓着两侧的裤子,那条抗皱的牛仔裤被他生生地抓出一团褶皱。
他若有若无地摇了摇头。
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杨光半起身把椅子拖到距离高起轩更近的位置。
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沉默,这种感觉很美好,仿佛回到了儿时。小时候杨光和高起轩喜欢在秋季的夜晚一起坐在阳台上看星空,等狮子座的流星雨。但每次杨光还未等到就犯困,靠在高起轩的肩上酣然入睡。
第二天醒来还是在阳台的藤椅上面。因为高起轩怕挪动位置会吵醒杨光,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到天亮。
除了今年,这个情形一直持续了九年,而每年的秋天也一定是高起轩如约感冒的季节。
寝室里分外安静,顾泽去了社团,至于宋艺钦,杨光压根不在乎。
“你失恋了?”杨光几乎笃定的口吻。
高起轩叹了口气,左手握拳抵住嘴巴,闷闷地发出不清不楚的声音。
“是谁呀,她叫什么,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到过?”杨光晃了晃高起轩的胳膊,好奇地问。
“她叫”
还没等高起轩说出口,宋艺钦突然从外面进来了。
面无表情的他,身上挂着水珠,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
杨光早上刚拖干净的地板,被宋艺钦踩了一地的脚印。那些脚印就像是踩在他的身上那样令人发毛作呕。脚印大约有三十厘米,只比地砖的边长短五公分。
“烦劳你把脚在门外的那块地毯上蹭蹭干净再进来,可以吗!你平时不打扫也算了,至少也该尊重一下别人的劳动成果吧,我早上才刚拖干净的呢!”杨光怒目圆睁,他那一头柔软的头发像变成了坚硬的钢刺一般,直逼宋艺钦。
宋艺钦抬起左边的眉毛,不屑地说:“我怎么没看到你拖过?既然你这么喜欢拖地,那就再拖一遍好了。”
杨光懒得和他理论,走到自己的位子上,背靠在桌子前,两只叉站着开始撕手上的肉刺。由于这根肉刺还只是刚刚形成,他施力不当,不小心扯到了手指的关节处,一道细长的口子就这样不由分说地长在了手指上。
一种刺刺凉凉的轻微疼痛,就像是一只蚂蚁钻进了皮肤里面,一点点啃噬你的皮肤。初始只是一点刺痛,毫不在意。等到整根手指被它啃噬完,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就为时已晚了。
冬天一旦受伤,伤口很难愈合。比起夏天,恢复的时间要多上一倍。每次沾到水,然后钻进皮肤里面,和滚烫的血液冲撞。对于入侵的外来者,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会加入到战斗的行列中去。而人除非是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否则绝对不会倾尽全力。
人有时候活的不如自己身上的一个小小的细胞。
空气中还是那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闻起来鼻子有些发痒。
宋艺钦从厕所里面出来了,同时传来一阵抽水马桶的声音。
马桶是世界上最脏的东西之一,它需要接受人体排出的一切肮脏污秽。然而它又是最干净的东西,它会把这些肮脏的东西全部都冲走。可是它毕竟脏过,脏过的事物只要洗洗就能干净了吗?
“起轩,你昨晚干什么去了,怎么早上醒来的时候怎么没有看见你?”宋艺钦走到座位上,抽起一张纸巾擦拭手上残留的水。
高起轩抓了抓头发,面色凝重。
杨光按着受伤的伤口,“我就知道你们是一起出去的,你们到底干什么去了?”
宋艺钦转过头来,瞟了一眼杨光,“关你屁事!”
“我又没问你。”杨光撅着嘴。
“你没问我,那你干嘛要说‘你们’,而不是‘你’。”宋艺钦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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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无心与之争辩,对人对事,皆无意义。
热气散完的寝室愈加冷了。杨光打开衣柜,想拿件外套披上,左翻右找寻不到那件深灰色的宽松呢大衣。
直到看到窗外被风吹起的衣角,才记起一个礼拜前就洗好晾在阳台上了。下了一周的雨,衣服一直干不了。时间长了,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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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何生活有度,人生无度,光阴虚度。
阳台上的风清冷非常,风干的大衣有股涩涩的味道。杨光细大不捐,拿下来便穿上。残留在衣服表面的冷意“循循渐进”皮肤深层。
从玻璃外朝里望进去,宋艺钦眼神寒气逼人。
外面风声不时干扰,室内的对话却也不难听清。
宋艺钦基本问的都是为什么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看到起轩,去了哪里,干了什么?铺眉苫眼,极像那么回事。
杨光听不出其中的端倪和破绽,潜意识认为好歹他们是朋友,基本的关心问候自然必不可少。
杨光看着目光闪烁的高起轩,觉得他肯定是在说谎,一定有事隐瞒。但是他不想说的事情,谁都无法从他嘴里撬出来。
宋艺钦走到高起轩面前,一手撑在桌子上,一手撑在高起轩的椅背上,眼睛直直地盯着他游离不定的眼神。“那,那个‘小姐’呢?”
“什么‘小姐’?反正我醒来的时候就没看到她了。”高起轩神情慌乱,似乎害怕被人看出他心里的隐忧。于是把手往宋艺钦的胸口一推,避开他犀利的目光。
杨光听的云里雾里,但是最后的几句话听得真切,他险些破门而入,“起轩,你不会去了吧?这可是犯法的啊,就算你心情不好,也不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你说到哪里去了,我昨天就是和艺钦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唱歌,然后喝醉了,睡着了,能有什么事。至于那个所谓的‘小姐’,后来她觉得没意思,就走了。”
“没意思”,这三个字背后隐含的意思可不止一个意思。到底是指哪个意思?如果当事人不愿讲清楚,说明白,其他的人是根本无从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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