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一 轮回
在瑶池里囚禁的日子虽然说不上有多吃苦受罪,但是一些不为人知的伤心和难过,孤单和寂寞总还是少不了的,因为他现在还没有被施法封印记忆和五蕴六识,所以在失去人身自由的这段煎熬日子里,利用从前在人间大地上那一段段刻骨铭心的前尘旧忆来填充和打发一下囚禁中的寂寞时间和等待,对他,现在无疑已经是种不可多得的慈悲和恩赐
师兄,千载相逢,只若初见,可还记得,那一年,你在白云山上,我在洛阳城外,你在白云山上吹笛,我在洛阳城外弹琴,你的笛声轻盈,我的琴声青涩,你一心以为我只是想要夺取洛阳,所以就安安心心的带着你的一队御前侍卫亲兵躲在白云山上安心吹你的长笛,但是你却没有想到,其实那一次,我真正想要夺取来的,却反而是你,北周皇朝的天和皇帝,一个在百姓心目中心狠手辣阴损奸诈的少年天子,疯魔皇帝。
他们说你疯魔是因为你是唯一一个登基三年却还没有被宇文护下毒鸩杀的少年帝王,你的两个哥哥,闵帝和明帝,宇文觉和宇文毓,一个被扶上皇位才不到一年,一个被扶上皇位才不到两年,就全都因为不听话被宇文护下毒鸩杀致死,在这之前,听说他还下毒鸩杀过宇文清宇文湛两位准太子,但是这两位准太子又没不听话,他为何一心要惦记着下毒鸩杀他们?不过话说回来,若是他们不死,你又怎么可能顺利登基当上皇上?你自幼就比你那两个哥哥聪明,一个哥哥死了,竟然还不急着提醒另一个哥哥对宇文护小心提防,怪不得百姓私下里都在议论着宇文护鸩杀两位先帝的事情连天下百姓心里都能思度出几分,而你,却还像是被浮云蔽日一般整天算计着找个什么借口给宇文护他封官封侯,恩宠赏赐。
说你没有和宇文护串通篡位,怕是连你自己都不会相信,旁人就更不会信了,每天在流言蜚语中混混度日总是很难过的,尘风知道,因为尘风在襄阳城里大肆贪污受贿的名声也早就传出去了,所以你不用担心,将你掳回迦兰王府之后,一日三餐总还供养的起你。
“还不赶快下马投降?”宇文邕看起来微微有些戏谑的摇头看着他说,“朕早已经在白云山下等你很久了,”他说,“你确是当今世上不可多得的一员猛将,只可惜,将才永远只是将才,要想真正成为帅才,只怕,日后还有很艰难的路要走。”
“哼,成王败寇,要杀就杀,不必如此多加废话。”他看起来一脸很不服气的样子,那一副义愤填膺却又懊悔不迭的嗔怒样子,只消看见一眼,就已经在宇文邕的心里面惊鸿一现,刹那永恒的蠢蠢欲动起来了。
“但是你值得朕如此多加废话,”他说,“投降吧,北周和北齐比起来,金银珠宝和珍馐美女虽然倒是确是少些,但是反正,你自来也不是一个骄奢淫逸之人,想来也定是不会太过介意的嘛。”他微微有些挑衅似得摇头看着他说,但是却半点也掩饰不住那一双翦水双眸里的渴望眼神和期待目光。
“谁说本王不会在意,”他在战马上神清气爽的微微蹙一蹙眉,“就那几十个侍卫亲兵,哼,你还是跟本王走吧,”他说,“本王和皇上你比起来,穷是穷了一些,但是一天三顿饱饭,总还是供得起你的。”
“这样的话,还是等你日后当上北齐的皇帝以后再来和朕说吧,”他微笑的冲他摇一摇头,“你想走,朕不拦你,”他说,“只是,希望下次再看见你时,你已经是北齐的皇帝。”
“哼,休想妖言蛊惑本王,”他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惹怒了的宠物大蛇,嘶嘶的抬头看着眼前的敌人,“你,到底走还是不走,”他说,“要是让本王亲自动手,本王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到时候,只怕是要人抬着你走了。”
“喂,别那么忘恩负义好不好,表哥这可全都是为了你好,”宇文邕看起来一副很戏谑挑衅的浪荡样子,“还有,别整天动不动就惦记着一枪挑断人腿上青筋的,”他说,“你和朕是不一样的,朕挑人青筋,可纯是为了要救人性命用的。”
“嗯,只要答应舍掉自己双腿青筋的人,就可以免死,改为十年牢狱,你这个救人性命的法子,倒是不怕日后遭天谴报应。”
“怕什么,朕是皇帝,说什么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刀架在脖子上面,一样也要向朕讨饶。”
“哦,你不说我倒忘了,欺负完和尚欺负道士,欺负完道士欺负算卦的,但是你也看见了,北齐的寺院比客栈都多,洛阳城,你一样还是丢了。”
“迟早会夺回来的,”
“不尽快杀了宇文护,你怕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不尽快当上皇帝,迟早连襄阳城都是我的。”
“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
“高长澈一辈子不欠人情,”他说,“这个,就算是送给你抵债用了。”
“一个观音玉坠,我个灭佛灭的红了眼睛的人,将它戴在身上干什么?”宇文邕将那枚小小玉坠翻来覆去的在手心里玩弄掂量了一番之后,随手就要远远的丢飞出去。
“住手,凡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他说,“老百姓全都跑去当和尚,总是你这个当皇帝的过失,”他微微有些幸灾乐祸的温柔看着他的眼睛,“老百姓喜欢当和尚,是因为当和尚可以不用再花钱供养你,可是本王就不一样了,”他说,“只要你肯跟本王走,迦兰王府里有好吃的时,本王什么时候都会先让给你吃。”
灵犀和灵若一早就发现诗南的脾气现在是越发变得孤独古怪了,本来三个人合租一套三居室刚刚好,但是诗南她却一直自恃自己的薪水现在也不算低了,完全可以在公司附近单独承租下一间一居室来,小是小了一些,但是也尽够自己和那些被自己辛辛苦苦奉养长大的十几只小刺猬逍遥自在的了。
连千雪都不知道诗南从什么时候开始格外的喜欢养小刺猬当宠物玩的,但是因为诗南她身体娇弱,最近又开始不停的气喘病发作,所以除了刺猬之外,确是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宠物可养,其实她今年也有二十三了,大家都觉得,像她这个样子,现在还是尽快找个人嫁了让男人养她才是正经。
但是,嫁人,而且是尽快找个男人嫁了,听起来也确是这个道理,女人的青春本来就是有限度的,二十三岁嫁人,在襄樊城里,已经嫌晚一些了,因为不管是在哪里,年过二十六的女人不要说是恋爱,就是相亲也不会在男人的考虑范围之内的,更何况她现在虽然薪水不低,但是身体却是很弱,这显见的在相亲时更不会在男人考虑的范围之内。
不过对一个一直也没想过要将自己尽快的给嫁出去的女人,那关于嫁人的一切,自然也就更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她现在只想要安心的在她的一居室里养好自己的小刺猬就已经很心满意足的了,因为那些小刺猬,一只一只的,都是在沈总去泰国之前被她在宠物店里四处淘换来的,但是自从沈总去泰国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宠物店里淘换过一只小刺猬崽子了。
诗南幼年时经常能在自己家门口看见路边被车撞死的刺猬,妈妈告诉她那些刺猬是因为想要趁夜到对面的果子地里偷果子吃才被车撞死的,她听了之后很是伤心,从此以后很怕再看见刺猬。
但是,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小时候的事了,虽然时间有时候对一个注定要一生孤独的人,注定也已经不再有任何实际意义。
身在彩蝶文娱,本不该像电视机前面的芸芸众生一般一心一意的守在电视机前被泡沫剧牵着鼻子走的,但是不管怎样,一个失恋的男人或者是女人的最终归宿,在大家的惯性思维里,似乎也就只有去孤儿院里做义工这一条路了,当然,如果是古装戏,可能是去寺院里当和尚,她不喜欢这样的桥段,因为一个失恋的男人因为失恋而去寺院里当和尚,无疑是对悄悄的躲藏在一边痴心暗恋他的女人的最大羞辱。
她知道他的心里根本就从没有过她,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她知道他的眼睛里一向是深深埋葬着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但是无疑,男人太痴心了却未见得会是一件好事,因为他那样痴心,反而却是因为她的心里,未必有他。
但是无论如何,暗恋却真心是这世界上最自由的恋爱,她只记得他跟她说过三句话,
“沈总,你太累了,早些收了文件回去休息一下吧,”她说,“反正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文件,一些很小的事情而已,完全可以交给别人处治。”
“可是再小的事情,一旦交给别人处治,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不可控了,”他抬头温柔的看着她的眼睛,“天地无情,上天不会因为错误发生在别人身上,就不会怪罪你,”他说,“本该你来承受的一切,什么时候都跑不了的。”
“我知道,沈总你是在说前些天,公司里那个新近推出来的金童偶像因为酒驾被警察逮住那件事情,其实他只是被人算计了,随手接过来那两颗里面注射了烈性酒的酒心巧克力糖吃了,那全都是我的错,沈总,本来那次拍广告片,该是我派人开车送他去的,可是我忘记了,要是时间能够倒转回去,我宁愿吃下那两颗巧克力糖的是我。”
“不是你的错,”他淡然的冲她摇摇头说,“不要以为时间能够倒转回去,一切就可以不再发生,”他说,“那是他的劫数,怎么躲,也躲不掉的。”
“沈总你不要总是劫数劫数的,说的我好害怕,”她的眼睛忍不住情不自已的微微颤了一颤,“外面天气很好,出去晒晒太阳吧,”她说,“沈总你看,太阳又快要出来了,你在总裁室里又整整熬了一夜。”
“那是我的报应,”他说,“其实抚琴仙子说的没错,人在做,天在看,上次我将那几个孩子无辜送进牢里,亲手毁了他们,现在总算报应在自己身上了,其实何止是人在做,天在看啊,”他淡淡的俯下头来,专心的一页一页翻动着办公桌上那一叠叠堆放整齐的金童策划文案,“上天连你心里的一点小小邪念都不会放过的,”他说,“只是一不小心在心里面动了一下襄樊娱乐只要包装出一个青春偶像,我就想法子毁掉一个的小小邪念来的,没想到只几天,就全都报应在自己身上来了”
“表姐,刚才地铁上那个男人,我怎么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啊?”
这一站是换乘车站,地铁站台上来来往往的挤满了踩着松糕鞋赶着换乘另一班地铁去写字楼上班的小美人胎子,但是因为最近襄樊城里堵车十分严重,所以每天踩着松糕鞋在地铁站里来去匆匆的小美人胎子里面,时不时的会出现一些手里提着公文袋,动辄低头一脸无可奈何的瞪眼瞄瞄腕上表盘指针的各大公司文案主管和策划总监,她们通常都是急着去公司主持一个十分重要的总裁会议去的,所以脚底下踩着的,绝对不可能是现下最新款式的蕾丝袜和松糕鞋。
“霁月,你刚才说什么?”汉江集团的执行总监郑希千黛不经意间顺着霁月眼角的余光方向懵懵懂懂的回头张望了一眼,“你说谁啊?”她悄无声息的顺手向肩膀上提了一提自己的小花手袋,“你认识的男人里,有喜欢每天来挤地铁的吗?”她一脸无可奈何的微微摇头看着表妹那张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在地铁站里四处东张西望的小狐狸脸,“别看了,”她说,“人家只是不小心碰到你了,地铁里人本来就多,大家都不容易,能体谅一点,就体谅一点吧,你这条裙子是打过折的,才九千块钱不到,”她微微苦笑,“你要是嫌褶子了不好看,明天再去买一条,这条拿去捐给孤儿院吧。”
“不,表姐,我的裙子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我是说刚才和咱们擦着肩走过去的那个男人,他,他看起来就是有些眼熟嘛,眼熟的就像是上辈子遇见过似的,表姐。”霁月看起来一脸十分忧虑不堪的纠结样子,像是拼命的想要将刚才那个男人的影子从自己的记忆里瞬间搜索出来。
“你当然眼熟了,”千黛苦笑,“什么上辈子下辈子的,那是彩蝶娱乐的执行总裁,更确切的说是新任掌门,和公司在业务上多少有些来往,咱们是专门做影视后期制作的,以后你见到他的机会,指定是不会比公司里任何一个秘书文员少的,”她说。
“可是咱们过几天就要被派去上海了,表姐,既然你知道他是谁,为什么刚才不拦住他,反正两家公司离的也不算远嘛,咱们为什么不顺路一起出去?”霁月看起来微微有些伤心失落,虽然她明知道汉江集团和彩蝶娱乐的写字楼其实根本就不在同一个出口方向。
“还是算了,”千黛微微苦笑的摇头看着她说,“没看见人家身边已经有女人了嘛,”她说,“本来也没什么太多交情,还是不要打扰人家的好事了。”
“哼,那个女人我也见过,表姐,其实,她”
“闭嘴,没事喜欢绯闻八卦的毛病总也改不好,”千黛看起来微微有些动气,“地铁里那么多人,万一有人随身带着录音笔,这就是从彩蝶半路劫走订单的最好借口。”
“哼,还录音笔,都什么时候了,直接开手机就完事了。”
“既然知道还不赶紧闭嘴,看,为了和你在这里讨论什么男人,地铁都已经开走三趟了,公司今天的会议那么重要,迟到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不就是扣薪水嘛,随便扣光好了,反正咱们郑希家的女人,没薪水领也一样饿不死的。”
“闭嘴,以后公司还指望你呢,要是这样,现在就让公司解散好了,反正以后落到你手里,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那还不简单,我早点订婚,让老公来帮我打理公司就行了嘛。”
“可是这世上像刚才那个男人那样的老公又能有几个?”
“哦,表姐,你终于说实话啦,我刚才可是已经拿手机全都录下来了哦,可是这世上像刚才那个男人那样的老公又能有几个,(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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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还是等你日后当上北齐的皇帝以后再来和朕说吧,”他微笑的冲他摇一摇头,“你想走,朕不拦你,”他说,“只是,希望下次再看见你时,你已经是北齐的皇帝。”
“哼,休想妖言蛊惑本王,”他看起来像是一只被惹怒了的宠物大蛇,嘶嘶的抬头看着眼前的敌人,“你,到底走还是不走,”他说,“要是让本王亲自动手,本王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到时候,只怕是要人抬着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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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他的心里根本就从没有过她,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她知道他的眼睛里一向是深深埋葬着另一个女人的影子,因为他是一个痴心的男人,但是无疑,男人太痴心了却未见得会是一件好事,因为他那样痴心,反而却是因为她的心里,未必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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