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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9章 一样的温馨(四更)

  又一阵眩晕,唐欢醒来发现自己在

  八月的天依然闷热无比,虚弱的微风在来的路上被暴躁的太阳所驱散。

  平静的生活并没有丝毫的变化,父亲依然早出晚归得去区里的建部工人队,他们的工头,接了一个地产商的大活,要在陡峭的鱼子山盖上一幢幢商品房,让本来在山下生活的可爱的人民群众们,再度上山,去过能够摘星望月神仙一般的山上生活。

  母亲不再去劳务市场打零工,因为劳务市场,也就是桑槐镇的十字路口,每天清晨五六点钟的时候,在那里等待“老板”招零工的太多太多,以至于堵住了通向四方的重要交通枢纽。

  最重要的是人太多,价钱一降再降,一位男劳力工作劳累一整天仅有五十元钱,而女劳力,不到四十元。所以母亲托了一点关系,进入到村头面粉厂工作,每天扛装满面粉的大包,早上六点,干到晚上六点,八十元一天,虽然辛苦,却能赚到钱。

  父亲母亲有时一个上夜班,一个上白班,也有时都是夜班或者白班,如果在同一时间上下班碰到一起,他们必定会互相吵架,互相撒气,把一身的劳累,怨气,委屈互相倾倒给对方。

  万物有行,各自运转。

  唐欢此刻正在房间里练“逆行”,也就是倒立。

  自从翻开梅花真力诀时,里面的第一张图就是“逆行”身体,让浑身气倒流。

  他有些不解,去问爷爷倒立怎么会是练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呢,还放在首页,如此重要。不过爷爷却没在家,陪着奶奶去了区里的医院,尽管爷爷每天都悉心按摩双腿,耗费真气刺激足底穴位,可是奶奶的腿疾依然开始加重,肌肉开始萎缩。

  唐欢感觉自己的胸口,被一记重拳,狠狠地捶了一下,他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感觉到在生活c在社会面前真的是那么苍白无力,他双手撑地,倒立起来,头重脚轻上下颠倒,从未有过的世界展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每个人都用手走路了,那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呢?韩朗突然这样想到,头脑慢慢发涨,感觉思路清明了不少,现在最主要的就是练好本事,尽快独立起来,找到赚取金钱的方法减轻父母困难,让奶奶住进更好的医院,

  “我是不是要卖掉丹药呢?”唐欢产生了这种想法,自怨自艾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必须要自己找办法,想通之后压抑在内心的郁闷之气,逐渐消散

  逆行了一个时辰后,唐欢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关于倒立的好处,这些天他深有体会,尽管爷爷没指导,但是也通过书籍大略了解一些:它在西方瑜伽术上算是一个最终也是最重要的姿势,在历史上被体育界c武术界c医学界都所实践和证明,是最普遍最简单的养生法门之一。

  直立姿势虽然是人类有别于其它动物的一个显著标志,但人类直立以后,由于地心引力的作用,会造成了三个明显弊病:血液的循环由横向变成竖向,这就造成大脑供血不足和心血管系统超负荷运行。轻者产生了眼花c精神不振c易疲劳c未老先衰;重者脑疾病和心脏病缠身以至于死亡。

  心脏和肠胃在地心引力下下移,造成许多肠胃和心脏器官下垂病,使腹部和大腿部脂肪淤积,产生腰围线和大腹肥胖。而且在引力作用下,致使颈部c肩背部及腰部等部位的肌肉承受更多的负荷,造成过度紧张,产生肌肉劳损c颈椎c腰椎c等疾病问题,总之是疾病缠身,生不如死。

  要克服人类进化中的缺陷,仅仅依靠药物是远远不行的,必须依靠锤炼身体,而最佳最简单的锻炼方法之一就是人体倒立。

  长期坚持有规律的头足倒立,能给人体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可以提高智力和反应灵敏度;延缓衰老,使细胞活性肽增加,提神醒志;预防和自我治疗各种劳累带来的身体疾病,为练武打造一个强健身体。

  本来倒立的效果不会那么明显,可是谁让唐欢有着各种功法的帮助呢,外加上之前已经修炼出来的内劲,他按着真力诀要求的真气运作,一边倒立一边引导着一丝丝真气由丹田穴开始沿着上半身穴道运行c冲刷,往复循环,最后再回到丹田中。效果极其明显,韩朗感觉自己心爽,脑清,思维集中,记忆力明显地提示了,复习功课后,回忆所学的东西,也都清晰的记忆在脑海中。不像以前那样呆滞,背了忘,忘了背,有了些许的灵动之气。还有他似乎觉得自己的真气多了一点点,奇奇怪怪的感觉,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每天的逆行运转真气,刚开始的时候给他带来莫大的乐趣,练累了就看看书,复习功课当作休息,休息之后再接着练功。可是逐渐他就觉得有点无聊了。年轻人总是心浮气躁,难以在一件事上长久的专注。

  丙申年的七月初三,也就是八月五号。这天对于桑槐的镇民来说,不是个普通的日子,仅仅次于过年,因为每年的七月初三和三月初三都是镇里的“大集会”,一年仅仅两次,男女老少总会在这一天抽出时间去到集市上玩耍。恰巧这一天,父母也歇班得到一天的休息。

  父亲不爱赶热闹,在屋子里蒙头呼呼大睡,母亲带着韩朗一块儿去“赶会儿”!

  世界上最多的哺乳动物莫过于人,熙熙攘攘的人群塞满了十字路口的南北路,南北方向的路边摆满各色各样的货物,最为繁华,整个镇子,生意人沿着十字路口的南北方向路,摆好摊子,这里没有城管之类的执法者,摊位先到先得,所有闲着的人c家里缺油盐酱醋的,都要在这一天出来置办东西。

  天气不好今天比往常要热,大街上每个人的汗珠子,从毛孔里硬挤出来,湿哒哒的。热有热的好处,无论年轻的女人,还是年老的女人,她们都穿上了超短裤,露出各色各样的腿:长的c短的c黑的c白的c新鲜的c干巴的,各种奇葩的腿,仿佛这里不光展览货物,也展览腿。

  有些奇怪的是,镇上的女人们几乎不穿短裙,出去见过大世面的“三爷”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关于短裤和短裙区别的演说,苏庄村的人民颇以为然,他道,“穿短裤者纯属于真正的道德败坏,露出大腿,摆明了是想勾引男人,却把真正的‘好地方’严实的裹住挡住,这就是空手套白狼了,不给狼肉吃,还想让狼办事,是真坏,透心坏!然而短裙者另当别论,是公平交易,各取所需,是周瑜打黄盖,咱们管不着。”

  嘈杂c纷乱c防备,在拥挤的人群中蔓延,韩朗和父亲的性格很像,他不喜欢凑热闹,本来并不愿意来,可是想见到敏姐姐,镇子就这么大,只要她来,肯定就能见到。唐欢焦急得在人群中寻找着敏姐的身影,看到的却是一位位美女扭着腰肢逛来逛去,光着膀子的黑汉子晃来晃去,最终好像依靠着着吸引力,把他们相互拥挤,相互摩擦如此混乱的集市根本就不是敏姐那样天仙般的女人该来的地方,不见到她也好,唐欢暗自叹息。

  母亲推着“小鸟牌”车子行走的很慢,她好久都没出来看看太阳了,生活工作的沉重,像是一座山,压的人如畜生一般,不分黑白昼夜地在厂子里干活。家里有两辆代步工具,一辆是破旧的二手小鸟电动车,另一辆也是二手的摩托车,两辆车都是父亲在“东沙河”淘换来的,那是一个买卖偷盗车辆的地方,所有的“三只手”都在东沙河销脏,他们已经形成势力而且势力不小,对外宣称为“东沙帮”,风声紧他们化整为零,风声过了,又化零为整,据说在警队里已经安插卧底,掌握一切消息,极其狡猾,是为一方势力。

  “喂,唐欢~唐欢~”一位背着桃木剑,仿佛读骑士小说入迷的没落绅士吉哈达,穿着红上衣的男青年喊着唐欢的名字,向他跑过来,“好久不见啊,咋了,你还认识我不?”

  唐欢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原来是李哈达啊,是他小学同学,背着木剑不离身的李雷,“哈哈,怎么会不认识呢,李哈达,咱虽然六年没见了,但是我是认得你的木剑的。”

  李哈达是唐欢给他外号,见到分别六年的同学,唐欢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眼前这人名叫李雷,是韩朗的小学同学,小时候大家都叫他神经病,因为此人常常背着一把木头做的剑,每次都放豪言将来救济天下,行侠仗义,却搞出不少乌龙事儿,与唐欢关系不错。

  “你也来赶会吧,最近怎么样了,上学还是在哪里工作?”李雷出奇的热情,问东问西。“噢,还在上学,快高中毕业了,你呢?这些年怎么样,干什么呢。唐欢反问道。“哈哈,没干什么,就是瞎混,不提也罢,”

  李雷故意打了一个马虎眼,“见到你真开心,我还有事,先走了,改个时间再聚。”“嗯好,我们有机会再聊,”老同学见面虽然很亲,可是终究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是很投缘,很难促膝长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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