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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1章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一)

  老孙,原名孙爱国,这是一个时代气息极为浓重的名字,在他们那个时代,或许不会有人嘲笑议论什么。

  然而到了现在,却显得有点太土气了。就跟话本小说里王二狗c牛二妞类似的名字一样,总会遭人吐槽。

  孙爱国,或者老孙,是从警校毕业进入警务系统工作的。在他们那个时代,他可以算得上是高材生了。

  在那时很多人的眼中,老孙的前途应该是一片光明的,混到最后当个局长c分局长应该不成问题,老孙起初也是这么想的。

  然而到了如今,他还是在原地踏步,跟刚刚进入职场时的他没有丝毫的变动,实在要从中找出一点跟以往不同的改变的话,只能说是去掉了职务前面“实习”两个字。

  这倒不是说,老孙有多么的不通人情,性格木讷,不会巴结上司,也不是说,他这30多年来能拿出的成绩,实在是乏善可陈。

  事实上恰恰相反,老孙曾经斩获过的成绩斐然,办实事的能力也是相当的强悍。

  之所以上不去,那是因为在他侦办一次案件的过程当中,不小心开枪打伤了一名匪徒劫持的人质。而这名人质,恰好是当时的b市市公安局局长的侄孙儿。

  可那次劫匪持械抢劫银行,若不是老孙当即立断,拍板决定从银行的背面,组织一次强攻,把人质救出来的话。

  会不会给国家造成什么经济上的损失说不定,不过按照那伙劫匪的凶性,人质十有八九是活不下来的。

  实际上为了鼓舞士气,老孙还主动请缨参加了那次的尖刀班,为了从歹徒手中救下那名局长的侄孙,他更是付出了一条左腿的代价,后来那条腿虽然是被治好了,却留下了终生的残疾,变得半瘸不拐的。

  然市公安局局长可不会听老孙说这么多,也懒得听他人的劝阻,为了给他的侄孙出心中的那口恶气,他没去找劫匪的麻烦,反倒是找上了老孙,毅然决然地在他任职的这段期间内,一直强压着老孙,让他升职无门,求人无果。

  后来这位局长更是升到了中央,在b市就更没人敢让老孙上位了,毕竟这不是自讨没趣吗?

  而过往跟老孙同一届的那些人,混的最好的已经被调去了省公安局做局长,哪怕是再没能力再平庸的人,也凭借着混资历,混到了一个大队长的职位。

  而他,仍在原地踏步,为此他的老婆没少埋怨他。

  过往的功绩被强压,以前锋利的棱角也被世事的不公切割得支离破碎。

  老孙从当初刚刚出警校的那个浑身腱子肉的青年小伙,也变成了现在中年危机,顶着一个啤酒度的大叔。

  随着时间改变的,不仅是身材,还有那颗锐意进取的心,老孙彻底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官油子。

  说了这么多,若老孙真没有了上进之心的话,那我也不会花这么多的笔墨来描绘他过往的经历了。

  话归正题,今天原本是轮到老孙休息的,可早上的时候接到了他们那个小队队长——一个刚从警校毕业,拖着裙带关系就上位的年轻人——的一个电话。

  老孙不得不从温暖的被窝中起床,迈着他那条因为枪伤而留下风寒病痛的腿,穿上警服,来到了城南的这一片区域,准备配合上面“维持治安”。

  他刚来到现场,就看到了自己的同事正在忙着拉开红黄相间的警戒线,做着区域隔离的工作。

  莫非真出了什么不得了的大案子了不成?老孙这般想着,那双稀疏的眉毛微微皱起,不过做警察这么多年养成的观察入微的习惯,让他立马否定了自己先前的那个猜测。

  因为他看到警戒线,虽然在布设,他的同事们做着区域隔离的工作。然而却没有一人脸上带着那种案子发生过后的手忙脚乱,反而几乎每个人的口中都叼着一根香烟。老孙细细的看了过去,发现都是那种进口的高端牌子。

  这种香烟不要说是他们这种普通小职员了,就连分局里的周所都不一定买得起。这种烟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其他人见他来了,没有一个人上去问好,甚至连基本的寒暄都欠奉。

  分局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老资历曾经得罪过市里警务系统的一个高官,现在那个高官更是被调到了中央去。

  在华夏这种凡事都讲关系人情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家伙的前途就算是完了。

  据说要不是那人还顾忌着最基本的脸面,怕旁人说他欺人太甚的话。恐怕这家伙早就被扫地出门了,哪还能继续呆在局子里,不过饶是如此,分局上上下下,凡是有职位有点权利的人,都不会给他好脸色看。

  生怕有什么风声走漏,落到了那名高官的耳中,那么对方一个不悦的表情,或者随便一句话,都能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了。

  老孙对于周围同僚人淡漠,甚至冷漠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面对眼前这反常的行为,没有人会上来跟他解释什么。

  不过毕竟当了警察这么多年,他也自然有着自己的消息渠道。

  老孙没给其他人打招呼,反而走向了隔离区外的一栋居民楼,来到一扇糊满了小广告的防盗门前,轻三下重三下的敲了几遍,就像是电影里特务之间互相对暗号一般,防盗门虽然没开,门窗却开了。

  门窗里露出了一张流里流气,一看就是那种不务正业的混子,他看到老孙来了之后,笑嘻嘻地道,“孙爷,你来了啊。”

  “怎么小胡,不开门请我进去吗?”老孙像是对自家子侄寒暄,问,“外面这事你知道多少?”

  “哦,那个啊,我懂,我懂。”二流子似的青年人笑嘻嘻的应了一声之后,却没再开口。

  老孙知道他要什么,于是从皮包里拿出一张红色的毛爷爷递给了他。

  青年人双眼一亮,当即接过,还吹了个口哨,左手手指轻轻弹了一下,才说:“孙爷跟你打交道就是爽快,不像其他几位警官,到我这来问东西,连根毛都拔不下来。嘿嘿,就这样,还想让我把第一手情报给他们?能赏他们一些残羹冷炙就算不错的了!”

  老孙没理会,这个平常时候混迹在黑白两道中间的灰色地带,凭着收集消息混饭吃的“中间人”,直接开门见山地道:“说吧,钱都给你了,肚子里有什么料都给我吐出来。”

  “是是是,孙爷这么爽快,我也不好再藏着掖着不是?”流里流气的青年连连讨好般的点头,说着,他打开房门,示意让老孙进来。

  老孙似乎早猜到他会这么做,没做停顿便进了屋。

  青年人则探出头来,左右看了看,发现没有尾巴盯着,他这才轻轻地把门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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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一章或者加上后面几章,标题想了很久,前后一供设想出了三个,最后还是决定用这个。老孙一个现实中的小人物,平凡而又不平凡,在这个充满官僚主义的社会,跟我们每个人一样怀才不遇。我想把他锐气磨尽后,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压出人生中最后一注的那种纠结激动和犹豫踌躇用文字描写出来。我想既然内容是沉重的,标题我就尽量用愉快的,来做一个缓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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