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9章 工地屠杀
李顺紧张急了。
他今年不过十九岁,在他的上面,还有两位姐姐,准确来说,他是李家唯一的儿子,可就算是独子,在穷人家里,也享受不到多么优越的待遇,为了让他能够早点娶上媳妇,在大表哥的介绍下,他来到了孙易开设的林场做事。
这林场做工,的确比其他地方要轻松,早晨照料林子,给树林除草除虫,到了下午,则可以和其他同伴一起,在木匠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刨木头,凿孔子,试用期一个月能有三两银子的月钱,还能管饭,李顺人勤快老实,很快就转了正,月钱涨到了四两。
在李顺的构想里,自己只要在林场干上两年,就可以攒足七八十两银子的积蓄,到时候就可以盖间小房娶媳妇了,可没想到,一天林场里来了一群修真的武者,在林子中闹了一场,李顺原本很胆小,可当时,在一些老大哥的带头下,他不由自主的拿起武器,去跟那些武者对峙,事后想想,不由惊出一声冷汗。
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武者啊,伸伸手指头就能捏死他,李顺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当时就一腔热血得冲了上去,他只知道,自己将来娶媳妇养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林场上,绝不能让人破坏了他的未来。
可没想到,林场最后还是卖了出去,这让李顺有些失望,可马上,孙老板就给出了承诺,将他们带到工地上做工,而且给的工钱更多,一日一结。这让李顺感到既意外,又惊喜,换做其他老板,指不定他们这些林工就要被遣散回家了。
李顺跟着其他林场工人一样,都到了工地上,他发现,这里的工作虽然辛苦,但很有盼头,那大大广告牌上画的“鸟巢”太宏伟了,他都不敢相信,这么漂亮宏大的建筑,会由他们这群只会鼓捣泥巴的乡巴佬亲手搭建起来,一想到这里,李顺就骄傲的挺起胸膛。
可是,好景不长,很快就有一个金枪帮的黑势力上门找麻烦来了,李顺很胆小,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工作,为了早日成家立业,建立起宏伟的鸟巢,所有的顾虑他都抛到了脑后,端起电锯冲到了最前头!
他看到那个叫孙易的老板,将对方一行人全都带进了工地的围墙里,便知道要出事,这些日子的接触和打听,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老板是个什么脾气的主,就从没见过他吃亏的!
这时要干一场大的啊!
李顺发现,那个神秘的保安队,已经全部来了,二十多个人,全都是五级的武者,还有苏头,现在的苏头,已经是十五级的超级强者了!这在天湖城,也找不到几个像他这么强的吧!
这是要团灭对方的节奏啊!
别看对方有足足六百人,可李顺清楚,双方一旦动起手,绝对是一边倒的屠杀!胜利者,只会属于他们!
果然,进了工地里,当围墙隔绝了外界的视线之后,孙老板的脸色就变了,他缓缓的举起手,一朵狂暴闪烁的火焰自他的手掌心中轰出,撞在了金枪帮的帮主胸口上,那帮主前一秒还趾高气扬的,可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杀人了!
胆小的李顺此时并没有感到恐惧,相反,一股喋血的狂意从他的胸膛深处迸发了出来,看到这群鱼肉乡里的恶霸当场伏诛,他竟感到了无比的酣畅痛快!
“杀!”
孙易一声低吼,提着电锯率先冲了上去。
“杀!”
苏武大队长也跟着冲了出去,他的速度,比孙老板还要快上几分,他就像是一个杀神,所到之处,鲜血横流,断肢纷飞。
李顺也不甘人后,他的胆量,在前几天的林场事件中锻炼的更强大了,此刻面对一些普通地痞,又有什么好怕的,他挥动起电锯,当场就将一个地痞给砍倒在地!
这神奇的电锯太好用了!李顺甚至有一种错觉,拿着这种电锯,哪怕是低阶的武者,他也能有一战之力!
战斗其实结束得很块,自从金枪帮的帮主,那个身上文着大蛇的壮汉,被孙易一招秒杀之后,金枪帮就失去了主心骨,那些领头的核心成员被苏武等人斩杀之后,剩下的喽啰们见大势已去,立马就乖乖的丢下武器,跪地投降。
孙易手执滴血的电锯,杀气腾腾得站在最前方,喝道:“将他们全都绑起来!”
他身后的工人们一哄而上,李顺冲了上去,抓住了一个喽啰,反手就是一个耳光,就在之前双方对峙的时候,这家伙还朝他吐唾沫来着,可现在,他就让对方知道了,谁才是这里的大爷!
金枪帮连带他们的手下集结的地痞流氓一共六百三十人,此时还剩下四百八十人,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在这一战中丢掉了性命,而孙易这边,却无一人折损。
“金枪帮还有管事的在吗?”
孙易望着跪满一地的俘虏,大声的问道。
地痞们面面相觑,却无一人站出来。
“我问你们还有管事的人吗?”
孙易不耐烦得又重复了一遍。
这时,一个中年地痞战战兢兢的说道:“金枪帮管事的,都被大哥你杀光了”
杀光了?
孙易咂了咂嘴,好像还真是的,在刚刚的战斗里,但凡感应到对方是武者,他就毫不留情下手屠宰,剩下活着的都是些普通人。
难道说,金枪帮的核心帮众,都被自己杀光光了?
哎呀,怎么就控制不住我季几啊!
“你不会骗我吧?”
孙易盯着那人,“若是让我发现,你们包庇金枪帮的帮众,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哦!”
“小人绝对不敢!”
那人吓得双膝一软,连连磕头不止,我特么还包庇啥呀,谁都看得出来,金枪帮今天是在天湖城里被除名了,我再包庇他们,别说屁好处没有,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作为一个多年的老地痞,他很清楚,站好队跟对老大,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当下眼珠子一转,鼓起胆气说道:“大哥,金枪帮都被你杀的差不多了,但还没有斩草除根,在北望巷里金枪帮的总坛里,还有一批帮众没有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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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不过十九岁,在他的上面,还有两位姐姐,准确来说,他是李家唯一的儿子,可就算是独子,在穷人家里,也享受不到多么优越的待遇,为了让他能够早点娶上媳妇,在大表哥的介绍下,他来到了孙易开设的林场做事。
这林场做工,的确比其他地方要轻松,早晨照料林子,给树林除草除虫,到了下午,则可以和其他同伴一起,在木匠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刨木头,凿孔子,试用期一个月能有三两银子的月钱,还能管饭,李顺人勤快老实,很快就转了正,月钱涨到了四两。
在李顺的构想里,自己只要在林场干上两年,就可以攒足七八十两银子的积蓄,到时候就可以盖间小房娶媳妇了,可没想到,一天林场里来了一群修真的武者,在林子中闹了一场,李顺原本很胆小,可当时,在一些老大哥的带头下,他不由自主的拿起武器,去跟那些武者对峙,事后想想,不由惊出一声冷汗。
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武者啊,伸伸手指头就能捏死他,李顺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当时就一腔热血得冲了上去,他只知道,自己将来娶媳妇养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林场上,绝不能让人破坏了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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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跟着其他林场工人一样,都到了工地上,他发现,这里的工作虽然辛苦,但很有盼头,那大大广告牌上画的“鸟巢”太宏伟了,他都不敢相信,这么漂亮宏大的建筑,会由他们这群只会鼓捣泥巴的乡巴佬亲手搭建起来,一想到这里,李顺就骄傲的挺起胸膛。
可是,好景不长,很快就有一个金枪帮的黑势力上门找麻烦来了,李顺很胆小,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工作,为了早日成家立业,建立起宏伟的鸟巢,所有的顾虑他都抛到了脑后,端起电锯冲到了最前头!
他看到那个叫孙易的老板,将对方一行人全都带进了工地的围墙里,便知道要出事,这些日子的接触和打听,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老板是个什么脾气的主,就从没见过他吃亏的!
这时要干一场大的啊!
李顺发现,那个神秘的保安队,已经全部来了,二十多个人,全都是五级的武者,还有苏头,现在的苏头,已经是十五级的超级强者了!这在天湖城,也找不到几个像他这么强的吧!
这是要团灭对方的节奏啊!
别看对方有足足六百人,可李顺清楚,双方一旦动起手,绝对是一边倒的屠杀!胜利者,只会属于他们!
果然,进了工地里,当围墙隔绝了外界的视线之后,孙老板的脸色就变了,他缓缓的举起手,一朵狂暴闪烁的火焰自他的手掌心中轰出,撞在了金枪帮的帮主胸口上,那帮主前一秒还趾高气扬的,可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杀人了!
胆小的李顺此时并没有感到恐惧,相反,一股喋血的狂意从他的胸膛深处迸发了出来,看到这群鱼肉乡里的恶霸当场伏诛,他竟感到了无比的酣畅痛快!
“杀!”
孙易一声低吼,提着电锯率先冲了上去。
“杀!”
苏武大队长也跟着冲了出去,他的速度,比孙老板还要快上几分,他就像是一个杀神,所到之处,鲜血横流,断肢纷飞。
李顺也不甘人后,他的胆量,在前几天的林场事件中锻炼的更强大了,此刻面对一些普通地痞,又有什么好怕的,他挥动起电锯,当场就将一个地痞给砍倒在地!
这神奇的电锯太好用了!李顺甚至有一种错觉,拿着这种电锯,哪怕是低阶的武者,他也能有一战之力!
战斗其实结束得很块,自从金枪帮的帮主,那个身上文着大蛇的壮汉,被孙易一招秒杀之后,金枪帮就失去了主心骨,那些领头的核心成员被苏武等人斩杀之后,剩下的喽啰们见大势已去,立马就乖乖的丢下武器,跪地投降。
孙易手执滴血的电锯,杀气腾腾得站在最前方,喝道:“将他们全都绑起来!”
他身后的工人们一哄而上,李顺冲了上去,抓住了一个喽啰,反手就是一个耳光,就在之前双方对峙的时候,这家伙还朝他吐唾沫来着,可现在,他就让对方知道了,谁才是这里的大爷!
金枪帮连带他们的手下集结的地痞流氓一共六百三十人,此时还剩下四百八十人,足足有一百五十人在这一战中丢掉了性命,而孙易这边,却无一人折损。
“金枪帮还有管事的在吗?”
孙易望着跪满一地的俘虏,大声的问道。
地痞们面面相觑,却无一人站出来。
“我问你们还有管事的人吗?”
孙易不耐烦得又重复了一遍。
这时,一个中年地痞战战兢兢的说道:“金枪帮管事的,都被大哥你杀光了”
杀光了?
孙易咂了咂嘴,好像还真是的,在刚刚的战斗里,但凡感应到对方是武者,他就毫不留情下手屠宰,剩下活着的都是些普通人。
难道说,金枪帮的核心帮众,都被自己杀光光了?
哎呀,怎么就控制不住我季几啊!
“你不会骗我吧?”
孙易盯着那人,“若是让我发现,你们包庇金枪帮的帮众,后果可是非常严重的哦!”
“小人绝对不敢!”
那人吓得双膝一软,连连磕头不止,我特么还包庇啥呀,谁都看得出来,金枪帮今天是在天湖城里被除名了,我再包庇他们,别说屁好处没有,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作为一个多年的老地痞,他很清楚,站好队跟对老大,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当下眼珠子一转,鼓起胆气说道:“大哥,金枪帮都被你杀的差不多了,但还没有斩草除根,在北望巷里金枪帮的总坛里,还有一批帮众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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