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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小柴狗醒来。我一个箭步奔过去,把他挽在怀里说,谢谢你,小兄弟!大黄在一旁说,他就是给我们送情报的狗。小柴狗耷拉着脑袋对我笑了笑又昏死过去。

  我疾呼道,不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救活他!他才是我们真正的英雄!

  与帝王的决斗日就这样成了我的幸运日。

  也许帝王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更不会明白,首先征服了心才能征服ròu体,才能坐拥江湖,反之则天下大乱。ròu体是什么?不过是一堆没有思想,没有作为的杂碎罢了。征服那么多杂碎有什么用呢?管他们吃喝还讨不到好。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这就是大家为之搏杀的江湖。

  第十二章 迷失(1)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我伫立在镜子面前,仔细端倪着镜中的我。

  我是惧怕照镜子的,我不敢正视自己,因为镜中的我已不是纯粹的我,而是一只向狗妥协的狼。如今,我不能再一味的逃避,我必须勇于掘起埋藏在心底的梦想,让梦想带着我回家,让梦想带着我找回真实的自我。

  自从与帝王一战后,我在黑道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赫赫狗物。大黄打着我的旗号终于使丐帮在城市中心站稳了脚跟,慕名投靠的流浪狗络绎不绝。他很知足,并不具备野心,惟一的嗜好就是在手下面前千篇一律的重复着与我患难与共的jiāo情,而对丐帮的管理则依然是家长式的。当然,我并没有闲功夫去建立什么新江湖、新秩序,那不过是我给寄居在城市生活的流浪狗们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梦。他们不幸福,并不是城市给了他们太多的失望,而是他们缺少明晰的梦,仅此而已。我想用不了多久,狗们就会发现大黄无非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翻版,而我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精神领袖。大黄会遭之唾弃,我会永远被摆在神龛上受到景仰,光讲话、不做具体事情的好处就在这里。

  一想起这些,我觉得该清醒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并不适宜种植任何梦想,它不过是我积蓄力量重返草原世界的训练场。是的,我现在有了足够的力量。

  我继续端倪着镜中的我,他的确成熟,有足够力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我和他等待这一天都足够久,所有苟且偷生的日子即将终结。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些苟且偷生的日子,它让我体验了另一种生活,它让我更加珍惜草原生活,它考验了我。好了,我再也不惧怕正视镜中的我了,他不再是陌生的我,他不再是裂变的我,他又和我融为一体,他和我都是真实的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回家。

  冬冬……女主人喊了许多遍,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镜子。

  女主人在化妆,她已习惯我作为一言不发的美容顾问偎依在脚下。这是我最后一天陪她,倘若她察觉出我的决定,一定会哭得干肠寸断,百般阻扰我决意的步伐。因此,她眼里的我和往日一样,是个听话和乖巧的冬冬。

  女主人今天很兴奋,从她超烦琐的化妆程序上就能看出,但又不像要出去的意思。难道今夜情人冬冬会来?应该不是他,他最近筹备画展忙得分身无术,又岂能抽出时间偷欢呢。是纸巾王?他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不过女主人的精心扮颜不可能为他,而且从某种迹像上来看,他们之间将会bào发一场战争。那到底是谁呢?我想今夜不论造访的是谁,都是一个足以影响女主人命运的人。

  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情人冬冬。他不是来幽会的,而是来取钱的。他的画展费用超支,女主人自然是鼎力相助。女主人很快打发走情人冬冬,显然真正的客人就要到来。

  门铃二次响了,进来的是纸巾王。他一进来就气呼呼的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看来战争是不可避免了。

  纸巾王问,真有其事?

  女主人懒洋洋的回道,你不是看见了吗。

  纸巾王说,你打算怎么办?

  女主人随即也把一沓照片抛在茶几上,你看这怎么办?

  我瞥了一眼女主人抛出的照片,是纸巾王同另外一个女人亲昵的情景。看来,女主人早有一手(连我都被蒙在鼓里),敌静我静,敌动我动。

  纸巾王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女主人说,分吧!

  纸巾王说,我知道我的能力只能把你捧成一个半红不紫的三流歌星,分,迟早的事情。

  女主人说,我知道你不可能给我一生幸福,也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只是需要鲜嫩的ròu体。分,我说总比你说好。

  一场关于捉jiān的战争就这样平息,倒像是恳谈会,我惊异不已!随后,两个人友好磋商分手细节,无非是财产问题。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纸巾王索要青春补偿费,纸巾王将别墅及法拉力跑车的产权改为女主人的名字。最后,两个人开了一瓶香槟,斟了两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庆祝还是懊恼。纸巾王临走时主动和我打招呼,这是他对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摇摇尾巴,也是我对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纸巾王,坐到沙发上,不停的瞥望着墙上的挂钟,不停的照着手中的小镜子,不停的问我妆化得如何。

  门铃三次响了,该来的终于来了,不该来的再也不会来了。女主人亲自开门,我一看,原来是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看来,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诽闻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晓真相,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谜底终于解开,我并不感到诧异,因为这个谜底本身并不荒诞。

  他抱着她进了卧室。

  她说,我要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

  他说,没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说,万里香呢?

  他说,她没有一只比冬冬优秀的狗。

  她说,你是利用我们还是真心爱我?

  他说,当然是真心爱你。

  她说,证据?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都是证据吗。

  她说,我也没少给你赚钱啊。

  他说,那我们就共同经营这份爱吧。

  他关了灯,蓦地又打开,让女主人赶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听取了他的意见(这极为少见)。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会儿,看来只能作罢,只有在心中跟她说声再见了。我仔仔细细的走遍每一个房间,多少有些留恋,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坚持生活对他的不公,这一切是他的还是他的。我在厨房里装了一口袋食物,当然这一切不够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随身带了银行卡,里面全是我的私房钱,多得足可以让我环游地球一圈。我没有带上狗证,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无人不识我这张脸,脸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证。

  至于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么坐飞机、坐火车、坐轮船根本就不实际。不论我是一只多么出名的狗,若无主人在一旁,我都将失去自由行动的权利。幸运的是我的名气不至于再次被投入监狱,而是被人客气的送回来,对我的女主人献殷勤道,是我发现了你走散的狗,以后可要当心。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对了,这狗也得给我踩一个脚印。现实就是这样,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给了我存在的价值,给了我挥霍的荣耀,给了我无限的风光,离开她,我就是一只狗,仅仅是一只狗。而今,我要做回一只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线我再三推敲过,出了家门是衡山路,沿着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jiāo通路下高架,然后顺着京沪铁路线一直往北走,途径南京、蚌埠、徐州、济南……最后到北京。接着往西走京包铁路线,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离草原也就不远了。最后的路程便是找到猎人的小村庄,穿过漫漫黄沙,回到广袤自由的内蒙古大草原。

  为什么选择走铁路线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 铁路线简单,不易迷途。

  二、 铁路线上没有闲杂人等,安全。

  三、 运气好的话,可以扒车。

  整个徒步路程共计2500多公里,耗时4个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里,这是何等艰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来源于我对自由与梦想的无限渴望。

  一切准备好后,我在客厅里静坐了一会儿,滴泪少许。然后,又检查一遍随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脑海里模拟验证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没有一丝纰漏后,闭上眼睛,睁开,起身,朝大门走去。随着身后的大门紧紧关闭,我知晓,我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归路上。

  路过衡山电影院时,我趴在大铁门上凝望着空旷的院子,这里曾经是我的城市沙场,其惨烈、其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场冲破猎人的围剿。幸运的是我赢了,倘若我输了呢?我不敢想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继续往前走。不知怎么的,这一路上我特别留意黑夜里的城市。我试图拿它与草原的夜做比较,可是它们之间相差太远,丝毫没有可比之处。就说草原的夜吧,只有在皓月当空的时候,才透露出一丝迷幻色彩(这还不排除yīn雨绵绵的天气),其余的日子里则如鬼魅般狰狞。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记忆起每当夜幕降临的前刻,母亲唤我回家的急切声音在草原的黄昏一路跟随着我,直到我归家,母亲才松口气绽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论何时何刻都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昼的延续,又像是昼的开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当空只沦丧为可有可无的点缀,充其量不过是五彩斑斓的霓虹里一盏苍白的路灯。就说这景致吧,草原上的风景永远是轮回不越的,草枯又草荣,草荣又草枯……偶尔的野火烧红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几乎每刹都在变幻,你根本无从琢磨,它既是立体的又是流动的,你走在其间,俨然也是一道风景。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对比了城市与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后,我竟然无法做出一个客观的比较,就连自由也变得异常模糊。难道我在城市里就没有自由吗?我拥有至高的荣誉,拥有骄傲人类的关心,拥有各阶层狗的景仰,拥有足够多的财富,拥有女主人无限的宠爱(甚至她很少用绳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里漫行而感觉不到恐惧。而草原带给我的自由呢?我蓦然发现,那草原的自由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而已。或许,我已无法再深刻领悟草原的自由,当我认为草原只是一个过去的片断开始。

  那我为什么还要回到草原?为了回家?回怎样的家?一个没有空调、没有地毯、没有享之不尽的美食、没有电视、没有热水淋浴,没有屋檐……的家?

  我的脑袋乱极了。我感到害怕,源于我心的动摇。

  我极力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最有效的控制方法就是在心中不断默念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快上高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狗叫我,我回头一瞥,是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说,你叫我?

  他说,是的,尊贵的冬冬先生。

  我说,我不认识你啊。

  他说,可是没有哪只狗不认识你啊。

  我说,你是想要签名?

  第十二章 迷失(3)

  他说,不仅于此,我要跟随你实现我的梦。

  我说,为什么是我?

  他说,因为你是我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我说,可是我要走了。

  他说,我可以等。

  我说,在哪里等?

  他说,就在遇见你的地方等。

  我说,就在这里?

  他说,是的。

  我说,我若再也不回来了?

  他说,那我就等到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等你,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不再理喻他,独自上了高架,他果真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要去哪里,将再也不会回来。之所以想告诉他,并不是担心他永远的等下去,而是我要走了,要永远的离开这个城市,我很想有谁知晓我的踪向,很想有个朋友为我送行。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难道我想听到一片唏嘘的挽留之声吗?难道我难以割舍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吗?

  迷惘间,稍前与流浪狗的对话跃然脑海:

  我说,你不觉得盲目?

  他说,没有了梦才叫盲目。

  我说,你何以认为你的梦和我的梦在同一条路上?

  他说,信仰!

  我说,信仰?

  他说,是的,信仰是不需理由的。

  流浪狗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其实已经给出我答案。因为时间冲淡了记忆中的草原,所以我徘徊在梦与现实之间;因为徘徊使我坚定的信仰不再,所以一路上我没有幸福的感觉。我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城市生活已深入骨髓,惟有将城市的影子彻底从脑海中驱散,昔日的草原才会恢复往日光彩。若不如此,那无休止的城市与草原的对比,只不过是一个个阻止脚步前行的藉口而已。刹那间,我的心怀豁然开朗,掘弃城市的记忆,恢复草原的记忆,才是我回家的第一步。

  恢复记忆和封存记忆一样痛苦。当日为了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积蓄力量,暂时封存了草原的记忆,就惶恐过一旦记忆被封存是否会真的忘记。如今这惶恐变成了此刻恢复的记忆就是当日封存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