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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的记忆吗?

  我闭上眼睛,试了试。碧蓝的天空、五彩的云朵、萋萋的芳草、没有边际的自由奔跑……是的,是真实的草原。我迎着风,张开双臂,就飞翔了起来。我的心在跳跃,我的灵魂在欢唱,那回家的旅程果是幸福一路铺就!

  我睁开眼睛,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望着前方,顿时神往。随即而来的却是另一种担忧,当日封存的记忆完好无损,就说明记忆是无法抹擦掉的,那么我对城市的记忆如何彻底遗忘?会不会在日后的某个时刻,城市就忽地在我脑海里也变成了一个梦,一个我亲身经历过的梦,一个让我有另种生活体验的梦,一个让我怀念江湖风云的梦。这世间有一种失忆yào就好了,想抹掉哪段记忆就哪段记忆。倘若真有这种yào,我想名字也不应该叫失忆yào,而是叫幸福yào,因为抹去的记忆定是痛苦,所以留下来的就只有幸福了。不管叫失忆yào也好幸福yào也好,在这世间都不可能存在,因为这世间哪会有一具纯粹幸福的ròu体!想到此,我便不再刻意去遗忘这段以城市为主体的记忆,因为我毕竟历经过,过程不论幸福也好痛苦也好都是我完整生命的一部分。丧失了对城市的记忆,我依旧是不真实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好了,一切问题都解决,再也没有任何杂念可羁绊我回家的旅程。眼看着就要走上铁路线,忽然脚底一阵巨痛,我坐在路边,把鞋子脱下看个究竟,原来脚掌磨出一个蚕豆般大小的血泡。我掏出指甲钳,用打火机烤了烤,旨在消dú。然后用烧红的指甲钳夹住血泡一角,轻轻一用力,血泡就骤然崩溃,淌出一股猩红的浓血来。看着破裂的血泡,我的心猛地一揪,刚刚建立起的强大信念,随着这血泡的破裂也破裂了。就这么一瞬,浓血淌出的一瞬,我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脆弱,不堪一击!

  我是怎么了?我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我已爱上这个富有激情和变幻的城市,我再也离不开他了!而草原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一个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模糊的梦。

  我已习惯踩在地毯上的脚掌如何跋涉万水千山?

  我已习惯豪华轿车代步的四肢如何在草原上箭步如飞?

  我已习惯生猛海鲜的胃囊如何适应草茎腐ròu的果腹?

  我已习惯掌声的鼓膜如何分辨出呼啸风中隐匿的危机?

  我已习惯香水的鼻子如何嗅到十里之外的陷阱?

  我已习惯运用谄媚的技巧如何恢复狂野与孤傲?

  我已习惯优越的物质生活如何再度接受贫瘠与荒凉?

  种种事例表明,狗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糟。

  种种事例表明,狼的生活并不见得有多高尚。

  种种事例表明,城市也有坚定的信仰。

  种种事例表明,草原不是唯一衍生梦的地方。

  我想到了绚烂的舞台,掌声如潮涌;我想到了大黄的友谊,永铭在心;我想到了一个新江湖、新秩序,那同样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想到了女主人的非凡美丽;我想到了城市是一片巨大的水泥森林,只要执着,就有奇迹;我想到了自由不过是一种yù望,它永不可能被满足;我想到了城市是现实生活一种,草原也同样是现实生活一种;我想到了狼也好狗也好狼狗也好都向往光荣;我想到了原则仅仅是逃避现实的一种手段;我想到了梦的本质就是怀念;我想到了大可不必再去改变现有的生活!……

  我还没有走上铁轨,精心设计的返回草原方案就惨遭流产。这是我从未想到会发生的事情,它太突然,又像是一种必然。我无力阻挡,只能随其自然,跟着心的指引。我擦干眼泪,走在回去的路上,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

  下了高架,我看见不知姓名的流浪狗还在原地等着我。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叫风儿。

  我问,为什么叫风儿?

  他说,寓意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问,你从哪里来?

  他说,我就出生在这个城市。

  我问,你的梦是什么?

  他说,就是像你一样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

  我问,当你成为一只优秀的宠物后呢?

  他说,糟啦!我再也没有什么可梦得了。

  我说,有梦的狗才是幸福的狗。

  他问,你的梦是什么?

  我说,我的梦就是成为一只生活在草原的狼。

  他说,我看你永远也实现不了,这太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其实一切我都明白,我在找种种藉口说服自己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市,而唯一正确的答案是:上苍无意中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生活的大门,走进去后,它的确要比原来的生活更加诱我心魄。

  最富丽堂皇的答案是:我从未感到失去了幸福。

  那只叫风儿的狗一定不知晓,我以前是一只叫风儿的草原狼,渴望着无拘无束的飞翔在草原的上空,这才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必须要说服自己,这就是梦!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1)

  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

  自从返回草原的旅程随着血泡的破裂灰飞湮灭,我就生了一场大病。医生也说不出个病因,女主人更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在一旁干着急。我估计不是因血泡破裂感染未知细菌,就是记忆紊乱导致神经衰弱(我认为后者的可能xìng较大)。医生没开什么yào,卧床的日子也不长,我的病就不治痊愈了。

  接着就是忙。

  忙着拍广告,海夸一家新开的宠物医院服务一流,技术一流,医德一流。

  忙着演唱会,我还是演绎那只发现自己真实身份是狼的狗,不过对着残月长啸再也没了激情。

  忙着录制MTV,当然是客串,主角是女主人。

  忙着与大黄喝酒,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总认为结识了我使他的未来充满光芒,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忙着为新入伙的丐帮兄弟做演讲,权当帮大黄扩充队伍友情表演。丐帮不仅在市中心立住脚,还挤身三大黑帮行列。

  忙着踩脚印,人气越来越旺,没办法。

  忙着情人冬冬的画展,女主人为他邀请了众多社会名流,不过场面宏大,效果一般,没卖出几副画,且价钱也低的可怜。那天我还遇到了帝王,令我错愕的是万里香竟然和纸巾王搞到一起,帝王和纸巾王之间的关系也极度融洽,一家喜气洋洋的,真是活见鬼的拉郎配!帝王见了我浑身发抖,看来他已彻底抛弃所谓“帝王将相本有种”的理论。万里香则拉着女主人的手说,我们永远是好姐妹。女主人说,纸巾王是个好人,我没有把握住,你一定不要错过。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忙着女主人与情人冬冬偷情放哨,范胖子可不怕狗,即使他怕狗,我也不敢惹他,他可掌管着我和女主人的星途。

  就这样忙啊忙,马不停蹄的忙。忙好,忙意味着我全身心的投入生活,生活就会给予我巨大的回报。因为太忙,女主人为我请了个保姆,模样长得还挺俊俏,不过没两天就被我赶跑了。连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双眼睛始终不离的盯着,总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转眼,几个月过去,又一个春天来临。这种季节的变化在城市里并无显著的痕迹,纵横jiāo错的电缆不会长出娇嫩嫩的芽瓣,摩天大楼不会生出碧绿的新叶,广阔的马路不会冒出毛茸茸的鹅黄。只是天气越来越暖,白昼越来越长,掠过城市上空的归雁越来越多。倘若你不出门,这些变化自然是不觉的。倘若你频繁出门,这些变化也难以分散你的注意力,因为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橱窗里的变化要比季节的变化惹眼得多。

  幸好,别墅有个小院子,里面都是些几十年前种植的老树木,四季在此演绎得淋漓畅快。我喜欢在老香樟的下面支张桌子,坐在有松软垫子的藤椅上,沏一壶上好的龙井,悠闲自得的品呷着。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我有所回忆,不过此刻无论回忆什么,完全没有了痛苦的纠葛,有的只是梦一般的甜美。

  当一壶龙井品呷到一半时,阳光变换了角度照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十分惬意。我把墨镜戴上,直视着太阳,它顿时温柔许多。我不禁心生感慨,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对太阳的看法,是太阳?是我?还是鼻梁上架着的两片薄薄的镜片?我缓缓转动着头颅,浏览着四处的景致,它们一片幽暗,丝毫没了先前的光彩,世界就这样轻易的改变了原有的态度。

  蓦地,范胖子闯进院子,我一个激灵,随即起身迎向他点头哈腰摇尾巴以及最重要的激情汪汪叫。范胖子喜笑颜开的摸着我的脑袋夸乖乖,顺便问女主人在家否?他是没话找话说,礼节xìng的问讯。我借机声音更大了,不停的朝二楼狂吠。范胖子连忙说,好了,好了,我知晓了。

  范胖子刚进大门,楼上的窗户就霍地打开,情人冬冬熟练的跳下来。他临出院子的时候不忘夸我机智灵敏,甩甩头发。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不禁长长的松了口气。

  范胖子是来接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的,自然也有我的份。我也越来越热衷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Party,一是增加自己的暴光率二是秀秀新买的晚礼服,三是缔jiāo更多的狗脉关系。今天的Party主题是“春季流行服饰发布会”,是某个世界顶尖服装品牌策划的。出席这种Party的意外收获就是可以拿到红包,谁叫咱是腕呢。

  走进Party现场,今天来的名流贵媛还真不少,其实还是那些人,换汤不换yào,多参加几次就都混熟了。但虚伪的客套还是照旧,见谁都像一百年没见似的,说各自的,听各自的,也不知说者说给谁听,听者在听谁的,嘻嘻哈哈一圈后便奔着自己的利益去了。当然这种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刚出道的物色天下第一凯,三流歌星腻歪上唱片公司大老板,当红巨星除了坚守阵地外还要诱惑钻石王老五。男人们则简单多了,根据口袋殷实程度或折算出权力价值猎捕能掌控的美色。对于这些我已谙熟,金钱和美女堆积的社jiāo圈。

  人以群分后,我们狗也物以类聚。和我坐成一圈的还是那几只狗,帝王、小强、黑旋风、风中咆哮、珠穆拉玛、直立行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我已然是绝对的NO?1,成为话题的主导者、权威者。论名气我是天王巨星,论江湖地位我有整个丐帮做后盾,有谁敢跟我唱对台戏。帝王的地位则每况愈下,油滑和神气不再,惟有卑躬屈膝的奴才相,当然是我打压的结果。倘若他不把我谄媚得舒坦,我一脚能把他踢多远就多远。

  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2)

  帝王,倒杯酒!我不悦道。

  珠穆拉玛跟着帮腔,你咋没眼色呢,冬哥的酒杯不能空!

  风中咆哮急切的催促说,那后来呢?

  我呷了一小口酒说,老子一个如来神掌打得巨龙帮老大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到徐家汇地盘撒野了。

  黑旋风啧舌说,冬哥就是牛!前几天我溜街,被两只黑道上的狗劫去一块劳力士手表,冬哥能不能帮我出个头?

  我说,没问题。你是在哪条街被抢的?

  黑旋风说,植物园附近。

  我说,难办,那里是一颗牙的地盘,不过你放心,他还是会给我这个薄面的,实在不行,我叫七八千个弟兄把他给灭喽!

  黑旋风说,谢谢冬哥!

  莎莎突然风情万种的走过来,一见到我就像口香糖似的黏上(自做多情),冬冬,我今天身体不舒服,本不想来的,可听说你在立马精神就好了。

  直立行走说,你得的是相思病吧?

  莎莎故做羞涩的说,去你的!然后就顺势把头搭在我肩上,搞得我闪也不是,不闪也不是。我没好声好气的说,咳,莎莎同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

  莎莎一直厚脸皮的黏着我,害得我没法继续吹牛,于是借故去洗手间,其实信步来到花园呼吸新鲜空气。唉!长得帅就是没办法。花园里人很少,狗就更没有了,清净得很,正合我意。我坐到一块假山石头上,凝望着水中的鲤鱼。她们身姿绰约,通身红彤彤的,和菜市场上卖的翻眼白肚鲤鱼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问她们,你们不向往大江大湖吗?

  她们嬉笑道,真有意思的问题,大江大湖有什么好呀!

  我说,自由啊!

  她们说,难道被你做成晚餐的鱼会认为自己自由?

  我说,这倒是。

  她们说,可是我们的寿命却比生活在大江大湖里的同类的多九倍,九倍啊!九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被拉长,而生命才是最根本的自由。

  我说,为什么你们会比大江大湖里的同类多九倍寿命了?

  她们说,不会被大鱼吃掉多一倍,不会被渔民捕获多一倍,不会被工业水dú死多一倍,不会被饿死多一倍,不会被冬天冻死多一倍,不会被夏天旱死多一倍,不会营养不良早衰多一倍,不会生病时没医生多一倍,不会因水缺氧窒息多一倍,加起来就多活九倍了。生命延长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就连长得也越来越俊俏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说,羡慕吧,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我说,倘若我是一条鱼,我情愿在大河里游上一天,也不愿在这豪华监狱里待上十年。

  她们说,你别假高尚了,你不就是个狗奴才吗!

  我一下子被激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鱼儿疯散。忽然听见,哪家的狗撒野没社会公德!我寻声望去,见花园管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