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峰回路转(2)
三月霖雨缠绵,瓢泼大雨将人困在公寓里,像身在无门无窗封闭的监狱,寻觅不到出路,终日郁郁。
昨夜两人倚在灯下看书,他看,她呆,一页纸寥寥几段字他看了数十遍,每一个标点符号的位置都记得清清楚楚倒背如流,她不动弹不出声,他便没有翻到下一页,静静陪着她愣。直至午夜,她才细声说想回房睡觉。
他抱起她回卧室,她像攀树绕藤的茎四肢紧紧缠着他,又像树袋熊般吊挂在他身上,枕着铜墙铁壁似的温暖胸膛入睡。于他,是沉甸甸的仅他一人享有的权利,一切理应由他承担。月光如冻霜,暖气被打开,空调运作时微弱而吵扰的嗡嗡声响了一整夜。
天光渐露,雨势小了不少,林初戈起得早,端着一杯温水站在阳台前一边啜饮一边望着远景。
听见脚步声,她转过身说:“我肚子饿。”
带着轻微鼻音的稚嫩声线,消瘦孱弱的身段,像三岁孩童般,莫行尧的心不由为之一软,便是钢铸铜淬的坚固壁垒只怕也会坍塌。
冷风凉雨吹进阳台,她上身穿着件薄黑外套,冻得哆哆嗦嗦,像电线杆上毛湿透鸣啭啁啾的麻雀,顺理成章被他拉进屋。
“我们去定中后巷的老街吃早饭?”他温声提议,“好久没去过了。”
林初戈笑说:“专程去那么远的地方吃一顿饭,太奢侈了。”
莫行尧打定主意回母校,难得固执,一双眼黑似墨亮如冰,两片唇薄若削锋如凌,面部工致的线条透着一分少见的冷硬。
她投降:“去就去,别瞪我。”
他反驳:“我没有瞪你。”
她不理会,委委屈屈道:“提起定中就生气,校庆那天把我当作犯人一样反剪我的手还揩我的油”
“我喝醉了。”往事不堪回,他微赧,揾了揾耳根说,“以后不会了。”
林初戈笑着说好,不再逗弄他,脚步一转进了浴室。
狂风卷起天蓝乔其纱窗帘,像一波海浪一下一下拍打着墙壁,雾气腾腾的玻璃窗上冒出半弧冷阴阴影绰绰的太阳,仿若剥开了壳扔进水中的白煮鸡蛋,一点点浮上水面来。
寒气逼入室内侵袭着单薄衣衫,莫行尧前去关上窗户,回到卧室正想换衣服,忽然听见她手机的来电铃声。
一接通对方便扯着嗓子问:“林初戈,听说你妈抢了谢慕苏的妈的男人?”
莫行尧本能地捂住手机,捂得严严,仿佛就此扪住了对方的嘴,清越尖利的女声变为模糊的呜呜响。
她心情稍稍好转决计不能再勾起愁肠,他实在不希望她整日无精打采茶不思饭不想,周方予挑这个时候打来不知安的什么心。
莫行尧将手机拿到耳边,低低地道:“她在浴室,请你不要在她面前提这件事。”
他突然说话,吓得那端的周方予一口凉气哽在喉咙,对“浴室”二字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好久都缓不过来,你你了半晌才说出完整的话:“你们太不要脸了,现在才几点?白昼宣淫——”
不待她说完,莫行尧掐断了电话。
林初戈推门进来,望见他拿在手中的手机,知道以他的性格不会做出未经她同意翻她通话记录这等事,一面打开衣柜找衣服一面问是谁打来的。
莫行尧诚实地回答:“周方予。”
林初戈猜测周方予又想离家出走,应了声没多问。
下楼取车,开车前往母校,雨打车窗,旧地重游,身旁的人依然是同一人。仿佛争吵分手离别从未生,横亘在彼此人生间的十年并不存在,而是做了一场长久的梦,梦醒,他在。
汽车开不进狭街窄巷,熄火开门,莫行尧下了车,绕到另一边死死按住将开未开的车门,林初戈坐在车内推不开门,蹙着眉降下车窗,疑惑地问:“你——”
仅说一字,余下的言语被他的舌尖勾去,慢慢咀嚼细细吞食。
他单手撑着车窗,头探进车内侧着下颌吻她,呼吸紊乱,唇与舌纠缠,她睫毛颤动,心跳如擂,想后退他预料到一般反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微凉而挺的鼻尖来回摩擦着她鼻尖。
她脸涨得热,迷糊混沌中残存的一丝理智提醒她,尽管身处僻静小巷,但若是有好事者偷拍他们恐怕会名满全城。她抬起手欲推他,又担心一失手令他脑袋磕上车窗,手臂犹豫不决悬在空中几秒,还是垂下。
他们中间隔着厚实冰冷的车窗,却亲密无间,这样交颈的姿势甜蜜也难受,他恍若未觉,许久之后才松开她,意犹未尽般于她唇间轻咬了一下。
她平复气息下了车,撑开伞与他肩并肩同行。
风微雨细,雾蒙蒙,铺在地面的灰白石砖碎碎裂裂,是岁月流逝的痕迹,雨水顺着砖缝汇成一条小溪弯曲蛇形。
他头略湿,脸上沾了几滴雨水,宛若清水洗濯过的上等白玉,光洁无暇,镶嵌着两颗黑碧玺似的眼,灼灼地看着她。
林初戈笑着调侃:“幸好你个子高有腹肌,否则就真成了方苓说的弱不禁风的白斩鸡。”
莫行尧迟疑一会,嘀咕道:“我常年待在家里c公司和健身房,出行有车,晒不到太阳”
她完全不希望他晒得像炭一样,连忙打住,转口道:“为什么你想来这里?”
他答道:“这一带具有纪念意义。”
她一愣,的确,高中最后的一段日子多是消磨在这细长昏暗的巷子里,来校时会顶着几点晨星和熹微的天光在这里吃早餐,离校时会摸着黑捧着温热的酒酿归家,一路上尽是二人低语轻笑。即便后来和他分手,她也改不掉这个习惯,像戒不掉的瘾。
她挑唇笑道:“我觉得百米外的小旅馆更具有纪念意义。”
凉凉的雨丝斜飞进眼中,他弯了眉眼,唇边荡起一缕涟漪,叹道:“你啊”
“我直到现在也忘不了当时的心情。”她脸色渐粉,似将熟的桃透出清淡的香,耳垂红得滴血却强撑着说下去,“明明没有结婚却像偷情似的,提心吊胆害怕像电视剧演的那样下一刻就有人踢门抓奸。”
他啼笑皆非,从未想过两人的第一次之于她是那样糟糕。
他始终不作声,面无波澜毫无反应,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失落而气恼地问:“你忘了?”
他摇了摇头:“怎么会。”
十年前,也是暗沉沉的雨天,处处都氤氲着一股腥气,低矮破旧的楼房,布满裂缝的灰墙,湿冷彻骨的木床,昏黄摇晃的灯光,紧张c无措c激动交织着陌生的欲念如同漫过头顶的洪流,艳俗的大红床单像红浪映着年轻女生白润凝脂的肌肤,灵秀噙泪的眼似揉了星光,很久之后闭眼都会想起那瑰美惑人的景象。
雨声渐收,林初戈收了伞和他一同踏进一家店内。
幽冥阒然的古老建筑内摆着张桌子,廉价的塑料椅将干净的木桌包围,地板锃光瓦亮,惨白的灯光泻满一室,店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各自闷头吃饭。
店主是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架着腿歪着身坐在一把黑色高背椅子上,见到有客人进来也未起身,扬声报出今日菜单。
莫行尧看她一眼,点了两碗酒酿,店主纹丝不动梗着脖子瞧着远处抽芽的桃树,像淡淡几笔的白描彩绘,桃粉柳绿掩映有致。
林初戈心中暗骂架子比皇帝还大,扭头小声对莫行尧说:“我记得这家店要先付账。”
他面露惭色,边掏出钱包边说:“我忘了。”
客人掏出钱,店主这才不情不愿地立起来,一手拿着碗一手拿起手边的大汤匙从角落桌上的小锅里舀了两碗酒酿。
二人挑了一张小桌坐下,酒酿端上桌,微醺的灯光下酸甜的香气浮浮荡荡,小小一个圆子入口即化,糯软香甜,酿成一股暖流滑入心肺。
她端起碗从碗沿上偷偷打量他,他垂着眼帘捏着瓷匙,修长手指与白瓷羹匙浑然一体,骨节嶙嶙分明,舀起一匙浮着圆子的酒酿送到嘴边咽下,整个过程未出一丁点声响,风致翩翩,仪容清雅。
林初戈正想戏弄他,一道浑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口吻颇有些不满:“一个男人长得斯文,吃相也这么斯文”
莫行尧动作一顿,林初戈森然地横那老男人一眼,转过头盈盈一笑道:“我就喜欢斯文的男人。”
他笑了笑,她一句赞美便可抵消旁人万句诋毁。
店主孩子气地嘁了一声,拿起塑料牙签盒抖了抖,抖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全神贯注地观赏雨巷春景。
天边现出一抹金色的阳光,攒聚的乌云缓缓消散,久雨初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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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起她回卧室,她像攀树绕藤的茎四肢紧紧缠着他,又像树袋熊般吊挂在他身上,枕着铜墙铁壁似的温暖胸膛入睡。于他,是沉甸甸的仅他一人享有的权利,一切理应由他承担。月光如冻霜,暖气被打开,空调运作时微弱而吵扰的嗡嗡声响了一整夜。
天光渐露,雨势小了不少,林初戈起得早,端着一杯温水站在阳台前一边啜饮一边望着远景。
听见脚步声,她转过身说:“我肚子饿。”
带着轻微鼻音的稚嫩声线,消瘦孱弱的身段,像三岁孩童般,莫行尧的心不由为之一软,便是钢铸铜淬的坚固壁垒只怕也会坍塌。
冷风凉雨吹进阳台,她上身穿着件薄黑外套,冻得哆哆嗦嗦,像电线杆上毛湿透鸣啭啁啾的麻雀,顺理成章被他拉进屋。
“我们去定中后巷的老街吃早饭?”他温声提议,“好久没去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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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投降:“去就去,别瞪我。”
他反驳:“我没有瞪你。”
她不理会,委委屈屈道:“提起定中就生气,校庆那天把我当作犯人一样反剪我的手还揩我的油”
“我喝醉了。”往事不堪回,他微赧,揾了揾耳根说,“以后不会了。”
林初戈笑着说好,不再逗弄他,脚步一转进了浴室。
狂风卷起天蓝乔其纱窗帘,像一波海浪一下一下拍打着墙壁,雾气腾腾的玻璃窗上冒出半弧冷阴阴影绰绰的太阳,仿若剥开了壳扔进水中的白煮鸡蛋,一点点浮上水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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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行尧本能地捂住手机,捂得严严,仿佛就此扪住了对方的嘴,清越尖利的女声变为模糊的呜呜响。
她心情稍稍好转决计不能再勾起愁肠,他实在不希望她整日无精打采茶不思饭不想,周方予挑这个时候打来不知安的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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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说话,吓得那端的周方予一口凉气哽在喉咙,对“浴室”二字产生了极大的误解,好久都缓不过来,你你了半晌才说出完整的话:“你们太不要脸了,现在才几点?白昼宣淫——”
不待她说完,莫行尧掐断了电话。
林初戈推门进来,望见他拿在手中的手机,知道以他的性格不会做出未经她同意翻她通话记录这等事,一面打开衣柜找衣服一面问是谁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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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戈猜测周方予又想离家出走,应了声没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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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开不进狭街窄巷,熄火开门,莫行尧下了车,绕到另一边死死按住将开未开的车门,林初戈坐在车内推不开门,蹙着眉降下车窗,疑惑地问:“你——”
仅说一字,余下的言语被他的舌尖勾去,慢慢咀嚼细细吞食。
他单手撑着车窗,头探进车内侧着下颌吻她,呼吸紊乱,唇与舌纠缠,她睫毛颤动,心跳如擂,想后退他预料到一般反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微凉而挺的鼻尖来回摩擦着她鼻尖。
她脸涨得热,迷糊混沌中残存的一丝理智提醒她,尽管身处僻静小巷,但若是有好事者偷拍他们恐怕会名满全城。她抬起手欲推他,又担心一失手令他脑袋磕上车窗,手臂犹豫不决悬在空中几秒,还是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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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略湿,脸上沾了几滴雨水,宛若清水洗濯过的上等白玉,光洁无暇,镶嵌着两颗黑碧玺似的眼,灼灼地看着她。
林初戈笑着调侃:“幸好你个子高有腹肌,否则就真成了方苓说的弱不禁风的白斩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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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挑唇笑道:“我觉得百米外的小旅馆更具有纪念意义。”
凉凉的雨丝斜飞进眼中,他弯了眉眼,唇边荡起一缕涟漪,叹道:“你啊”
“我直到现在也忘不了当时的心情。”她脸色渐粉,似将熟的桃透出清淡的香,耳垂红得滴血却强撑着说下去,“明明没有结婚却像偷情似的,提心吊胆害怕像电视剧演的那样下一刻就有人踢门抓奸。”
他啼笑皆非,从未想过两人的第一次之于她是那样糟糕。
他始终不作声,面无波澜毫无反应,她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失落而气恼地问:“你忘了?”
他摇了摇头:“怎么会。”
十年前,也是暗沉沉的雨天,处处都氤氲着一股腥气,低矮破旧的楼房,布满裂缝的灰墙,湿冷彻骨的木床,昏黄摇晃的灯光,紧张c无措c激动交织着陌生的欲念如同漫过头顶的洪流,艳俗的大红床单像红浪映着年轻女生白润凝脂的肌肤,灵秀噙泪的眼似揉了星光,很久之后闭眼都会想起那瑰美惑人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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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阒然的古老建筑内摆着张桌子,廉价的塑料椅将干净的木桌包围,地板锃光瓦亮,惨白的灯光泻满一室,店内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各自闷头吃饭。
店主是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架着腿歪着身坐在一把黑色高背椅子上,见到有客人进来也未起身,扬声报出今日菜单。
莫行尧看她一眼,点了两碗酒酿,店主纹丝不动梗着脖子瞧着远处抽芽的桃树,像淡淡几笔的白描彩绘,桃粉柳绿掩映有致。
林初戈心中暗骂架子比皇帝还大,扭头小声对莫行尧说:“我记得这家店要先付账。”
他面露惭色,边掏出钱包边说:“我忘了。”
客人掏出钱,店主这才不情不愿地立起来,一手拿着碗一手拿起手边的大汤匙从角落桌上的小锅里舀了两碗酒酿。
二人挑了一张小桌坐下,酒酿端上桌,微醺的灯光下酸甜的香气浮浮荡荡,小小一个圆子入口即化,糯软香甜,酿成一股暖流滑入心肺。
她端起碗从碗沿上偷偷打量他,他垂着眼帘捏着瓷匙,修长手指与白瓷羹匙浑然一体,骨节嶙嶙分明,舀起一匙浮着圆子的酒酿送到嘴边咽下,整个过程未出一丁点声响,风致翩翩,仪容清雅。
林初戈正想戏弄他,一道浑厚的声音忽然响起,口吻颇有些不满:“一个男人长得斯文,吃相也这么斯文”
莫行尧动作一顿,林初戈森然地横那老男人一眼,转过头盈盈一笑道:“我就喜欢斯文的男人。”
他笑了笑,她一句赞美便可抵消旁人万句诋毁。
店主孩子气地嘁了一声,拿起塑料牙签盒抖了抖,抖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全神贯注地观赏雨巷春景。
天边现出一抹金色的阳光,攒聚的乌云缓缓消散,久雨初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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