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5章 肩挑红尘三千劫(二)
七千年,按照正常的自然演变,就连骨头都会石化,又何况是一个包子?
然而就有这么一个顽强的包子,硬生生在一座危机四伏的城里挺过了七千年岁月,至今仍然散发着精心调制的馅料与比例浑然天成的白面组合在一起的香气,那十八个褶儿如同花瓣,精雕细琢,显示出制作者精巧绝伦的手艺。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你是路三千的哪一部分?跟其他部分有联系吗?”
“佛曰不可说。”
“信佛的人会来罗浮两界门吗?”
“我是他最重要最聪明最得力的一部分。”
“所以他就把你变成个没用的包子?”
“竖子不足与谋!”
“那么再见。”
“卧槽,算你狠!那你倒是把我塞回玉丁香的柜子啊!那婆娘很少穿衣服,衣柜才是最安全的地方你懂不懂!”
……
夏时顿时有点心累,出了丁香铺之后,他的衣袖里,筷子在打架,包子在话唠,倒是不如真的跟秦楼打一架来得痛快。
按理说,秦楼应该已经知道他也在寻找路三千,必定生疑来寻他,刚才他去了丁香铺,却只有玉丁香和小二接待,可见秦楼已出去寻他了。那么秦楼会去什么地方找他?
夏时轻轻皱眉,他早已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盯梢时那种似有若无的视线,干脆决定去苦煞楼。将这些紧要地方都走一遍,总能遇到,而且依照路三千的脾性,或许还能顺手收了他的另外几部分。
但是被人盯着的感觉并不好。
还未出街道,夏时已不耐烦,他走到路边,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一根柳枝,放在手中一抖,那柔软的柳条立刻变得笔直,连叶片都锋利了起来。
这只是修剑境界中最低的剑气境。
夏时微笑着道:“有人若是想来见我,还需要下点功夫。”他手腕一甩,柳枝激射而去,叶片在空中四散炸裂开来,所到之处皆旋起一阵劲风,只听得几声怪响,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躲避这一招而狼狈不堪,甚至远处还传来了踩翻了锅碗的声音。
不能使用灵力的时候,法修比体修、武修、剑修等弱了许多,意识到不能硬碰硬后,那些令人不愉快的视线终于消失了。
但随之而来,他发觉旁边的柳树战战兢兢的摇晃了两下,一根柳条颤巍巍地飘到他肩膀上拍了拍。
“大兄弟,你是路三千请来的救兵吗?”
夏时雷打不动的身躯终于晃了晃,因为筷子一直很活跃而包子太唠叨,所以他完全没注意到这棵柳树。他回道:“我是。”
老柳树狂喜乱舞,浑身都颤抖起来,柳条甩的那叫一个浪,刚准备泪眼模糊认亲人,便被夏时的下一句话冷冷的打断了。
“你觉得你变成这样,我怎么才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把你带走?”
老柳树一哽,抽抽搭搭地道:“反正你带着路三千的筷子,你不能不管我,要是没了我,路三千可就成废人了!”
行,你们一个比一个重要。
夏时没张狂到将千千网满城铺的程度,他叹口气道:“我最后来接你。”
老柳树好不容易得一救兵,立马不干了,胡搅蛮缠道:“我任人宰割了七年前,这是人过的日子吗?你知道我都经历了什么吗?有虫子就算了,还特么的有感性的小青年跑我这儿来刻字,你看这儿,还有这儿!都是些一大把年纪的老妖怪了,还在上面写‘小怡我想你’,我都替他们牙酸,还有那荤腥不忌的玉丁香,没事就来我这儿会野汉子,简直不忍直视……不行,破包子你都带上了,你不能区别对待……我要闹了!”
夏时捏了捏眉心,然后弯下身,双手抱住这足有三人合抱才能围拢的老柳树,向上一提,便将老柳树连根一起拔了起来,然后挑起几缕柳条,捆了树身,将另一头缠在了手上。
“既然想跟着来,就结实点。”
他便这么拖着老柳树,一路向苦煞楼的方向走去,然而在这一路上,没遇到秦楼就算了,他竟然将路三千的身体凑齐了。
分别是——被扔在角落的破油灯、围墙里的砖头、卷了刃的菜刀。
夏时也不避讳了,他一路走一路捡,最后在将要进入南街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少年。
这少年身上的气质跟陈诚大不一样,他浑身都散发出一股暮气,眼神中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恐怖感,若是红尘城的老人看到,谁都想不到,这便是苦煞楼里嬉笑怒骂皆是风流,被人称作“四哥”的容四。
“我叫容四。这个名头我用了很多年,但在没来第十六层之前,我姓魏。”他枯坐在街头,看着夏时道,“我是魏国人,皇族。
夏时知道这个人。
在铭古纪,魏国曾经出过行夜那种以人为丹畜的疯子,但行夜只为一己私欲,在魏国的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一个疯子,却是一个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陷入疯魔的大能。
魏容。
关于他的记载同样少得可怜,似乎为了避讳某种事物,罗浮两界门给予他的介绍仅有一句话。
——为情而狂,为义而痴,身负血债人命六千三百七十条,皆为修士。
夏时停了下来,他知道陈诚应该已将魏国的消息告诉容四,这红尘城除了秦楼,另一个变故,便在这人身上。
根据记载,魏容是的的确确有疯病的,在关押他之前,到底是该将他关入第十六层还是第十七层,玄武楼有过一阵激烈的讨论,最后还是决定将他关在了第十六层,其原因如今已不可考。
夏时道:“人间已经没有魏国了,也不再有皇族……卑躬屈膝者,不配为皇。”
容四低头嗤笑了下,道:“我知道,秦楼是出不去的,这个红尘城中,真正有能力出去的只有路三千,还有你。”他的眼角微微有些发红,充满狂热,“只要你能让我出去,我什么都可以做。”
夏时的眼神中没有怜悯,他冷声道:“但是你知道,路三千不会放你走,我也不会……因为我对逃出去一点兴趣也没有。”
“啊,是这样啊……”容四低垂着头,笑了起来,那笑意让人毛骨悚然,“我知道怎么才能让你产生兴趣,我知道的……”他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在阳光下,一层肉眼可见的细鳞从他衣领蔓延到他的两边脸颊,直至眼角方才停了下来。
当容四重新抬起头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变成金黄色的竖瞳。
夏时心中一惊,容四体内居然有兽血?
容四伸出鲜红的舌头,微微舔了一下嘴角,然后便像是一阵风,随即消失不见。他只留下了一句话。
“我还会来找你的。”
当容四出现的时候,夏时身上那些路三千的部分全部缄默不语,当容四走后,它们还是像死物一样沉寂。
夏时便意识到了什么。
“这第十六层中,不可控制的人太多,路三千倾尽一生与他们周旋,最后造了这座红尘城,是想将他们保护起来,亦是想将他们隔离起来,对不对?”
罗浮两界门的卷宗只有寥寥数语,只是用最简短的语句来概括他们的罪行,却不能书写他们的一生。路三千、秦楼、容四、陈诚、小甜甜、伏心心、董无忌……每一个人都是一段黑暗的历史,同时,他们还是一名曾经站在顶峰的高阶修士,就算夏时读过卷轴,却仍然无法了解他们的品性为人。
所以人间的信息,是他放下去的一颗炸弹。
最先炸开的,便是本就半疯的容四,他究竟会成为夏时的助力,还是秦楼的助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红尘城需要乱,只有乱起来,他才能赢过在这里经营了七千年的秦楼。
那包子开口道:“不要去找秦楼了,你该速回路三千的身边,只有他能解决红尘城的问题。”
油灯的声音喑哑,也道:“容四发疯,红尘城必乱。”
“秦楼至今没来找你,一定有问题!”老柳树也跟着嚷道。
就在路三千的各个部分七嘴八舌之时,街道的拐角处传来了一声狗叫。
一只毛茸茸的狗头从旁边探了过来,无辜地看着夏时,正是三千烦恼地茶馆的那只名叫“剩子”的土狗。
它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篮子。
夏时走了过去,将袖子里的包子放进篮子里,然后依次放入油灯、砖头、菜刀,最后将整棵柳树也放了进去。
一个吊在狗头底下的小小篮子,毫不吃力地装下了这些东西。
土狗“汪汪”叫了两声,极是训练有素,看到包子都没咂嘴。
夏时低声道:“既然它们什么都懂,那么你回去之后,想必路三千也知道该如何做,去吧!”
他摸了狗耳,将土狗推开。
“这红尘城也没什么了不得,此城原来是应劫而生,自当应劫而死。我来之,便能破之,心中所求,无非是他能治好我的妻子。”
他依旧毫不犹豫地走向苦煞楼。
“这事儿,我管了。”
然而就有这么一个顽强的包子,硬生生在一座危机四伏的城里挺过了七千年岁月,至今仍然散发着精心调制的馅料与比例浑然天成的白面组合在一起的香气,那十八个褶儿如同花瓣,精雕细琢,显示出制作者精巧绝伦的手艺。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你是路三千的哪一部分?跟其他部分有联系吗?”
“佛曰不可说。”
“信佛的人会来罗浮两界门吗?”
“我是他最重要最聪明最得力的一部分。”
“所以他就把你变成个没用的包子?”
“竖子不足与谋!”
“那么再见。”
“卧槽,算你狠!那你倒是把我塞回玉丁香的柜子啊!那婆娘很少穿衣服,衣柜才是最安全的地方你懂不懂!”
……
夏时顿时有点心累,出了丁香铺之后,他的衣袖里,筷子在打架,包子在话唠,倒是不如真的跟秦楼打一架来得痛快。
按理说,秦楼应该已经知道他也在寻找路三千,必定生疑来寻他,刚才他去了丁香铺,却只有玉丁香和小二接待,可见秦楼已出去寻他了。那么秦楼会去什么地方找他?
夏时轻轻皱眉,他早已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盯梢时那种似有若无的视线,干脆决定去苦煞楼。将这些紧要地方都走一遍,总能遇到,而且依照路三千的脾性,或许还能顺手收了他的另外几部分。
但是被人盯着的感觉并不好。
还未出街道,夏时已不耐烦,他走到路边,从旁边的树上折下一根柳枝,放在手中一抖,那柔软的柳条立刻变得笔直,连叶片都锋利了起来。
这只是修剑境界中最低的剑气境。
夏时微笑着道:“有人若是想来见我,还需要下点功夫。”他手腕一甩,柳枝激射而去,叶片在空中四散炸裂开来,所到之处皆旋起一阵劲风,只听得几声怪响,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躲避这一招而狼狈不堪,甚至远处还传来了踩翻了锅碗的声音。
不能使用灵力的时候,法修比体修、武修、剑修等弱了许多,意识到不能硬碰硬后,那些令人不愉快的视线终于消失了。
但随之而来,他发觉旁边的柳树战战兢兢的摇晃了两下,一根柳条颤巍巍地飘到他肩膀上拍了拍。
“大兄弟,你是路三千请来的救兵吗?”
夏时雷打不动的身躯终于晃了晃,因为筷子一直很活跃而包子太唠叨,所以他完全没注意到这棵柳树。他回道:“我是。”
老柳树狂喜乱舞,浑身都颤抖起来,柳条甩的那叫一个浪,刚准备泪眼模糊认亲人,便被夏时的下一句话冷冷的打断了。
“你觉得你变成这样,我怎么才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把你带走?”
老柳树一哽,抽抽搭搭地道:“反正你带着路三千的筷子,你不能不管我,要是没了我,路三千可就成废人了!”
行,你们一个比一个重要。
夏时没张狂到将千千网满城铺的程度,他叹口气道:“我最后来接你。”
老柳树好不容易得一救兵,立马不干了,胡搅蛮缠道:“我任人宰割了七年前,这是人过的日子吗?你知道我都经历了什么吗?有虫子就算了,还特么的有感性的小青年跑我这儿来刻字,你看这儿,还有这儿!都是些一大把年纪的老妖怪了,还在上面写‘小怡我想你’,我都替他们牙酸,还有那荤腥不忌的玉丁香,没事就来我这儿会野汉子,简直不忍直视……不行,破包子你都带上了,你不能区别对待……我要闹了!”
夏时捏了捏眉心,然后弯下身,双手抱住这足有三人合抱才能围拢的老柳树,向上一提,便将老柳树连根一起拔了起来,然后挑起几缕柳条,捆了树身,将另一头缠在了手上。
“既然想跟着来,就结实点。”
他便这么拖着老柳树,一路向苦煞楼的方向走去,然而在这一路上,没遇到秦楼就算了,他竟然将路三千的身体凑齐了。
分别是——被扔在角落的破油灯、围墙里的砖头、卷了刃的菜刀。
夏时也不避讳了,他一路走一路捡,最后在将要进入南街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少年。
这少年身上的气质跟陈诚大不一样,他浑身都散发出一股暮气,眼神中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恐怖感,若是红尘城的老人看到,谁都想不到,这便是苦煞楼里嬉笑怒骂皆是风流,被人称作“四哥”的容四。
“我叫容四。这个名头我用了很多年,但在没来第十六层之前,我姓魏。”他枯坐在街头,看着夏时道,“我是魏国人,皇族。
夏时知道这个人。
在铭古纪,魏国曾经出过行夜那种以人为丹畜的疯子,但行夜只为一己私欲,在魏国的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一个疯子,却是一个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陷入疯魔的大能。
魏容。
关于他的记载同样少得可怜,似乎为了避讳某种事物,罗浮两界门给予他的介绍仅有一句话。
——为情而狂,为义而痴,身负血债人命六千三百七十条,皆为修士。
夏时停了下来,他知道陈诚应该已将魏国的消息告诉容四,这红尘城除了秦楼,另一个变故,便在这人身上。
根据记载,魏容是的的确确有疯病的,在关押他之前,到底是该将他关入第十六层还是第十七层,玄武楼有过一阵激烈的讨论,最后还是决定将他关在了第十六层,其原因如今已不可考。
夏时道:“人间已经没有魏国了,也不再有皇族……卑躬屈膝者,不配为皇。”
容四低头嗤笑了下,道:“我知道,秦楼是出不去的,这个红尘城中,真正有能力出去的只有路三千,还有你。”他的眼角微微有些发红,充满狂热,“只要你能让我出去,我什么都可以做。”
夏时的眼神中没有怜悯,他冷声道:“但是你知道,路三千不会放你走,我也不会……因为我对逃出去一点兴趣也没有。”
“啊,是这样啊……”容四低垂着头,笑了起来,那笑意让人毛骨悚然,“我知道怎么才能让你产生兴趣,我知道的……”他摇摇晃晃站了起来,在阳光下,一层肉眼可见的细鳞从他衣领蔓延到他的两边脸颊,直至眼角方才停了下来。
当容四重新抬起头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变成金黄色的竖瞳。
夏时心中一惊,容四体内居然有兽血?
容四伸出鲜红的舌头,微微舔了一下嘴角,然后便像是一阵风,随即消失不见。他只留下了一句话。
“我还会来找你的。”
当容四出现的时候,夏时身上那些路三千的部分全部缄默不语,当容四走后,它们还是像死物一样沉寂。
夏时便意识到了什么。
“这第十六层中,不可控制的人太多,路三千倾尽一生与他们周旋,最后造了这座红尘城,是想将他们保护起来,亦是想将他们隔离起来,对不对?”
罗浮两界门的卷宗只有寥寥数语,只是用最简短的语句来概括他们的罪行,却不能书写他们的一生。路三千、秦楼、容四、陈诚、小甜甜、伏心心、董无忌……每一个人都是一段黑暗的历史,同时,他们还是一名曾经站在顶峰的高阶修士,就算夏时读过卷轴,却仍然无法了解他们的品性为人。
所以人间的信息,是他放下去的一颗炸弹。
最先炸开的,便是本就半疯的容四,他究竟会成为夏时的助力,还是秦楼的助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红尘城需要乱,只有乱起来,他才能赢过在这里经营了七千年的秦楼。
那包子开口道:“不要去找秦楼了,你该速回路三千的身边,只有他能解决红尘城的问题。”
油灯的声音喑哑,也道:“容四发疯,红尘城必乱。”
“秦楼至今没来找你,一定有问题!”老柳树也跟着嚷道。
就在路三千的各个部分七嘴八舌之时,街道的拐角处传来了一声狗叫。
一只毛茸茸的狗头从旁边探了过来,无辜地看着夏时,正是三千烦恼地茶馆的那只名叫“剩子”的土狗。
它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篮子。
夏时走了过去,将袖子里的包子放进篮子里,然后依次放入油灯、砖头、菜刀,最后将整棵柳树也放了进去。
一个吊在狗头底下的小小篮子,毫不吃力地装下了这些东西。
土狗“汪汪”叫了两声,极是训练有素,看到包子都没咂嘴。
夏时低声道:“既然它们什么都懂,那么你回去之后,想必路三千也知道该如何做,去吧!”
他摸了狗耳,将土狗推开。
“这红尘城也没什么了不得,此城原来是应劫而生,自当应劫而死。我来之,便能破之,心中所求,无非是他能治好我的妻子。”
他依旧毫不犹豫地走向苦煞楼。
“这事儿,我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