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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八章 鲜血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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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鲜血的去向

  当他们回到偏厅时,屋外已下起雨,雨并不算大,只不过给玻璃窗蒙上了一层薄纱,呼啸而过的风时而把窗吹得作响。

  这种时候还有台风雨,在上海倒不多见,就好像连老天爷也为这颗多灾多难的明珠再见天日而流泪。

  找到遗嘱的喜悦还没有过去,但大家又被一份紧张感所笼罩。

  当的一声,挂钟敲响了一点。

  慕千成清了清嗓子,“很不幸告诉大家一个消息,我们找到明义先生夫妻了。”

  雷鹰点了点头。

  永兴叹道,“哥果然出事了。”小玉已捂住脸流起了泪。

  “其实明义先生一直都在这庄园里面。”

  韵诗道:“他不是在外面出事的,他的车子和箱子不也在外面找到?”

  慕千成叹了口气,“这就凶手的高明之处!”

  虽然大家都知道既然有人遇害,就必定得有凶手,但听到慕千成亲口说出这两个字时,还是不自觉打了个寒战。

  丽莎在胸前不停地划着十字。

  “凶手先让夫人载他出去,然后害死了夫人,把她跟明义的遗体又藏回这屋子里。”

  永兴紧紧握住了拳头,“他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在外面埋起来不更好?”

  “因为若老爷失踪了,跟他一起从南洋回来的小玉必定会来找的,到时若一报案,尸体被找到的话,警察必定严加盘查,就影响了他后面的行动。所以他才把尸体又藏回来,因为既然在外面发现了汽车,加上佣人又能证明明义老爷已经离开,家里自然会成了一个盲点,家里的人被认为是凶手的可能性自然就降低了。”

  永兴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永兴先生是想问既然凶手如此狠心,为何不跟着夫人一起回去,连小玉一并解决掉?”

  永兴点头,小玉被吓了一跳,哭得更厉害。

  “这本来正是我最想不明白的一点,不过在反复查阅了很多东西以后,我有一个推断,因为凶手的目标只是张家的某些人。他出手只认为自己是替天行道,自然不能伤及无辜,所以他宁愿冒险绕一个圈子,也不对小玉动手。”

  三老太太叹道:“老头子一辈子宅心仁厚,又怎会招惹这样的人?”

  慕千成看了小玉一眼,“所以他早预备好小玉会来告状,所以故布疑阵,先留下了一条带胭脂的手帕。”

  永兴道:“这又是个怎样的疑阵?”

  “唉,凶手不但杀人了得,对人的心理琢磨也很透彻,他知道若小玉来反映,我们必定会担心或紧张,但在我们神经绷紧时突然捡到这么一个东西,加上余管家无意中一句,或许是老爷不要小玉姑娘了,我们一笑自然没那么紧张,自然就松懈了。”

  英仁妻子道:“你怎有把握,那不是明义伯母故意留下的信息,胭脂也有可能预示血光之灾?”

  慕千成摇头,“若她有时间把胭脂涂满白手帕,再扔出窗外,在门卫处时,早就应该冲下车喊救命,但她并没有这么做,证明凶手必定是牢牢控制住她的,我想当时在车的后座,盖着毛毯的人就是凶手,他或许用刀顶着夫人,而明义先生被塞进了后车厢。而且我们发现手帕时,胭脂又干又硬,但之前下过雨,若是雨前扔下的,早就应该变模糊了。”

  永兴道:“重要的是我哥究竟在哪?”

  “在湖底,在佛堂下面。”

  众人都惊叫了一声,英仁妻子的尖叫尤其惨厉,吓到陈君望失手把茶杯掉在地上,茶杯顿时粉碎。

  韵诗道:“那个湖并不算深,若不拖着重物,就必定浮起来了,但就算用重物沉在下面,两个人这么大的东西,我们还是可能看见的。”

  三老太太道:“对啊,就算我如此的老眼。”

  “但若是他们变成体积很小的东西,而且跟泥土差不多颜色了?”

  大家不出声了,但心都噗通噗通地跳了起来。

  “因为凶手从实验室偷出了两个棕色的麻布袋子,把遗体装在里面,然后往里面灌满了石灰,再扔进水里。”

  永兴明白了,水与石灰剧烈反应,当年林则徐就是如此销烟的,转眼只剩一堆白骨,加上袋子的颜色,沉在湖底,大家当然不易看见,就算看到也不过以为是石头。

  虽然早已猜到明义出事,但听到他的遭遇如此悲惨,三老太太也流出了眼泪。

  “雷探长已请人把遗骨处理好,到时自会归还。”

  永兴惊讶道:“你们已在水中把它取走,什么时候的事?”

  雷鹰咳了一声,“恕我不敬,趁着那天超度会,悄悄让手下办的。”

  永兴满脸不满,三老太太道:“既然找到了他,我们也不会怪你,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

  韵诗道:“那么他真是在屋里遇害的?“

  慕千成点头,“就在他离开的那个晚上,在收藏室内遇害的,因为他若走了,凶手只怕不易找到他,而且也正因为他去收藏室,更坚定凶手杀他的心。只不过凶手用了很简单、却很巧妙的方法让血迹消失了?”

  永兴道:“但按照佣人们的说法,从我哥进去,到看见嫂子驾车离开不过一个小时左右,而且车子离开时,王管家已经确认收藏室内没有人,然后把门锁上了,凶手怎可能有时间处理掉血迹?”

  雷鹰也在看着慕千成,“更重要的是据我所知,没有办法可以完全消除掉血迹的。只要一遇到鲁米诺,就算把一滴血放进鱼缸里,也能验出来。”

  慕千成笑了,“因为有人帮他把血带走了?”

  血也能带走?

  大家都不自觉看着王成礼,他已面无血色,连连摇头。

  “大家还记得地上的地毯吗,老爷不有个规定,赤橙黄绿青蓝紫对应周一至周日,以监督佣人们打扫吗?凶手利用的正是这个!每个地毯约莫是两米长左右的正方形,而明义少爷走得的那天正是周一。”

  陈君望道:“这你也记得?”

  “其实我本来并不知道那是星期几的,只不过我们来的那天,收藏室的地毯是黄色的,也正是周三,而明义少爷早我们两天离开,当然是周一,地毯正是红的。因为当时是少爷借了钥匙,凶手可能跟在明义少爷的后面,他先拿起一张地毯,突然从后面用地毯把少爷包着,再一刀刺入,血自然就染在地毯上,而不会溅出来。然后他只要把少爷的遗体放进他的箱子内,然后胁迫夫人出来就行。

  韵诗道:“那么地毯了?”

  “只要放回原位,因为地毯本就是鲜红色,就算沾上血,加上收藏室的灯光,也很难辨认出来,第二天自然就被佣人收走了。佣人一次要清洗如此多的东西,又下了肥皂,就算有些许问题,或是发现地毯破了一洞,也不会有人多心的。”

  雷鹰道:“那么凶器了?”

  “我猜凶器就是一把奇怪的刀。那把刀刀鞘很长,但刀身却很短,看得出是一把断刀,但断口还很新。我想凶手把它扎到少爷身上,带血的那段折了下来,放到箱子里带了出去。反正这屋子内奇怪的藏品多得时,老爷过世后也没有人完全了解这些藏品,自然就很容易让人以为刀在成为藏品前就是断的,它上面也没有血液反应,自然就让我们找不到凶器了。”

  这一番解释,让大家都紧张得透不过气,固然是因为慕千成讲得急,更因为凶手的残忍、冷血和老练让大家害怕。

  雷鹰道:“但佣人虽然收走了地毯,并且清洗过,但血迹未必能够完全清楚掉,他不怕我再来的时候验出来,他故布的疑阵就付诸东流了。”

  永兴道:“对了,七天中有一天是红地毯,换言之雷探长遇上红地毯的几率就是七分之一,难道凶手就是希望用诡计加上运气?”

  慕千成叹了口气,“不会的,他并不是赌博,而是有绝对把握验不出来。”

  大家又都不出声了,只听到钟摆的声音,就像是连挂钟都开始不安了起来。

  “因为他可以控制雷探长来调查的时间。”

  “笑话,他又不是我的局长,怎可能控制我?”

  “因为他可以控制明义少爷的车被发现的时间,我想凶手早就把车藏在很隐秘的地方,然后找机会把他开到有农户的荒郊让人发现,他知道探长一发现那辆车,必然会立刻再来家里调查,通过佣人的证词自然会怀疑收藏室。他只要故意不在周一左右让那样车出现就行了。假设他在周二让那辆车被人发现,雷探长总不可能等一个星期,到下周一才来检查吧。结果周三发现车子,探长果然周四就来了,那时是绿地毯。”

  雷鹰道:“那么说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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