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春宵一刻胜千金 【440】不放了(今天万字了)
林轩对呆呆其实没有多讨厌。
如果不是小妮子发消息让他给它换猫砂的时候他正津津有味地看《金瓶梅》的话。
累个半死换好猫砂,林轩在客厅坐下来重新摊开书,还没开始看,就瞥见窗外有亮光一闪,他放下走到阳台,就见天空愈发阴沉下来,层云如墨,有炽亮的电光划过。
要下雨了。
回到客厅拿起手机,林轩跟小妮子发了消息,很快收到回复,军训取消,她马上回家。
没过几分钟,空中落下稀疏的雨滴,林轩于是拿了把伞出门,小妮子也已经打车回来,距离本就近,林轩到小区门口没有等几分钟,她就也到了门口。
林轩买伞从不喜小伞,他喜欢那种小时候的旧式长柄大伞,至于小伞更有利于帮妹子打伞的时候增进接触
——如果她喜欢你,大伞你也可以靠近她不会引起她反感,如果她不喜欢你,借机接触只会引得她反感。
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接触让两个人都淋湿半截……好吧,他其实就是觉得帮女孩子打伞自己要淋湿太亏了,买个大伞是为自己好。
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
两人刚进小区,雨势就霍然增大,“哗哗哗”的响声立即充斥了整个世界,雨滴裹挟着五千米高空带来的高速撞在伞布上,小小的身躯也变得极具重量,搭在伞布上很有力道。
“你们训练了吗?”
“练了啊,走了好一会儿队列呢。”
“所以说你就是去操场散了会心,然后让我换猫砂?”
“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形象吗?”
“是。”
“你再说一遍?”
“心机girl。”
“你再说一遍?”
林轩作势把伞往外挪,眼睛盯着她,“还要不要说?”
姜浅予睁着晶亮明眸瞪着他,“说。”
“以后这事交给我了。”
“哼。”
小妮子抬着下巴哼了一声,眼睛望向伞布外的雨幕,很傲娇的模样,却冷不丁地脚下一滑,林轩忙伸手扶住她,小妮子低头看了下脚下,鞋已经半湿,嘴角却依旧挂着甜甜笑意,顺势抱着他的手臂,依偎着往前走去。
“不会下很久吧?”
“应该不会吧,我没有看。”
“那等下看看。”
“你看。”
“好。”
“等下没事做?”
“应该没有吧,干嘛?”
“好像没怎么听你弹过琴。”
“谁说的,我在家经常练的好不好?”
“那不一样。”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撑伞沿着小区内石板道路前走,很快到了住的楼栋前,林轩却没有要走过去的意思,继续往前走。
习惯性要转弯回家的小妮子明显怔了下,林轩察觉手臂有力道传来,很快减弱消失,依旧只是抱住他手臂的柔软触感。
“哪里不一样?”
姜浅予好像同样也没有察觉到走过了,继续刚刚没营养的闲聊,她努力想要做出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的模样,可哪里有林轩这样的脸皮,精致脱俗的脸颊不知何时沾染了一两颗细碎水珠,愈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微微透出些许红晕。
林轩就当没看到,带着她围绕着小区转圈圈,外面余势正急,给了他很好的借口,可以让小妮子贴得紧一些,手肘时常能感到柔软饱满的触感,足够抵消掉裤脚鞋子逐渐被浸湿的不适。
不知道第几次路过所住楼栋的时候,姜浅予终于忍不住,止步抬眸,用那双晶亮明媚的大眼望着他,好似会说话般递出你还想这样转多久的质问。
雨中漫步说起来浪漫,可真去这样漫步,其实远没有想象中那样惬意,尤其是越走越久,雨中的不适就越大。
林轩很奇怪地看着她,然后露出一副刚刚注意到的样子,“到了吗?这么快……你不说我都没发现。”
又羞又气又是好笑的小妮子伸手狠狠掐了他两下。
上楼各自换衣服洗澡,林轩很快冲洗完毕,换了身衣服踩着拖鞋先把《金瓶梅》收起来,然后另外拿了本《围城》在客厅看。
小妮子也没洗太久,很快让他去给她吹头发,林轩照之前的流程给她吹干头发,小妮子又去拿酸奶零食,林轩洗了水果,然后一个弹琴一个看书。
窗外大雨如瀑,愈发衬得室内场景温馨宁静美好。
黑色的三角钢琴形体十分巨大,一袭黑色吊带长裙的小妮子端坐在琴前,黑发黑裙黑琴衬着如雪般的肌肤,胸挺腰细,脖颈修长,宛若一只落入池塘的美丽天鹅,不刻意间已将高贵优雅的风采展现的淋漓尽致。
纤白细嫩的玉指修长灵活,如同舞蹈般抚过琴键,清亮悦耳的音符便在房间里面回荡开来。
《少女的祈祷》。
这是波兰女钢琴家巴达捷芙斯卡十八岁时的作品,这位天才作曲家二十四岁时便去世,其作品也大多不为人所知,唯有这一首《少女的祈祷》广为人知,是世界范围内最为脍炙人口的钢琴小品之一。
少女所作,又名为少女,自然便是反应少女心事的作品,曲风整体柔美欢快,温婉幽丽,是姜浅予极喜欢的一首曲子,她在音乐上本也有极高天分,又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小练习,称得上是颇有造诣。
只可惜曲高和寡,一首钢琴曲弹罢,她手抚琴键,满怀期待与欢喜地扬眸看向林轩,却见桌上放着书,垃圾桶里丢着香蕉皮和酸奶盒,人却靠着沙发背,已经睡着了。
“喂!:
她又气又笑,极快地按了两个音符,林轩却依旧未醒,于是没好气地喊了一声。
林轩从梦中惊醒,看到她含嗔的表情,反应倒是很快,咳嗽一声,脸不红心不跳地道:“弹得不错,你看我这么沉醉,余音绕梁,三日不知肉味。”
“讨厌!”
姜浅予倒不至于为此生气,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我再弹一遍,不许再睡了啊。”
林轩立即抖擞精神,连声保证,“保证不睡,刚刚是沉醉,这次我要好好欣赏。”
房门没有关,呆呆从门口探头探脑地望了两眼,然后翘着尾巴施施然地踱进来,先到小妮子脚下转悠了一圈,发现主人不搭理它,于是喵喵叫了两声,在钢琴声中也听不清。
它于是踱着步跳上沙发,仰头看着林轩,林轩正在表现自己的专注欣赏,确实也在认真听,自然也没有搭理它。
可怜的小奶猫于是趴在那儿自己舔毛。
林轩听罢琴曲的时候看到她,忽然有点喜欢这只猫了——爱屋及猫。
这种生活想想都让人觉得幸福啊!
心中如此感慨着,愈发庆幸起来当初自己的决定……不就是打断腿嘛……左腿还是右腿。
“怎么样?”
“太明智了。”
“嗯?”
“呃……我的意思是听你弹琴太明智了……”
同一片天空下,不同的生活将不同的人隔绝成为了不同的世界。
穆挽离此刻已经将自己的东西放下,重新走出了那栋每层住了五六家人的破旧六层危楼,外面烈阳灼灼,酷暑难当,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沿着破旧脏乱的街道迎着太阳往南走去。
他昨天就给老爹打过电话,老爹要上班,妹妹要上学,这他都知道,不过本以为会在家中的老妈却没在家,这多少让他有些意外。
钥匙就在门口的鞋架底层的鞋里面,倒不用担心进不去房间,不过在家中没事,也待不住,他还是打算出去找找老妈。
老妈应该去捡垃圾了,她的情绪有时候还会不稳定,没有人那个厂子愿意要她,家里也不放心,所以闲下来的时候就会到处溜达捡垃圾卖钱。
她没有手机没有计步,不知道每天会走多少步,穆挽离只知道这里去到海边坐三轮车要一个半小时,而她常常去那边捡东西,一个人去一个人回。
她有时间捡的东西多,可以多卖了几毛一块钱,会给他或者妹妹买一点小零食,为此他小时候最渴望的就是妈妈可以多捡一些东西。
这时候想起来却恨不得能乘坐时间机器回到过去给那时候吃着雪糕说妈妈你多捡一点的自己一巴掌。
这样的大热天,为了那几毛钱,她不知道要背着那些东西走多远的路流多少汗。
穆挽离不知道那个时常会犯病发疯的女人此刻在究竟在哪里,他只能凭借着直觉的判断去找。
不能给老爹打电话,他昨天说了要她今天在家等他的,要是知道她又出去捡垃圾会发脾气。
没有看天气预报不知道多少度,但想来总归是有三十多的,他走了不到一里路全身就都是汗,裤子t恤贴在身上很难受,看到路边的三轮车很想招手叫师傅停下来,但始终没能说出口,更没能伸出手。
这次比赛奖金加上老板发的红包共有两万多块钱,穆挽离没有直接打到老爹卡上,而是自己存在卡里拿着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应该是坐得起这车的。
可是想到自己要去找的人,却又觉得有这种念头都是一种罪过。
继续往前走是经济开发区,既然叫开发区,就是还没开发好,到处都是新建的工厂,视野中有大片的荒地,也有新建的水泥路。
他沿着路继续走,看了下时间,已经走了一个小时,还是没看到那道身影。
又走近一个小时,越过一大片荒凉田地,视野尽头已经隐约能够看到海边堤坝了,穆挽离缓缓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擦了两把汗,又用短袖抹了抹眼睛,忍着喉咙里要冒烟般的干渴继续前走。
心中暗暗想去打了一段时间职业好像有点娇气了,像以前这样的话就肯定不会这么难受。
走到海边依旧没能找到人,穆挽离多少有些沮丧,不过还是很快重新提起精神,换了条路回家。
时间已经接近十一点,空中的烈阳愈发炽盛,好似要用着近乎将空气点燃的灼热来证明自己的煌煌威严。
穆挽离终于在路过一片厂区的时候,余光瞥过一道巷子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被生活消磨尽了所有精力的人自然谈不上什么精致与美丽,个子矮小,还不到老爹的肩膀高,皮肤黝黑,身上的汗水浸透了衣衫,正与工厂门口的保安争吵着什么。
穆挽离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提起了心,忙跑了过去,她看到儿子并没有露出多少惊喜的表情来,只是愤愤不平地与保安争吵,只不过看到儿子来了,不仅没有因此多了些胆气,却反倒没有刚刚那样的凶悍气势,没有再要去捡本认为别人丢掉就已经属于自己的东西,拖着一个宽大破旧的灰色麻皮口袋叫儿子与自己一同走。
那是人家自己喝光的矿泉水瓶,丢到门边一角,那角落还有好些个塑料水瓶,看样子是保安自己留着卖的——这事是老妈理亏,穆挽离并未出声也未劝解,只是如小时候一般沉默地跟在女人身后。
不同的是他有些固执地将那个灰色麻皮口袋拿到了自己手里。
她不犯病时其实与常人没有多少区别,只是脾气有些暴躁——但如果在老爹面前,就又会变得极其敏感怯懦,大概是因为曾挨过他打的缘故吧。
穆挽离心头掠过这些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只是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感觉自心中往四肢百骸弥漫开来。
血脉至亲的母子间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时不时地各自擦汗,或者辨认一下回家的方向,当然更多的时候她都在寻找哪里有可以捡去卖钱的东西。
太阳更热了,穆挽离看到有辆空着的破旧三轮车迎面过来,转头看着她用家里话问:“要不坐三轮车回去吧?”
她瞪大眼睛极吃惊的样子看着自己的儿子。
穆挽离与她目光对视一眼,背着那个灰色麻皮口袋继续往前走。
三轮车自身旁驶过,脸上布满了生活痕迹的三轮车师傅明显减缓了些速度,望着这对母子,似乎是开口说了什么,穆挽离没听到,只听到了老妈带着乡音的话:“不要不要。”
他没有看她,脑海里却浮现出来了她不耐烦摇手拒绝的样子。
见过太多次了,像是被一把刀刻在了脑海里。
“不能跟你爹讲我没在家。”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叮嘱了一声。
穆挽离闷头应了声:“我知道,没跟他说。”
不知道走了多远,太阳更烈,汗水更多,喉咙更干,她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转过头看到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塑料袋,里面卷着一些硬币和钱钞,一毛五毛一块五块……最大的面值就是五块了,她从不把超过五块的钱放在身上。
她拿出一枚硬币递过来,“渴了吧?去买水。”
穆挽离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接过,她将硬币结实放在了儿子掌心,又补充道:“我来的时候喝水了,还不渴。”
穆挽离看着她黝黑粗糙的脸庞和干裂的唇,没有说话,转身走向了旁边小商店。
她伸手要将口袋拿过去,他没给,抓在手里拎着。
她也没硬要拿,往小商店门前放着的冰箱望了眼,没有什么表情与留恋的继续往前走。
穆挽离走到冰箱前站住,转头看了眼迎着烈日继续往前走的老妈,再低头看了眼冰箱里面颜色各异的雪糕饮料矿泉水,迟疑了一下。
响起昨晚姜景白说的那句话。
“你如果想要改变些什么,就该有自己的人格、主张,如果没有逆势而为,就不可能出现改变。”
他其实没太听懂逆势而为是什么意思,他没读过多少书,却隐约明白这话的意思。
手拉开冰箱,扑面而来的凉气使得他精神一振,好似整个身体都舒泰起来,然而却继续迟疑着。
他不太迟疑太久,怕浪费人家电,怕被人觉得就是为了多感受一下冷气。
拿起两块雪糕。
放下。
又拿起两瓶绿茶。
再放下。
最后拿起两瓶冰的矿泉水。
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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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小妮子发消息让他给它换猫砂的时候他正津津有味地看《金瓶梅》的话。
累个半死换好猫砂,林轩在客厅坐下来重新摊开书,还没开始看,就瞥见窗外有亮光一闪,他放下走到阳台,就见天空愈发阴沉下来,层云如墨,有炽亮的电光划过。
要下雨了。
回到客厅拿起手机,林轩跟小妮子发了消息,很快收到回复,军训取消,她马上回家。
没过几分钟,空中落下稀疏的雨滴,林轩于是拿了把伞出门,小妮子也已经打车回来,距离本就近,林轩到小区门口没有等几分钟,她就也到了门口。
林轩买伞从不喜小伞,他喜欢那种小时候的旧式长柄大伞,至于小伞更有利于帮妹子打伞的时候增进接触
——如果她喜欢你,大伞你也可以靠近她不会引起她反感,如果她不喜欢你,借机接触只会引得她反感。
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小接触让两个人都淋湿半截……好吧,他其实就是觉得帮女孩子打伞自己要淋湿太亏了,买个大伞是为自己好。
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
两人刚进小区,雨势就霍然增大,“哗哗哗”的响声立即充斥了整个世界,雨滴裹挟着五千米高空带来的高速撞在伞布上,小小的身躯也变得极具重量,搭在伞布上很有力道。
“你们训练了吗?”
“练了啊,走了好一会儿队列呢。”
“所以说你就是去操场散了会心,然后让我换猫砂?”
“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形象吗?”
“是。”
“你再说一遍?”
“心机girl。”
“你再说一遍?”
林轩作势把伞往外挪,眼睛盯着她,“还要不要说?”
姜浅予睁着晶亮明眸瞪着他,“说。”
“以后这事交给我了。”
“哼。”
小妮子抬着下巴哼了一声,眼睛望向伞布外的雨幕,很傲娇的模样,却冷不丁地脚下一滑,林轩忙伸手扶住她,小妮子低头看了下脚下,鞋已经半湿,嘴角却依旧挂着甜甜笑意,顺势抱着他的手臂,依偎着往前走去。
“不会下很久吧?”
“应该不会吧,我没有看。”
“那等下看看。”
“你看。”
“好。”
“等下没事做?”
“应该没有吧,干嘛?”
“好像没怎么听你弹过琴。”
“谁说的,我在家经常练的好不好?”
“那不一样。”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撑伞沿着小区内石板道路前走,很快到了住的楼栋前,林轩却没有要走过去的意思,继续往前走。
习惯性要转弯回家的小妮子明显怔了下,林轩察觉手臂有力道传来,很快减弱消失,依旧只是抱住他手臂的柔软触感。
“哪里不一样?”
姜浅予好像同样也没有察觉到走过了,继续刚刚没营养的闲聊,她努力想要做出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的模样,可哪里有林轩这样的脸皮,精致脱俗的脸颊不知何时沾染了一两颗细碎水珠,愈发衬得肌肤白嫩如玉,微微透出些许红晕。
林轩就当没看到,带着她围绕着小区转圈圈,外面余势正急,给了他很好的借口,可以让小妮子贴得紧一些,手肘时常能感到柔软饱满的触感,足够抵消掉裤脚鞋子逐渐被浸湿的不适。
不知道第几次路过所住楼栋的时候,姜浅予终于忍不住,止步抬眸,用那双晶亮明媚的大眼望着他,好似会说话般递出你还想这样转多久的质问。
雨中漫步说起来浪漫,可真去这样漫步,其实远没有想象中那样惬意,尤其是越走越久,雨中的不适就越大。
林轩很奇怪地看着她,然后露出一副刚刚注意到的样子,“到了吗?这么快……你不说我都没发现。”
又羞又气又是好笑的小妮子伸手狠狠掐了他两下。
上楼各自换衣服洗澡,林轩很快冲洗完毕,换了身衣服踩着拖鞋先把《金瓶梅》收起来,然后另外拿了本《围城》在客厅看。
小妮子也没洗太久,很快让他去给她吹头发,林轩照之前的流程给她吹干头发,小妮子又去拿酸奶零食,林轩洗了水果,然后一个弹琴一个看书。
窗外大雨如瀑,愈发衬得室内场景温馨宁静美好。
黑色的三角钢琴形体十分巨大,一袭黑色吊带长裙的小妮子端坐在琴前,黑发黑裙黑琴衬着如雪般的肌肤,胸挺腰细,脖颈修长,宛若一只落入池塘的美丽天鹅,不刻意间已将高贵优雅的风采展现的淋漓尽致。
纤白细嫩的玉指修长灵活,如同舞蹈般抚过琴键,清亮悦耳的音符便在房间里面回荡开来。
《少女的祈祷》。
这是波兰女钢琴家巴达捷芙斯卡十八岁时的作品,这位天才作曲家二十四岁时便去世,其作品也大多不为人所知,唯有这一首《少女的祈祷》广为人知,是世界范围内最为脍炙人口的钢琴小品之一。
少女所作,又名为少女,自然便是反应少女心事的作品,曲风整体柔美欢快,温婉幽丽,是姜浅予极喜欢的一首曲子,她在音乐上本也有极高天分,又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自小练习,称得上是颇有造诣。
只可惜曲高和寡,一首钢琴曲弹罢,她手抚琴键,满怀期待与欢喜地扬眸看向林轩,却见桌上放着书,垃圾桶里丢着香蕉皮和酸奶盒,人却靠着沙发背,已经睡着了。
“喂!:
她又气又笑,极快地按了两个音符,林轩却依旧未醒,于是没好气地喊了一声。
林轩从梦中惊醒,看到她含嗔的表情,反应倒是很快,咳嗽一声,脸不红心不跳地道:“弹得不错,你看我这么沉醉,余音绕梁,三日不知肉味。”
“讨厌!”
姜浅予倒不至于为此生气,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我再弹一遍,不许再睡了啊。”
林轩立即抖擞精神,连声保证,“保证不睡,刚刚是沉醉,这次我要好好欣赏。”
房门没有关,呆呆从门口探头探脑地望了两眼,然后翘着尾巴施施然地踱进来,先到小妮子脚下转悠了一圈,发现主人不搭理它,于是喵喵叫了两声,在钢琴声中也听不清。
它于是踱着步跳上沙发,仰头看着林轩,林轩正在表现自己的专注欣赏,确实也在认真听,自然也没有搭理它。
可怜的小奶猫于是趴在那儿自己舔毛。
林轩听罢琴曲的时候看到她,忽然有点喜欢这只猫了——爱屋及猫。
这种生活想想都让人觉得幸福啊!
心中如此感慨着,愈发庆幸起来当初自己的决定……不就是打断腿嘛……左腿还是右腿。
“怎么样?”
“太明智了。”
“嗯?”
“呃……我的意思是听你弹琴太明智了……”
同一片天空下,不同的生活将不同的人隔绝成为了不同的世界。
穆挽离此刻已经将自己的东西放下,重新走出了那栋每层住了五六家人的破旧六层危楼,外面烈阳灼灼,酷暑难当,他辨认了一下方向,沿着破旧脏乱的街道迎着太阳往南走去。
他昨天就给老爹打过电话,老爹要上班,妹妹要上学,这他都知道,不过本以为会在家中的老妈却没在家,这多少让他有些意外。
钥匙就在门口的鞋架底层的鞋里面,倒不用担心进不去房间,不过在家中没事,也待不住,他还是打算出去找找老妈。
老妈应该去捡垃圾了,她的情绪有时候还会不稳定,没有人那个厂子愿意要她,家里也不放心,所以闲下来的时候就会到处溜达捡垃圾卖钱。
她没有手机没有计步,不知道每天会走多少步,穆挽离只知道这里去到海边坐三轮车要一个半小时,而她常常去那边捡东西,一个人去一个人回。
她有时间捡的东西多,可以多卖了几毛一块钱,会给他或者妹妹买一点小零食,为此他小时候最渴望的就是妈妈可以多捡一些东西。
这时候想起来却恨不得能乘坐时间机器回到过去给那时候吃着雪糕说妈妈你多捡一点的自己一巴掌。
这样的大热天,为了那几毛钱,她不知道要背着那些东西走多远的路流多少汗。
穆挽离不知道那个时常会犯病发疯的女人此刻在究竟在哪里,他只能凭借着直觉的判断去找。
不能给老爹打电话,他昨天说了要她今天在家等他的,要是知道她又出去捡垃圾会发脾气。
没有看天气预报不知道多少度,但想来总归是有三十多的,他走了不到一里路全身就都是汗,裤子t恤贴在身上很难受,看到路边的三轮车很想招手叫师傅停下来,但始终没能说出口,更没能伸出手。
这次比赛奖金加上老板发的红包共有两万多块钱,穆挽离没有直接打到老爹卡上,而是自己存在卡里拿着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应该是坐得起这车的。
可是想到自己要去找的人,却又觉得有这种念头都是一种罪过。
继续往前走是经济开发区,既然叫开发区,就是还没开发好,到处都是新建的工厂,视野中有大片的荒地,也有新建的水泥路。
他沿着路继续走,看了下时间,已经走了一个小时,还是没看到那道身影。
又走近一个小时,越过一大片荒凉田地,视野尽头已经隐约能够看到海边堤坝了,穆挽离缓缓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擦了两把汗,又用短袖抹了抹眼睛,忍着喉咙里要冒烟般的干渴继续前走。
心中暗暗想去打了一段时间职业好像有点娇气了,像以前这样的话就肯定不会这么难受。
走到海边依旧没能找到人,穆挽离多少有些沮丧,不过还是很快重新提起精神,换了条路回家。
时间已经接近十一点,空中的烈阳愈发炽盛,好似要用着近乎将空气点燃的灼热来证明自己的煌煌威严。
穆挽离终于在路过一片厂区的时候,余光瞥过一道巷子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被生活消磨尽了所有精力的人自然谈不上什么精致与美丽,个子矮小,还不到老爹的肩膀高,皮肤黝黑,身上的汗水浸透了衣衫,正与工厂门口的保安争吵着什么。
穆挽离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提起了心,忙跑了过去,她看到儿子并没有露出多少惊喜的表情来,只是愤愤不平地与保安争吵,只不过看到儿子来了,不仅没有因此多了些胆气,却反倒没有刚刚那样的凶悍气势,没有再要去捡本认为别人丢掉就已经属于自己的东西,拖着一个宽大破旧的灰色麻皮口袋叫儿子与自己一同走。
那是人家自己喝光的矿泉水瓶,丢到门边一角,那角落还有好些个塑料水瓶,看样子是保安自己留着卖的——这事是老妈理亏,穆挽离并未出声也未劝解,只是如小时候一般沉默地跟在女人身后。
不同的是他有些固执地将那个灰色麻皮口袋拿到了自己手里。
她不犯病时其实与常人没有多少区别,只是脾气有些暴躁——但如果在老爹面前,就又会变得极其敏感怯懦,大概是因为曾挨过他打的缘故吧。
穆挽离心头掠过这些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只是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的感觉自心中往四肢百骸弥漫开来。
血脉至亲的母子间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时不时地各自擦汗,或者辨认一下回家的方向,当然更多的时候她都在寻找哪里有可以捡去卖钱的东西。
太阳更热了,穆挽离看到有辆空着的破旧三轮车迎面过来,转头看着她用家里话问:“要不坐三轮车回去吧?”
她瞪大眼睛极吃惊的样子看着自己的儿子。
穆挽离与她目光对视一眼,背着那个灰色麻皮口袋继续往前走。
三轮车自身旁驶过,脸上布满了生活痕迹的三轮车师傅明显减缓了些速度,望着这对母子,似乎是开口说了什么,穆挽离没听到,只听到了老妈带着乡音的话:“不要不要。”
他没有看她,脑海里却浮现出来了她不耐烦摇手拒绝的样子。
见过太多次了,像是被一把刀刻在了脑海里。
“不能跟你爹讲我没在家。”她忽然想到了什么,叮嘱了一声。
穆挽离闷头应了声:“我知道,没跟他说。”
不知道走了多远,太阳更烈,汗水更多,喉咙更干,她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转过头看到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塑料袋,里面卷着一些硬币和钱钞,一毛五毛一块五块……最大的面值就是五块了,她从不把超过五块的钱放在身上。
她拿出一枚硬币递过来,“渴了吧?去买水。”
穆挽离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接过,她将硬币结实放在了儿子掌心,又补充道:“我来的时候喝水了,还不渴。”
穆挽离看着她黝黑粗糙的脸庞和干裂的唇,没有说话,转身走向了旁边小商店。
她伸手要将口袋拿过去,他没给,抓在手里拎着。
她也没硬要拿,往小商店门前放着的冰箱望了眼,没有什么表情与留恋的继续往前走。
穆挽离走到冰箱前站住,转头看了眼迎着烈日继续往前走的老妈,再低头看了眼冰箱里面颜色各异的雪糕饮料矿泉水,迟疑了一下。
响起昨晚姜景白说的那句话。
“你如果想要改变些什么,就该有自己的人格、主张,如果没有逆势而为,就不可能出现改变。”
他其实没太听懂逆势而为是什么意思,他没读过多少书,却隐约明白这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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