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篇 金光勇和胡风的往事(...
金光勇捉起桌上的红酒一口气喝完,酒精的麻醉性让他可以真正的当回自己,双眼通红的他死死的盯着眼前,似乎那场战争重新出现,“在法军的高射炮和坦克强大的火力攻击下,虽然我军取得了胜利,却是惨胜。参战的十万士兵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三万人,而法军在战场留下的只有一千具尸体。发焦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有些士兵的上半身还在,下半身却被炮弹轰击地碎成肉块,有些更惨,连肉块都没有,全成了肉末,泡在黏糊糊的血液里。当幸存的战士打扫战场时,久经战场的他们看到眼前这种惨状,也忍不住呕吐。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胡风。”一提起胡风,金光勇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让他看起来像是大病一场的病人。“他面无表情的用铁锹挖坑,掩埋尸体,对于那些残肢碎块的尸体,他的反应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应有的表现。我一看到他用双手捧起那已成肉末的尸体的表情,就禁不住心里打颤。真的,你很难想象在那种情形下居然会有人能够露出那种表情。‘冷血’这个词用在他身上是再适合不过的,简直就是因为他这种人而诞生的。”
“从此过后,我每当在军营内看到他就急忙躲开。他最初给我的印象就是蔑视生命,即使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死光了,我想他也不会皱皱眉头。冷血的人是最可怕的,比猛虎狮子还要令人可怕。野兽伤人是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他要是害起人来,便没有了约束。冷血的人向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看着爱德华,问:“单凭我现在的描述,抛去他现在所做的事情,你是否会对胡风的性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爱德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恐怕我现在的想法跟你当初他给你留下的印象是差不多的。”
金光勇忽然叹了口气,并没有叙述下去,而是说:“爱德华,你知道我人生之中最的一件事是什么吗?”爱德华回答说:“应该是从那场战争中幸存下来。劫后余生的感觉仿佛是重新拥有了生命,一切都可以再开始,拥有新的生活。之前的经历会让人感到生命的无奈,从而想去改变这种境况,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
“不,不是这样的。虽然我可以拥有新的生活,可以离开越南到别的国家,忘记一切。就像你所说的,去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可你忽略了世界的变化,时间的久远并不能让人类重新拥有对生命的认识,反而会让他们的思想变得更加的狭窄,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得到’。对物质上的执意拥有,彻底让人类失去了对精神领域的探索资格。在这样的世界氛围中,不管我到了哪里,战争也一定会紧紧跟随着我。”金光勇果断的否定了爱德华的看法,又掷地有声地说:“我人生最的一件事就是遇到了胡风,是他让我有勇气去面对生活,面对世界的改变。”
爱德华略带嘲讽的反问:“这我就不能理解了。特别是你们现在的身份和做法。”他话一出口,就立刻明白这句话会为自己惹下多么大的麻烦,急忙纠正,“我是说,我不明白你们对生命存在意义的看法,似乎跟其他人的做法一点也不同。”
金光勇笑了笑,“我明白你话中的意思,可我不会介意。毕竟以我们俩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说出这番话不知会招来多大的嘲笑和谩骂。可这就是我们追寻生命的存在意义的做法。只要你听完以后的故事,相信你也会明白的。”金光勇又继续叙述起来,“我跟胡风的认识是在一次特别行动上。当时法军与我军的装备的差别简直是天与地的距离,为了减少士兵的伤亡,同时更快的结束这场战争。我军秘密的执行了一项刺杀行动,行动的目标乃是当时的法军的纳瓦尔将军,为此选取了军队中十五名最顶尖的士兵,组建了一支特别行动小队。胡风当时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而我则是他的队员。老实说,当时要是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面对着的是飞机大炮,也不愿跟一个冷血的人类在一起。六月八日早上,我们从奠边府徒步出发,大约在八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法军的大本领附近,一动不动地趴在草丛中直到深夜时分,才悄悄溜到法军军营的围墙边,躲过来回扫射的探照灯,成功地潜伏到军营里边。为了确保计划的成功和安全离开,我们都没有使用现代化,而是用一种越南特殊的冷——利刺。一种圆形的尖状物,跟避雷针的外表差不多,物体的表面是一道道沟,用来放血。”
在这关口,金光勇又向爱德华提问:“你知道为什么胡风的外号叫做‘血狼’吗?哈哈!”爱德华适当的拍了一下马屁:“除了金先生有能耐想出这个名字外,我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人选。”果然,金光勇很受用地发生大笑起来,兴奋地说:“对对,这实在是太对了。要不是我替胡风取这个外号,他能有今天的威势吗?哈哈!”
过了一会,金光勇才止住笑声,神色露出崇拜的表情,感叹地说:“不过血狼的名字实在是适合他。我们一行十五人潜入军营后,胡风就一个人解决了八个士兵,并问出了纳瓦尔的房间,他狠辣的从法军背后捂住他们的嘴巴,将利刺刺入喉咙,手法即快又准,堪堪到了颈后的皮肤就顿住了,仿佛是算准了从喉咙前边到颈后的距离。而他的直觉灵敏度更是惊人,士兵还没有巡逻过,他就已经让队员躲藏好,我们几乎是毫无阻碍的来到了纳瓦尔所在的房门前。胡风让队员留下五个做后援,让其余的队员隐藏在门的两边,而他则开始敲门。当门开了的时候,一个魁梧的男子穿着军装出现在眼前,胡风冲着他肋下打了一拳,在他还没叫出声时,左手准确无误的按住了他的嘴巴,将他推入了房间。队员跟着胡风鱼贯而入。胡风看着男子身上的军装佩戴的肩章,知道他是法军的高级将领。由于不懂法语,胡风直接将利刺送入男子的喉咙。男子痛苦的唔了一声,张着双眼死在胡风面前。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人根本不是纳瓦尔,只是法军的一名副将。队员正想离开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踏声,胡风急忙熄了灯,藏在门侧。脚步声停在门口后便没有了声响,随后更为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响起。胡风知道事情败露了,连忙带领着队员出了房间会合埋伏在花丛里的人赶紧离开。他的反应不能不说快,可法军的行动更快,警报声呜呜的响着,密集有序的脚步声此起彼伏。胡风大喊一声‘各自逃命’,便转身离开队伍朝军营跑去。才没多久,交战声已在军营四周响起,又慢慢的停止了。”
金光勇停了停,喝口酒润了润嗓子,又说:“那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明明自己是很害怕胡风的,可又偏偏跟着胡风跑。不过,我后来十分满意自己做的这份决定,要不是跟着胡风,我早被人多势众的法军杀死。胡风看到我跟着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将利刺平平对准我的喉咙,‘走’。他的眼神在这紧急的时候依然没有变化,犹如一汪死水。我身子向前挺了挺,‘我相信你会带着我活着离开’。他盯着我看了一会,没说一句话就将利刺放了下来,继续靠着他那惊人的直觉有惊无险地避开危险。就在我们要爬出围墙的最后关头,一队士兵发现了我们,并朝我们开了枪。此时四下里没有阻碍物,我们反击的话只会是死路一条。我们放下了,闻讯而来的法军重重包围了我们,将我们按倒在地上,捆起了双手,押到一个神态威严的老者面前。他通过翻译问了我们几句话,我和胡风都没有回答,只是冷冷的看着他。老者见劝说没有用,冷笑一声,朝着周围的士兵一点头,四个肤色白皙,体格强壮的士兵将我们押到围墙边跪下,面朝着墙壁。死到临头,我反而觉得无所谓了,我朝胡风看了一眼,轻松地说:‘很荣幸能跟你死在一起,我叫金光勇。’胡风哼了一声,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还死不了,跟着我。’他话刚说完,突然低头咬住衣领,抬起头时口中已衔着手榴弹的拉阀,身子往后一仰,口中的手榴弹在半空划出一条死亡弧线落向法军。爆炸声响的时候,他被缚着的双手也解了开来。他没有独自逃命,而是让我踩在他的肩膀上逃生,他也因此丢掉了右手的尾指。从此以后,我们便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金光勇嘴角边扬起一个笑容,“我问他为什么会甘愿冒着性命威胁救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他的回答我一生也不会忘记。‘因为你相信我会带着你活着离开,我不能让相信我的人失望,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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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恐怕我现在的想法跟你当初他给你留下的印象是差不多的。”
金光勇忽然叹了口气,并没有叙述下去,而是说:“爱德华,你知道我人生之中最的一件事是什么吗?”爱德华回答说:“应该是从那场战争中幸存下来。劫后余生的感觉仿佛是重新拥有了生命,一切都可以再开始,拥有新的生活。之前的经历会让人感到生命的无奈,从而想去改变这种境况,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
“不,不是这样的。虽然我可以拥有新的生活,可以离开越南到别的国家,忘记一切。就像你所说的,去追寻生命真正的存在意义。可你忽略了世界的变化,时间的久远并不能让人类重新拥有对生命的认识,反而会让他们的思想变得更加的狭窄,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得到’。对物质上的执意拥有,彻底让人类失去了对精神领域的探索资格。在这样的世界氛围中,不管我到了哪里,战争也一定会紧紧跟随着我。”金光勇果断的否定了爱德华的看法,又掷地有声地说:“我人生最的一件事就是遇到了胡风,是他让我有勇气去面对生活,面对世界的改变。”
爱德华略带嘲讽的反问:“这我就不能理解了。特别是你们现在的身份和做法。”他话一出口,就立刻明白这句话会为自己惹下多么大的麻烦,急忙纠正,“我是说,我不明白你们对生命存在意义的看法,似乎跟其他人的做法一点也不同。”
金光勇笑了笑,“我明白你话中的意思,可我不会介意。毕竟以我们俩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说出这番话不知会招来多大的嘲笑和谩骂。可这就是我们追寻生命的存在意义的做法。只要你听完以后的故事,相信你也会明白的。”金光勇又继续叙述起来,“我跟胡风的认识是在一次特别行动上。当时法军与我军的装备的差别简直是天与地的距离,为了减少士兵的伤亡,同时更快的结束这场战争。我军秘密的执行了一项刺杀行动,行动的目标乃是当时的法军的纳瓦尔将军,为此选取了军队中十五名最顶尖的士兵,组建了一支特别行动小队。胡风当时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而我则是他的队员。老实说,当时要是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面对着的是飞机大炮,也不愿跟一个冷血的人类在一起。六月八日早上,我们从奠边府徒步出发,大约在八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法军的大本领附近,一动不动地趴在草丛中直到深夜时分,才悄悄溜到法军军营的围墙边,躲过来回扫射的探照灯,成功地潜伏到军营里边。为了确保计划的成功和安全离开,我们都没有使用现代化,而是用一种越南特殊的冷——利刺。一种圆形的尖状物,跟避雷针的外表差不多,物体的表面是一道道沟,用来放血。”
在这关口,金光勇又向爱德华提问:“你知道为什么胡风的外号叫做‘血狼’吗?哈哈!”爱德华适当的拍了一下马屁:“除了金先生有能耐想出这个名字外,我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人选。”果然,金光勇很受用地发生大笑起来,兴奋地说:“对对,这实在是太对了。要不是我替胡风取这个外号,他能有今天的威势吗?哈哈!”
过了一会,金光勇才止住笑声,神色露出崇拜的表情,感叹地说:“不过血狼的名字实在是适合他。我们一行十五人潜入军营后,胡风就一个人解决了八个士兵,并问出了纳瓦尔的房间,他狠辣的从法军背后捂住他们的嘴巴,将利刺刺入喉咙,手法即快又准,堪堪到了颈后的皮肤就顿住了,仿佛是算准了从喉咙前边到颈后的距离。而他的直觉灵敏度更是惊人,士兵还没有巡逻过,他就已经让队员躲藏好,我们几乎是毫无阻碍的来到了纳瓦尔所在的房门前。胡风让队员留下五个做后援,让其余的队员隐藏在门的两边,而他则开始敲门。当门开了的时候,一个魁梧的男子穿着军装出现在眼前,胡风冲着他肋下打了一拳,在他还没叫出声时,左手准确无误的按住了他的嘴巴,将他推入了房间。队员跟着胡风鱼贯而入。胡风看着男子身上的军装佩戴的肩章,知道他是法军的高级将领。由于不懂法语,胡风直接将利刺送入男子的喉咙。男子痛苦的唔了一声,张着双眼死在胡风面前。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人根本不是纳瓦尔,只是法军的一名副将。队员正想离开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踏声,胡风急忙熄了灯,藏在门侧。脚步声停在门口后便没有了声响,随后更为急促的脚步声在走廊响起。胡风知道事情败露了,连忙带领着队员出了房间会合埋伏在花丛里的人赶紧离开。他的反应不能不说快,可法军的行动更快,警报声呜呜的响着,密集有序的脚步声此起彼伏。胡风大喊一声‘各自逃命’,便转身离开队伍朝军营跑去。才没多久,交战声已在军营四周响起,又慢慢的停止了。”
金光勇停了停,喝口酒润了润嗓子,又说:“那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明明自己是很害怕胡风的,可又偏偏跟着胡风跑。不过,我后来十分满意自己做的这份决定,要不是跟着胡风,我早被人多势众的法军杀死。胡风看到我跟着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将利刺平平对准我的喉咙,‘走’。他的眼神在这紧急的时候依然没有变化,犹如一汪死水。我身子向前挺了挺,‘我相信你会带着我活着离开’。他盯着我看了一会,没说一句话就将利刺放了下来,继续靠着他那惊人的直觉有惊无险地避开危险。就在我们要爬出围墙的最后关头,一队士兵发现了我们,并朝我们开了枪。此时四下里没有阻碍物,我们反击的话只会是死路一条。我们放下了,闻讯而来的法军重重包围了我们,将我们按倒在地上,捆起了双手,押到一个神态威严的老者面前。他通过翻译问了我们几句话,我和胡风都没有回答,只是冷冷的看着他。老者见劝说没有用,冷笑一声,朝着周围的士兵一点头,四个肤色白皙,体格强壮的士兵将我们押到围墙边跪下,面朝着墙壁。死到临头,我反而觉得无所谓了,我朝胡风看了一眼,轻松地说:‘很荣幸能跟你死在一起,我叫金光勇。’胡风哼了一声,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还死不了,跟着我。’他话刚说完,突然低头咬住衣领,抬起头时口中已衔着手榴弹的拉阀,身子往后一仰,口中的手榴弹在半空划出一条死亡弧线落向法军。爆炸声响的时候,他被缚着的双手也解了开来。他没有独自逃命,而是让我踩在他的肩膀上逃生,他也因此丢掉了右手的尾指。从此以后,我们便是同生共死的兄弟。”
金光勇嘴角边扬起一个笑容,“我问他为什么会甘愿冒着性命威胁救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他的回答我一生也不会忘记。‘因为你相信我会带着你活着离开,我不能让相信我的人失望,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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