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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忽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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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采文整个身子都窝在了沙发里,她的目光空洞,神情涣散,连我开门进屋,她都不曾发觉,仿佛一夜之间,她衰老了许多。

  我站在她面前,“你怎么了?”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几秒之后,又垂下了眼帘,呆滞地窝在沙发里,似乎我是一个透明物。

  “是不是发烧了?”我问。我想伸出手来摸摸她的额头,但,仅仅只是想,我并没有这么做。我也知道,我不会这么做。

  她一动不动,没有回答我。

  “要不要喝点水?”我折过身子要去倒水,她叫住了我,“小蕙……”

  我立在原地。我意识到她叫我“小蕙”,而不是“江蕙”。

  “我不渴……”她的声音有些沙哑。我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沙哑的声音,我还记得小时候她总会用这样的声音来斥责我,每一次,她都像是要把肺给撕碎,扯着嗓子骂我。而现在,她近乎平静地窝在沙发里,声音嘶哑。这样的场景让我觉得心头微微发酸。

  我折过身子看着她,她的头发有些凌乱,摊在棕色的沙发靠垫上,露着一缕白发。很奇怪,就在昨天,她煽我耳光的时候,我还没看见这样的白发。

  “坐着吧。”她有气无力地抬起手,指着身边的沙发示意我坐下,然后半眯着眼睛看着我,“咱们不干了吧。”

  “什么?”我没听懂她的意思。

  她看着我,“我是说,奶茶店的生意,我们不做了吧。”

  我手心一阵发麻。我不知道是因为长时间的将它们放在膝盖上,以此导致了血液的流通,还是因为某根神经的悄然阻塞,总之,它们微微麻醉。于是,我微微侧了侧身子,摩擦着双手。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才忽然觉得自己已经参透了江采文的无精打采,说到底,她的无精打采是因为钱。因为奶茶店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我的收入,而我的收入又直接关系到我每月交给她的那一千五百块钱。

  女人,越是衰老,也就越会变得无可救药。她们总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显身手,甚至不顾形象地站在大街上对骂。可是,追根究底,她们又是可怜的,因为她们被岁月磨掉了青春,被现实偷走了梦想,如今的她们,也只剩下能抓得住的那些利益关系,因为这些利益直接关乎着一日三餐。填饱肚子,总是最重要的。

  “当初老板交到我手里的是一个顾客如云的好铺子,现在,我不能还给人家一个烂摊子。”

  “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固执?”

  “这还不是拜你所赐。”我想把积压在心底的东西统统吼出来,我因为没钱吃饭而不得不牺牲自己的时间去做兼职,我也想过着被家里养着的日子,每月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逛逛商场,买女孩子都喜欢吃的零食甚至是化妆品,还有衣服。但是我没有那个资本,我装不了小资甚至是高贵,我只得站在商场里一遍接着一遍地问来来去去的顾客:“您好,要不要试试我们这里的新产品?”我尽量让自己面带微笑,哪个顾客都不愿意看见推销员的苦瓜脸,可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在哭。我过早地背上了生活赋予我的重量,让我清楚地看清了这个世界,看清了生活的艰辛,而我也因此丢掉了做梦的年纪。

  一个女孩子,一旦丢掉了梦,那么也就意味着她过早地衰老。

  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把这番话说出来。我心里清楚,这些苦也好,累也好,我默默地承受就够了。我拗不过生活,拗不过现实,所以,我只能承受。就像我承受着陶婉怡和萧嘉懿在一起那样,默默地藏在心里就好了。

  江采文没有说话,她只是垂下了身子,整个人像是塌在了沙发里一般。我看不见她的脸,我所能看见得只是她日渐单薄的身体,而这身体,我闭上眼就会在我的脑海里晃荡。有的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江采文不曾在我懂事时起便一遍遍地提醒我说我是她捡来的孤儿,那么我会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会在很小的时候趴在她怀里撒娇呢?我不知道。

  整个屋子静悄悄的,我能清楚地听见窗外传来的车鸣声还要空调运行的声音,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睡着了。只不过,这样的寂静并没能持续多久,我的手机响了,是一连串陌生的数字。

  我拿起手机去卫生间接电话,在我关上卫生间的门之前,我又扫了一眼客厅,准确来说,是江采文,她依旧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我按下了接听键,是王馨蕊。我没存她的号,但是我没能忘记她的声音。

  “江蕙小姐,真是好久不见。”

  “怎么,王馨蕊小姐又准备请我喝咖啡吗?”我冷笑。

  “如果江蕙小姐乐意,我们现在就可以喝。只不过,在喝之前,我想,我得送您一份礼物,权当是初次见面的误会。”

  “受用不起。”

  “可别这么说,这份薄礼可专程为您准备的,无论如何你也得接受,再怎么说,这也是我的一点心意。”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想必这份薄礼你也见到了,怎么样,感觉如何?”

  “你在说什么?”我没明白她的意思。

  “我新开的奶茶店啊,离七色花不远的,怎么样,感觉如何?”

  我没有说话,只是觉得身体里的力量在一点点地往手心里窜,有丝丝的汗水斑驳了手心里的纹路。我将掌心贴在了裤子上,来回地擦拭。可没有用,很快,依旧会有汗水爬出来。

  “江蕙小姐,你们七色花奶茶店的服务生已经有六个弃暗投明来到了我们奶茶店,怎么样,你要不要也弃暗投明投奔到我这里?我会给你开双倍的薪水。”

  我尽量想保持自己内心的平和,可实际上我做不到,我已经爆发了。我把手机抓的很紧,“王馨蕊,你想整我就直接冲我来,碍得着七色花什么事。”

  电话那头发出朗爽的笑,“江蕙,怎么就碍不着七色花的事了?七色花不是你们家族产业吗?你说,碍得着吗?”

  “家族产业?我只过是一个帮人管理店面的打工者,我不希望我们之间的恩怨损害到我们老板的利益。我提醒你,王馨蕊,请你到此停手!”

  “打工者?你真会说笑!江采文不是你的母亲吗?七色花奶茶店的注册者就是江采文,你竟然说自己是个打工者?!”

  “你说什么?”我手心里又冒出了汗,只不过这一次我忘记了擦拭。

  “江蕙小姐,我不会放弃唐齐铭的。也只有我配得上他。”她挂掉了电话。

  我把手机装进了口袋里,然后拧开了水龙头,清凉的流水滑过我的手掌,冲走了那些斑驳的汗渍,掌心失去了灼烧感,变得清凉如水。我真希望这水珠能流进我的心底,泯灭掉我内心的灼烧,还我丢失的清凉。

  江采文还窝在沙发里,她藏起了脸,我看不见她的表情,我想她肯定是睡着了。客厅的温度很低,她这样睡觉肯定会感冒的。于是我跑到卧室去给她取褥子。当我把褥子披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浑身一阵抽动,接着,我看见了她藏在沙发里的脸,还有斑驳的泪痕。

  “想吃点什么?我做给你吃。”我帮她擦掉眼角的泪痕,低声问她。我不敢看她,我怕自己会哭出来。

  她摇头,低沉地抽泣,泪水滚落在沙发里,瞬间干涸。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为什么要瞒着我呢?为什么你告诉我,七色花奶茶店是你开的,你才是真正的老板,我肯定不会去那里打工,那么,现在的七色花依旧还顾客如云,你说,是不是?”我背过脸,擦掉滚落出来的泪水,“你打小就骂我是扫把星,这一回又验证了你的话,你看看,我毁掉了你,又亲手把你的奶茶店毁掉了。接下来,我还会毁掉什么呢?”我哭了。眼泪止都止不住地往外冒。我终于明白奶茶店的老板为什么要让我来接手七色花,我也终于明白这个老板为什么只要电子档的工作汇报,因为她是江采文,因为她怕被我认出来。而刘姐——那个优雅万千的女人,只不过是江采文花钱雇来的一个演员,演了一场戏,让我信以为真地认为,这一切都是我努力得来的结果。

  也难怪,江采文会找到我在家属院租的房子,出卖这些信息的人不是杨姗姗,而是我。早在我进入奶茶店做小时工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这些信息一笔一划地填在了个人简历里,她不可能不知道。

  有那么一刻,我忽然发觉面前的这个女人,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们一同生活了十八年,朝暮相处,可我竟然不知道她有一家奶茶店。

  当然,我也清楚,我所不知道的远远不止这些。在我面前,除了暴怒,她从未真实过。

  “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我擦干了眼泪。在江采文面前,我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把眼泪流进肚子里。我不想让她看见我的脆弱和屈服,打小便是如此,我很少在她面前流眼泪,哪怕她的巴掌煽得再响,我都看着她,不哭也不闹。这是我反抗她的唯一方式,一个势单力薄无所依靠的女孩,用她屈辱的疼痛反抗这个世界的唯一的方式。

  “我们把奶茶店关了吧。”她幽幽地说,声音单薄脆弱,刹那之间,我在她身上看见了年幼时的自己,势单力薄,无所依靠。“我去看过那家新店,店面比七色花大,装修的比七色花好,价格比七色花便宜,我们竞争不过他们,我们也没有那个资本去竞争,我们屈服吧,关了店。”

  她发出了长长的一声叹息,和那些辗转难眠的夜晚一样沉重。那时候我每晚都枕着这样的叹息入睡,内心是幸灾乐祸,还有暗自得意,而现在,我所剩下的只有无力挣扎的落魄。

  我和江采文都沉默了。

  有的时候,沉默的本质就是一种窒息,我们在这场窒息里奋力挣扎、苟延喘息,可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筋疲力尽的徒劳。

  我不甘心就这样结束了,不甘心江采文辛辛苦苦操劳出来的成果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毁在了我的手里,日后指不定她又会如何记恨我。所以,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直直地往外走。

  江采文叫我,一声又一声,我没有理她,也没有回头,只顾着往外走,我所有的力量都积攒在了双腿上,所有的力量。

  在我出门之前,江采文拉住了我,她赤着脚站在我身后,蓬头垢面,“你要去哪里?”

  “别管我。”

  “我不管你谁管你?!”

  我抬起头恰好与她四目对视,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布满了血丝。

  “我不想欠你。”我说,“奶茶店是因为我才变成这个样子的,我会还给你一个完好无损的七色花,我会把我欠你的都还给你。”

  她笑了,眼泪顺着她的脸庞丝丝地滚落下来,她背过了脸,擦了一把眼泪,“连你的命都是我给的,你是不是也要把命还给我?”

  我愣住了。

  “江蕙,你还不起我的,你这辈子都还不起我的。”她不再笑了,变成了狼嚎大哭。声音从她的肺腑里冲击出来,直击我的心脏。

  她从未在我面前落泪,这是第一次。我看着她泪水磅礴的样子,心里发凉:这是江采文吗?是那个用巴掌把我煽大的江采文吗?是那个内心强大外表剽悍的江采文吗?是吗?是吗?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竟忘记了去宽慰她,或者说,我从来都不知道该如何宽慰她。所以,我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哭泣,泪水顺着她的脸庞滴落在光亮的地板上。她还光着脚丫子,裤管松松垮垮,露出了半条小腿。

  “能还多少算多少。”我说,“这辈子我都不想亏欠你,一点都不想。”

  她止住了哭泣,看着我,默不作声,然后,她松开了我的手,弓着身子走回了客厅,神情恍惚地坐在了沙发上。

  “我上心理学的时候,有一次,老师跟我们讲安全感,她说,每一个人的性格都深受母亲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尤其在婴儿时期更为明显。我不知道在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你都对我做了什么,才让我觉得这般执拗这般无助。每一次当我觉得恐慌的时候,我都抓不住任何可以依赖的东西,我没有父母,没有家,我所有的只是活生生的债务,每多一笔,我都会觉得不安,都会觉得无所适从。所以,我是真的不想再欠你,一点都不想。你放心,我会竭力还你,把欠你的都还给你。”我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压抑,甚至可以说是欢快的,一想到我会把亏欠江采文的东西通通还给她,还得一干二净,我就觉得平静。这种平静是逾越不过的欢喜,也只有我清楚,这欢喜对我的意义是什么。

  江采文没有说话,她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只是垂着身子窝在沙发里。她的样子很安静,我知道这种安静是她伪装的结果,在我面前,她最擅长的就是伪装。

  我关上了门,看见对面萧嘉懿家的铁门里塞着各种广告宣传页。我走向前,小心翼翼地掏出那些广告纸,然后攥在手心里,攥成一团。

  下了楼之后,我把那一团的广告纸丢在了小区的垃圾桶里。我听见身后有人再叫我,我回过头,接着,我看见了陶婉怡。

  “你怎么在这里?”我皱着眉头看着她从树荫里走出来。

  “我去七色花找你没找到,然后就来这里碰运气,可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刚准备上楼你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摘掉了太阳镜,声音平静。

  “要不要喝点东西?”我说。

  她摇头,波浪卷似地头发晃荡着,“江蕙,我只要你告诉我,萧嘉懿在哪里?”她的眼神里散发着一种类似光芒的东西,在明晃晃的日光下,显得飘忽。

  我摇头,“我不知道。”

  她笑了,“你不可能不知道。也只有你知道他在哪里。”

  “我真的不知道。”我抬头看着她。阳光打着她的脸上,我能看见她的额头上溢出来的汗水。

  她低下了头,“江蕙,你知道的,我离不开他,我不能没有他。这些年,我渐渐参透了一个道理,有的人注定是为了某一个人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也只有这个人的出现,她才能找到生活的信仰和意义,萧嘉懿就是我活着的信仰和意义,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没有了他,我的生活就什么都不是了。”

  我没有说话,因为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脑子都是乱糟糟的,炽热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并不觉得热,整个人像是失去了知觉一般,神情飘忽。

  “他是从广州跑了回来,”我说,“昨天的时候,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因为早上我醒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离开了。”

  “他离开了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我空洞地盯着前方,视线变得异常清晰。

  “江蕙,你不可能不知道。”陶婉怡笑了,她笑的很冰冷,很讽刺,“上一次我从广州回来找萧嘉懿的时候你给我的就是这个答案,江蕙,你是有多喜欢撒谎,还是……”她停顿了片刻,眼光落在我的身上,“还是因为你害怕。”

  “我害怕什么?”我质问她。

  “害怕我从你身边抢走了萧嘉懿。”她冰冷地看了我一眼,“其实你一直都害怕,初中的时候便是如此。从我接近萧嘉懿的那一天起,你便对我怀有敌意。你不愿与我多说一句话,不愿与我谈论萧嘉懿,你怕我熟知了萧嘉懿的所有习惯,熟知了萧嘉懿的所有小秘密,挤掉了你在他心中的位置。你怕从此之后你更加的赤贫,变得一无所有……”

  “够了。”我喝斥地打断了她。

  “江蕙,请你不要这么的自私,你自己也清楚,你配不上萧嘉懿。”她的声音是坚硬的,像石头一样,凹凸不平,棱角分明,击中了我的软肋。

  “陶婉怡,我说过了,我不知道。”我提醒她,“我不知道他在哪。”说完我就往小区外走。阳光太过明媚,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觉得有湿润的液体就要流出来了,于是我昂着头,看远处的天空。这这一招毫无用处,眼泪还是势不可挡地滚落了下来,流进我的嘴里。我吞掉了那咸涩的泪水,吞掉了这些年来的苦楚,可是它们还是不断地冒出来,流进我的嘴里,咸涩苦楚,时刻提醒着我走过的路。

  “江蕙。”陶婉怡在我身后叫我,“不管萧嘉懿走到了哪里,我都会把他找出来,我都会跟在他的身后,我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爱我,但是总有一天,他会发现,真正爱他的人不是你,而是我——陶婉怡。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做,我连死都不怕。”

  我没有回头,只顾着往前走。外面的世界很大,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真希望自己就这么走进这个喧哗吵杂的世界里,藏在里面,没有人能看见我的悲伤,没有人能看见我掉眼泪的样子。

  甚至连唐齐铭,也不要看见。

  可实际上,上天又一次地跟我开了玩笑,唐齐铭就坐在小区门口的阶梯上。我不知道他怎么就摸到了这里,我从未跟他提起过,甚至包括杨姗姗,我都不曾告诉过她。我也懒得去想这些问题,思考这些问题的本身就很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思考、去琢磨 。于是,我假装没有看见他,低着头绕过了道。我以为我成功地避掉了唐齐铭,我以为自己悲伤难过的样子不会被他看见,可是我没有。因为我回过头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就跟在我身后

  小区的围栏上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叶叶相联,宛如绿色的瀑布。我和唐齐铭就站在这片瀑布的前面,中间的距离也不过五米左右。他把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说:“江蕙,我们回家好不好?我做饭给你吃好不好?”

  “唐齐铭,我没有家。”我提醒他,眼泪就要往外冒出来,但是,我紧咬了牙床,把它们吞了回去。

  “不,你有家。”他的声音低沉,“有我的地方就是家,我们走到哪里都有家。”

  “唐齐铭!”我大声地打断了他,“我说过,只是一场游戏。”我不想面对他,转过身子就往前走,微风吹拂着围栏上的爬山虎,摇摇晃晃,仿佛伸出手来就可以触摸得到。

  “小时候的过家家也是一场游戏。”唐齐铭的声音传到了我耳畔,我不由地停下了脚,“可为什么……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肯放下呢?”

  唐齐铭真傻,一个男人最愚蠢的地方就是拿自己和另一个人来比较,这也是他们的天性——争强好斗,不甘屈服。可实际上,这样的比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管他从哪个角度比,都无法把萧嘉懿从我的心里比下去。有些人,你一旦从心里认定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一辈子,你心里也只能住得下这么一个人,不管你走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微风吹起我的头发,刘海遮住了眼睛,细微的头发散在睫毛上,痒痒的。我想,是时候该把头发剪掉了,只有短发才能适应夏日的炎热。

  我懒得说话,于是就这样昂着头,迈着步子往前走。大片大片的人群在我的眼前聚聚散散,我无法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在这里上了公交车,又会在哪里下了公交车,我也无法知道他们过得快乐或者悲伤。因为这个地方叫城市,我们都不过是困在城市里的囚兽,再怎么走,都走不出悲伤的牢笼。

  我走的很快,我只想甩掉唐齐铭。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我忽略掉了红灯,只顾着往前走。黑色的小轿车就在我的身后来了紧急刹车,司机从窗户外面探出头骂我:“想死啊!”整个马路一连贯地堵塞了,刺耳的车鸣声此消彼长。我竟然忘记了往前走,只是呆呆地站在路边,不懂得躲闪。我想,我是真的想死了,真的想告别这个世界了。

  唐齐铭拉着我就往路边走,边走边对人家赔不是。他谦卑的样子很英俊,唇红齿白,不亚于TBV的当红小生。站在他身边,我只会觉得自卑,王馨蕊说的不错,我配不上他,我配不上任何人,这就是我的命。

  站在人行道上,我就挣脱掉了唐齐铭的手。路边是一个公园,绿荫遮了满园。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就往公园里钻。公园里大多都是老年人,成群结队地聚在一起跳舞或者下棋。我穿过阴凉的灌木林,跑到公园深处的草地上。我以为我甩掉了唐齐铭,可等我回过头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就站在我身后。

  他坐在了我身边。我背过了脸,躲着他。他倒也知趣,只是默默地坐着,并不言语。有风拂动树干,发出“呜呜”的声响,巴掌大小的梧桐树叶飘落下来,片片落在眼前。我环抱着膝盖看着那些飘零的叶子,思绪万千。有清脆的童音打乱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来看见一对七八岁大小的孩子,他们相互品尝着彼此手中的冰激凌,念念有词地发表感慨。“你的冰激凌比我的好吃。”女孩说,男孩立马把冰激凌送到她嘴边,“那你再吃一口。”女孩果真就凑上前咬了一大口,白色的奶油沾染在她的脸上,她没有抹掉,只顾着笑。

  我眼眶瞬间就湿润了。我怕唐齐铭看见,就把脸埋在了臂弯里。我脑海里都是萧嘉懿小时候的样子,每次上学的时候他都会偷偷地塞给我两枚糖果,我舍不得吃,就藏在口袋里。每次上课的时候,我总会习惯地摸摸口袋,摸到那两枚糖果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心安。放学之后我们结伴回家,路上的时候我总会摸出拿两枚糖果,这两枚糖果甜润了我们回家的路。

  可是时光终究抛弃了我们。它把我们最单纯的时光封锁在了琥珀般的记忆里,在阳光的折射下晶莹透亮、闪闪发光,可不管它看起来多么的鲜活、多么的童真,我们都无法再拥有。我们所剩下的只有回忆,泪光闪闪的回忆,就像琥珀一样。

  青梅丢了竹马。

  一想到这句话我就觉得心口疼痛,也只有在疼痛的时候我才清楚,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在我哭得浑身抽动的时候,唐齐铭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甩掉了他的手,很快,他又伸出了手,从我背后抱住了我。他的口唇凑到了我的耳边,温热的气体喷在了我的脸上,我清楚地听见他的声音:“江蕙,不要难过了,还有我,还有我。”

  我哭得更厉害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哭了。

  后来我哭累了,枕着他的腿睡着了。阵阵花香袭来,我又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萧嘉懿每天早上都在我家门口等我上学,他的衣服总是那么干净整齐。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男生都必须短发上学。萧嘉懿的头发剪得极短,跟平头没啥区别,额头露了出来,也没有刘海。可是即便如此,他的脸庞依旧英俊,跟小吴彦祖似地。初二的时候就有学姐络绎不绝地向人打探萧嘉懿,每一次有漂亮的女生站在我们班门口张望的时候我就下意识地觉得心头紧,我把头埋在堆垒起来的课本里,没有人能看得见我脸色苍白。萧嘉懿还总会把收到的情书拿给我看。那时候女孩子写的情书一律都用的是粉红色的信笺,略带着香味。也不知道那是信笺本身的味道还是女孩子们故意涂抹上的香水味。我不喜欢这个味道,所以每次都以此为借口推辞不看。萧嘉懿好像看出了我的不高兴,再有女生给他写情书,他都放在抽屉里,自己也不看了。直到陶婉怡成了萧嘉懿的同桌之后,再也没有女生给萧嘉懿写过情书。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是觉得肚子“咕咕”地叫,接着,我睡意朦胧地睁开了眼睛。唐齐铭正用芭蕉扇子给我扇风,也难怪我睡觉的时候觉得这么凉爽。我从他腿上支起身子,他咧着嘴冲我笑,放下扇子拍打大腿。

  我不好意思,“都酸了吧?”

  “还好。”他说。

  我抓起扇子帮他扇风,徐徐凉风拂在脸上,很是舒服。

  “哪里弄来的扇子?”我问他。

  “刚巧有个大爷路过这里卖这种扇子,我就买了一把,挺便宜的,才五块钱。”

  我没有说话,只是回来摇曳扇子。

  唐齐铭抬起头看着我,“你饿不饿?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我说,“好。”

  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并没有动,弓着身子,不停地垂着双腿。我更内疚了,连脸都红了,我说:“你该叫醒我的。”

  “你难得睡那么香。”他冲我笑笑,缓缓移动着步子。片刻之后,他站直了身子,“走吧。”

  他伸出手来拉我的手,我把手背在身后。可还是被他攥在了手心。他的手宽大温热,很快,就有密集的汗水爬满了我的掌心。我挣扎要从他掌心里抽出手来,可是反而被他抓的更紧了。他的力气很大,把我的手掌攥的生疼。我“哎呀哎呀”地叫,他却冲我笑,“你也知道疼?”

  这话说的,好像我不是血肉之躯,而是钢铁做的似地。

  我没有回答他,只顾着低头走路。手掌被他拉着,这样的好处是,我不用看红绿灯不用看车流,只管跟着他,他走我也走,他停我也停,整个世界瞬间就变得安全的很。

  都下午三点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睡了这么久,反正睡的舒服,我就想继续睡下去。如果不是肚子“咕咕”地叫,我想我还能睡的更久,唐齐铭的大腿也会酸麻的更久,想到这里,我脸就红了。于是,我对唐齐铭说,“我请你吃麦当劳吧。”这个点了,能吃到的东西也只有快餐了,因为我实在是饿的走不动了。

  唐齐铭也没回头看我,他只顾着看路了。郑州的交通并不太好,车来车往的,城市都这样,交通快捷,可却更容易迷路。

  十字路口对面有家麦当劳。

  唐齐铭没有回应我。我以为他不想吃,所以就不说话了,只管跟着他走。绿灯亮了以后,骑电动车的大婶大叔“唰唰唰”地从我们身边飞过,唐齐铭把我手攥得很紧,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过了十字路口,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拉着我的手走进了麦当劳。

  麦当劳的空调开得很足,刚进店里就感到一股透凉。这个时点来吃东西的人并不多,所以,店里倒显得有些空荡。我们坐在窗户边的位置上,坐在这里的好处是,抬起头就能看见这个城市的繁华。唐齐铭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恰巧有服务员路过我们的餐桌,他就问服务员:“你们这里有卖‘随便’的吗?”

  我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唐齐铭也不抓弄我,站起身就去前台叫餐。等他端着餐盘回来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只给我叫了套餐,而他自己只点了份可乐。

  “你不饿?”

  他喝了口可乐,“我不吃快餐。”

  我惊愕,和他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我竟然连这都不知道,塞在嘴里的鸡块也变得索然无味了。

  他低着头咬吸管,“快餐没有营养不说,也没有做出来的家常菜有味道。”他吸允了一口可乐,“不过,很多人都喜欢快餐。因为他们进了快餐店就可以吃,不用浪费时间去等餐,除非人很多,得排队。吃完之后就可以走,也不用收拾桌子不用洗碗,所有的东西都是一次性的,擦擦嘴就可以出门。就好像对待爱情一样。”

  我只顾着低着头吃汉堡,我不敢抬起头看他。

  “慢点吃。”他提醒我,继续咬吸管。

  “其实快餐很充饥。”我说,口里的鸡腿堡还没完全吞咽下去,“你不吃,是因为你并不是真正的饿。如果你真正的饿了,你肯定会吃。”

  他也不反驳我,只顾着喝可乐。

  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的手机响了。他摸出手机看了一眼,也不接听,任由它响着。

  我提醒他,“干嘛不接电话?”

  他冲我笑笑,继而把吸管送到了嘴里,我以为他要喝可乐润润嗓子。可他没有,他在咬吸管。他把手机放在了餐桌上,不理不顾。

  我懒得理会,继续吃汉堡。我是真的饿了,所以才不管它有没有营养好不好吃,这些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你饿了的时候只会想吃东西,任何能填饱肚子的食物你都会吃。

  唐齐铭手机响了一会就消停了。他拿起手机,然后关机。整个过程他都面无表情,我不知道是谁的电话,让他如此冷漠。

  “吃完东西去哪里?”他问我,并没抬头看我。

  “去趟奶茶店吧。”我说。我得回去看看,看看能做些什么。

  “我陪你去吧。”他停顿了一下,“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做。”

  “还是算了吧,我自己去好了。这么热的天,你一会儿回去吧。”我是想避开唐齐铭,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无法平静。

  他也不说话,只是随手翻阅着麦当劳的宣传页。他的左手托着腮帮子,手臂上的那块刀疤暴露无疑。

  我喝了口可乐,指着他手腕上的刀疤试探性地问他:“这个疤痕……是因为某个人吗?”

  “你怎么知道?”

  他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底了。“我当然知道了。”我故意说得很认真,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还知道你是因为谁。”

  “那你说是谁?”他看着我,皱着眉头。

  “是王馨蕊吧。”

  “是她告诉你的?”

  “看来是我猜对了?”我笑。

  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

  看来我猜的不错,是王馨蕊——这个让他愿意在自己身体上留下疤痕来纪念的女人,如今就呆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我用不着知道当初王馨蕊是因为什么离开唐齐铭,这与我毫无关系。但是,现在,王馨蕊回来了,唐齐铭也该从我身边离开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喝了一口可乐,该来的都会来,该走的也都会走。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原本就是孤军奋战的。我们控制不了任何人,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控制。喧哗和热闹之后,等待我们的只会是久久的寂静,一想到我们曾经拥有过,我就觉得心头微微发酸。

  我想,我该祝福唐齐铭,就像我祝福萧嘉懿那样。

  他们都是好人,他们都注定了要幸福。

  而我的存在,只不过是一个陪衬。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存在的意义就是陪衬,陪衬别人的快乐和幸福,陪衬别人的地久天长。

  我一口气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完。外面的阳光白花花的,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说,“我先走了。”

  “江蕙。”他在我离开座位的时候叫住了我,“晚上记得回来吃饭。”

  我笑笑,“散伙饭吗?”

  他没有说话,只是端起杯子喝可乐。他真傻,杯子已经空了,他怎么吸都不会吸出可乐来。

  就像,储藏爱的容器空了之后,怎么倒,都倒不出爱来。

  所剩下的,只有渐渐稀薄的味道。

  要不了多久,这味道也会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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