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现实的社会
王顶天扶着赵飞凤走到王子身前,两人见他们的儿子转眼之间竟已长大chéng rén,这种事简直无法解释,这实在是一个奇迹,也实在是一件怪事,若不是亲眼目睹,只怕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就算是亲眼目睹,很多人还是不敢相信。
赵飞凤柔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她也同样有些不敢相信,毕竟这种惊人的变化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哪怕是亲眼所见,也有一种如梦似幻的错觉。
王子微微一笑,跳下花丛,说道:“是的,我是您的儿子。”他看着眼前慈祥的双亲,喊了声“娘”又喊了声“爹”王顶天脱下外衣,亲手给他披在身上,一家三口喜极而泣抱作一团。
那围绕着王子的七彩炫光这时早已消失。
世间最伟大的爱是父母之爱,就算是世间所有的人都把王子当做妖怪,但在他父母的心中,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心肝宝贝。
小河村从未出现过这种怪事,众人虽然有些害怕,但却在王顶天一家三口抱在一起之时趁机一拥而上,把三人全都捆了起来。
“杀死怪胎。”钱贵和众人又开始呐喊着。
“求求你们放过我儿子吧,他只是一个孩子啊!”王顶天夫妇连连哀求。
“我们村一直安安静静,不能留下一个怪胎在村里。”这是众人的意思。
“不管怎么样,我们夫妇绝不允许你们杀害我们的儿子。”
“我们也不是故意为难你们家,只是这小子是一个怪胎,我们只是不想将来受到伤害。”
“我们夫妇保证,我们孩儿绝对不会伤害村里的任何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能让他留在村里。”
“不错,我们可以不杀死他,但他必须离开本村。”
王顶天夫妇对望一眼,再看看他们的爱子,说道:“好,我们这就走。”
既然人家已经答应离开村子了,众村民也不好再加以为难,于是只好放了王顶天一家三口。
王家本来就穷,当下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随便带了几套衣裤鞋袜,再把家里紧有的一点碎银子包好之后,一家三口就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家乡。
但人要倒霉,走路都会踩到狗屎,一家人才出家门就遇到一阵怪风,这道怪风来得很突然,竟毫无征兆地一下子把王顶天夫妇给吹得无影无踪,只剩下王子一个人孤零零地不知所措。
“爹,娘”他大声呼喊,但却听不到任何回答。
“爹,娘,你们在哪呢里啊!”王子突然间觉得好孤独,好无助,迷茫的眼神四处张望,一阵阵恐惧袭上心头,他不由得后退了两步。
这正是一个小孩子在突然间看不到家长后应有的表情,他的人虽然已经长大,但是他的心还不够成熟。
这道风同样也把村民们都惊呆了,他们认为这是王子带来的灾难,所以又再次逼着他赶快离开。
在这种情况之下,王子只有孤身上路,踏上那不知名的旅途。
在海底世界,有一块双面铜镜,这面铜镜就摆在室中央,预言石和小河村发生的一切都在镜子中出现。
三位族老站在铜镜前,一脸的忧虑不安之色。
看着王子奇异的变化和预言石上的几行字,室中的三位族老无不震惊,他们虽然不再管事但他们也相信王子是一个魔婴,也许是安逸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所以他们都怕死。
这三人白发白须,至少也有三百岁,长相各有特征,左边一人长眉垂肩,虽然须发皆白但这对眉毛却是黑色的,黑而发亮,再配合上他那一张苍白的脸,显得怪异又滑稽;右边那人身材胖嘟嘟的就像一个大水桶,但他的脑袋却又小得可怜,给人的感觉就是——哇!葫芦,好大一个葫芦;然而中间那人更怪异了,长手长脚,身材高大而魁伟,嘴壳长伸,第一眼看见他你就会联想到古老而神秘的神秘森林中的猩猩。
“连九天十地的魔头都要向他臣服,难道他真的是魔中之魔?”长眉老人眉头一皱,两道眉毛“突”地扬了起来。
“这小子一出生就出现惊人的变化,如果真是魔头诞生,那么将来人间必定多难,若是等他成了气候,恐怕以后就没有人能制住他了。”葫芦老人的声音朦胧而模糊,就像是从鼻孔发出来的声音。
“不错,暂妖除魔是我们驱魔家族的使命,依我看我们得在他羽翼未丰之前先除掉他,不管他是不是妖魔转世,我们也该宁可杀错绝不放过,以免将来后患无穷。”猩猩老人的语音深寒中带着萧杀,就像野兽犀利的怒吼声。
没有人反对,似乎这个家族中的领导人都传承着相同的性质观念——野蛮,固执,不讲理,自己认为对的就是对的,不需要证实。
世人就是这样的,越老越怕死,活得越久就越是想继续活下去,因为他们已体会到生命的美好,活着的快乐,日子越过得舒服就越是想活着,他们已经活了几百年,他们已不想死,但世人总会有一死,他们不知死神什么时候降临,所以他们才躲在海底世界拼命修炼,如今千年动乱即将来临,他们害怕报复,毕竟他们是驱魔家族,邪魔外道最恨的就是驱魔人,所以三人看到王子的奇异变化后决定亲自出马,消灭魔婴。
出了小河村,王子漫无目的地走着,已不知走了多远,他没有鞋穿,他的脚已经磨破了皮,也已开始流血。
傍晚时分,王子来到了一个集市,饥渴难耐的他长长吸了一口气,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疾步向不远处的集市走去。
“卖臭豆腐嘞,臭名远扬,臭气熏天的臭豆腐,买一斤送二两,赶快来买吧!”
“买西瓜咯,又甜又红的西瓜,十文钱三斤。”
天还未黑,地摊小贩们已经开始忙碌着做生意了。
集市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很繁荣。
王子摸着饿扁了的肚子,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左顾右盼的他走到一个卖阳春面的摊位前,双眼紧紧地盯着一碗刚出锅的面条,“呼噜”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面摊很小,只有两张桌子,三位客人,老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子,他已卖了二十年的面,已有些讨厌这种枯燥乏味周而复始的生活。
“老板,我要一碗阳春面。”王子微笑着对面摊老板说。
“一文钱一碗,先付钱再煮面。”面摊老板见他逢头垢面衣衫不整,连一双鞋子也没有,语气满是不屑。
王子红着脸,呐呐道:“我,我没钱。”
面摊老板两眼一瞪,冷冷道:“没钱还想吃面,没门,去去,别妨碍我做生意。”
王子苦着脸道:“老板,我肚子好饿,你就给我煮一碗吧!”
面摊老板“嘿嘿”笑道:“你肚子饿不饿关我什么事,老子又不是开慈善堂的,赶快滚,臭要饭的。”
王子眉头一皱,似乎想要发作,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从那卖臭豆腐的旁边走过,只不过稍微站了一会儿,那卖臭豆腐的老板便向一边直吐口水,然后盯着他看。
王子怔了怔,不太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不讲卫生,随地吐痰。
他走到那卖西瓜的地方,那卖西瓜的老板竟砸开了一个大西瓜,然后把西瓜扔向一条从街头跑过来的流浪狗,然后看着王子冷冷的道:“我的西瓜宁愿给狗吃,也不会给乞丐吃。”
王子看了看那卖西瓜的老板,一句话也没说就默默转身离开。
不远处有一家裁缝店,王子看了看身上仅有的一件衣衫,再看了看已被磨破皮的一双赤足,脚步不由得慢慢向裁缝店移去。
“需要衣服吗?本店有上好的布料,保证是物超所值。”裁缝店的老板招揽生意时并没有像别人一样狗眼看人低,穿得破并不代表没有钱,只是直到他听到王子说没钱的时候,他的脸色才沉了下来,他虽然没有把王子赶出来,但却也没有再看王子一眼。
王子一看对方脸色,很识趣的转身出门,饥渴c疲乏c再加上脚底的疼痛,他也已走不动。
“唉!休息一会儿。”他叹息着在一栋巨宅前的石阶上坐了下来。
这巨宅红墙红瓦,二十一道石阶铺着红毯,从大门延伸到大街。
不用说,此间主人一定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
台阶旁竖立着一块大木牌,木牌上写了几行字,至于写些什么,王子却没注意。
王子抬起脚,对着火辣辣的脚底直吹气,疼痛立即减轻了很多。
就在这时,一群人大踏步向巨宅走来,这一群人中,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中年人身后是十七八个黑衣劲装的大汉,四个轿夫抬着一顶华丽的轿子疾步走在这十七八个大汉中间。
这些大汉显然是轿中人的保镖,看见这群人走来,街上行人纷纷让道。
轿中人的身份显然不低,这一群人就停在王子面前,走在前面的中年人见王子衣不蔽体,逢头垢面,赤着双足坐在那里,不由得大皱眉头。
乞丐挡路,这是第一遭,中年人绝不允许这种事,所以他一抬手后面的人就停了下来。
“谁允许你坐在这里的?”中年人冷冷的问王子。
“是我自己要坐在这里的。”王子抬头道。
中年人“哼”了一声,说道:“你难道没有看到旁边木牌上写的字吗?”
王子道:“我没看。”
中年人道:“那么你现在不妨先一看。”
王子扭头一看,只见木牌上写着:乞丐与狗,不得停留,无名小卒,禁止入内。
十六个贴金大字在夕阳下闪动着耀眼的光芒。
“我只是想歇歇脚,你们写的也太过分了。”王子气呼呼的道。
中年人冷冷道:“这里不是你该呆的地方,赶快滚,告诉你,我们老爷曾是当朝大官,辞官归隐之后居住在此,本地三百九十八家酒楼店铺,最少有三百七十六间是我们老爷的。”
王子道:“财大气粗,怪不得如此霸道。”
中年人“嘿嘿”笑道:“你若是有权力有金钱也不妨试试。”
王子道:“我没权也没钱。”
中年人道:“所以你最好立刻滚。”
王子道:“我不会滚,我走还不行吗?”他边说边一瘸一拐的走了开去。
“啊仁,什么事啊?”轿中传出一阵苍老而有具备威严的声音,一听便知是一个时常发号施令的人。
“没事了,老爷。”中年人急忙回道。
看着轿子抬进了巨宅,王子苦笑着摇摇头,这个世界的现实远远出乎他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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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飞凤柔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她也同样有些不敢相信,毕竟这种惊人的变化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实在是让人难以置信,哪怕是亲眼所见,也有一种如梦似幻的错觉。
王子微微一笑,跳下花丛,说道:“是的,我是您的儿子。”他看着眼前慈祥的双亲,喊了声“娘”又喊了声“爹”王顶天脱下外衣,亲手给他披在身上,一家三口喜极而泣抱作一团。
那围绕着王子的七彩炫光这时早已消失。
世间最伟大的爱是父母之爱,就算是世间所有的人都把王子当做妖怪,但在他父母的心中,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心肝宝贝。
小河村从未出现过这种怪事,众人虽然有些害怕,但却在王顶天一家三口抱在一起之时趁机一拥而上,把三人全都捆了起来。
“杀死怪胎。”钱贵和众人又开始呐喊着。
“求求你们放过我儿子吧,他只是一个孩子啊!”王顶天夫妇连连哀求。
“我们村一直安安静静,不能留下一个怪胎在村里。”这是众人的意思。
“不管怎么样,我们夫妇绝不允许你们杀害我们的儿子。”
“我们也不是故意为难你们家,只是这小子是一个怪胎,我们只是不想将来受到伤害。”
“我们夫妇保证,我们孩儿绝对不会伤害村里的任何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能让他留在村里。”
“不错,我们可以不杀死他,但他必须离开本村。”
王顶天夫妇对望一眼,再看看他们的爱子,说道:“好,我们这就走。”
既然人家已经答应离开村子了,众村民也不好再加以为难,于是只好放了王顶天一家三口。
王家本来就穷,当下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随便带了几套衣裤鞋袜,再把家里紧有的一点碎银子包好之后,一家三口就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家乡。
但人要倒霉,走路都会踩到狗屎,一家人才出家门就遇到一阵怪风,这道怪风来得很突然,竟毫无征兆地一下子把王顶天夫妇给吹得无影无踪,只剩下王子一个人孤零零地不知所措。
“爹,娘”他大声呼喊,但却听不到任何回答。
“爹,娘,你们在哪呢里啊!”王子突然间觉得好孤独,好无助,迷茫的眼神四处张望,一阵阵恐惧袭上心头,他不由得后退了两步。
这正是一个小孩子在突然间看不到家长后应有的表情,他的人虽然已经长大,但是他的心还不够成熟。
这道风同样也把村民们都惊呆了,他们认为这是王子带来的灾难,所以又再次逼着他赶快离开。
在这种情况之下,王子只有孤身上路,踏上那不知名的旅途。
在海底世界,有一块双面铜镜,这面铜镜就摆在室中央,预言石和小河村发生的一切都在镜子中出现。
三位族老站在铜镜前,一脸的忧虑不安之色。
看着王子奇异的变化和预言石上的几行字,室中的三位族老无不震惊,他们虽然不再管事但他们也相信王子是一个魔婴,也许是安逸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所以他们都怕死。
这三人白发白须,至少也有三百岁,长相各有特征,左边一人长眉垂肩,虽然须发皆白但这对眉毛却是黑色的,黑而发亮,再配合上他那一张苍白的脸,显得怪异又滑稽;右边那人身材胖嘟嘟的就像一个大水桶,但他的脑袋却又小得可怜,给人的感觉就是——哇!葫芦,好大一个葫芦;然而中间那人更怪异了,长手长脚,身材高大而魁伟,嘴壳长伸,第一眼看见他你就会联想到古老而神秘的神秘森林中的猩猩。
“连九天十地的魔头都要向他臣服,难道他真的是魔中之魔?”长眉老人眉头一皱,两道眉毛“突”地扬了起来。
“这小子一出生就出现惊人的变化,如果真是魔头诞生,那么将来人间必定多难,若是等他成了气候,恐怕以后就没有人能制住他了。”葫芦老人的声音朦胧而模糊,就像是从鼻孔发出来的声音。
“不错,暂妖除魔是我们驱魔家族的使命,依我看我们得在他羽翼未丰之前先除掉他,不管他是不是妖魔转世,我们也该宁可杀错绝不放过,以免将来后患无穷。”猩猩老人的语音深寒中带着萧杀,就像野兽犀利的怒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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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就是这样的,越老越怕死,活得越久就越是想继续活下去,因为他们已体会到生命的美好,活着的快乐,日子越过得舒服就越是想活着,他们已经活了几百年,他们已不想死,但世人总会有一死,他们不知死神什么时候降临,所以他们才躲在海底世界拼命修炼,如今千年动乱即将来临,他们害怕报复,毕竟他们是驱魔家族,邪魔外道最恨的就是驱魔人,所以三人看到王子的奇异变化后决定亲自出马,消灭魔婴。
出了小河村,王子漫无目的地走着,已不知走了多远,他没有鞋穿,他的脚已经磨破了皮,也已开始流血。
傍晚时分,王子来到了一个集市,饥渴难耐的他长长吸了一口气,忍着疼痛一瘸一拐地疾步向不远处的集市走去。
“卖臭豆腐嘞,臭名远扬,臭气熏天的臭豆腐,买一斤送二两,赶快来买吧!”
“买西瓜咯,又甜又红的西瓜,十文钱三斤。”
天还未黑,地摊小贩们已经开始忙碌着做生意了。
集市虽然不是很大,但却很繁荣。
王子摸着饿扁了的肚子,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左顾右盼的他走到一个卖阳春面的摊位前,双眼紧紧地盯着一碗刚出锅的面条,“呼噜”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面摊很小,只有两张桌子,三位客人,老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子,他已卖了二十年的面,已有些讨厌这种枯燥乏味周而复始的生活。
“老板,我要一碗阳春面。”王子微笑着对面摊老板说。
“一文钱一碗,先付钱再煮面。”面摊老板见他逢头垢面衣衫不整,连一双鞋子也没有,语气满是不屑。
王子红着脸,呐呐道:“我,我没钱。”
面摊老板两眼一瞪,冷冷道:“没钱还想吃面,没门,去去,别妨碍我做生意。”
王子苦着脸道:“老板,我肚子好饿,你就给我煮一碗吧!”
面摊老板“嘿嘿”笑道:“你肚子饿不饿关我什么事,老子又不是开慈善堂的,赶快滚,臭要饭的。”
王子眉头一皱,似乎想要发作,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从那卖臭豆腐的旁边走过,只不过稍微站了一会儿,那卖臭豆腐的老板便向一边直吐口水,然后盯着他看。
王子怔了怔,不太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不讲卫生,随地吐痰。
他走到那卖西瓜的地方,那卖西瓜的老板竟砸开了一个大西瓜,然后把西瓜扔向一条从街头跑过来的流浪狗,然后看着王子冷冷的道:“我的西瓜宁愿给狗吃,也不会给乞丐吃。”
王子看了看那卖西瓜的老板,一句话也没说就默默转身离开。
不远处有一家裁缝店,王子看了看身上仅有的一件衣衫,再看了看已被磨破皮的一双赤足,脚步不由得慢慢向裁缝店移去。
“需要衣服吗?本店有上好的布料,保证是物超所值。”裁缝店的老板招揽生意时并没有像别人一样狗眼看人低,穿得破并不代表没有钱,只是直到他听到王子说没钱的时候,他的脸色才沉了下来,他虽然没有把王子赶出来,但却也没有再看王子一眼。
王子一看对方脸色,很识趣的转身出门,饥渴c疲乏c再加上脚底的疼痛,他也已走不动。
“唉!休息一会儿。”他叹息着在一栋巨宅前的石阶上坐了下来。
这巨宅红墙红瓦,二十一道石阶铺着红毯,从大门延伸到大街。
不用说,此间主人一定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
台阶旁竖立着一块大木牌,木牌上写了几行字,至于写些什么,王子却没注意。
王子抬起脚,对着火辣辣的脚底直吹气,疼痛立即减轻了很多。
就在这时,一群人大踏步向巨宅走来,这一群人中,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中年人身后是十七八个黑衣劲装的大汉,四个轿夫抬着一顶华丽的轿子疾步走在这十七八个大汉中间。
这些大汉显然是轿中人的保镖,看见这群人走来,街上行人纷纷让道。
轿中人的身份显然不低,这一群人就停在王子面前,走在前面的中年人见王子衣不蔽体,逢头垢面,赤着双足坐在那里,不由得大皱眉头。
乞丐挡路,这是第一遭,中年人绝不允许这种事,所以他一抬手后面的人就停了下来。
“谁允许你坐在这里的?”中年人冷冷的问王子。
“是我自己要坐在这里的。”王子抬头道。
中年人“哼”了一声,说道:“你难道没有看到旁边木牌上写的字吗?”
王子道:“我没看。”
中年人道:“那么你现在不妨先一看。”
王子扭头一看,只见木牌上写着:乞丐与狗,不得停留,无名小卒,禁止入内。
十六个贴金大字在夕阳下闪动着耀眼的光芒。
“我只是想歇歇脚,你们写的也太过分了。”王子气呼呼的道。
中年人冷冷道:“这里不是你该呆的地方,赶快滚,告诉你,我们老爷曾是当朝大官,辞官归隐之后居住在此,本地三百九十八家酒楼店铺,最少有三百七十六间是我们老爷的。”
王子道:“财大气粗,怪不得如此霸道。”
中年人“嘿嘿”笑道:“你若是有权力有金钱也不妨试试。”
王子道:“我没权也没钱。”
中年人道:“所以你最好立刻滚。”
王子道:“我不会滚,我走还不行吗?”他边说边一瘸一拐的走了开去。
“啊仁,什么事啊?”轿中传出一阵苍老而有具备威严的声音,一听便知是一个时常发号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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