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美食改良风潮
罗大和木二一人吃完了一只鸡后深刻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以后要一定确定以及肯定地相信小侯爷说的话。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小侯爷说什么都是对的,小侯爷说能用泥巴做个叫花鸡那就能做,不冲别的就冲这口鸡也得信啊,太好吃了。
赵冲望着这一地的鸡骨头,暗骂了一句牲口,那可是两只整鸡啊,不是两根鸡腿也不是两根鸡翅。
两个人一人一只,就差把骨头也给吞了,看着地上骨头上的牙印,赵冲觉得他们有过这个想法,而且很强烈。
因为吐出来的骨头没有一根是完整的,大部分是成渣状的。
就这两个人还一副没吃饱的样子,意犹未尽。
而自己和莺莺两个人分食一只鸡,只吃了一半就饱了,剩下的自然是被这两个牲口给拿去了。
把莲子送到厨房,吩咐厨子把莲壳去了,再取出莲芯来,只取莲仁在温水里浸泡了一整晚,配上精细的粳米熬成一锅丝滑软糯喷薄着莲子清香的好粥。
或是配上泡发好切成丝的银耳做一碗银耳莲子粥也是好的。
给自己的爷爷送去,祖孙二人早上就在这南院内一起享用这养身益寿的莲子粥了。
自家爷爷他老人家不喜银耳莲子粥,说是人这一生吃五谷杂粮,三餐就是要吃粗粮大米,这银耳莲子粥里面连米都没有算什么粥,顶多当个零嘴罢了。
倒是这简简单单的莲子粥他老人家欢喜的紧,香甜软糯的最适合老人家的肠胃,其实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了一辈子的镇北侯吃啥都无所谓。
反正就是个吃食填填肚子,主要是是为自己孙儿这碗莲子粥内蕴含的孝心所欢喜。
等到了午时用餐时,吃到叫花鸡的镇北侯就不这么想了,这鸡不同于早上的粥,镇北侯向来是吃惯了军中豪放风格的大块肉食,那吃的就与味道无关了,纯粹是吃的一个豪迈
军中风格的鸡,一般就是整鸡放进锅里煮熟便是了,至于味道这种东西自然是没有的。
这叫花鸡虽然和军中风格一般无二也是整鸡,但味道可就是天差地别了。
以前还不觉得,但吃完自己的乖孙做的叫花鸡之后,镇北侯觉得军中的厨子可以拉出去剁了喂狗了,以前都做的什么狗屁玩意儿,难吃的紧。
一整只鸡也是被他老人家给吃得干干净净,还觉得不过瘾,赵冲赶忙拦住,宝刀未老,饭量还在固然是好事,要是吃得太多把老人家的肠胃给撑坏了就不好了。
整鸡吃下肚去还是有些油腻的,赶紧吩咐厨房照早上的莲子粥再熬一些来给解解腻,也顺便润润肠胃。
亲自吹凉了送到他老人家嘴边,被他老人家豪迈的一口就吸溜了个干净。
老怀大慰地夸自己的乖孙孝顺。
那是自然的啊,我不孝顺您老人家,孝顺谁啊?我巴不得您老人家长命百岁,活得比我还久,好让我一直安安稳稳地做这个受人爱戴还不用做事情的清闲小侯爷,那岂不是美滋滋。
不过这话可不敢说出口,不然估计要被他老人家拿鞋底砸,太不思进取了,身为北地之主怎可如此惫懒云云。
万一起了性子让自己现在就开始接手北地一些事务,那可就遭中了,赵冲可不想弄巧成拙,还是清清闲闲的过逍遥日子好。
自从镇北侯他老人家把叫花鸡和自己的老兄弟钟老管家分享之后,这两个人就完全变成两个馋嘴的老小孩了。
每天瞪着期待的眼睛看着你,还有啥好吃的?一点没有老年人到了这个年纪常有的老花眼的毛病,那眼睛聚焦得简直都闪闪发亮了。
没办法了,赵冲快活不成了,被这侯府里两个最可怕的老魔头被盯上了,天天要好吃的,没有那也行啊那个什么叫花鸡的每天给我们来十只吧,莲子粥也配点吧。
我天?什么人一天吃十只鸡?就算你们是两个人,不!两个老头子也不行啊,估计得吃鸡活活吃死。
赵冲也很无奈,自己前世不过是算得上一个资深吃货罢了,还是属于那种手残的,会吃不会做啊。
就这叫花鸡还是沉迷于武侠,看得多了实在是好奇,才废了好长时间和好大力气才学会的。
只好绞尽脑汁回想那些好吃又简单易做的美食了。
这府里还有一个和赵冲一样,也快活不成的人。
胖厨子感觉自己真的快活不成了,最近这几天,侯爷已经不止一次嫌弃他做的菜味道不行了,屁股上都已经被侯爷踹了好几脚了。
虽说侯爷宽厚,没怎么用力,可这几脚像是踹在了他的心上,自己做的菜被侯爷嫌弃了这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还是赵冲看不得他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教会他怎么做叫花鸡,才安抚了一下他受伤的心。
可这侯爷总不可能一日三餐都吃叫花鸡啊?把个胖厨子身上的肥肉都急掉了好几斤,以前这侯府上下那个不夸他手艺好,自己也吃嘛嘛香。
现如今侯爷都嫌他做的菜味道不好了,自己也吃不下去饭了,就连之前最爱吃的鸡腿他都不想碰,眼看着人就瘦了一圈下来。
赵冲被逼得只得又拿出了自己为数不多会的菜品了,藕汤!
自己前世就住在一个湖畔城市,这莲藕自是会做的。
初秋的天气,已经有些转凉了,藕汤最是适宜。
前几日刚把莲蓬给摘了,下面的莲藕可还没动过,吩咐自己的两头野猪一般的护卫罗大和木二再去明月池里挖些莲藕上来。
婴孩手臂般的莲藕裹满了泥浆,洗净之后才露出洁白的身子,自关节处切断,再把孔眼里的脏污洗去。
拾掇好的筒子骨斩成小段,在清水里泡出血水,再加上葱姜蒜等一众调料一股脑的放进锅里,大火烧开,再小火熬煮,时辰够了一开锅就牢牢勾住人的鼻子。
筒子骨上的肉酥烂不粘牙,对准筒眼那么一嘬再一吸,带着浓汤的骨髓就到了嘴里,夹起一块圆筒般的池藕,咬一口。
长长的纤维上带着些许汤汁连接着断口处不愿分离,在灯光下那汤汁闪烁着特有的光芒,那纤维也是晶莹透亮。
这藕汤获得了两位老人家的一致好评。
又把胖厨子叫到身边,手把手教会了他做这道藕汤。
实在是看不得他那张胖脸上整天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于是又掀起了一场美食改良运动。
胖厨子做的菜品流水价的端上了,其实胖厨子手艺还是可以的,做的菜味道还不错。
只是人啊总是遇见了更好的,原来的好的就变成差的了!
丸子体积太大,导致味道不够入味,差评,改小一点。
这可是侯爷吩咐的啊,说啥丸子太小吃着不够带劲,麻烦!
这肉太硬,吃的人塞牙,差评,再多炖半个时辰。
这也是侯爷吩咐的啊,说是肉烂烂的不够嚼劲,只适合总角孩童吃!
这青菜还不错,就是根茎的部位太多了,差评
······
胖厨子经过小侯爷的一番指点,觉得自己很冤枉,可他不敢讲啊,难不成去找侯爷讲道理?
好在现在总该算是可以安心吃饭了,回去要多吃一个鸡腿,不两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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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爷说什么都是对的,小侯爷说能用泥巴做个叫花鸡那就能做,不冲别的就冲这口鸡也得信啊,太好吃了。
赵冲望着这一地的鸡骨头,暗骂了一句牲口,那可是两只整鸡啊,不是两根鸡腿也不是两根鸡翅。
两个人一人一只,就差把骨头也给吞了,看着地上骨头上的牙印,赵冲觉得他们有过这个想法,而且很强烈。
因为吐出来的骨头没有一根是完整的,大部分是成渣状的。
就这两个人还一副没吃饱的样子,意犹未尽。
而自己和莺莺两个人分食一只鸡,只吃了一半就饱了,剩下的自然是被这两个牲口给拿去了。
把莲子送到厨房,吩咐厨子把莲壳去了,再取出莲芯来,只取莲仁在温水里浸泡了一整晚,配上精细的粳米熬成一锅丝滑软糯喷薄着莲子清香的好粥。
或是配上泡发好切成丝的银耳做一碗银耳莲子粥也是好的。
给自己的爷爷送去,祖孙二人早上就在这南院内一起享用这养身益寿的莲子粥了。
自家爷爷他老人家不喜银耳莲子粥,说是人这一生吃五谷杂粮,三餐就是要吃粗粮大米,这银耳莲子粥里面连米都没有算什么粥,顶多当个零嘴罢了。
倒是这简简单单的莲子粥他老人家欢喜的紧,香甜软糯的最适合老人家的肠胃,其实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了一辈子的镇北侯吃啥都无所谓。
反正就是个吃食填填肚子,主要是是为自己孙儿这碗莲子粥内蕴含的孝心所欢喜。
等到了午时用餐时,吃到叫花鸡的镇北侯就不这么想了,这鸡不同于早上的粥,镇北侯向来是吃惯了军中豪放风格的大块肉食,那吃的就与味道无关了,纯粹是吃的一个豪迈
军中风格的鸡,一般就是整鸡放进锅里煮熟便是了,至于味道这种东西自然是没有的。
这叫花鸡虽然和军中风格一般无二也是整鸡,但味道可就是天差地别了。
以前还不觉得,但吃完自己的乖孙做的叫花鸡之后,镇北侯觉得军中的厨子可以拉出去剁了喂狗了,以前都做的什么狗屁玩意儿,难吃的紧。
一整只鸡也是被他老人家给吃得干干净净,还觉得不过瘾,赵冲赶忙拦住,宝刀未老,饭量还在固然是好事,要是吃得太多把老人家的肠胃给撑坏了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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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话可不敢说出口,不然估计要被他老人家拿鞋底砸,太不思进取了,身为北地之主怎可如此惫懒云云。
万一起了性子让自己现在就开始接手北地一些事务,那可就遭中了,赵冲可不想弄巧成拙,还是清清闲闲的过逍遥日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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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瞪着期待的眼睛看着你,还有啥好吃的?一点没有老年人到了这个年纪常有的老花眼的毛病,那眼睛聚焦得简直都闪闪发亮了。
没办法了,赵冲快活不成了,被这侯府里两个最可怕的老魔头被盯上了,天天要好吃的,没有那也行啊那个什么叫花鸡的每天给我们来十只吧,莲子粥也配点吧。
我天?什么人一天吃十只鸡?就算你们是两个人,不!两个老头子也不行啊,估计得吃鸡活活吃死。
赵冲也很无奈,自己前世不过是算得上一个资深吃货罢了,还是属于那种手残的,会吃不会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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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府里还有一个和赵冲一样,也快活不成的人。
胖厨子感觉自己真的快活不成了,最近这几天,侯爷已经不止一次嫌弃他做的菜味道不行了,屁股上都已经被侯爷踹了好几脚了。
虽说侯爷宽厚,没怎么用力,可这几脚像是踹在了他的心上,自己做的菜被侯爷嫌弃了这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还是赵冲看不得他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教会他怎么做叫花鸡,才安抚了一下他受伤的心。
可这侯爷总不可能一日三餐都吃叫花鸡啊?把个胖厨子身上的肥肉都急掉了好几斤,以前这侯府上下那个不夸他手艺好,自己也吃嘛嘛香。
现如今侯爷都嫌他做的菜味道不好了,自己也吃不下去饭了,就连之前最爱吃的鸡腿他都不想碰,眼看着人就瘦了一圈下来。
赵冲被逼得只得又拿出了自己为数不多会的菜品了,藕汤!
自己前世就住在一个湖畔城市,这莲藕自是会做的。
初秋的天气,已经有些转凉了,藕汤最是适宜。
前几日刚把莲蓬给摘了,下面的莲藕可还没动过,吩咐自己的两头野猪一般的护卫罗大和木二再去明月池里挖些莲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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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掇好的筒子骨斩成小段,在清水里泡出血水,再加上葱姜蒜等一众调料一股脑的放进锅里,大火烧开,再小火熬煮,时辰够了一开锅就牢牢勾住人的鼻子。
筒子骨上的肉酥烂不粘牙,对准筒眼那么一嘬再一吸,带着浓汤的骨髓就到了嘴里,夹起一块圆筒般的池藕,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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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把胖厨子叫到身边,手把手教会了他做这道藕汤。
实在是看不得他那张胖脸上整天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于是又掀起了一场美食改良运动。
胖厨子做的菜品流水价的端上了,其实胖厨子手艺还是可以的,做的菜味道还不错。
只是人啊总是遇见了更好的,原来的好的就变成差的了!
丸子体积太大,导致味道不够入味,差评,改小一点。
这可是侯爷吩咐的啊,说啥丸子太小吃着不够带劲,麻烦!
这肉太硬,吃的人塞牙,差评,再多炖半个时辰。
这也是侯爷吩咐的啊,说是肉烂烂的不够嚼劲,只适合总角孩童吃!
这青菜还不错,就是根茎的部位太多了,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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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厨子经过小侯爷的一番指点,觉得自己很冤枉,可他不敢讲啊,难不成去找侯爷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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