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世仇
白旭早在病房中恭候大驾了,说实在的,这家伙总是能诡异的消失,自然的表情,要是不知道会以为他被外星人抓走过。
弯腰,白旭向宇墨鞠躬,冷冷清清的说道:“真是好雅兴,今天的医院正好只能进不能出,这回你想做什么不会有人打扰了。”
“哈哈,那感情好,白旭医生你要看着吗?”宇墨玩味的看着看着,嘴角勾起一点y荡的笑容。
“不用。”
“唉,把你那shè xiàng头给我摘了,一会做起事来,你给我在一旁t一u kui那就没意思了。”宇墨依然是玩味的笑着。
“今天有突发事件,医院全楼断电。”
不再说话,白旭飘飘然的浮出去,留下一点淡淡的药香。
门‘砰’的关上。
颜夕变了个脸,两只手冲过掐住宇墨的脖子,恼怒道:“你的便宜占的不少嘛,这还没结婚就要给你吃个干净了,那结婚了你还不得找女人?”
被她掐着脖子,宇墨觉得舒服,一点反抗的余力也懒得用,眼神玩味的看着他。
“再看!再看我先插瞎你的眼睛!”颜夕是真的生气,她是初经恋爱的女孩,但不代表她是个纯洁的女孩,宇墨说的这些,傻子才不明白呢!
滚刀肉的宇墨把脸凑前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赖赖的说道:“来吧,老婆生气我真的不能不满足。”
说完,在颜夕光洁的脸蛋上嘬了一口,贱贱的笑着,一只手掌自然而然的在丰满上摩擦着。
“嚯!”
一个粉嫩嫩的拳头呼出,打在宇墨的脸上,稍后,鼻血从鼻子流出,滴在地上。
这下颜夕心疼了,怎么说这也是自己的未婚夫,这下朝他的鼻子打下去还不瘫了。
“喂,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景色秀丽得我悠然自得,情不自禁的就”
颜夕哭笑不得,这家伙这种时候还能成这样,真是太不要脸。
宇墨的手指床头的shè xiàng头,用口型比划着叫tu一 yi服遮住,颜夕羞着呢,这要是真被他吃干净了,自己不可毁了吗?
“亲爱的,我们做些有意思的事。”
宇墨不管颜夕的反应了,硬拽着颜夕过来,一只手解开了她的衣裳抛起来,正巧的盖在shè xiàng头上。
恢复正常的他看着眼前宛若最美瓷器的肌肤,那凹凸有致的双峰晃人眼球,连宇墨这颗沉寂的心都有些跃跃欲试的感觉。
特别是颜夕娇羞的样子,令人恨不得将她推倒,压在身下看她婉转啼叫。
浴火焚烧,一桶凉水浇醒了他,是的,外面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珍珠大的雨点刷的一下飘进来。
不时的伴着雷鸣,一道道凌厉的闪电划破天空,平添了医院的这分诡异。
“把窗帘拉上。”颜夕裹着被子,楚楚可怜的看着宇墨,她要不是衣服在头顶却不能拿,早把窗户关了。
“哦,好。”
窗帘一拉上,屋子里瞬间漆黑了起来,宇墨为了保险起见,他从床头柜取出三只蜡烛,门口点一根,床头柜点一根,床尾点一根。
门口点的蜡烛正是怕白旭突然进来,要是他真的进来一定会开门,开门蜡烛就会倒,门口的光芒就会熄灭,白旭就能察觉到。
呲溜,宇墨缩到床上,望着颜夕,冷静的说道:“早上恨我吗?”
“不会,我知道你是在保护我,不过,你能告诉我,你到底猜到了什么吗?”
宇墨稍稍的一回忆,静静的说道:“记得早上我们三个一起出来吗?白旭突然消失我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那太平间的门画,是商代的青铜兽!”
商代有一兽通灵,食人也。具体的食用方法为吃掉人的内脏,喝干人的血液,吞掉裹着内脏的骨头,相信以往说的吃其脏,饮其血,碎其骨来自的就是商代。
商朝的纣王也是如此,要说他只是造酒池肉林算浮躁,那么他饲养青铜兽就毫无人情!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姬发率兵伐纣,颠覆夏朝。
对于大学毕业的颜夕这青铜兽仅是听闻,尤其是历史,她一见就头大,所以是一问三不知咯。
“古约:青铜者也,来时有三报,一来响云霄,二来怪声起,三来破门入。”
听不懂,颜夕傻傻的笑了两下,两只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宇墨充满着柔情。
冰冰凉凉的肌肤在宇墨的胳膊上磨蹭,一对柔软在他的胸膛蹭啊蹭。
一道雷鸣电闪,颜夕压倒宇墨,躺在宇墨身上,那怪异的感觉起来了,硌硌的,有些疼。
“先不要,你听我说。”宇墨抱着颜夕,虽然心中想要发泄,但他知道绝对不行,这医院绝不简单。
“纣王在露台时,曾在他的大殿之中留下一句话,‘吾要汝的后世受尽兽的撕咬!’”
这是宇墨有过考察,他也去过姬发的陵墓勘查,确实他的墓志铭为,‘避兽而远之。’想必纣王因有下蛊,蛊的演变为道术,也称巫术。
颜夕不解,她问道:“为什么你不问白旭,难不成芳馨的死是纣王说的兽做的?可是芳馨并没有贵族血统呀。”
“呵呵,你小巧他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是姬发的子孙,就是因为躲避那青铜兽,我们家族才而改姓。”
“所以,芳馨是挡刀的?”
宇墨点点头,在颜夕的胸脯上轻轻的掐了一下,说道:“你太聪明了,现在害怕吗?”
“哼哼,姑奶奶为什么要害怕,我有这么厉害的未婚夫,一定能羡慕死那些姐妹。”颜夕的目光中有些担忧,却唯独无恐惧。
宇墨有些无奈,他知道他的出事,就会暴露掉自己的身份,因为姬发的子孙后背都会有一只凤鸟,这一点很好认的,就如是天生的胎记,被纣王子孙的后代知晓是会被追杀。
心道:既然给我摆出请君入瓮,那我就不客气的来出瓮中捉鳖,或许周商的仇恨就在这一代结束吧!
宇墨不得不说,他考古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远离市井不被纣王子孙找到,另外是破除青铜兽的诅咒。
因为他的生死在于一线,所以宇墨早将生死置之度外,现在不行了,他也有所爱的人,这世仇绝不能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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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腰,白旭向宇墨鞠躬,冷冷清清的说道:“真是好雅兴,今天的医院正好只能进不能出,这回你想做什么不会有人打扰了。”
“哈哈,那感情好,白旭医生你要看着吗?”宇墨玩味的看着看着,嘴角勾起一点y荡的笑容。
“不用。”
“唉,把你那shè xiàng头给我摘了,一会做起事来,你给我在一旁t一u kui那就没意思了。”宇墨依然是玩味的笑着。
“今天有突发事件,医院全楼断电。”
不再说话,白旭飘飘然的浮出去,留下一点淡淡的药香。
门‘砰’的关上。
颜夕变了个脸,两只手冲过掐住宇墨的脖子,恼怒道:“你的便宜占的不少嘛,这还没结婚就要给你吃个干净了,那结婚了你还不得找女人?”
被她掐着脖子,宇墨觉得舒服,一点反抗的余力也懒得用,眼神玩味的看着他。
“再看!再看我先插瞎你的眼睛!”颜夕是真的生气,她是初经恋爱的女孩,但不代表她是个纯洁的女孩,宇墨说的这些,傻子才不明白呢!
滚刀肉的宇墨把脸凑前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赖赖的说道:“来吧,老婆生气我真的不能不满足。”
说完,在颜夕光洁的脸蛋上嘬了一口,贱贱的笑着,一只手掌自然而然的在丰满上摩擦着。
“嚯!”
一个粉嫩嫩的拳头呼出,打在宇墨的脸上,稍后,鼻血从鼻子流出,滴在地上。
这下颜夕心疼了,怎么说这也是自己的未婚夫,这下朝他的鼻子打下去还不瘫了。
“喂,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景色秀丽得我悠然自得,情不自禁的就”
颜夕哭笑不得,这家伙这种时候还能成这样,真是太不要脸。
宇墨的手指床头的shè xiàng头,用口型比划着叫tu一 yi服遮住,颜夕羞着呢,这要是真被他吃干净了,自己不可毁了吗?
“亲爱的,我们做些有意思的事。”
宇墨不管颜夕的反应了,硬拽着颜夕过来,一只手解开了她的衣裳抛起来,正巧的盖在shè xiàng头上。
恢复正常的他看着眼前宛若最美瓷器的肌肤,那凹凸有致的双峰晃人眼球,连宇墨这颗沉寂的心都有些跃跃欲试的感觉。
特别是颜夕娇羞的样子,令人恨不得将她推倒,压在身下看她婉转啼叫。
浴火焚烧,一桶凉水浇醒了他,是的,外面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珍珠大的雨点刷的一下飘进来。
不时的伴着雷鸣,一道道凌厉的闪电划破天空,平添了医院的这分诡异。
“把窗帘拉上。”颜夕裹着被子,楚楚可怜的看着宇墨,她要不是衣服在头顶却不能拿,早把窗户关了。
“哦,好。”
窗帘一拉上,屋子里瞬间漆黑了起来,宇墨为了保险起见,他从床头柜取出三只蜡烛,门口点一根,床头柜点一根,床尾点一根。
门口点的蜡烛正是怕白旭突然进来,要是他真的进来一定会开门,开门蜡烛就会倒,门口的光芒就会熄灭,白旭就能察觉到。
呲溜,宇墨缩到床上,望着颜夕,冷静的说道:“早上恨我吗?”
“不会,我知道你是在保护我,不过,你能告诉我,你到底猜到了什么吗?”
宇墨稍稍的一回忆,静静的说道:“记得早上我们三个一起出来吗?白旭突然消失我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那太平间的门画,是商代的青铜兽!”
商代有一兽通灵,食人也。具体的食用方法为吃掉人的内脏,喝干人的血液,吞掉裹着内脏的骨头,相信以往说的吃其脏,饮其血,碎其骨来自的就是商代。
商朝的纣王也是如此,要说他只是造酒池肉林算浮躁,那么他饲养青铜兽就毫无人情!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姬发率兵伐纣,颠覆夏朝。
对于大学毕业的颜夕这青铜兽仅是听闻,尤其是历史,她一见就头大,所以是一问三不知咯。
“古约:青铜者也,来时有三报,一来响云霄,二来怪声起,三来破门入。”
听不懂,颜夕傻傻的笑了两下,两只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宇墨充满着柔情。
冰冰凉凉的肌肤在宇墨的胳膊上磨蹭,一对柔软在他的胸膛蹭啊蹭。
一道雷鸣电闪,颜夕压倒宇墨,躺在宇墨身上,那怪异的感觉起来了,硌硌的,有些疼。
“先不要,你听我说。”宇墨抱着颜夕,虽然心中想要发泄,但他知道绝对不行,这医院绝不简单。
“纣王在露台时,曾在他的大殿之中留下一句话,‘吾要汝的后世受尽兽的撕咬!’”
这是宇墨有过考察,他也去过姬发的陵墓勘查,确实他的墓志铭为,‘避兽而远之。’想必纣王因有下蛊,蛊的演变为道术,也称巫术。
颜夕不解,她问道:“为什么你不问白旭,难不成芳馨的死是纣王说的兽做的?可是芳馨并没有贵族血统呀。”
“呵呵,你小巧他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是姬发的子孙,就是因为躲避那青铜兽,我们家族才而改姓。”
“所以,芳馨是挡刀的?”
宇墨点点头,在颜夕的胸脯上轻轻的掐了一下,说道:“你太聪明了,现在害怕吗?”
“哼哼,姑奶奶为什么要害怕,我有这么厉害的未婚夫,一定能羡慕死那些姐妹。”颜夕的目光中有些担忧,却唯独无恐惧。
宇墨有些无奈,他知道他的出事,就会暴露掉自己的身份,因为姬发的子孙后背都会有一只凤鸟,这一点很好认的,就如是天生的胎记,被纣王子孙的后代知晓是会被追杀。
心道:既然给我摆出请君入瓮,那我就不客气的来出瓮中捉鳖,或许周商的仇恨就在这一代结束吧!
宇墨不得不说,他考古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远离市井不被纣王子孙找到,另外是破除青铜兽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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