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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车的车辙,来到了跟公墓墙平行的道路上。

  他犹豫不决,不知道要不要继续走。他刚到这里时就明白了,有人——估计是格雷夫斯特别指示汤姆的——煞费苦心地将通向开阔地的这个入口隐藏了起来,而他可能没有足够重视这一发现。假如格雷夫斯不只是要在所有好奇的目光面前隐藏他的发现的话,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念头显然越过了妄想狂的界线,莫恩斯恼怒地驱走它。他几乎气呼呼地推开树枝,继续往前走。

  穿过那道活的栅栏之后,视线顿时好多了。莫恩斯吃惊地停下来,抬头仰望天空。一个礼拜来月亮就日渐缩小,此时快成为不足手指宽的月牙儿了,但夜色很亮堂,繁星闪烁,由于没有一丝云翳或乌云遮挡,硕大的光环几乎弥补了缺少的月光。不是这一侧太亮。而是对面格雷夫斯的营地里实在太暗:好像那里有什么东西吓走了光芒似的。

  又响起■的脚步声,然后是持续时间很长的“扑腾扑腾”和“咕噜咕噜”的声音,它们远远地传来,显然是来自公墓墙的另一侧。莫恩斯才走一步就又停下了。他的心跳开始加快。先前,当他坐在汤姆的车上经过这里时,他成功地只将这堵古墙看作一道用无数不规则的石头砌成的对他毫无意义的障碍,现在他再也没有这个本事了。自从九年前那个不幸的夜晚以来,莫恩斯就没有再踏进过一座公墓,他也发誓再也不踏进一座公墓。响声明显地是来自那里,莫恩斯越来越绝望地想控制住他的潜意识释放出的魔鬼,同时内心里又坚信弄清响声的原因对他有可能具有生命攸关的意义。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来到公墓墙壁跟前,再次心跳不已地停了下来。响声还能听到吗?莫恩斯觉得自己的血液在大声地喧腾,让他都不敢肯定了。

  莫恩斯的心怦怦直跳,又最后犹豫了一会儿,后来他几乎无所畏惧地将双手搁在剥落的墙头,右脚蹬进剥落的墙体上一个只有手指宽的缝里,腾身一跃,翻过墙去。他根本不习惯这样的体育动作,但他的敏捷几乎让他自己都感到吃惊,这个动作也险些结束于一场灾难,因为公墓的地面要远远低于墙外的路面,这样计划中的弹xìng着落就变成了笨拙的踉跄,差点以跌倒告终。莫恩斯慌忙伸出双手,在最后关头抓住了一块倾斜的古碑,在他的重压下墓碑发出奇怪的叽咕声缓缓地歪向一侧。

  莫恩斯几乎可笑地向前弯着身体,站了一会儿,最后想到了那唯一正确的主意,动作果断地跳开了。墓碑失去扶持,一声闷响倒在了烂泥里,陷进去差不多一半,莫恩斯双臂划动,重新站稳。就差那么一下:在泥浆里摔个狗吃屎,从头到脚脏乎乎地返回营地去!

  莫恩斯呆立了肯定有半分钟,等他的双手和膝盖不再打颤,同时若有所思地盯着不是他故意推倒的墓碑,它正缓慢地沉进烂泥里。他几乎听天由命地望着他的鞋,郁闷地想,某种意义上他跟那块墓碑一样:他也在缓缓地下沉,不是很快,肯定陷得也没有墓碑那么深,墓碑一定有好几公担6重,可他的鞋差不多全陷进胶冻状的泥泞里了,如果再在这里站下去,看着自己往下陷,他可能很快就会在烂泥里一直陷到小腿肚了。

  莫恩斯绝对不想这样。他用力从泥泞里拔出脚来,真了不起,鞋还没掉。但他情绪恶劣地发现它们还是毁掉了,对泥浆的这一阶段xìng胜利很可能不会长久,因为他虽然迅速往旁边跨出了一步,却马上又陷了下去。他不得不手舞足蹈了一番,才找到一块至少结实得能承受他的重量的地面。

  他困惑地环顾一圈。他不小心推倒的墓碑早就不是唯一陷进地里的墓碑了。相反:他在苍白月光下看到的大多数墓碑都不再是直立着,而是东倒西歪,像一座成了化石的谷子地上被飓风席卷后的的秸秆。有好多完全倒了,部分或全部沉到了地里。歪斜或跌倒的墓碑之间到处都有星光洒落在静静的水面上,那是从泥泞的地下渗出的水聚积成的水洼。看样子就像这座荒凉的公墓上铺满数百万只破碎的小镜片似的。

  明白了这一发现的意义之后莫恩斯迷惘地皱起了眉头。世上有谁这么疯狂,将公墓修在一座沼泽中央?

  他又想起他来这里的原因,缓缓地转了四分之三圈,试图让目光穿透黑暗。这里要比格雷夫斯的营地里亮得多,但没有月亮的夜晚就是没有月亮的夜晚,莫恩斯最多只能看到十五或二十步远。但一会儿后他相信还是看到了有什么动了一下,在他左侧的某个地方,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了他能看到的范围。那动作隐隐约约,有什么让他觉得可怕地不自然,但他却说不出为什么。同时他相信又听到了声音,但那声音也有点不像真的。

  他的理智的声音虽然越来越低但还是存在,它对他耳语说,在他有可能毁掉自己更多的东西、而不仅是一双皮鞋之前,他得果断地结束这场幼稚的勇气测试,往回走了。可莫恩斯没有听从这个声音,而是转身走向神秘yīn影的方向。这是一场勇气测试,不管这念头让他觉得多么幼稚,在跟自己进行的这场游戏中他已经走得太远了,现在不可能回头了。他要么赢要么输,但再也不可能回避它了。

  莫恩斯下决心接受考验。他面对过生命中最可怕的魔鬼,长时间地劝说自己,直到他坚信格雷夫斯不是上帝派来的复仇天使,它的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毁掉他的生活,格雷夫斯只不过是一个讨厌的家伙。现在的这场挑衅要小得多,他肯定不会向它投降,面对一座有个yīn影在那里捉弄他的荒凉公墓落荒而逃。莫恩斯继续走向那些朦胧的yīn影,它们不时地消失不见,因为他至少得同样专注地注意脚下,看他的脚步将他带向哪里,他不想再冒陷进泥泞、丢掉一只鞋或者跌倒的危险。

  当他某个时候抬起头来时,yīn影不见了,尽管他应该料想到的,但他还是很失望。道路越来越差,他又往前走了几步,终于准备承认自己这样做无意义,失望地停了下来。再怎么欺骗自己都没有意义了:就算前方曾经有过什么东西——现在它肯定不在那里了,他可以返回了。要是运气好,在汤姆前来收拾餐具之前,他甚至能及时返回住处,脱掉衣服,清洗一下,不让谁发觉他出去过。

  他不打算再走来时的路,转身向左,那里距公墓墙只有十几步远。他感觉这里的墙比他先前翻爬的地方稍高一点,但不用湿透脚走回去的希望让他觉得值得攀爬一下。

  他绕过一块比一人高、倾斜得很厉害的墓碑,又大步跨过一个特别大的淤泥坑,抬起目光。

  面对着他的过去。

  他生命中的九年转眼间消逝了。他不再是在旧金山东部四十里的一座沼泽公墓上,而是又回到了28岁,不到一礼拜前刚获得博士学位,沐浴在爱河中,喝了名贵葡萄酒一样在那座小公墓上闲逛,它离大学校园不足一箭远,常来这里的不光是悲伤的死者家属,较大一部分是异xìng的大学生情侣,自打有这所大学以来,他们就将这座有数百年历史的墓地当作秘密约会的场所。他又是跟贾妮丝在一起,听着她清脆的笑声,她轻松跳跃的脚步和她的过份夸张的惊叫,当他跑进她认为的危险、在深夜墓地的黑暗中看不到她了时,她就总会大呼小叫。

  公墓上不仅只有他们俩。欢庆一直持续到晚上,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随着他们喝下的每一杯潘趣酒,情绪也越来越放纵,玩笑越来越幼稚。当大学生宿舍的老管家出现时,时间还没到半夜,可离半夜也不远了,老管家只穿着破旧的晨服和毛拖鞋,头发蓬乱,满脸痛苦,那是他连续数小时徒劳地想忽视楼上的嘈杂声而造成的,他脾气暴燥地宣布庆祝活动结束。他不是真正地发火,这么多年的毕业庆典教会了他,激动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就毫无意义——特别是面对度过了最后一学期、成功地通过考试,再没有什么后顾之忧的大学生们。他甚至都不能再威胁将他们赶出房子,因为大多数大学生早就离开了校园,那些还没有离开的,也正准备搬出去。莫恩斯的钱包里也已经有了一张前往新奥尔良的车票,在那里——他承认是得到了他的博导的推荐,自己也不清楚等着他的到底会是什么——他有望在一家非常著名的小研究所工作;他的教授说,那份工作不是很特别,薪水也不好,却有两个无可争辩的优点:一方面它是一块科学成功的出色跳板,另一方面还有一套面积虽小但独立的住房,稍微挤一挤,它也足够两个人住。贾妮丝还有一年,尽管面对它时你会觉得一年很漫长,但一年的时间毕竟有限,某个时候终会结束的。贾妮丝的成绩和分数不及莫恩斯优秀,但也算不错,让人毋庸怀疑她最迟一年后就会跟过来。贾妮丝的父母跟莫恩斯的父母一样,除了维持必要的生活也没有能力过多支持他们的女儿,可是,莫恩斯的新工作虽然薪水低,但还是有薪水,如果他节约一点,控制得当,省下的钱就足够在假期和节假日给她买好来新奥尔良的车票寄过去。那时就要挤一挤了,莫恩斯想道,一边再次停下脚步,倾听在他右前方黑暗中的某个地方响起的轻轻的脚步声。

  不是他打算再等这么久。他和贾妮丝是在她来哈佛大学的那一天认识的,已经在一起整三年了。他们还没有越轨,可莫恩斯是个有着正常需求的健康小伙子,贾妮丝是一个开放现代的姑娘,她虽然绝不会逾越某种道德界线,有时还是会做出一些、尤其是说出让莫恩斯的严守教义的母亲脸红的事来。他们没有谈论过规矩禁止他们这么做,但某些话特别是目光还是让莫恩斯理解了,在他动身前她要将最后的礼物送给他,保证来年的忠诚。这指的就是今天或最迟明天,因为次日他就会拿上他的已经收拾好几天的不多的东西,离开哈佛了。

  面前的黑暗中又响起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公墓这一部分差不多都是一人高的古老墓碑,莫恩斯蹲到一块墓碑背后,不让对方看到自己,可估计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做。夜色几乎伸手不见无指。新月才开始两三夜,天空有云。傍晚时曾经看上去有暴雨的样子。但雨没有下,尽管凉风习习,云翳还固执地留在空中,夜色黑得莫恩斯很难看到眼前的那只著名的手。这yīn森森的黑暗不一定有助于他同贾妮丝的调皮的捉迷藏,但对于他和乔纳森想出的游戏,它却正好合适。

  当他凝神谛听轻轻的脚步声、想准确判断它的距离和方向时,他最后一次产生了疑心。不是他疑神疑鬼。马克,特别是这个可怕的爱lún,一个匪夷所思的女人,马克已经跟她同居了整一年了,这是谁也无法理解的——利嘴恶舌的人们说,就连他本人都无法理解——他俩早就该得到这个教训了。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乔纳森,贝蒂,特别是贾妮丝,他们对计划进行了长时间的充分讨论,本来是不可能出什么差错的。

  开始时那计划是根本无害的。乔纳森·格雷夫斯,马克·戴夫林和他自己,莫恩斯,六年来他们就在大学生联合会的宿舍楼里同居一室,因此每个人都不免对其他人的一切知根知底。莫恩斯对此也从没有太在乎过。他过着一种普通的大学生生活,拥有他这个年龄的所有大学生都有的秘密——如果真有什么秘密的话。他同乔纳森、马克不是真正的朋友,彼此没有有一天能成为朋友的足够好感,可他们是室友和同班同学,这就是说,他们互相尊重,对他人的某些缺点和不足予以宽容。这一自有大学生活以来就存在的不成文的约定在六年的前五年都管用了。后来马克认识了爱lún,一切就此发生了变化。

  爱lún是个古怪的女人,不仅仅莫恩斯一个人徒劳地琢磨马克喜欢她什么。她既不特别有魅力,也不是才华横溢、智商超群。可她对马克起着无可置疑的坏影响。他开始变了,变得自私了,变得没有耐xìng了,结果他越来越傲慢。他什么东西都要去批评,室友的任何行为他都要抱怨,每一个小缺点他都要指出、肆意取笑,经常都是采用不怀好意的方法。一开始无论乔纳森还是莫恩斯都设法不理睬这一行为,但他们越来越难做到,最终发现根本不可能做到。

  于是那个计划就应运诞生了,他们要在最后一个晚上报复马克和他的红发女妖。主意很快就想不出来,毕竟无论马克还是爱lún都在不停地为他们提供弹yào。

  马克没完没了地——而且是公开地——唠叨的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莫恩斯对超感觉和感觉外东西的偏爱。虽然莫恩斯确实对此热衷得近乎着魔,但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从纯科学的理xìng的立场出发的。一个故事让他觉得越是离奇,一则传说越是疯狂,一件事越是貌似无法解释,莫恩斯就越会全身心地投入进去,试图找出传说中的真正核心,分析那貌似无法解释的东西中可以解释的内容,理解貌似无法理解的东西;即使不是这样,至少也要理解它为什么不可理解。莫恩斯成了神秘事物的猎手,但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揭开所有这些事物的神秘外衣。这里的每个人,包括马克,都知道这一点——但这丝毫不妨碍他越来越厉害地取笑“这种无聊”。尤其是当爱lún陪着他的时候——并得到她的强力支持。他确实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强调谁也不可能真正相信这种废话,哪怕是个半痴的人。

  因此,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以这种方式来报复他。虽然莫恩斯原则上不喜欢这种幼稚的玩笑,马克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对他刺激得太厉害了,非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不可。

  但有一会儿他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