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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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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记以至情

  作者:琳蔚

  文案

  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记者苏至情,坚强、勇敢、自信。偶然遇到了从农村单qiāng匹马、白手起家二十年在整个商业圈里小有名气的任记北。他大她九岁,在面对他的低调,坚韧,胆气魄力十足的魅力下,她该如何应对。一场意想不到的爱情,只要你爱我,就没有什么可惧怕的信念。一路走来,无论你途中见到怎样的风景,只要最后爱的是我就好……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记北,苏至情 ┃ 配角:唐奕,陈阳,于小玫 ┃ 其它:爱情,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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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月的大掌惹得我们疯狂

  我站在清河村的山头上,我看着村头的那一条清河,它仍环着整个村子,碧色的河水在阳光下闪烁灿烂的光,像身披盔甲平躺在青山里的巨人,它的双目紧闭,身体上被太阳反shè出柔和的光芒,一直在延伸。任记北的母亲已经不住在这里了,她终是离开了,不知是不是已经不再是当年我见她时的模样,她被任记北接去了北京。此时此刻他们一家人定幸福的围在一起,商量着晚饭吃什么好吧。偷偷回到这里就是想再看看,看看这个我心心念念的地方。

  曾经以为,我可以高傲的像只孔雀,不能接受爱情中一丁点的背叛和肮脏,如今站在这里,我好想把我的自尊和骄傲什么的都放下,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站在这里,任记北便会和从前一样,突然在我背后出现,他会抱着我,用他任氏温柔的语气对我说话,若是真的可以,在这刻我宁愿什么都发生过,我会乖乖的等他,我会什么都不再顾虑了,甚至甘愿抛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我的爱情,曾几何时用全世界给我jiāo换我都不愿意jiāo换的爱情,如今却装作楚楚可怜的想等着会被讨好。山上的风真冷,把我的脆弱都暴露在外面了,我裹了裹呢子外套,可是那股风已穿透了我的身体,无论我怎么逃避都显得苍白无力。岁月就像一把利刃,将我残忍的劈成四分五裂,我知道我甚至没有资格难过,因为我知道在爱情里先认真的那个人就已经输了,而我却输的心甘情愿。

  任记北家的大门紧锁着,那把大锁上都已有些红锈。我蹲在那大红门前,想起唐奕当时对我说的话,她说:“苏至情,其实这若是场战争你早就赢了,因为你还年轻,最重要的是你爱记北,而我知道其实他最想娶的人是你”那些话一直徘徊在我耳边,就像沙漠里的一阵狂风颠覆了整个世界,久久不能停歇,而我一旦触及便溃不成军。

  我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村头的那个老大爷已经开始在灶房外做饭了。他看了我一会儿,对我笑笑说,“你不是上次和记北一起回来的那姑娘吗,”我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这个大爷的记xìng真好,连那个大爷都还记得我,这对我来说在清河村里最大的慰藉。“记北这孩子有出息,把他母亲接城里享福去了”“我知道,我看到他们家的门锁着,”在我说完准备离开的时候,老大爷对着我说“你可是记北这么多年唯一带回村的姑娘啊……”。

  我上了车,和老大爷说了再见,最后我又不忍地回头看看这里,好像痛不yù生的要亲手将回忆活剥下,我强忍着眼眶里的眼泪,不想被那老大爷看到我仅剩下的恋恋不舍,还有我所有无处遁形的懦弱和悲伤。他就这样站在那里叹了声气,看着我把车开远了。

  我开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终于回到了北京,我把手机开机,全是岳雨萱打来的电话,说着电话就响了。我刚接通就听到电话那边的一阵咆哮,“大小姐,你这是去哪了,刚回来就开始玩失踪吗?”“对不起,我有些事,等我回去给你说,在家等我吧,我马上到”

  岳雨萱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在大二的时候去了英国,这一走就去八年,刚刚才回国,现在住在我家。

  我到家的时候,雨萱已经做好了饭在等我。我换了衣服和她坐下。

  “说吧美女,什么事这么重要,要你一下飞机就找不到人了,”雨萱已经等不及开始审问我了。“饭做的不错,真是快饿死了”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苏至情,你少来,快说去哪了”“你最起码让我先吃饱再说吧”雨萱想了想不再说什么,她就坐在我面前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时不时的往我碗里夹菜,嘴里还不停的唠着,“真搞不懂你,至情,你到底怎么了,难道这次你去美国遇到了什么事了吗,”

  我放下手里的饭碗,缓缓的开口,“在玫姐葬礼上,我见到任记北了”。

  雨萱不再说话,惊讶的看着我,等我继续说,“雨萱,你不是一直想听我和任记北的故事吗,”雨萱看看我,想了想,点了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我构思了很久,三年前开始写手稿时,一直是边写边哭,一边对着任记北,一边对着苏至情,两个人对爱情的不同定义,和他们对爱情的付出。如今好不容易将手稿重新整理重新编写,第一次在晋江发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支持!!

  ☆、第二章

  我第一次见到任记北是在2006年,那年我大二,是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当时我是作为我们学校的代表之一去参加A大举办的企业家助学活动,我是在会堂里见到任记北的,他一直站在邓老板的身旁,是所有优秀企业家中最年轻的一位。

  任记北当时已经是北京商业圈里小有名气的人物了。年轻有为、有胆有识,是许多人对他的评价,包括邓老板在内。

  我第一次见他时也不免有那么一丝惊讶,还是与我同去的同学告诉我,那个穿着深色西服,一脸清爽正气的人就是任记北。我一直坐在会堂里看着那些大老板们给学校捐赠的巨款。其中有许多的学生都得到了他们的帮助,我因为太无聊在中途偷偷溜出了会堂,在校园里瞎转悠。却在学校的池塘边看见,正坐在长椅上抽烟的任记北。我当时只能瞧见他的侧脸,也许是他低着头的模样稍稍有些落寞和憔悴吧。我朝着他那边走去,我当时还穿着我们学校的发的T恤,上面还印着我们学校的校名和校徽。我坐在离他不远的长椅上,偶尔偷偷的回头看他一眼,他没有看我,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水池。我注意到他抽烟的样子有些特别,仿佛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他眼神中带着点点暗淡却又有些说不出的傲气,头发被阳光映得有些微黄,挺挺的鼻梁衬上不是很白皙的皮肤,有种格外吸引人的魅力。

  他熄灭了手指间的烟头,这才注意到一旁的我,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他刚走几步,我便匆忙的站起身,一直偷偷地跟在他后面。看着他走到会堂门口,犹豫了一下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也许他早就感觉到我一直在他身后跟着他吧。他看了看我对我说“我已经到了,要一起进吗?”他当时脸上的笑容好极了,一下抹灭了我所有的尴尬,我急忙笑着对他摇摇头,随后就站在那里看着他推开会堂的大门走了进去。

  其实我也说不出当初为何会跟在他后面,如果没有跟着他,我就不会在后来的采访中一眼就认出他,不会知道他的故事,不会和他有任何jiāo集,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他的模样就刻在我的血液里,川流不息,奔涌澎湃。

  ☆、第三章

  2008年我大四,到一家叫尚品的杂志社实习,我跟着一个比较资深的记者,她叫于小玫,大家都叫她玫姐。我当时整天跟着她到处去做采访。每天都要跑许多地方,玫姐每次工作起来,就会把什么都忘了。她去过许多地方,有几篇游记写的特别好。我们杂志社的许多事情都是玫姐说了算。

  有一次我们杂志社要做一期魅力男人的版面,大家找了许多模特和明星,玫姐都不太满意。 最后,玫姐拨通了一个电话。

  采访的时候,玫姐让我和一个摄影师跟着。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我当时的惊讶。因为坐在玫姐旁边的人,正是任记北,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了,我与他当时只有一面之缘,可我还是一下就认出他了。他一直在笑,很和善的笑,一点都不摆架子,那时的他与我在A大见到的他有些不一样,没有了憔悴。就是在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他和玫姐是老朋友了。玫姐采访他时,他说的很坦诚,他说话时有时还很幽默,像极了在讲别人的故事。

  我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玫姐选他做这期杂志真的选的很好。在听了他的故事后,我更多的是诧异。任记北的助理和我站在一起,我甚至可以从他助理的眼中看到钦佩和尊敬。

  我不能想象他是怎样走到的今天,自己是怎样撑过无数的辗转反侧和坎坷风浪,但如今却只能看到他的平静,宛如一阵清风吹皱了满湖碧水,只有淡淡的几圈涟漪。他的经历也真的触动到了我。我也明白为什么玫姐会几番周折找到任记北来做采访。

  他十八岁就来了北京,他的资料上写了他当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了A大。他说他的家乡时,表情特别的温和。他的出生在一个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头有一条清河环绕着整个村子,所以有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清河村。

  他说他们村子的条件不好,大家都以种田为生,没有多少人有知识,大学生也只在他们那代人中出了几个,可就在那区区几人中他便成了全村的骄傲。

  村里的人都没有料到,当年任正和家常常在田里打滚的混小子会有今天。

  采访只有半个小时,很快就结束了,期间我听到玫姐问他有关对婚姻和爱情的问题时,我分明看到了他有那么一瞬间其实还是有些无措的。

  任记北起身走时和我们都握了手,说了辛苦了。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任记北三十岁。

  我出生在一个三线的小城市里,父母都是普通的人,我是从上大学后才离开了家,来了北京。曾经义无反顾的说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可如今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拼命想它,想它的气息和脉络。大三那年的一天晚上我竟然会因为想吃我妈做的番茄炒蛋而哭了一整晚。

  那时候才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好都不及我妈的一个笑,人只有在难过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过的有多么狼狈,我就是。有种叫骨气的东西不允许我自己半途而废,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我不想看到自己的矫情和软弱。我想任记北可能会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们都属于那种单qiāng匹马为自己而战的人,尽管头破血流也要奋不顾身,满腔热血最终肝脑涂地。

  ☆、我叹气是因为我过得不够好

  玫姐对我很好,毕业之后就让我留在了那间杂志社。那些年玫姐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玫姐对我说一个记者的案子被毙的多少,要看他不要脸的程度有多深,时间长了,便会被这个职业所感染,要发现的东西太多,要知道的东西太多,需要不停的学习和积累。

  那时的玫姐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儿子叫东东,非常可爱,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转来转去,长得和玫姐像极了。玫姐的丈夫是个律师,有时会去出差不经常在家,而玫姐的工作总是很忙,找了好多阿姨照顾都不行,后来玫姐干脆让东东的爷爷nǎinǎi把东东带去美国照顾。有些时候我会有些感觉,其实玫姐没有她表面的那种坚韧。也许,她也会在深夜里难过、孤独。会被黑夜层层包围,然后被侵蚀的体无完肤。这有时应该会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吧,连柔弱都不能表现出来,总是强大的yù把整个世界都消灭。可我还是特别尊敬玫姐,因为她不仅是我上司,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是她信任我,给了我机会。

  我与玫姐不同,我会在我脆弱的时候不说一句话,痛哭到抽搐,会喜欢一个人到痛彻心扉,我会尽我的全力去付出我的所有,甚至可以为我喜欢的去拼命。我可以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既然想要就要得到,直至肝肠寸断,粉身碎骨,哪怕失去一切我都不会怕。可我有时仍然会怕、会担心、会不舍、会不安、会难过、会逃避,会自私、会假装,会不甘、会任xìng,我会把这些都表现出来,可是玫姐不会,她不会让人识破她深藏在血液骨髓里的模样,好像在她的生命里就只有工作,不停的工作,拼命的工作。除了工作上的事,她很少与别人jiāo谈,也许她早就忘记了自己是个女人,还可以有懦弱的权利。

  那几年在杂志社的日子过得很紧凑,有些事情现在想来都记得不太清了。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雨萱躺在我的身边换了一个姿势,她问我:“后来任记北记得你吗,学校的事他应该不记得了吧”我看着我身边的岳雨萱,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她认真的听我给她说我和任记北的故事,“不知道,他从来都没有提过,我们当时也只是一面之缘,说不定他都没有放在心上吧”我和雨萱现在待的一席地就是任记北送我的,所以我不能说我在这场爱情里什么都没有得到,我无耻的得到了一套房子,这也许是我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可我为什么会感到自己像是等着被洗礼的教徒,在等着上帝将我身上的罪恶洗清。我伸手打开床头的台灯,在大牡丹灯罩下,台灯发出幽幽昏黄的柔光,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邀请函递到雨萱的手里,雨萱打开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