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见欢
腹黑情人骑木马(闺蜜要你好看系列)(薇姿)
都市的夜晚,就像一位珠环翠绕的华丽女子,光彩夺目。
萧诺伊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单手支着下颌,不停地打瞌睡。
旁边两个打扮得像日本娃娃的女孩,正看着同一本娱乐杂志,都梳着整齐的长刘海,长直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脸颊拍得粉嫩嫩的,层层叠叠的LOLITA蕾丝裙装缀满了荧光闪烁的亮片,看得萧诺伊一愣一愣的。快迈入三十大关,她才蓦然发现自己真的不再年轻,以至于欣赏不了现在年轻人流行的时尚。
“杜楚涵好帅!”
萧诺伊不由得支起耳朵留神听。
“我觉得他比南瑾晨有气质多了。”另一个女孩扑扇着夸张的长睫毛说。
“可是我更喜欢南瑾晨啊。”涂着粉红色唇蜜的女孩大声抗议。
“南瑾晨就像个被宠坏了的小孩,杜楚涵一看就是温柔优雅的好男人。”长睫毛女孩盯着杂志封面上的俊美男子,声音甜腻得好像掺了蜜,眯眼做陶醉状,“怎么会有笑得这么迷人的男人?”
“听说他们两个是表兄弟,好基因果然是会遗传的。”粉红色嘴唇女孩兴奋地说,“你说他们的外祖母是不是极品美眉?”
后面的讨论已经超出萧诺伊能理解的范围,新新人类的用词常常令她觉得困惑,果然二十八岁和十八岁是有代沟的,她觉得有点悲哀,睡意已经不翼而飞,不由自主瞥了眼女孩子手中的杂志,封面上的男子眉如点漆,目似琉璃,笑意温润地斜睇着她。萧诺伊心脏蓦地颤了颤,脑海里慢慢勾勒出一个小男孩的形象,雪白的灯笼袖衬衫、天蓝色背带短裤,乌黑油亮的中长发四六分开,规规矩矩,一丝不苟,很像某部著名卡通片中的男主角,当然,那时候,还没有那部卡通片。
她轻轻叹了口气,趴在前排的椅背上,神情有点恍惚。
下了公交车,萧诺伊一眼就看到阿博站在擎天大厦门口,看见她松了口气似的迎上来,嘴里抱怨着:“怎么才来?酒会早都开始了。”
他全名叫李一博,是萧诺伊所在酒吧乐队的队长兼贝斯手,几年前,高考落榜的萧诺伊,不甘心跟老妈在乡下窝一辈子,就来到S城,投奔自己学生时代的死党李琪琪,也就是阿博的妹妹。
S城是全国最大的现代化都市之一,可谓寸土寸金。当时兄妹俩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房,萧诺伊来到后就和李琪琪合住一个房间。彼此相处得很融洽,渐渐和家人没两样。
两年前,李琪琪在酒吧里和一个北京商人一见钟情,夫唱妇随去了祖国的心脏。
当时萧诺伊觉得只剩下她和阿博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居一室恐怕不方便,就提出要搬出去。
可是阿博一句话就把她堵回来了:“你还知道自己是女人啊?我都忘了呢。”
为了继续名正言顺地“同居”,他还特意去百里之外的乡下,非要认萧母做干妈,萧母跟他接触以后,对他印象很好,也希望在外地能有照顾女儿的人,就顺水推舟地收下了这个干儿子。
阿博虽然没有以萧诺伊的哥哥自居,但的确很照顾她,两个人就继续维持着分担房租共住的局面。这两年来,在这个陌生的都市,彼此做伴倒也不寂寞。
从另一个角度讲,在陌生的城市,要找到彼此适合、有共同爱好、性格相辅相成、相处融洽的同居人并不容易。在这件事情上阿博其实是有私心的,他平时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但脑子很聪明,还有不少门路,经常能弄到些大场合的邀请券。
当然啦,他倒不是想趁机结识什么大人物,妄想遇到慧眼识英才的伯乐——那是三流电视剧才会有的桥段,现实比电视剧要残酷冷漠得多。
他是很实际的人,大场合就意味着可以让他们大饱口福,吃到很多平时不敢肖想的好料,享受上流社会才能享受到的奢侈。
有这样的好机会,阿博第一个想到的人,每次都是萧诺伊,他像疼亲弟弟一样疼着这个粗线条的女孩。
注意,是弟弟,不是妹妹,就像他说的,在他心中,萧诺伊根本就不是女人。
知道阿博一定等了半天,萧诺伊也很不好意思,抓抓头发,“我睡过头了。”
阿博一副“我就知道”的了然表情,在她头上用力敲了个爆栗,打量她一番,“不错嘛,还知道穿裙子。”
萧诺伊不自在地扯扯裙角,“不想再被当成猴子……”
想起上次带她去参加酒会时发生的糗事,阿博差点没爆笑当场,嘴角抽搐了半天,才把笑声卡在喉咙里。
看到他眼睛里促狭的笑意,萧诺伊恨恨地剜了他一眼。
穿牛仔裤、T恤衫参加酒会很奇怪吗?干吗大家都用看猴子的眼光看她?连阿博也拼命躲着她,恨不得在脸上明明白白贴个“我不认识她,不是和她一起的”的标签。
清清嗓子,阿博若无其事地说:“走吧,今天是个大场子,我好不容易才弄到邀请卡。”
“唔。”萧诺伊闷闷地应着,跟他进场。
入场之后,两个人极有默契地分兵两路,各自开辟战场。
萧诺伊盛了满满一盘子心爱的龙虾和鳕鱼片,躲在角落里大吃特吃。
刚吞掉四只龙虾,嘴里正嚼着鳕鱼片,一抬眼,远远看到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中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心脏顿时“咚”地跳了一下。
只是长得很像而已,并不能确定,但居然不由自主就紧张了起来。
待到那个人和周遭的人寒暄着越走越近,她已经看得很清楚,的确就是刚才在杂志封面上看到的优雅男子。
顿时心跳加快了节拍,嘴里肉质鲜嫩的鳕鱼片也变得食不知味。
意外在这种场合遇到青梅竹马的好友——如果算得上是好友的话,萧诺伊觉得很兴奋。但她不确定自己要不要上前去打招呼。
先不说两个人现在天差地别的身份,毕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就算杜楚涵还记得有她这么个同学,也绝不可能认出她来。
岁月改变了太多东西,特别是外貌,如果不是常常在杂志电视上看到他,萧诺伊也认不出这个优雅高贵的男子就是小时候那个水晶一样的娃娃。
似乎感觉到她的视线,杜楚涵转过头来,微微的愣怔之后,颇为专注地看了她一小会儿,眼光渐渐热切起来,大步走过来,试探着问:“萧诺伊?”
萧诺伊顿时受宠若惊。
“真的是你啊。”杜楚涵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
萧诺伊自己照镜子,都有种今非昔比的感觉,杜楚涵竟然一眼就能认出她,不能不佩服他惊人的记忆力和眼力,隐约又有些高兴。
“你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杜楚涵笑眯眯地说着,上下端详她,眼光停留在她粗糙的手指上,“还拉小提琴吗?”
“早就不拉了。”萧诺伊尴尬地笑笑,缩回手指。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杜楚涵热络地问,“自己搞乐团还是幕后制作?在哪家公司?”
萧诺伊更是尴尬,两个人的世界实在是距离得太远了,酒吧里那个小乐队,对杜楚涵来说更是不值一提。
她开始怀念小时候,还能肩挨着肩窝在梧桐树后面扮强盗的时光,但显然,他们的位置已经越隔越远。
她哈哈笑着说:“我没有在搞音乐,偶尔跟朋友在酒吧里唱唱歌。”
“嗯?”杜楚涵露出困顿迷惑的神情。
“是朋友带我进来的,”萧诺伊挠挠头,“就是混进来玩的。”她没好意思说骗吃骗喝,从小到大,好像只要在他面前丢脸,滋味就特别不好受。
“哦。”杜楚涵了然地点头,并没有流露出丝毫轻视的意思,“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萧诺伊愣了愣,抬眼看表情有点羞涩的男人,对方的眼神居然是认真的。
“电话?”
“是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萧诺伊一边摸电话,一边嘀嘀咕咕:“你现在是名人了,还有时间跟我联络吗?”
“那时候你突然转了学,我一直很担心你,今天居然能在这里碰到,我很高兴。”杜楚涵的语气很诚挚,完全不像是虚伪的客套。
被他这样一说,萧诺伊顿时觉得心里暖乎乎的,连忙掏出手机给他。
杜楚涵在上面输入自己的号码,拨通后存储,然后把手机还给她,正色道:“我从来没忘记你,真的。”
他有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尾角微微上挑,专注看着人的时候,有种特别慵倦迷离的风情,饶是萧诺伊粗枝大叶,被他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脸上也有点红色透了出来,还很不好意思。
“改天我去听你唱歌吧。”杜楚涵干脆地说。
“还是不要了,”萧诺伊讷讷,“那种小酒吧你去恐怕不合适。”
杜楚涵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萧诺伊顿时有种负罪感,赶忙说:“你要是有时间就来我家里吧,小酒吧里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你现在这么出名,去那里不方便。”不引起混乱才怪。
“可以去你家里吗?”杜楚涵琥珀色的瞳子顿时亮了亮。
“当然可以,”萧诺伊爽快地说,“我和朋友合住,他菜烧得很好,比起五星级饭店的大厨毫不逊色。”提起阿博煮的菜,萧诺伊就赞不绝口。
“哦?你朋友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杜楚涵微笑。
“不是,”萧诺伊摇摇头,“他不是女孩子,是男人,你没发现厨师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吗?这也充分证明男人比女人更适合做菜。”
杜楚涵愣了愣,很快微微一笑,“你已经有了男朋友啦?改天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
“不是的,”萧诺伊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分担房租的室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哦。”杜楚涵淡淡应了一声。
又寒暄了几句,就有人过来招呼杜楚涵,他抱歉地冲萧诺伊点了点头,过去应酬。
萧诺伊看他在人群里走来走去,片刻不得闲,不免有点同情他,做名人还真是可怜,要客客气气地应付那么多人,一杯酒端了一个晚上,连喝一口的机会都没有。
“你居然认识杜楚涵!”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阿博兴奋地说。
“只是小学同学啦。”萧诺伊不好意思地抓头发。
“那他居然还能认出你来?!还真是不容易!”阿博惊叹,讶然地打量着不远处的杜楚涵,感慨着说,“他好像人不错,看起来一点架子都没有。”
“是啊,”萧诺伊点头,“跟小时候一样。”想起小时候,她莫名打了个寒噤,突然觉得脊背上凉飕飕的。
小时候……只要跟杜楚涵在一起,好像每次结果她都蛮惨的。
萧诺伊对杜楚涵的感觉很复杂,小时候,两个人住在同一片高级住宅小区,上同一所贵族幼儿园、同一所私立小学、同一所初中,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杜楚涵长得白净漂亮,衣服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看就是那种乖乖牌的好小孩。跟人说话的时候,习惯低垂眉睫,温声细语,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跟他大声说话都是一种罪过。
这种孩子通常都能轻易讨得大人们的欢心,杜楚涵当然也不例外,他一直都是老师的宠儿、家长们眼热的对象。和成绩马马虎虎、性格粗枝大叶的萧诺伊形成鲜明对比。但萧诺伊模模糊糊地觉得,杜楚涵也许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乖巧,说不定比自己更淘气更调皮。
譬如说,他会趁着总爱欺负小朋友的大胖睡午觉的时候,把搞怪店里买来的塑料蛇放进他的文具盒里,害得大胖一打开文具盒就被蹿出来的蛇吓得哇哇大叫;他也会在乐理老师的笛子里塞块口香糖,不明究竟的老师憋得脸红脖子粗,愣是没吹出声来;校长口若悬河地演讲的时候,他也曾经若无其事地把棒棒糖丢进校长刚喝了一半的可乐杯里……瞬间膨胀爆炸的液体把校长大人变成了落汤鸡,当时混乱的场景,萧诺伊现在还能想起来。
萧诺伊之所以对十几年前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记得那么清楚,是有原因的。
因为杜楚涵无论做什么,最后背黑锅的都是她。
两个人站在一起,不管怎么看,萧诺伊都像更调皮、更捣蛋的那一个,往往是莫名其妙就被冤枉了。
萧诺伊那时家境还好,穿的衣服也是专卖店里的名牌,可她就是有把名牌穿成地摊货的本事,衣服总是皱巴巴的,身上也常常青一块、紫一块,爬树、打架、踢球、旷课、玩游戏机……举凡淘小子们喜欢的,没有她不喜欢的。
作业虽然按时交,可作业本从来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干净整洁,边角常常卷起,油渍污渍更是不可缺少的点缀。
她具有所有“坏”小孩的基本特质,包括外貌,皮肤有点黑,轮廓粗糙,五官过大,搭配着小小的身子,显得很不协调。
如果说杜楚涵是精致的水晶娃娃,萧诺伊就像做工粗糙的泥胚。
被冤枉了很多次,萧诺伊仍然喜欢和杜楚涵在一起。小孩子的喜欢是没有道理的,她固执地认定杜楚涵就像易碎的水晶娃娃,需要她保护、照顾。
小朋友们都喜欢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但分组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和杜楚涵一伙,因为他总是漫不经心、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很容易就“牺牲”掉了,萧诺伊就主动和他一起,结果他们两个每次都输得很惨。
友谊终结在初中二年级,那时候,学校有两个去市里参加小提琴比赛的名额,杜楚涵是理所当然的人选,萧诺伊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跟他一起去。
她从来没那么兴奋过,这是第一次,她能够和杜楚涵站在同一个平台上。
比赛那天,她特别换上自己最讨厌的碎花百褶公主裙,还让妈妈给自己梳了一个很可爱的发型。
结果比赛那天,杜楚涵居然根本没有出现。
暴跳如雷的带队老师很严厉地责问萧诺伊:“你究竟跟杜楚涵说什么了?他说你不来参加比赛他也不来,结果你来了,他还是没来!”
萧诺伊愣住了。
“小小年纪,怎么那么多坏心眼?”老师鄙夷地说。
接下来的事情,萧诺伊已经记不大清楚,只有老师厌恶的眼神、周围人们不屑的目光和自己涨红的脸,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心头,多年之后,还能清晰地回想起来。
她曾经问过杜楚涵为什么让她莫名其妙地背黑锅,杜楚涵淡淡地回答:“我只是说你不去我也不去,没说你去了我一定去啊。”
后来才隐隐约约地听有的同学说,杜楚涵本来就不想参加那个比赛,所以才想利用她“过桥”,没想到老师真的答应她一起参加,杜楚涵还懊恼了一阵子呢。
从那以后,她负气地不再找杜楚涵玩,杜楚涵很快就发现自己身后少了根小尾巴,但他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介意。
萧诺伊有时候伤心地想,想要这段友谊的人只有自己而已,他或许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朋友。
这个学期还没结束的时候,萧诺伊的父亲因为投资失败,欠了一大笔债,喝醉酒后从高架桥上跳了下去。死者已矣,万事皆休,受苦的是活着的人。
做惯了阔太太的老妈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应付这突如其来的改变,年纪小的女儿更不知道。天天有人来家里讨债,威逼恫吓、哭诉哀号……每天闹得鸡飞狗跳,比菜市场还热闹。
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包括房子和萧诺伊心爱的小提琴。穷困潦倒的母女俩开始不停地搬家,萧诺伊现在还能想起,和老妈一人拎着一个可怜的包裹,站在十字路口茫然发呆的傻样,和当时心里充斥得满满的焦灼、恐慌、无助。
漂泊了三四年后才在郊区找到一栋四壁透风的小房子,慢慢安顿下来。
家里穷得丁当响,连吃饭都成问题,学音乐变成很奢侈的东西,何况老妈也丝毫没看出萧诺伊有成为音乐家的天赋,再提起学小提琴似乎都是个笑话。
夜深人静的时候,萧诺伊偶尔会把笤帚搭在肩头上,幻想着拉琴的情形,悲哀地明白再也不可能追赶上那个人的步子。
她的学习成绩本来就马马虎虎,在不停地转学和缺课后,更是一落千丈,为了贴补家用,倒是打了不少短工。
勉强读到高中毕业,经好友李琪琪的介绍,在她就业的S城某家酒吧找了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后来又加入在那里驻唱的乐队,成为主唱。
收入不是很高,去掉维修乐器之类杂七杂八的费用,也就勉强够维持生活而已,但整天忙忙碌碌的,倒也还充实。
虽然和杜楚涵断绝了联系,这些年却常常听到他的名字,知道他已经成为顶尖的音乐制作人,在圈内备受推崇。
不过,和萧诺伊想象中的不一样,他没有成为神秘优雅的小提琴王子,而是被尊称为流行音乐的教父。
偶尔想起以前的生活,想起杜楚涵,遥远得仿佛另一个世界。现在的杜楚涵,和她的确属于两个世界。
萧诺伊没有想到第二天就接到了杜楚涵的电话,当时惊讶得手机差点没掉在地上。她以为昨天在酒会上他只是说说而已,他那样的身份地位,应该有数不清的应酬和工作,又怎么会想到跟她联系呢?
说是老同学,也未免太久远了,说是童年好友,又有点牵强。但他的确打电话来,很认真地说要来“拜访”,萧诺伊都懵了。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闲?看着简陋的房间,她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觉得那个电话根本就是个错觉,杜楚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想想都不大现实。
他那样的人,似乎就应该西装笔挺地坐在高雅的西餐厅里,优雅地摆弄着刀叉,旁边站着连微笑都恰到好处的侍者。
不论他是不是真的会出现,阿博都紧张起来,准备工作做得如火如荼。窗帘床单沙发垫明明刚洗过没几天,他还是全部撤下来,重新清洗了一遍,用旧了的碗碟不好意思拿出来,他又特意跑出去重新买了一套,甚至买了一束鲜花插在闲置了很久的花瓶里。打扫的时候连沙发的死角都没有放过,比年末大扫除时还细心十倍。
“你说,用这些菜招待杜楚涵,是不是太寒酸了?”
“我要不要去跟煜祺他们拉点赞助,弄几条鲍鱼什么的?”
“怎么也得有点海鲜吧……”
“诺伊,要不然……”做完清洁的阿博蹲在厨房的地砖上,一边摆弄着那堆足够他们两个平时吃一星期的菜,一边唠唠叨叨。
萧诺伊被他烦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杜楚涵什么没吃过?你的手艺够好的了,如果他是只吃鲍鱼鱼翅的主,咱们也款待不起。”
小时候拼命想要追赶上那个人的心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完全失去了。
杜楚涵非常有教养有礼貌,第一次登门,不但买了一大束非常明艳的鹤望兰和晚香玉,还带了一瓶扎着漂亮蝴蝶结的红酒,笑眯眯站在门口。
“八二年的Vin
de
Table
Francais!”曾经做过酒保的阿博看到标签,激动得差点没欢呼着跳起来。
虽然早就做过心理建设,萧诺伊看到这个气质优雅的男人,还是有些手足无措。
杜楚涵非常自觉地在门口换上室内棉拖鞋,脚上穿的白色棉布袜一尘不染,连弯腰脱鞋的动作都很优雅,萧诺伊看得有点发呆,有些人,生来就是吸引别人视线的。
明明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他却表现得有点羞答答,局促地坐在简陋的沙发上,未开口先笑,他长得极漂亮,皮肤白皙,琥珀色的瞳仁明净澄澈,鼻梁又高又挺,下巴略尖,怎么看都是极斯文优雅的美男子,笑容也有几分羞涩可爱,就像未谙世事的纯情大男孩。
同样是二十八岁的年纪,他的身上却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
萧诺伊不得不再次慨叹造物主对他的偏爱。
他的紧张腼腆到令两个主人放松下来,阿博难得一本正经地打过招呼,就去厨房忙活。
杜楚涵视线在室内梭巡了一圈,家具和陈设都很简单,看起来寒酸了些,也能看出他们的境况不大好。但纤尘不染,是细心打扫过的,留意到墙上南瑾晨的海报,他不免多看了两眼。
“我很喜欢他的音乐。”萧诺伊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听说你们是表兄弟。”
杜楚涵点头,“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真的?”萧诺伊顿时兴奋得两眼发光。
杜楚涵和气地笑,“真的。”
“我还看过他主演的电影,他演技也很棒。”萧诺伊赞叹地说。
“他是很出色的艺人,”杜楚涵中肯地评价,“也很努力。”
“你也很棒,跟小时候一样,”萧诺伊抓抓头发,“昨天,我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
厨房里传来炝锅的声音,杜楚涵往那边瞥了一眼,“我……要不要过去帮忙?”
萧诺伊摆摆手,若无其事地说:“安啦,我们等着吃就行了。”
“哦,”杜楚涵轻笑着又问,“当年你怎么会突然转学呢?”
“那个……”萧诺伊踯躅。
“对不起,”杜楚涵歉然地说,“如果不方便说……”
“不是啦,”萧诺伊连忙摆手,“没什么不方便的,都过去很久了。其实那时候我爸爸投资失败,我们家破产了。”
“啊……”杜楚涵低呼了一声,轻声说:“抱歉。”
“早都过去了,当时倒是蛮难过的。”萧诺伊无所谓地笑笑。
“伯父伯母呢?他们一切都还安好吧?”杜楚涵沉吟着问。
“我爸爸破产的时候自杀了,妈妈现在住在乡下,偶尔帮别人做些缝缝补补的活。”萧诺伊摩挲着手里的细骨瓷茶杯,“你明白的,那里开销小,生活比较容易。”
“这些年,”杜楚涵思忖着说,“你们一定吃了很多苦。”
“还好啦……”萧诺伊啜了一大口龙井茶,唔,好苦,平时她只喝廉价的花茶,这特级龙井是阿博特意去买来招待杜楚涵的,她扯着嘴角,笑了笑说:“开始几年是不大容易,现在我也能赚钱,好多了。”
“哦,”杜楚涵思忖,“你说你在乐队驻唱?”
“是啊,”萧诺伊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我开始是在酒吧做侍应的,偶然瞎哼哼的时候被阿博听到,他是乐队的队长嘛,就说我可以试着唱歌,后来乐队的主唱被Sea
Stars挖角,我就变成了主唱。”
“Sea
Stars是大公司,”杜楚涵挑眉说,“看来那个主唱应该很有实力。”
“嗯,”萧诺伊说,“他现在很火的,你大概听过他的名字——朴烨霖。”
“朴烨霖……”杜楚涵点了下头,“我知道,他是拿到去年金唱片大奖的新人,前途不可限量。”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杜楚涵话不多,但总带着笑,无论萧诺伊说多傻的话题,他都会配合。萧诺伊和他一路相处下来,竟然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阿博动作麻利,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布置妥当。
“辛苦你了。”杜楚涵坐在边角磨损的餐桌旁,含笑点头,阿博受宠若惊,欢喜得脸都红了。
三个人一起动筷子夹菜,萧诺伊看看杜楚涵白得不像话的肌肤,又开始自惭形秽,他怎么就能生得那么白呢?自己昼伏夜出,跟阳光有亲密接触的机会也不多,偏偏黑得像炭似的……自己老爸老妈明明基因还不错的说,虽然不能说是白皙,也没有一个黑成自己这样的……她暗暗扼腕叹息。
“味道真好。”杜楚涵一边吃,一边赞美。
阿博做的菜,卖相不能和星级饭店大厨做出来的相比,味道倒是不错的,菜色搭配得也很相宜,虽然菜不是萧诺伊做的,但她看杜楚涵夹菜夹得起劲,也大为高兴。
“来,吃草虾佐酒最好了。”她给杜楚涵斟了半杯红酒。她其实很讨厌这种洋酒的喝法,每次只斟满杯底,还不够一口喝的,她喜欢大口喝啤酒,大声谈笑,兴致来了对瓶吹也无所谓,但杜楚涵是斯文人,她在他面前,不自觉就收敛了很多。
杜楚涵喝酒也很干脆,三个人聊些陈年往事,和娱乐圈中的八卦,不一会儿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萧诺伊翻开冰箱,拿出几瓶啤酒,就要打开。
阿博连忙皱着眉头阻止她:“你胃不好,少喝点。”
当年跟着老妈颠沛流离,饥一餐饱一餐,后遗症就是落下了胃病,阿博亲眼见过她被胃痛折磨的样子,现在还心有余悸。
“呵呵,”萧诺伊酒兴上来,听他唠叨,一把勾住他脖子,翻着眼睛说:“你真像我老婆。”
阿博顿时满脸黑线。
“大不了你再给我冲苏打水。”萧诺伊满不在乎地说。
喝苏打水治胃痛,这是没有法子时的法子。
杜楚涵笑眯眯看她亲亲热热地勾着阿博,替她把酒启开,斟满杯。
萧诺伊欢呼着放开阿博,端起来喝了一大口,满意地咂咂嘴,“还是冰啤酒最过瘾了!”
阿博苦笑着摇头。
两瓶啤酒下肚,萧诺伊已经醉意微醺,斜着眼睛看杜楚涵,“我说要唱歌给你听的哦。”
“是啊。”杜楚涵微笑点头,他也喝了不少,眼神却还很清澈。
萧诺伊平时喝多了也会唱上几曲,根本不管是不是折磨别人的神经,这时候来了兴致,跑到阿博房里,拿出他的吉他。
阿博顿时哀号:“那是我的!”
萧诺伊当然不理睬他的抗议,信手弹了几下。
那是把Vowinkel
2A,像他们这样的人能有把像样的吉他不容易,阿博啃了好几个月的馒头夹咸菜,外加兄弟们的赞助才把这把吉他弄到手。虽然是二手货——也许三手四手也说不定,但对他来说,就是眼珠子一样的宝贝。平时是绝对不肯让萧诺伊碰的。
但他也知道,和一个喝醉酒的女人理论,那就等于把自己的智商降低到学龄前的标准。
他胆战心惊地看着那个疯狂的女人摆弄着他心爱的宝贝,杜楚涵始终微微笑地看着他,又渐渐专注地看着萧诺伊。
沉浸在音乐中的萧诺伊很动人。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丑小鸭。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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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楚涵好帅!”
萧诺伊不由得支起耳朵留神听。
“我觉得他比南瑾晨有气质多了。”另一个女孩扑扇着夸张的长睫毛说。
“可是我更喜欢南瑾晨啊。”涂着粉红色唇蜜的女孩大声抗议。
“南瑾晨就像个被宠坏了的小孩,杜楚涵一看就是温柔优雅的好男人。”长睫毛女孩盯着杂志封面上的俊美男子,声音甜腻得好像掺了蜜,眯眼做陶醉状,“怎么会有笑得这么迷人的男人?”
“听说他们两个是表兄弟,好基因果然是会遗传的。”粉红色嘴唇女孩兴奋地说,“你说他们的外祖母是不是极品美眉?”
后面的讨论已经超出萧诺伊能理解的范围,新新人类的用词常常令她觉得困惑,果然二十八岁和十八岁是有代沟的,她觉得有点悲哀,睡意已经不翼而飞,不由自主瞥了眼女孩子手中的杂志,封面上的男子眉如点漆,目似琉璃,笑意温润地斜睇着她。萧诺伊心脏蓦地颤了颤,脑海里慢慢勾勒出一个小男孩的形象,雪白的灯笼袖衬衫、天蓝色背带短裤,乌黑油亮的中长发四六分开,规规矩矩,一丝不苟,很像某部著名卡通片中的男主角,当然,那时候,还没有那部卡通片。
她轻轻叹了口气,趴在前排的椅背上,神情有点恍惚。
下了公交车,萧诺伊一眼就看到阿博站在擎天大厦门口,看见她松了口气似的迎上来,嘴里抱怨着:“怎么才来?酒会早都开始了。”
他全名叫李一博,是萧诺伊所在酒吧乐队的队长兼贝斯手,几年前,高考落榜的萧诺伊,不甘心跟老妈在乡下窝一辈子,就来到S城,投奔自己学生时代的死党李琪琪,也就是阿博的妹妹。
S城是全国最大的现代化都市之一,可谓寸土寸金。当时兄妹俩租了一套两居室的公寓房,萧诺伊来到后就和李琪琪合住一个房间。彼此相处得很融洽,渐渐和家人没两样。
两年前,李琪琪在酒吧里和一个北京商人一见钟情,夫唱妇随去了祖国的心脏。
当时萧诺伊觉得只剩下她和阿博两个人,孤男寡女共居一室恐怕不方便,就提出要搬出去。
可是阿博一句话就把她堵回来了:“你还知道自己是女人啊?我都忘了呢。”
为了继续名正言顺地“同居”,他还特意去百里之外的乡下,非要认萧母做干妈,萧母跟他接触以后,对他印象很好,也希望在外地能有照顾女儿的人,就顺水推舟地收下了这个干儿子。
阿博虽然没有以萧诺伊的哥哥自居,但的确很照顾她,两个人就继续维持着分担房租共住的局面。这两年来,在这个陌生的都市,彼此做伴倒也不寂寞。
从另一个角度讲,在陌生的城市,要找到彼此适合、有共同爱好、性格相辅相成、相处融洽的同居人并不容易。在这件事情上阿博其实是有私心的,他平时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但脑子很聪明,还有不少门路,经常能弄到些大场合的邀请券。
当然啦,他倒不是想趁机结识什么大人物,妄想遇到慧眼识英才的伯乐——那是三流电视剧才会有的桥段,现实比电视剧要残酷冷漠得多。
他是很实际的人,大场合就意味着可以让他们大饱口福,吃到很多平时不敢肖想的好料,享受上流社会才能享受到的奢侈。
有这样的好机会,阿博第一个想到的人,每次都是萧诺伊,他像疼亲弟弟一样疼着这个粗线条的女孩。
注意,是弟弟,不是妹妹,就像他说的,在他心中,萧诺伊根本就不是女人。
知道阿博一定等了半天,萧诺伊也很不好意思,抓抓头发,“我睡过头了。”
阿博一副“我就知道”的了然表情,在她头上用力敲了个爆栗,打量她一番,“不错嘛,还知道穿裙子。”
萧诺伊不自在地扯扯裙角,“不想再被当成猴子……”
想起上次带她去参加酒会时发生的糗事,阿博差点没爆笑当场,嘴角抽搐了半天,才把笑声卡在喉咙里。
看到他眼睛里促狭的笑意,萧诺伊恨恨地剜了他一眼。
穿牛仔裤、T恤衫参加酒会很奇怪吗?干吗大家都用看猴子的眼光看她?连阿博也拼命躲着她,恨不得在脸上明明白白贴个“我不认识她,不是和她一起的”的标签。
清清嗓子,阿博若无其事地说:“走吧,今天是个大场子,我好不容易才弄到邀请卡。”
“唔。”萧诺伊闷闷地应着,跟他进场。
入场之后,两个人极有默契地分兵两路,各自开辟战场。
萧诺伊盛了满满一盘子心爱的龙虾和鳕鱼片,躲在角落里大吃特吃。
刚吞掉四只龙虾,嘴里正嚼着鳕鱼片,一抬眼,远远看到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中站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心脏顿时“咚”地跳了一下。
只是长得很像而已,并不能确定,但居然不由自主就紧张了起来。
待到那个人和周遭的人寒暄着越走越近,她已经看得很清楚,的确就是刚才在杂志封面上看到的优雅男子。
顿时心跳加快了节拍,嘴里肉质鲜嫩的鳕鱼片也变得食不知味。
意外在这种场合遇到青梅竹马的好友——如果算得上是好友的话,萧诺伊觉得很兴奋。但她不确定自己要不要上前去打招呼。
先不说两个人现在天差地别的身份,毕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就算杜楚涵还记得有她这么个同学,也绝不可能认出她来。
岁月改变了太多东西,特别是外貌,如果不是常常在杂志电视上看到他,萧诺伊也认不出这个优雅高贵的男子就是小时候那个水晶一样的娃娃。
似乎感觉到她的视线,杜楚涵转过头来,微微的愣怔之后,颇为专注地看了她一小会儿,眼光渐渐热切起来,大步走过来,试探着问:“萧诺伊?”
萧诺伊顿时受宠若惊。
“真的是你啊。”杜楚涵立刻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
萧诺伊自己照镜子,都有种今非昔比的感觉,杜楚涵竟然一眼就能认出她,不能不佩服他惊人的记忆力和眼力,隐约又有些高兴。
“你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杜楚涵笑眯眯地说着,上下端详她,眼光停留在她粗糙的手指上,“还拉小提琴吗?”
“早就不拉了。”萧诺伊尴尬地笑笑,缩回手指。
“那你现在在做什么?”杜楚涵热络地问,“自己搞乐团还是幕后制作?在哪家公司?”
萧诺伊更是尴尬,两个人的世界实在是距离得太远了,酒吧里那个小乐队,对杜楚涵来说更是不值一提。
她开始怀念小时候,还能肩挨着肩窝在梧桐树后面扮强盗的时光,但显然,他们的位置已经越隔越远。
她哈哈笑着说:“我没有在搞音乐,偶尔跟朋友在酒吧里唱唱歌。”
“嗯?”杜楚涵露出困顿迷惑的神情。
“是朋友带我进来的,”萧诺伊挠挠头,“就是混进来玩的。”她没好意思说骗吃骗喝,从小到大,好像只要在他面前丢脸,滋味就特别不好受。
“哦。”杜楚涵了然地点头,并没有流露出丝毫轻视的意思,“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萧诺伊愣了愣,抬眼看表情有点羞涩的男人,对方的眼神居然是认真的。
“电话?”
“是啊。”他理所当然地说。
萧诺伊一边摸电话,一边嘀嘀咕咕:“你现在是名人了,还有时间跟我联络吗?”
“那时候你突然转了学,我一直很担心你,今天居然能在这里碰到,我很高兴。”杜楚涵的语气很诚挚,完全不像是虚伪的客套。
被他这样一说,萧诺伊顿时觉得心里暖乎乎的,连忙掏出手机给他。
杜楚涵在上面输入自己的号码,拨通后存储,然后把手机还给她,正色道:“我从来没忘记你,真的。”
他有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尾角微微上挑,专注看着人的时候,有种特别慵倦迷离的风情,饶是萧诺伊粗枝大叶,被他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脸上也有点红色透了出来,还很不好意思。
“改天我去听你唱歌吧。”杜楚涵干脆地说。
“还是不要了,”萧诺伊讷讷,“那种小酒吧你去恐怕不合适。”
杜楚涵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萧诺伊顿时有种负罪感,赶忙说:“你要是有时间就来我家里吧,小酒吧里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你现在这么出名,去那里不方便。”不引起混乱才怪。
“可以去你家里吗?”杜楚涵琥珀色的瞳子顿时亮了亮。
“当然可以,”萧诺伊爽快地说,“我和朋友合住,他菜烧得很好,比起五星级饭店的大厨毫不逊色。”提起阿博煮的菜,萧诺伊就赞不绝口。
“哦?你朋友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杜楚涵微笑。
“不是,”萧诺伊摇摇头,“他不是女孩子,是男人,你没发现厨师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吗?这也充分证明男人比女人更适合做菜。”
杜楚涵愣了愣,很快微微一笑,“你已经有了男朋友啦?改天一定要介绍给我认识。”
“不是的,”萧诺伊不好意思地说,“只是我分担房租的室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哦。”杜楚涵淡淡应了一声。
又寒暄了几句,就有人过来招呼杜楚涵,他抱歉地冲萧诺伊点了点头,过去应酬。
萧诺伊看他在人群里走来走去,片刻不得闲,不免有点同情他,做名人还真是可怜,要客客气气地应付那么多人,一杯酒端了一个晚上,连喝一口的机会都没有。
“你居然认识杜楚涵!”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阿博兴奋地说。
“只是小学同学啦。”萧诺伊不好意思地抓头发。
“那他居然还能认出你来?!还真是不容易!”阿博惊叹,讶然地打量着不远处的杜楚涵,感慨着说,“他好像人不错,看起来一点架子都没有。”
“是啊,”萧诺伊点头,“跟小时候一样。”想起小时候,她莫名打了个寒噤,突然觉得脊背上凉飕飕的。
小时候……只要跟杜楚涵在一起,好像每次结果她都蛮惨的。
萧诺伊对杜楚涵的感觉很复杂,小时候,两个人住在同一片高级住宅小区,上同一所贵族幼儿园、同一所私立小学、同一所初中,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杜楚涵长得白净漂亮,衣服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一看就是那种乖乖牌的好小孩。跟人说话的时候,习惯低垂眉睫,温声细语,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跟他大声说话都是一种罪过。
这种孩子通常都能轻易讨得大人们的欢心,杜楚涵当然也不例外,他一直都是老师的宠儿、家长们眼热的对象。和成绩马马虎虎、性格粗枝大叶的萧诺伊形成鲜明对比。但萧诺伊模模糊糊地觉得,杜楚涵也许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乖巧,说不定比自己更淘气更调皮。
譬如说,他会趁着总爱欺负小朋友的大胖睡午觉的时候,把搞怪店里买来的塑料蛇放进他的文具盒里,害得大胖一打开文具盒就被蹿出来的蛇吓得哇哇大叫;他也会在乐理老师的笛子里塞块口香糖,不明究竟的老师憋得脸红脖子粗,愣是没吹出声来;校长口若悬河地演讲的时候,他也曾经若无其事地把棒棒糖丢进校长刚喝了一半的可乐杯里……瞬间膨胀爆炸的液体把校长大人变成了落汤鸡,当时混乱的场景,萧诺伊现在还能想起来。
萧诺伊之所以对十几年前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记得那么清楚,是有原因的。
因为杜楚涵无论做什么,最后背黑锅的都是她。
两个人站在一起,不管怎么看,萧诺伊都像更调皮、更捣蛋的那一个,往往是莫名其妙就被冤枉了。
萧诺伊那时家境还好,穿的衣服也是专卖店里的名牌,可她就是有把名牌穿成地摊货的本事,衣服总是皱巴巴的,身上也常常青一块、紫一块,爬树、打架、踢球、旷课、玩游戏机……举凡淘小子们喜欢的,没有她不喜欢的。
作业虽然按时交,可作业本从来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干净整洁,边角常常卷起,油渍污渍更是不可缺少的点缀。
她具有所有“坏”小孩的基本特质,包括外貌,皮肤有点黑,轮廓粗糙,五官过大,搭配着小小的身子,显得很不协调。
如果说杜楚涵是精致的水晶娃娃,萧诺伊就像做工粗糙的泥胚。
被冤枉了很多次,萧诺伊仍然喜欢和杜楚涵在一起。小孩子的喜欢是没有道理的,她固执地认定杜楚涵就像易碎的水晶娃娃,需要她保护、照顾。
小朋友们都喜欢玩官兵抓强盗的游戏,但分组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和杜楚涵一伙,因为他总是漫不经心、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很容易就“牺牲”掉了,萧诺伊就主动和他一起,结果他们两个每次都输得很惨。
友谊终结在初中二年级,那时候,学校有两个去市里参加小提琴比赛的名额,杜楚涵是理所当然的人选,萧诺伊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跟他一起去。
她从来没那么兴奋过,这是第一次,她能够和杜楚涵站在同一个平台上。
比赛那天,她特别换上自己最讨厌的碎花百褶公主裙,还让妈妈给自己梳了一个很可爱的发型。
结果比赛那天,杜楚涵居然根本没有出现。
暴跳如雷的带队老师很严厉地责问萧诺伊:“你究竟跟杜楚涵说什么了?他说你不来参加比赛他也不来,结果你来了,他还是没来!”
萧诺伊愣住了。
“小小年纪,怎么那么多坏心眼?”老师鄙夷地说。
接下来的事情,萧诺伊已经记不大清楚,只有老师厌恶的眼神、周围人们不屑的目光和自己涨红的脸,一直沉甸甸地压在心头,多年之后,还能清晰地回想起来。
她曾经问过杜楚涵为什么让她莫名其妙地背黑锅,杜楚涵淡淡地回答:“我只是说你不去我也不去,没说你去了我一定去啊。”
后来才隐隐约约地听有的同学说,杜楚涵本来就不想参加那个比赛,所以才想利用她“过桥”,没想到老师真的答应她一起参加,杜楚涵还懊恼了一阵子呢。
从那以后,她负气地不再找杜楚涵玩,杜楚涵很快就发现自己身后少了根小尾巴,但他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介意。
萧诺伊有时候伤心地想,想要这段友谊的人只有自己而已,他或许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朋友。
这个学期还没结束的时候,萧诺伊的父亲因为投资失败,欠了一大笔债,喝醉酒后从高架桥上跳了下去。死者已矣,万事皆休,受苦的是活着的人。
做惯了阔太太的老妈完全懵了,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应付这突如其来的改变,年纪小的女儿更不知道。天天有人来家里讨债,威逼恫吓、哭诉哀号……每天闹得鸡飞狗跳,比菜市场还热闹。
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包括房子和萧诺伊心爱的小提琴。穷困潦倒的母女俩开始不停地搬家,萧诺伊现在还能想起,和老妈一人拎着一个可怜的包裹,站在十字路口茫然发呆的傻样,和当时心里充斥得满满的焦灼、恐慌、无助。
漂泊了三四年后才在郊区找到一栋四壁透风的小房子,慢慢安顿下来。
家里穷得丁当响,连吃饭都成问题,学音乐变成很奢侈的东西,何况老妈也丝毫没看出萧诺伊有成为音乐家的天赋,再提起学小提琴似乎都是个笑话。
夜深人静的时候,萧诺伊偶尔会把笤帚搭在肩头上,幻想着拉琴的情形,悲哀地明白再也不可能追赶上那个人的步子。
她的学习成绩本来就马马虎虎,在不停地转学和缺课后,更是一落千丈,为了贴补家用,倒是打了不少短工。
勉强读到高中毕业,经好友李琪琪的介绍,在她就业的S城某家酒吧找了份相对稳定的工作,后来又加入在那里驻唱的乐队,成为主唱。
收入不是很高,去掉维修乐器之类杂七杂八的费用,也就勉强够维持生活而已,但整天忙忙碌碌的,倒也还充实。
虽然和杜楚涵断绝了联系,这些年却常常听到他的名字,知道他已经成为顶尖的音乐制作人,在圈内备受推崇。
不过,和萧诺伊想象中的不一样,他没有成为神秘优雅的小提琴王子,而是被尊称为流行音乐的教父。
偶尔想起以前的生活,想起杜楚涵,遥远得仿佛另一个世界。现在的杜楚涵,和她的确属于两个世界。
萧诺伊没有想到第二天就接到了杜楚涵的电话,当时惊讶得手机差点没掉在地上。她以为昨天在酒会上他只是说说而已,他那样的身份地位,应该有数不清的应酬和工作,又怎么会想到跟她联系呢?
说是老同学,也未免太久远了,说是童年好友,又有点牵强。但他的确打电话来,很认真地说要来“拜访”,萧诺伊都懵了。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闲?看着简陋的房间,她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觉得那个电话根本就是个错觉,杜楚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想想都不大现实。
他那样的人,似乎就应该西装笔挺地坐在高雅的西餐厅里,优雅地摆弄着刀叉,旁边站着连微笑都恰到好处的侍者。
不论他是不是真的会出现,阿博都紧张起来,准备工作做得如火如荼。窗帘床单沙发垫明明刚洗过没几天,他还是全部撤下来,重新清洗了一遍,用旧了的碗碟不好意思拿出来,他又特意跑出去重新买了一套,甚至买了一束鲜花插在闲置了很久的花瓶里。打扫的时候连沙发的死角都没有放过,比年末大扫除时还细心十倍。
“你说,用这些菜招待杜楚涵,是不是太寒酸了?”
“我要不要去跟煜祺他们拉点赞助,弄几条鲍鱼什么的?”
“怎么也得有点海鲜吧……”
“诺伊,要不然……”做完清洁的阿博蹲在厨房的地砖上,一边摆弄着那堆足够他们两个平时吃一星期的菜,一边唠唠叨叨。
萧诺伊被他烦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杜楚涵什么没吃过?你的手艺够好的了,如果他是只吃鲍鱼鱼翅的主,咱们也款待不起。”
小时候拼命想要追赶上那个人的心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完全失去了。
杜楚涵非常有教养有礼貌,第一次登门,不但买了一大束非常明艳的鹤望兰和晚香玉,还带了一瓶扎着漂亮蝴蝶结的红酒,笑眯眯站在门口。
“八二年的Vin
de
Table
Francais!”曾经做过酒保的阿博看到标签,激动得差点没欢呼着跳起来。
虽然早就做过心理建设,萧诺伊看到这个气质优雅的男人,还是有些手足无措。
杜楚涵非常自觉地在门口换上室内棉拖鞋,脚上穿的白色棉布袜一尘不染,连弯腰脱鞋的动作都很优雅,萧诺伊看得有点发呆,有些人,生来就是吸引别人视线的。
明明是见惯大场面的人,他却表现得有点羞答答,局促地坐在简陋的沙发上,未开口先笑,他长得极漂亮,皮肤白皙,琥珀色的瞳仁明净澄澈,鼻梁又高又挺,下巴略尖,怎么看都是极斯文优雅的美男子,笑容也有几分羞涩可爱,就像未谙世事的纯情大男孩。
同样是二十八岁的年纪,他的身上却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
萧诺伊不得不再次慨叹造物主对他的偏爱。
他的紧张腼腆到令两个主人放松下来,阿博难得一本正经地打过招呼,就去厨房忙活。
杜楚涵视线在室内梭巡了一圈,家具和陈设都很简单,看起来寒酸了些,也能看出他们的境况不大好。但纤尘不染,是细心打扫过的,留意到墙上南瑾晨的海报,他不免多看了两眼。
“我很喜欢他的音乐。”萧诺伊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听说你们是表兄弟。”
杜楚涵点头,“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
“真的?”萧诺伊顿时兴奋得两眼发光。
杜楚涵和气地笑,“真的。”
“我还看过他主演的电影,他演技也很棒。”萧诺伊赞叹地说。
“他是很出色的艺人,”杜楚涵中肯地评价,“也很努力。”
“你也很棒,跟小时候一样,”萧诺伊抓抓头发,“昨天,我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
厨房里传来炝锅的声音,杜楚涵往那边瞥了一眼,“我……要不要过去帮忙?”
萧诺伊摆摆手,若无其事地说:“安啦,我们等着吃就行了。”
“哦,”杜楚涵轻笑着又问,“当年你怎么会突然转学呢?”
“那个……”萧诺伊踯躅。
“对不起,”杜楚涵歉然地说,“如果不方便说……”
“不是啦,”萧诺伊连忙摆手,“没什么不方便的,都过去很久了。其实那时候我爸爸投资失败,我们家破产了。”
“啊……”杜楚涵低呼了一声,轻声说:“抱歉。”
“早都过去了,当时倒是蛮难过的。”萧诺伊无所谓地笑笑。
“伯父伯母呢?他们一切都还安好吧?”杜楚涵沉吟着问。
“我爸爸破产的时候自杀了,妈妈现在住在乡下,偶尔帮别人做些缝缝补补的活。”萧诺伊摩挲着手里的细骨瓷茶杯,“你明白的,那里开销小,生活比较容易。”
“这些年,”杜楚涵思忖着说,“你们一定吃了很多苦。”
“还好啦……”萧诺伊啜了一大口龙井茶,唔,好苦,平时她只喝廉价的花茶,这特级龙井是阿博特意去买来招待杜楚涵的,她扯着嘴角,笑了笑说:“开始几年是不大容易,现在我也能赚钱,好多了。”
“哦,”杜楚涵思忖,“你说你在乐队驻唱?”
“是啊,”萧诺伊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实我开始是在酒吧做侍应的,偶然瞎哼哼的时候被阿博听到,他是乐队的队长嘛,就说我可以试着唱歌,后来乐队的主唱被Sea
Stars挖角,我就变成了主唱。”
“Sea
Stars是大公司,”杜楚涵挑眉说,“看来那个主唱应该很有实力。”
“嗯,”萧诺伊说,“他现在很火的,你大概听过他的名字——朴烨霖。”
“朴烨霖……”杜楚涵点了下头,“我知道,他是拿到去年金唱片大奖的新人,前途不可限量。”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杜楚涵话不多,但总带着笑,无论萧诺伊说多傻的话题,他都会配合。萧诺伊和他一路相处下来,竟然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阿博动作麻利,不一会儿一大桌子菜就布置妥当。
“辛苦你了。”杜楚涵坐在边角磨损的餐桌旁,含笑点头,阿博受宠若惊,欢喜得脸都红了。
三个人一起动筷子夹菜,萧诺伊看看杜楚涵白得不像话的肌肤,又开始自惭形秽,他怎么就能生得那么白呢?自己昼伏夜出,跟阳光有亲密接触的机会也不多,偏偏黑得像炭似的……自己老爸老妈明明基因还不错的说,虽然不能说是白皙,也没有一个黑成自己这样的……她暗暗扼腕叹息。
“味道真好。”杜楚涵一边吃,一边赞美。
阿博做的菜,卖相不能和星级饭店大厨做出来的相比,味道倒是不错的,菜色搭配得也很相宜,虽然菜不是萧诺伊做的,但她看杜楚涵夹菜夹得起劲,也大为高兴。
“来,吃草虾佐酒最好了。”她给杜楚涵斟了半杯红酒。她其实很讨厌这种洋酒的喝法,每次只斟满杯底,还不够一口喝的,她喜欢大口喝啤酒,大声谈笑,兴致来了对瓶吹也无所谓,但杜楚涵是斯文人,她在他面前,不自觉就收敛了很多。
杜楚涵喝酒也很干脆,三个人聊些陈年往事,和娱乐圈中的八卦,不一会儿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萧诺伊翻开冰箱,拿出几瓶啤酒,就要打开。
阿博连忙皱着眉头阻止她:“你胃不好,少喝点。”
当年跟着老妈颠沛流离,饥一餐饱一餐,后遗症就是落下了胃病,阿博亲眼见过她被胃痛折磨的样子,现在还心有余悸。
“呵呵,”萧诺伊酒兴上来,听他唠叨,一把勾住他脖子,翻着眼睛说:“你真像我老婆。”
阿博顿时满脸黑线。
“大不了你再给我冲苏打水。”萧诺伊满不在乎地说。
喝苏打水治胃痛,这是没有法子时的法子。
杜楚涵笑眯眯看她亲亲热热地勾着阿博,替她把酒启开,斟满杯。
萧诺伊欢呼着放开阿博,端起来喝了一大口,满意地咂咂嘴,“还是冰啤酒最过瘾了!”
阿博苦笑着摇头。
两瓶啤酒下肚,萧诺伊已经醉意微醺,斜着眼睛看杜楚涵,“我说要唱歌给你听的哦。”
“是啊。”杜楚涵微笑点头,他也喝了不少,眼神却还很清澈。
萧诺伊平时喝多了也会唱上几曲,根本不管是不是折磨别人的神经,这时候来了兴致,跑到阿博房里,拿出他的吉他。
阿博顿时哀号:“那是我的!”
萧诺伊当然不理睬他的抗议,信手弹了几下。
那是把Vowinkel
2A,像他们这样的人能有把像样的吉他不容易,阿博啃了好几个月的馒头夹咸菜,外加兄弟们的赞助才把这把吉他弄到手。虽然是二手货——也许三手四手也说不定,但对他来说,就是眼珠子一样的宝贝。平时是绝对不肯让萧诺伊碰的。
但他也知道,和一个喝醉酒的女人理论,那就等于把自己的智商降低到学龄前的标准。
他胆战心惊地看着那个疯狂的女人摆弄着他心爱的宝贝,杜楚涵始终微微笑地看着他,又渐渐专注地看着萧诺伊。
沉浸在音乐中的萧诺伊很动人。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丑小鸭。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