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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家都是熟人

  周末的时候,乔明媚约了林遥逛街,说笑的时候提起盛韦斯,林遥惊呼世界真是太小了。

  “你认识?”

  乔明媚与林遥是大学同窗,又都是W城人,脾性相合,便成了死党。

  林遥扒拉着衣服架子,拿起一件白色雪纺连衣裙在身上比划着,“那是林述大学时的好友。”

  林述是林遥的哥哥,一个心甘情愿将妹妹宠上天的哥哥。

  又拿起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在身上比来比去,林遥说道:“林述前几天和我说要给我介绍个男朋友,我问他是哪家的公子少爷三生有幸得他青睐,他说他打算介绍盛韦斯给我。我当时就没给他好脸色,盛韦斯我是见过的,黑得跟包公似的,我要和盛韦斯在一块儿走着,视觉效果肯定很具冲击……”

  林遥说了半天,不见乔明媚给她回应,回头看,乔明媚正对着一条水粉色的百褶短裙笑着,便将手中的衣服挂在回远处走了过去,“这裙子看着倒是不错,试试?”

  乔明媚将裙子拿下来递给林遥,“你试吧。这颜色太鲜亮了,我hold不住。”

  “我看你啊,压根就没有逛街的心情。走,咱们找地儿坐坐,好好聊聊。”林遥接过裙子,又挂了回去,扯着乔明媚的胳膊就往楼下的露天咖啡吧去了。

  午后阳光温熏,是一段适合倾听和诉说的时光。

  两人挑了角落的椅子坐下,一人点了杯咖啡。

  “说吧,”林遥好整以暇,“是不是江哲远又给你打电话了?瞧你整个人都不在状态。”

  乔明媚点头,“嗯,昨儿晚上,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了点事。”

  江哲远是乔明媚的男朋友,哦,不对,是前男友。

  他们在两个月前分手了。

  不知道是因为习惯成自然,还是江哲远想挽回这段感情,隔三差五的,江哲远就会给乔明媚打个电话说说生活琐事叙叙家常。

  而在接了江哲远电话的第二天,乔明媚必定无精打采,闷闷不乐。

  提到江哲远,林遥就恨不得指挥着林述将此人斩草除根,消失在这个地球上。

  看着林遥那愤恨的模样,乔明媚哑然失笑,“江哲远该庆幸他不在这里,而是在B市。否则,你迟早有一天会去他们小区把他家锁眼给堵了。”

  “废话!”林遥扬眉,“就准他欺负我家姐妹,还不准我堵他家锁眼了啊?”

  乔明媚知道林遥对她好,想到自己身边有这么一个朋友,心中就觉得满足。“遥遥,谢谢你一直对我那么好。”

  林遥最见不得平时和自己一样大大咧咧没皮没脸的乔明媚这幅矫情的小模样,清咳几声,说道:“别说废话了,那人渣昨儿又找你说啥事了啊?”

  在林遥眼里,混蛋、王八蛋、人渣等等,这些都是江哲远的代名词。

  乔明媚还记得刚把分手那会儿,她把事情的原委说给林遥听,林遥从齿缝间吐出的一句:“没想到这厮竟然也是茫茫人海中的一粒渣!”

  “他妈妈想见我。”

  “他……呃?”林遥一愣,“他家那位尊贵的母后又想做啥妖啊?”

  江哲远的母亲,乔明媚是见过的。

  他们见面那日,林遥假装路过,惊鸿一瞥,从此对江母印象深刻。

  江母穿着一袭做工精良的锦缎大花旗袍,头发挽了髻,偏在一旁,别有风致。腕上套着一只通透的碧玉镯子,一看就知道是上品。脚上是与旗袍同色的布鞋。

  事后,林遥在女生宿舍对着乔明媚念了一首她自己写的诗:“你,拂开茫茫时空的雾霭,坚定且从容地走向人间,那一身富丽堂皇将人类的钛合金眼亮瞎,苍天啊!你为何容许这般妖孽生存在世?赶紧扔一道闪电下来吧!”那叫一个感情丰富,抑扬顿挫,特别是最后一句——“明媚啊!这女人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角色啊!”

  一语成谶。

  江母对乔明媚的面容谈吐都很满意,江哲远面露喜色,江母却是话锋一转,微笑着说:“不知道我们哲远有没有和乔小姐你说过一些我们家的情况?”

  乔明媚答道:“说过一些。”

  江哲远的父亲在B市从政,高官一枚,母亲在机关部门任要职。江哲远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

  江母问道:“乔小姐大学毕业后可有深造计划?”

  乔明媚摇头。

  她已经上了那么多年的学,该去社会上锻炼一下了。如果她工作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的知识还是有欠缺,那么,她会再选择学校进行深造。

  江母又道:“我们会安排哲远出国。”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妈,我不想出国。”江哲远在桌下握住乔明媚的手。

  江母看了江哲远一眼,目光锐利,“这事我和你爸已经决定了。”

  江母离开的时候,留了一句话给江哲远,“哲远,别以为我和你爸是把你当棋子使,你终归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做什么事情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你。你该明白一个道理,人,唯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当棋子,二是当下棋的人。”

  就因为江母这么一根棒子,曾令校园里无数人艳羡的江哲远和乔明媚鸳鸯的美好爱情就此进入了硝烟弥漫的状态。

  终于在毕业典礼那天,乔明媚对江哲远说:“哲远,我累了,我不想再和你争论爱或者不爱这个问题了。我不会跟你出国,我有我的生活。今天晚上我就和遥遥一起回W城了。”

  “你是说分手吗?”江哲远沉默了许久,“乔,我想我高估了你对我的爱。”

  乔明媚嘴巴动了动,抿上,又动了动,抿上,最终,倔强地不肯再说一个字。

  当晚,乔明媚在回W城的车上抱着林遥哭得稀里哗啦。

  林遥像个母亲一边温柔的拍着乔明媚,一边出谋划策,“明媚,你怎么就那么傻呢?你家也不差啊,把你家有钱的老爹拿出来炫耀一下,包管江哲远他家太后立刻准备了八抬大轿催着江哲远来娶你。”

  乔明媚摇摇头。

  “何苦呢……”林遥长长叹息一声,不再多说什么。

  大人们不都是这样的吗?装模作样的清高,口不对心的说话,然后,打着相亲相爱的旗子做着势利的事情。

  林遥家在W城是有名的妙手回春的圣手之家。父亲是W城著名的心脏科医生,哥哥林述子承父业,亦是城中风头正劲的年轻医生。许多叔伯婶娘,兄弟姐妹也都为了我国的医疗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唯有林遥,仗着父母兄长的宠爱,大学时念了国际贸易,算是苏家的异类。

  同学们素来知道林遥家世了得,见林遥和乔明媚交好,眼红之余就有嘴碎之人说三道四,矛头多是指向乔明媚。

  每每听到这样的诋毁,林遥就忍不住摇头,纤长手指点着乔明媚的脑袋,一副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模样:“你呀你!你倒是真淡定,可以由得别人那么说你。别人都恨不得自己的爸爸改名叫李刚,你倒好,你那老爹可比李刚厉害多了,你怎么还藏着掖着啊?”

  “财不露白。”乔明媚道,“我爹打小就告诫我要保护好自己。”

  林遥深有同感地点头,“这话,我家那位华佗也和我语重心长的说过。后来,他发现林述将我保护的滴水不漏,他就淡定了。他说,我要是把天捅了个窟窿,他就带着一大家子的医生挥舞着手术刀把天给补上了。”

  乔明媚说:“我小时候因为钱的事情被绑架过,三天两夜被关在一个黑乎乎的小屋子里,我都想象不出当时年幼的我是怎么活下来的?在那之后,我一直很缺乏安全感。”

  林遥摇摇手,“得了,我又没逼着你去昭告天下你那辉煌璀璨的家世。”

  乔明媚大学四年,与江哲远恋爱两年,整个大学知道乔明媚家世背景的人只有一个林遥。

  林遥曾断言,乔明媚若一日不向江哲远坦白,那江哲远之于乔明媚,就是一个过客。

  事实果然如此。

  “说是看着我的照片,赞不绝口,觉得这姑娘怎么看怎么好。”乔明媚说起来云淡风轻,好似在说别人的事情。

  “你怎么说?”林遥问。

  乔明媚说:“我让江哲远转达了一句话——这姑娘再好也是别人家的了,别惦记了。”

  闻言,林遥“扑哧”笑了出来,道:“明媚,太犀利了!他家尊贵的母后能被你气死。”

  乔明媚淡淡地说:“第一次见她,她可能是我未来的婆婆,婆媳关系是千古难题,不管是为了江哲远,还是为了我自己,我当然是会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现在,我和江哲远已经分开了,她对我而言就什么都不是了。再说,江哲远半夜打电话来扰我睡眠,还不准我有点脾气啊?”

  “得,有你这话我算是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了。”林遥长舒一口气,道:“反正已经过去了,就别为那些事情烦恼了。”

  乔明媚道:“我烦恼的才不是这些事情呢。”

  “那你愁什么呢?”林遥掰着手指数了起来,“你现在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薪资OK,前途光明。一个人住在你爹给你买的小公寓里,清清静静。上班有代步的车,不用挤公交车也不用挤地铁。年轻貌美,追求者排队。还有一个随传随到的闺蜜,三不五时逗你乐,你都泡在蜜罐子里了。”

  乔明媚笑笑,“我在发愁某些人快生日了,我该送点啥?”

  说到这个,林遥立刻就兴奋了起来。乔明媚口中的某些人,说的就是她。

  “今年我想开个生日派对。”林遥眉飞色舞地说道:“咱们的主题就是上流社会,就是说所有来宾,都必须打扮的人模狗样的……”

  “是不是想问我借个地方?”

  林遥猛点头。她正有此意。

  乔明媚名下有一处依山傍水的别墅,远离市区的喧嚣,树木葱郁,空气环境俱是上佳。邻里之间也相隔甚远,就是彻夜狂欢,也不会有人报警扰民。

  大学时期,林遥曾跟着乔明媚去那里度假,简直是避暑隐居的圣地啊!

  从此,念念不忘。

  “明媚,我爱死你了。”林遥抱住乔明媚,头在乔明媚的肩膀上蹭来蹭去,像一只撒娇的猫。

  林述是见惯了林遥这副样子的,宠溺地揉了揉林遥的头发,道:“遥遥,你悠着点,别一用力把明媚给勒死了。”

  林遥松开乔明媚,嘟着嘴佯装生气,不理林述,扭头与明媚说道:“明媚啊,你看看,这个就是传说中疼我如至宝的哥哥啊!”

  得,就这么一句话,他疼爱林遥的事实就变成遥远的传说了。林述不禁只能摇头失笑。

  乔明媚也是笑,刮了一下林遥的鼻子,“你就知足吧,我要是摊上林述这么一个好哥哥,我一准儿天天乐得跟个傻妞似的。”

  林遥瞪了乔明媚两眼,又瞟了林述一眼,哼了一声,道:“你们两个不待见我,我就不招呼你们了,我招呼其他人去。你们自己招呼自己吧。”

  说着,还真蹬蹬蹬走了。

  因着林遥的关系,林述和乔明媚也算是熟识了,林遥一走,两人倒也不至于无话。

  林述问:“明媚,遥遥说你回来后就进了KD集团的公关部?”

  乔明媚答:“是啊。”

  林述又问:“以你的性子,在八面玲珑的公关部能待得惯吗?”乔明媚和林遥两人相交甚笃,就是因为性情相投。两人都是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却又倔强的傻丫头,开心时疯疯癫癫,不开心了还要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还都是牙尖嘴利的人,说话时常犀利得让人接受不了。

  乔明媚道:“学着点呗,慢慢地就习惯了。”

  林述道:“你和遥遥虽然性子相近,但你总是比她要聪慧一些。”

  乔明媚琢磨了一下林述话里的意思,转头对林述露出一个灿烂明媚的笑,道:“你不是后悔没摊上我这么个妹妹吧?”

  顿时,林述也笑了。

  两人言笑晏晏。

  林述身形挺拔,是真正的玉树临风,今晚一身白色西服,璀璨的水晶灯映照下,恍然就是一个白马王子。

  乔明媚美人如玉,今晚又穿了一条剪裁简单的白色小礼服裙,手上劲项都没有佩戴首饰,只头上盘起的发间斜斜插了一只小巧的皇冠,皇冠上镶嵌着一些碎钻,细小的钻石在水晶灯下光芒虽弱,倒也衬了乔明媚今天的打扮,干净的气质里流淌着小小的华丽。

  真特么登对啊!

  林遥在门边远远地看着,忍不住想。

  这个念头一起,林遥心底陡然冒出一个想法:林述这些年就没往家带过女孩子,明媚前段时间刚刚挥剑斩情丝,此时若是林述趁虚而入,那还不是轻而易举抱得美人归,再说了,这两人若是在一处……

  林遥越看越觉得林述和乔明媚有戏,不禁为自己一刹那的想法高兴。老爹啊,你别老说你闺女一点不懂事,瞧,你家闺女操心的可都是大事,那些起床不叠被子啥的小事就留给二老操心了!

  盛韦斯进门的时候,就看到林遥乐不可支地看着某一处贼笑。

  顺着林遥的目光看去,盛韦斯的眉毛跳了几跳。

  不可否认,那是一副很美的画卷——男的俊朗,女的美貌,眉目间皆是笑意。

  若他是苏家长辈,必定是要上前去打听一下对方姓甚名谁,家主何处,家中还有何人,以便择日上门提亲。

  可惜,他是盛韦斯,是林述的好友。所以,他只是眉毛挑挑,转而不动声色地与林遥说生日快乐。

  林遥收了礼物,道了谢,指着林述和乔明媚问道:“盛韦斯,你看他们两个站一起是不是就是一个成语——天造地设?”

  盛韦斯对着林遥露出一个笑,道:“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只属于童话。”

  林遥的心一跳。她觉得自己似乎捕捉到一些什么,但又说不清自己到底捕捉到了什么。

  此时,盛韦斯心里想的却是——林述和乔明媚是怎么认识的?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初识,应该很熟悉。

  那边,林述和乔明媚也看到了才进门的盛韦斯。

  “那是我的好友,盛韦斯。”林述与乔明媚介绍道,“和你是同事,也在KD集团做事。”

  乔明媚点头,“我知道,KD集团新产品研发部的经理嘛。”

  “哦?”林述转头看乔明媚,“你们认识?”

  乔明媚迟疑了一下,道:“算不上认识吧,见过。还有就是——”眼睛一眯,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一样,“遥遥说你曾打算介绍盛韦斯给她。”

  “这丫头……”林述很是无奈,“她居然嫌盛韦斯黑。”

  乔明媚默默想,林遥肯定是她前世在佛前求来的福分,连审美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

  “盛韦斯做事有条理,有主张,有原则,有责任心……”显然,林述对盛韦斯很推崇。

  “太黑了。”乔明媚打断林述,“遥遥喜欢白白净净高高瘦瘦气质温润脾气温和说话温柔有主见有责任心有孝心懂得生活知道疼人没有不良嗜好有正当职业的帅哥。”

  林述顿时气结,“还要不要打把伞?”

  “呃?”什么意思?

  “那是许仙。”

  林述气急败坏,乔明媚则笑得前仰后合。

  “什么许仙?”林遥带着盛韦斯过来找林述,到了两人跟前恰好听到了“许仙”二字,又见乔明媚笑得如此夸张,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琢磨着自己是不是错失了什么好玩的事情。

  林述瞪了林遥一眼,与盛韦斯打招呼。

  林遥缠着乔明媚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乔明媚好不容易止了笑,看了林述好几眼,直把林述看得不耐烦了,自己招供,“我刚和明媚讨论了一下你喜欢的类型,得出一个结果就是你喜欢的人是许仙。”

  听了,林遥鄙视地白了乔明媚一眼,“笑点真低。”

  乔明媚为自己辩驳,“不是结果好笑,而是刚才林述气急败坏的模样太逗了。”

  “我哪有气急败坏?”

  “他还会气急败坏?”

  不愧是兄妹,同时开口。只是,一个一脸“我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手持手术刀手起刀落从来不手抖的医生”的道貌岸然;一个一副“天啊!神啊!他居然还有气急败坏的时候,我怎么就没赶上呢”的扼腕摸样。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

  盛韦斯一开口,惹来苏氏兄妹的侧目。

  林述想:头回见这厮主动和女孩子搭讪啊,看来想网罗盛韦斯做自己的妹婿是不可能了。

  林遥想:林述你看看你都干点什么事情啊?谁让你邀请盛韦斯来的啊,这根本就是引狼入室!

  唯有乔明媚波澜不惊,答道:“我喜欢唐僧啊。”

  林遥自发自动接口,“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

  林述和盛韦斯相视一眼,然后有志一同地扭头看向别处——太特么内伤了!

  林遥和乔明媚又说了几句话,就被其他朋友哄闹着拉着去外面草坪上跳舞了,被人拖着走,林遥还不忘朝林述嚷嚷,“林述,帮我照顾好明媚啊。”

  林述做了个敬礼的手势,表示自己一定光荣完成任务。

  一群人蜂拥而出,大厅顿时空荡了。

  林述耸耸肩,对二人说:“你们两个好像都不喜欢跳舞,那不如我们去后院把酒言欢吧?”问乔明媚,“明媚,后院的假山凉亭还在吧?”

  乔明媚道:“在啊,还有秋千。”

  瞧这情形,两人不仅是熟悉,看来交情还挺深厚。

  招来一个服务生将一应东西转移到后院,三人来到后院坐定。不过,林述和盛韦斯坐的是石凳,乔明媚是坐在秋千上。

  因为林遥要开生日派对,所以,这屋子里里外外都挂上了彩灯,通了电以后,明明暗暗,乍一看还真有一种霓虹闪烁的感觉。

  乔明媚坐在秋千上悠悠地晃啊晃,仰着脖子看星空。

  夏末,夜空中的星子不少。

  起初,她还分神听着林述和盛韦斯说话,时不时“嗯”“啊”“哦”的应和一声。看着看着,她便好似入了魔,那星星居然幻化成江哲远的模样。

  江哲远说:“乔,我想以后再没有人会像你对我那么好。这样的一个你,你让我怎么放得开手?”

  江哲远说:“乔,对不起,我不该质疑我们的爱情,我不该理直气壮地要求你跟着我的计划一起走,是我太大男子主义。”

  江哲远说:“乔,我每天每天都在想你,我已经说服了我父母,我不出国了。如果我现在去W城找你,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吗?”

  江哲远说:“乔,下个月妈妈有事要去W城,我会一起去,妈妈想再见你一次,好吗?”

  感受到脸上不属于自己的指腹的温度,乔明媚猛然一惊,回了神。

  盛韦斯收回自己的手指,道:“你哭了。”

  “是啊。”愣了一会儿,乔明媚脑袋已经清醒了,情绪也调整好了,“仰着头不仅脖子酸,连眼睛都会酸的。咦?林述呢?”

  没有点破乔明媚拙劣的转移话题的手段,盛韦斯答道:“林遥找他,他就走了。”

  “哦。”乔明媚点点头。

  两人一时无话。

  一阵闷人的沉默,乔明媚想,与其在这儿对着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大眼瞪小眼,不如去前院和林遥疯闹呢,那样的快乐简单而踏实。

  起身正要走,却被盛韦斯唤住了,“乔明媚,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请教?连这么恭顺的词语都用上了,乔明媚也不好推拒,走过去找了张石凳坐下,“看见你虚心求教的态度上,我就勉为其难为你排忧解难好了。”

  盛韦斯的问题很简单,“怎么追女生?”

  乔明媚张口结舌了半天,吐出一句:“这个问题不在我能力范畴内啊。”又补上一句,“我又没有追过女生。”

  难道你追过男生?盛韦斯很想这么问。

  乔明媚道:“再说了,我那都是理论知识。有句话说的好啊,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嗯,有道理,这样的事情还是亲力亲为比较好。”盛韦斯笑了,露出他那口大白牙。

  夜色深,掩去了盛韦斯看着乔明媚的灼灼目光。

  前院不时传来阵阵大笑声,随风还飘来阵阵肉香,乔明媚鼻子嗅了嗅,撒丫子就往前院跑。林遥这厮,烤肉居然不通知她!

  一场定义为“上流社会”的生日派对,在林遥等人的竭尽全力下,不可避免地转型成了一场篝火烤肉热舞派对。

  林格,林遥的堂兄,与林述同岁。

  林格喝了不少酒,脸颊潮红,和林述感慨:“年轻真好啊,瞧遥遥身上那股子劲儿,看着就觉得有活力,朝气蓬勃的。”

  林述斜了他一眼,鄙夷道:“麻烦你把眼珠子从明媚的身上移到遥遥身上再说这番话。”

  林格被人戳穿心事,嘿嘿笑着,问林述:“林述,你给我句话,你要说你喜欢乔明媚,我今儿就死了这心。你要是不喜欢乔明媚,我可不能让这么好一个姑娘被别人拐家去了。”

  身后传来几声清咳。

  林述回头看,是盛韦斯。

  林述眉眼一动,拍拍林格的肩膀,道:“林格,你还是死心吧。”

  得了林述这么一句话,林格还真就走开了,说是要去把自己灌醉,祭奠那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

  林述笑笑,随他去了。

  林述本是想着盛韦斯像是对明媚起了“歹心”,那他和盛韦斯相交多年,便做这么一个顺水人情。何况,明媚也不比外人,这几年,遥遥和明媚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他早把明媚当成自己的半个妹妹了。自然是想着明媚能找一个好男人。林格是不错,W成年轻有为的牙科医生,但和盛韦斯一比,林述觉得还是盛韦斯好一些。虽然这之中可能夹杂了一些个人的偏见。

  只是,林述那让林格死心的话在盛韦斯听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联系之前林述和林格的对话,任谁都会认为林述是因为自个儿喜欢乔明媚才让林格死心的。

  盛韦斯就是这么认为的。

  是以,派对结束后,林述借口不顺路拜托盛韦斯将乔明媚送回家时,盛韦斯有些诧异,继而唇一弯,“好。”

  盛韦斯的车是一辆红色的马自达。

  乔明媚看看车,又转头看看盛韦斯,再看看车,再看看人,然后咂舌道:“俗话说的好啊,一本正经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内热的心呐。”

  盛韦斯打眼望去,乔明媚一副淑女的打扮,脸上却挂着痞痞的笑,这般不伦不类的样子在他看来,倒是平添了几分鬼灵精怪的可爱。

  “上车。”

  乔明媚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冷不忙林遥飞奔过来一把将她抱住,尖着嗓子嚎道:“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盛韦斯面皮抽搐,从后视镜看抱臂站在不远处的林述——果然,表情和他一样!

  显然,乔明媚对林遥偶尔的抽疯习以为常。

  只见她很淡定地和林遥搂抱在一起,然后,深深呼吸,吼道:“想留不能留才是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

  唱完,乔明媚拍拍林遥的脸,正色道:“亲爱的,我们再唱下去,估计明天一早林述就该把我们送到最好的精神病院去了。”

  林遥才作罢,挥手目送乔明媚离开。

  开车的时候,盛韦斯想,刚才肯定是月光太温柔,所以他会觉得乔明媚有几分鬼灵精怪。还是林述有眼光啊,乔明媚哪里是什么鬼灵精怪,她和林遥就是两个神经病!

  “你住哪儿?”盛韦斯问。

  乔明媚报了小区名字,盛韦斯心下讶然:那是本城出了名的高档小区,房型多是单身公寓,小区绿化环境很好,氛围气息很好,物业保安很好……各种好叠加得出的结果就是——该小区超级贵!

  不知道这屋子是乔明媚租的还是买的,若说是租的,乔明媚是本城人,也无需在外租房住。若是乔明媚买的,她才大学毕业,自然没有那个经济基础,肯定是她家里出钱买的房子。

  这么一琢磨,盛韦斯瞟了一眼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睡觉的乔明媚,心道:林述与她倒是挺熟悉的,改天问问林述吧。

  到了乔明媚住的小区,因为没有进出的电子卡,小区保安自然不肯放行。盛韦斯只能叫醒了乔明媚,乔明媚睡眼惺忪,看了看周围,转头问盛韦斯:“到了啊?”

  乔明媚这般模样让盛韦斯觉得很可爱,白痴得很可爱。

  于是,一个吻就那么落了下去。

  良久,盛韦斯才离开了乔明媚的唇,看着乔明媚瞪大的眼睛,笑笑,道:“再来一次?”

  乔明媚落荒而逃。

  等回到家,洗完澡,躺在床上的时候,乔明媚接到了盛韦斯的电话。

  盛韦斯说:“睡了?”

  乔明媚说:“没有。”

  盛韦斯说:“可惜,刚才周围没有墙。”

  乔明媚先是一愣,继而想起自己那番“推到墙上狂吻”的言论,脸颊一红,对着话筒吼了一声:“滚——”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