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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似是故人来

  雁归来(顾萦茴)

  楔子

  这一天,天气其实很好,阳光非常的明耀,透过窗棂照在女孩的眼中,晃亮晃亮。

  这一年,女孩只有十岁,衣服破了,全身都是伤痕,站在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一张床,床上也躺着一个女孩,相仿的年纪,衣着却好得多,但同样满身的血污,紧闭着双目,好似死了一般。

  床边立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锦衣华服,眉很浓,鼻带弯钩,脸色却是铁青,望着女孩的眼神阴寒狠厉。

  “是你杀了我的女儿吗?”

  女孩的眼神冰冷淡漠,没有半分畏惧瑟缩,“是。”

  双目微微地眯起,男子目光如冰,“你是原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的女儿吧?”

  还是一个字:“是。”

  “你的父母亲人都被我所杀,现在你杀了我的女儿,是为报仇吗?”

  “是。”

  “好!”突然大喝一声,一掌击在床柱上,木柱应声而断,淡紫花纹的锦帐散下来,覆在了床上女孩的尸身上。男子暴怒地向前,双指扣住了身前女孩的小小咽喉,“冤有头,债有主,要报仇你可以直接找我,何必滥杀无辜?”

  虽然很疼,女孩忍抑着不皱一下眉头,眼神毫不回避地瞪视他,“滥杀无辜?真好笑,金沙汗王居然也会怜恤无辜,何况——朱清葭并不无辜,大堰集城破,她的功劳似乎最大。而你呢?你是整场战斗的领导者,成者王,败者寇,说实话,我还有点佩服你呢。”冷笑,这个时候她居然还能冷笑。

  一个才十岁的小女孩,除了自己的女儿朱清葭,她是他金沙汗王朱烈生平所见最早熟的孩子,极其与众不同,引人注目。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两年前。

  两年前,他以血族艳炽国皇子的身份挂帅印,入侵素来不睦的邻国木族千叶的边关重镇大堰集,却遭遇大堰集节度使萧钢率领全城军民的殊死抵抗。

  最终,是他派了当时才八岁的女儿朱清葭混入城中做内应,又利用了萧钢的妇人之仁,假装用清葭做人质才破了城门,赶在千叶国援军到来之前把大堰集收入囊中,奠定胜局。

  女儿清葭,算得上有史以来最小最天才的特工了,是他向来钟爱与骄傲的。

  而眼前这个女孩是萧钢的遗孤,与清葭同龄,两年前也只有八岁吧——

  当年,破城之后,以他狠辣残忍的性格,自然免不了一番血腥屠戮,萧钢在城破之刻便以身殉国了,他便带着一小队人马直奔向城中的节度使府第。

  到门口,却发现节度使夫人已经以匕首自戕,而她的尸身旁便是这个八岁女孩,也是高举着匕首,正准备往自己的心口捅去。

  那样小小的年纪,面对死亡之际的那种镇定而无畏的决绝无法不令他深深震撼。当时,想也没想便飞出了手中的赤金软鞭,卷走了她的匕首。

  “把她送去仔虎营,好好调教。”当时,他这么吩咐手下的将官。

  仔虎营,是他自建的一个机构,用来培养谍报暗杀方面的人才,成员都是十四岁以下的孩童,训练极为严酷。素以狠辣无情著称的他,把自己的女儿都送了进去。也不愧是他的女儿,清葭一直是其中成绩优异的佼佼者。

  当将官们将女孩捆绑扭送之时,她也是像现在这般对着高高在上的他冷冷发笑,小小的眼眸之中冰寒冷冽,连他都忍不住心头微悸。

  而这个女孩,在进了仔虎营之后的这两年里,各项成绩都很卓然,竟有超越清葭之势。

  今天,她竟然在训练搏杀的时候弄假成真地一刀刺入清葭心脏。没有痛苦,清葭几乎立时断了气。

  “你真的一点也不怕死吗?”他叹息着问。

  “不怕!比死更可怕的是失败,在对朱清葭的这一战中,我赢了,也就可以了无遗憾地去死了。”

  成者王,败者寇。看来她在仔虎营的这些日子,倒是把他的授课内容听进去了。

  “那你觉得怎么样才可以保持不败呢?”

  “像你一样,无情无义,不择一切手段。”而绝不可妇人之仁——她的生身父亲岂不正死于妇人之仁?如果当初他不是想救化装为城中难民小孩的朱清葭而冒险开了城门,便也不会破城身故,全家遭殃。

  所以,她倒不是特别恨朱烈,他作为敌军主帅,一旦战败,下场也未必会比父亲好很多。成者王,败者寇,的确是至理名言。

  “很好。”朱烈点点头,沉吟片刻,再问,“如果这一次你可以侥幸不死……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梦想?”

  原本冷凝的眼波突然泛动,她有一丝疑惑,但还是斩钉截铁地做了回答:“不、败!”

  自从经历了两年前家破人亡的惨痛灾难,还有仔虎营生不如死的残酷磨炼,她把一切都归咎为父亲的失败。痛快地死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做一个失败者,承受失败者所必须承受的悲剧命运。

  只要活着,她的梦想便只有——不败!

  表面上,朱烈不动声色,心底里却在深深叹息:多么相像,她甚至比清葭更像他呢。绝情绝义,辣手无情。

  他再仔细地端详她被血污覆盖的面孔,发现她长得也比清葭漂亮很多。那一双眼睛,亮如寒星,长大后不知会迷倒多少男人。

  就这样让她死了,还真是可惜。

  “萧雁羚,你是不是叫萧雁羚?”

  “是。”

  缓缓地放下钳制着她的手,他道:“我害你父母惨死,而你也杀了我最心爱的女儿,算是扯平了。从现在开始,我赐给你一个高贵的姓氏——从此以后,你就叫朱清葭吧,跟着我,一起开创不败的人生。”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在女孩的眼睛里晃亮晃亮,她非常非常意外。

  这一天,萧雁羚这个名字随着真正的朱清葭一起埋入了黄土。

  从此以后,我才是朱清葭,享有高贵的皇族姓氏,要实现一个不败的梦想——绝情绝义,遇佛杀佛!

  “朱烈,今日你饶我一命,我不会令你失望的。”这一刻,她对他,竟然产生几分感激。

  摇摇头,他道:“现在你应该叫我——父汗。”

  城门上,悬着石刻的巨匾——无双城。

  木族的大堰集,早在十二年前就改了名字,变成了血族的无双城。

  无双城,现在也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毫不比它的前身大堰集逊色。

  十二年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可能也渐渐遗忘了多年前的那一场血战,那遍地的烽火与狼烟,还有空气中所弥漫着的杀气与血腥。

  当年,率领攻城的是以残暴狠辣著称的血族金沙汗王朱烈,所以,原有的木族居民几乎被屠戮殆尽,现在在此安居乐业的民众要么是血族的移民,要么就是云游的各国商贩。无双城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衔接各国的商贸中心。

  无双城的现任领主就是朱烈,血族宣盛大可汗最小的儿子,御封金沙汗王的十四皇子。

  城中最大最豪华的一间酒楼,是“飞来阁”。

  一进城门便可看得见它的楼台,比汗王府还要高出了两层,像一座巨塔般矗立在城市最热闹的中心地带。

  清晨,悠扬的琴声如常地响起在飞来阁顶层围着白玉栏杆的楼台,向全城宣告开门营业。

  很多人都驻足在楼前,仰头观看。

  其中有一个年轻人,二十四五的年纪,剑眉朗朗,星目熠熠,看打扮像个云游商人,一身皮裘,皮料虽算不得名贵,却也是上好的,只是微微有点蒙尘,身上还背了个沉重的包袱,像刚赶了远路还未来得及歇脚的样子。听到有琴音,又见众人都在仰望,便也跟着抬起了头。

  高高的楼台上,抚琴者是个紫衣的女子。细眉高挑,凤目斜飞。在晨风包围朝霞环绕中,衣袂飘飘、流光溢彩,美丽得像个幻觉。

  年轻人原本不经意的神色突然凝顿,几乎要以为自己看到的是海市蜃楼的幻象。

  一曲终了,女子抬头,居高临下地将眼波在众人脸上淡淡扫过,骤然一停,停伫在这个远方来客的身上。她的眼神,稍嫌凌厉。

  大约有几秒钟的时间,她与他对视,突然,醒悟过来似的,嫣然一笑,就很自然地将目光移开了。

  年轻人却因她的一笑而失神好久。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等回过神来再寻找那位倾城绝世的佳人时已不在了。楼台上,只有空荡荡的一片红霞,风吹着彩帜呼呼地响。难道,真的只是幻觉?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这时,有人轻推他一把。

  “老弟,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尚未开言,紧贴在他身边的一个年老嬷嬷抢先答话:“我们家少爷走南闯北,做的是皮毛生意。此番确是初来贵宝地。”

  这个嬷嬷长相平常,粗手粗脚,一看便是下人仆佣的角色。想来这年轻商人的家庭出身必然殷实,老嬷嬷像是自小便跟在身边的旧仆,在主人面前已颇有地位。要不然,主人尚未开言,又哪里轮得到她来插话。

  问话的人不理老太婆,只顾斜眼睨着年轻人调侃:“看你的样子是英雄难过美人关,被楼上的女子迷住了吧?兄弟替你指一条明路好了,那一位,乃是‘飞来阁’最红牌的艺妓——江柳烟姑娘。”

  随后,热心人又补充一句:“不过,奉劝你不要抱有什么非分之想,柳烟姑娘是卖艺不卖身的。而且,据说她是咱们城主烈王爷看上的人。”

  烈王爷——朱烈?!

  年轻人英挺的剑眉蓦然深蹙,眼中闪过一丝怨毒。但只一闪即逝,不易为人所察。

  随后,他朗朗地一笑,对身边的嬷嬷道:“既然这样,花姨,我们也不必再找别的地方了,就在这飞来阁开个房住下吧。”

  被称做花姨的老嬷嬷闻言愣了一下,显然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有点意外,但没有反驳,恭顺地一弯身子,“是。”

  飞来阁的老板娘叫陆来来,相当年轻,才三十出头。长得风骚妩媚,身材保持得如少女般美好。

  自年轻人和老仆妇一走进店门,一双世故的吊梢眼便带着估量与揣摩紧紧地盯在了他们身上,脚步随之而移动。

  “哎呀,客人请进,是外乡人吧?初来此地吗?快坐快坐,饿了吧?要吃点什么?”

  手中一方大红帕一甩,殷勤地扫掸着最近的一套桌椅,“请坐请坐。”

  “别忙活了,老板娘,我们要住店,开两个房间,餐点直接送到房间里好了。”老嬷嬷又是抢先开言。

  “住店?”老板娘眼珠一转,“我们这里是全城最大的酒楼,这租金……”

  一个灿灿亮亮的金锞子在她的面前一晃而过,老板娘的眼睛仿佛被这金光所点燃,一下子连眼珠子都变成了淡黄色,笑逐颜开,话锋一转:“没问题没问题,住店住店,小二!快把三楼吉字第一、二号房收拾一下!”又转向了年轻人,那眉眼儿弯弯,笑得更见妩媚,“这位大爷,一看您就是贵人相,不知如何称呼啊?”

  “在下姓萧,在家排行最长。”

  “哦,萧大爷!”

  “嗯,如果侍候得好,我们是打算包房长住的。”

  “好好!我们当然会侍候得好,咱们飞来阁是这无双城最大的酒楼,这酒菜和服务都是一流上乘的,可不是我卖花赞花香……”

  淡淡地点点头,年轻人打断她连绵不绝的自吹自擂:“那么,就找人带我们去房间吧,随后送两份早餐上来。”

  “知道了!”转头,风骚的老板娘用少年时唱过小旦的清亮甜糯嗓音朝里面喊,“小二!快带客人上楼啦!”

  早餐送过了,闲杂人等都已退下。

  老嬷嬷谨慎地关上了房门,才坐回到主人身旁。

  “少爷,为什么要住在飞来阁?刚才听别人所言,那朱烈似乎是这里的常客呢。本来住全城最豪华的地方就够惹人注目的,而且这里的老板娘看上去颇为势利精明呢。”

  “花姨,你不用担心,我想过了,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我们越是坐不改名立不改姓地出现在朱烈的眼皮子底下,反而比躲躲闪闪的更不容易惹人怀疑。”

  “是吗?”还是一脸犹疑,老妇吞吞吐吐地道,“少爷,恕老身直言,你不会是看上了刚才楼台上那个丫头才……”

  “花姨!”年轻人失笑,“你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难道我是那种贪恋女色的人吗?何况……”这么说着,笑容很快就消失在脸上,眼神变得有点阴沉,“我此行身负着那么重要的任务。在这十二年来,我的心里面除了报仇,再也没有别的了。”

  是的,报仇,他萧雁翔此番重返故土,为的正是报仇,收复失地。

  萧雁翔,原木族大堰集节度使萧钢长子,也是十二年前屠城之役所剩不多的活口之一。

  当年,母亲花氏把十三岁的他和身怀绝技的陪嫁女仆花姑一同藏在了厨房的两口大水缸里,等夜深人静之时,由花姑护卫着逃离了险地,投奔在木族京城官封定国大将军的舅舅花良。

  而母亲和年刚八岁的妹妹雁羚则遇难自戕了。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最可怜的是妹妹雁羚,死的时候才只有八岁。

  她是那么聪明玲珑的女孩子——犹记得当时他不肯独自逃生,她便对他说:“哥哥,娘说你是咱们家唯一的男孩子,你能逃出去就是保全了我们家的一脉香烟。总有一天,你可以带兵打回来,杀了那些血族鞑子为我们报仇!哥,带着我们只会连累你,所以,雁羚不走!我要和娘在一起,和大堰集共存亡。哥,你一定要带兵打回来,雁羚等着你。”

  小小的雁羚,说的那些大义凛然的话大概都是从母亲那里鹦鹉学舌而来,他不相信那么一点点小的孩子会懂得与大堰集共存亡的真正涵义,也根本不会懂得死亡的涵义吧?可她最终还是死去了。

  雁羚,哥哥回来了。我知道你一直在等着我,你看到了吗?听到了吗?哥哥回来了,回来报仇来了。

  吃完早点,萧雁翔带着老仆花姑出现在了酒楼的大堂。

  飞来阁的整个一楼都是大厅,摆满了桌椅凳几。而二楼是中空的,东头露了一大块平台,是一个很大的舞台。另三面用围栏各围起了一排数十个小隔间,称为雅座。三楼是客房,四楼是艺人和伙计们的屋子,但那个最红牌的江柳烟姑娘与众不同地住在五楼,与老板娘的闺房相并肩,整个五楼也就只有这两间房,临街的地方便是一个很大的楼台,即是那柳烟姑娘每天清晨弹琴的地方。

  萧雁翔和花姑出现在底楼的时候,二楼的舞台上正在说早书,时辰尚早,客人还不多,他们找位子坐下来,要了两杯茶装着听书,一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这时,有个卖炒货的靠近他们,“公子爷,要买绿油油的茶瓜子吗?”

  接口暗语!萧雁翔眼中精光一闪,淡淡地问:“是自家老茶树上摘的叶子泡的吗?”

  “是啊,自家种的,如假包换。”卖炒货的精瘦中年人答完这话后面露欣喜,压低了声音靠近他们,“是萧公子?”

  萧雁翔不动声色地点个头,装着挑拣他篮子里的东西,也压低声音:“近几年在无双城活动的木族谍报人员共有多少?”又提高声音,“就这几种吗?没有椒盐味的葵花子?”

  “共有三十四组,一百二十八人。”卖炒货的答完也提高了声音,“这位公子爷,椒盐味的没有,奶油味的可不可以?”

  “好,后天,四月初三,半夜三更半,组长在城西金阁寺集合。”他再提高声音,“好吧好吧,就拿两包奶油味儿的吧。”

  “是,一共十个铜板。”卖炒货的一边利落地拿出瓜子,一边轻声道,“烈王爷几乎每天都会过来听江柳烟的曲子,他是这里的座上宾。公子要小心老板娘,她据说跟朱烈有一手,非普通人物。”

  “知道了。”萧雁翔把手伸进胸前的口袋,掏出一串铜钱往对方篮子里一扔,“不用找了。”

  “哎哟,谢谢了,公子爷好心肠!”炒货贩子退了开去。

  等了整整一天,待天完全黑了的时候,金沙汗王朱烈才终于出现在飞来阁的大厅。

  进了青漆铜环的大门后直接从旁边的小楼梯上去,就到了二楼的一间雅座,身后四个膘肥体壮的带刀侍从形影相随。

  其实,这还是萧雁翔第一次见到朱烈的真身,那记忆中根深蒂固的大仇人形象直到今天才跃然于眼前,有了实形。

  应该已经年逾不惑了吧,体型却保持得很好,瘦高匀称的个子,头戴豹皮帽,穿一身淡金色绣虎豹图案的锦缎袍子,束了豹纹的宽腰带,衣袖宽大,行走带风。

  自他出现之后,大厅里一下子鸦雀无声。

  金沙汗王,似乎与生俱来就有一种震慑人的威仪。

  待他在雕花木栏围起的雅间里坐定,萧雁翔再细细地看清他的容貌。

  眉很浓,鹰钩鼻,嘴唇似乎是惯于严肃地紧抿。眼睛非常明亮,习惯于高昂着头往下面看人,淡淡一扫也令人蓦然心悸,似乎能直射到别人的内心深处。肤质略微粗糙,但不像别的血族男人般满脸虬髯,只是上唇留了两撇胡须,尾梢上扬,修剪得整齐而优雅。

  朱烈,好高傲又冷冽的男人。

  时间算得恰到好处,朱烈落座不久,台上唱大鼓书的半老徐娘已一回终了,谢幕后退下了后台。两个小厮撤下了原先的道具,又有两小厮抬了一张琴桌摆放于台中间,两个小丫头一人端了张琴凳一人抱了把瑶琴上去放置妥当。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舞台上作为伴奏的丝竹管弦齐声鸣唱,就见一抹桃红色的娇艳人影自三楼的雕花扶梯上冉冉走下。

  台下掌声雷动,表示出观众们的期待与热情,却没有一个人胆敢用不尊重的嘘哨声来捧场。大概都是慑于朱烈在场吧。

  原本就正襟危坐的朱烈,在看到台上佳人的身姿之后更是精神一振的样子,眼光便全心全意地放在了伊人的身上,目不转睛。

  萧雁翔想起今早那路人所言:柳烟姑娘是城主烈王爷看上的人……

  把目光调转回舞台,那在琴台旁落座的正是早上所见那位拥有倾国之姿的佳人,换过了一身鲜艳的桃红色长裙,上了浓艳的舞台妆,却一点也不显媚俗,只是更加明丽抢眼,仿佛是暗夜中的一个聚光点,足可以吸收全世界的目光。

  这位江柳烟姑娘,虽然身陷风尘,可一看便也是极为清高自诩的人,上了台,眼角也不抬一抬,兀自便调弦校音。人人都怕朱烈,巴结着他,可她却一径将他的关注全然忽略,不卑不亢。

  真是可敬可爱呢。萧雁翔在内心赞叹。

  花姑望着主子的眼神,又望望台上的艺妓,再偏头仰望雅阁里的朱烈,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有不祥的预感啊,总觉得台上那女子,杏眼桃腮,天生的祸水之相呢。

  琴弦拨弄,江柳烟弹唱的是一组《菩萨蛮》。

  第一阙: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照花前后镜,花面相交映。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萧雁翔不懂音律,但也知道她弹得极好,唱得也极好。

  声音如林间晨露,清澈透明,又如山中小溪,涓涓流绕。

  看她眉眼低垂,目不斜视,专注于弹唱的模样,虽然冷淡至极,但萧雁翔却没来由地感到心头涌出一阵暖意。

  看到她,突然令他想起自己的妹妹雁羚,如若雁羚不死,此刻也必长成如此娉婷少女,拥有这般清雅脱俗的美丽了吧?他的小雁羚啊,自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呢。

  台上琴歌未断,继续唱第二阙:水晶帘里玻璃枕,暧香惹梦鸳鸯锦。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藕丝秋色浅,人胜参差剪。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

  ……

  下面的歌词他再也听不进去,脑子里反复萦绕着的只是一句: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江上柳如烟,雁飞残月天……啊,雁飞残月天……

  为什么如此的巧合呢?在那么那么想念雁羚的时候,遇上了这个叫江柳烟的女子。

  也不知又唱了多少时候,这组《菩萨蛮》,唱全的话应该有十四阙。

  听到后面萧雁翔一直是恍恍惚惚,神思早不知飞到哪一年哪一月的往事之中去了。

  十三岁以前的他,是那么不识愁滋味……

  歌歇乐止,他才好似梦醒般回神。

  台上的女子盈盈起立,向观众谢礼,这时她的眼睑才稍稍抬起,眸光只在一楼大厅的众人脸上一扫而过,根本看也未看雅阁中的权贵人物。突然,凝定在萧雁翔的脸上。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吧?萧雁翔的心跳莫名地加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今早围观的路人和这大厅之中的宾客间也不乏像他这样的俊朗少年,为何佳人每次都独独在对上他的眼眸之际凝滞下来?

  正疑惑间,却见台上佳人恢复自若,已然别转身子退下后台了。

  是他多心了吗?

  却不知,这一瞬间四目相凝的情景已经全然落入楼台上深刻关注江柳烟眉目举止的朱烈眼中,朱烈的眸光也已转落到萧雁翔的身上。深思而敏感的。

  另一个把一切收入眼底的人是萧雁翔身边不起眼的老妇花姑。她的眼皮突然跳得厉害,觉得一切都是一个错误,当初根本就不应该答应少爷住到这个飞来阁。

  说什么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一旦惹上朱烈看中的女人,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呢。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