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
影和奇幻小说中才听说过,或是从来都没有听过也不可能看见过的生物。
牵着雅丽的小手,盗圣一边走一边努力满足着自己贪婪的好奇心。对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总是能保持着超出常人的强烈好奇心。遇到不明白不了解的事物,他便询问身边的雅丽,而雅丽则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一相告。比如像刚才经过盗圣身边的那个长着俩脑袋,共用一个身子但却只有一条腿的家伙,盗圣就从来没有在小说或电影里看见过。
雅丽说那是玛多撒人,属于魔族下面的一个较冷僻的分支族类。不同的民族就会有不同的体征和习xìng,这就好比中国有56个民族一样,像壮族和汉族在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惯方面就有些微的差别。当然现代人类不管怎么有差别,也绝不会差别得很离谱,中国人有俩手俩脚非洲人也有,只不过人家皮肤是黑的,国人是黄的罢了,这里不过是以中华民族举个例子而已。
魔族总人口现今约有17亿8千4百万,共分有192个族类分系。像雅丽和法尔摩斯这一类的魔族人被称为撒加旦人,人口数量占了魔族的70(百分号),情形就好比中国的汉族。其余的30(百分号)则由剩下的191个族系分摊,最少的一族现今大约只存有100多人,珍稀度和大熊猫差不多了。
两边的摊贩使劲叫卖着自己的商品,有些甚至还将吆喝串成了歌谣,虽然在盗圣听来那就像是二踢脚zhà响了连珠pào,但听习惯了倒也觉得非常顺耳。这些摊贩有的摆的是地摊,有的则用粗布和木杆搭起了棚子。他们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一眼望去真是玲琅满目,多得真令人目不暇接。
走到一处摊位前,只见摊主卖的全是些形状各异流光溢彩的石头。雅丽说这叫琉璃石,是从无尽之海极深的海床里采掘出来的。石头埋得越深,表面就越光滑颜色就越通透,价格自然也就越贵。盗圣拿起了一颗深蓝色的石头对着阳光细看,只见半透明的琉璃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内部竟像液体一般开始缓缓流动,仿佛石头中真如装着琉璃琼浆一般奇特至极。
接着盗圣被雅丽拉着又见识了能帮着骂人的凸凸鸟(样子很像那种超肥的鹦鹉,一开始盗圣还以为那是吃撑了的火鸡……),还有会喷出七种颜色火焰的茶壶(反正样子看起来像茶壶,具体是什么盗圣不知道,问雅丽她也不知道,问卖家居然也不知道,姑且就只能叫茶壶了……),还有长得像章鱼的花、能自动报时的嘴巴、甚至还有人在卖nǎi油做的盾牌(看起来白白的软软的不知道是不是nǎi油,雅丽也没见过,盗圣大着胆子趁卖家不注意沾着点尝了口,甜的……)。
当然,除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之外,也有比较正常的东西。比如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兵器、护具等等,战乱时期总少不了这些东西。
边走边聊边看边逛,不知不觉已近傍晚时分,街上的人流依然潺潺涌动。盗圣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便想拉着雅丽回旅馆去。就在这个时候,雅丽忽然间扯住盗圣的衣袖指着一处摊位硬是要过去看看。
盗圣拗不过她,只好陪着一起来到了这处摊位前。摊主是个魔族的多鲁人,名叫贝贝鲁。多鲁人的特点是精瘦矮小没什么力气,但却颇为精明。他们是天生的生意人,样子嘛看起来就像子恶魔一般(不知道子恶魔的朋友可以在百度搜一搜,一搜一大把)。
雅丽一走到摊位前就伸手拿起了一根绿油油的短棒,盗圣仔细一看,那是一支非常精致的短笛。因为对上古时代的素材不太熟悉,盗圣也看不出这支绿色的短笛到底由什么制成。看见雅丽那种渴望的眼神,盗圣知道她一定非常喜欢这支笛子。
“丽儿,你喜欢它吗?”
“恩。”雅丽用力地点了点头。
“也好,反正逛了一下午都没买什么东西,我就买下这支笛子送给你吧。”
反正一支笛子而已,要贵也贵不到哪里去。盗圣心里这样想着便开口对摊主问道:“喂老板,这支笛子怎么卖?”
这个叫贝贝鲁的摊主嘿嘿一笑也不回答,伸出了四根短细的手指头在盗圣眼前晃了晃。
“啥?4个魔钢币?你脑子秀逗了吧?”
“靠,什么4个魔钢币,是40个魔金币!听懂了没?是40个魔金币!”
“什么?4……40个魔……金币!你你你个烂JS,你想钱想疯了是吧,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试试,看我不把你给活拆了。”
(这里要解释一下三族间的货币,魔族使用的是魔族币,分为魔铜币、魔钢币、魔金币和魔钻币四种,比例都是1000比1,样子统一为扇贝型,材质分别为铜、钢、金、钻。普通魔族人一个月的平均生活标准费用为1600魔钢币,也就是1个魔金币600个魔钢币。神族使用的是矿晶,分为下矿晶、中矿晶、上矿晶和完美矿晶,比例也都是1000比1。样子是统一的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正方体,类似于正方形的钻石,里面注入了规定量的神族精神力能量,差别是价值越低的内部看起来越浑浊。普通神族人的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400个中矿晶,顺带一提的是矿晶不但是神族人的货币,也是他们的精神力消耗品,类似于香烟和烟民的关系。至于人族,用的则是券。分为铜券、银券、金券和极上券,比例也是1000比1,样子就和人民币10块钱差不多。上面印有人族主席摩罗多泽的头像和人族的国徽,一颗五角星斜套着两个圆环,普通人族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900银券。三族间的货币兑率为:1块下矿晶=2块魔铜币=4块铜券,三族间的货币不通用,只能通过国际银行兑换使用。)
“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别跟我多废话~”
这鸟jiān商居然这么拽,盗圣虽然很想买给雅丽,可无奈身上哪来那么多的钱。临行前魔神王曾给了自己20魔金币作为路上的盘缠,20魔金币可足够普通魔族人开开心心活上7、8年了,可现在这鸟jiān商卖一笛子开价就要40魔金币,真是jiān到外婆家了,也不知道这笛子到底哪一点能值这么些钱。
“雅丽,你真想要这笛子吗?”
“恩,我真的很想要。”
“好,那你现在先跟我回旅店去,晚上乖乖睡上一觉,明天一早我就把笛子买来送给你。”
听了盗圣的话,雅丽犹豫道:“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
jiān商贝贝鲁chā嘴道:“这支笛子可只有我一家有卖,过了这村可就再没这店咯。”
盗圣赏了他一个杀必死的眼神,转头对雅丽说道:“丽儿你相信我吗?如果信我现在就先跟我回去,明天我一定将笛子送到你手中。”
雅丽考虑良久,终于还是颇为不舍地放下了笛子,由盗圣牵着往仙踪阁幽幽而去。
第三十三章 伸手即来
抛开一切法则、原则、lún理道德不谈,以最纯粹的见解来探讨的话,盗窃的精髓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目标弄到手,同时又能悄然而来安然而去,这就是盗窃之精髓。这样说来的确是很对,分析得也极为准确。不过这许多字描述的却有些繁琐,其实盗圣以为只需四字足矣,那便是伸手即来。只要轻轻巧巧地伸一伸手,偷盗的目标就掌握手中,这岂不就是盗窃之精髓吗?
此时缩身于仙踪阁后一条漆黑的胡同之中,盗圣正在用心感应着自己早先留在那支要价40魔金币的短笛上的精神力能量。
盗圣对雅丽承诺说自己在第二天一早便会将短笛买到手送她,他当然不会真的拿40魔金币去买,要买的话当时就掏钱买了。当时不买的原因其实有二,一是实在没这么多钱,二嘛这破笛子在盗圣眼中实在值不了这么多钱,而那可恶的jiān商贝贝鲁却又死活不肯减一分钱。
所以介於这两条最正当的借口,盗圣决定施展自己的本行功夫,在当晚入夜之后以千手之能盗得此物送于佳人。
在贝贝鲁的摊位前,当雅丽欣赏那笛子的时候,盗圣曾故意假借要看一下,实则是偷偷将自己的精神力附着于上。等到了月下西冥更过五旬之时,便偷偷溜出旅店循着那微弱的精神力标记找到那jiān商的下榻处。到时只需巧手一伸,那贵若天物的短笛还不手到擒来!
将天赋之能缓缓释放,盗圣神族身体上的纹路慢慢透shè出了微微的白光。他的大脑就像一具最灵敏的追踪仪一般,搜寻着那仿若细丝的精神力标记。片刻之后他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找到你了。
标记的位置位于仙踪阁的东南方,距离大约550至600米,隔得还不算太远,那jiān商应该就住在附近的某一家旅店当中。
披上夜行斗篷的帽子,盗圣从胡同里探头看了看街上的情况。深更半夜大街上是一个鬼影都没有,这和白天的热闹景象倒是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
多贝克城虽然是一个集贸易中心、物流总站等特色于一体的港口城市,但它本身在管理上是非常严苛的。特别是在当前的紧张局势下,城内城外更是遍布巡逻的魔族士兵。目的除了维护治安之外,最重要的是提防别国的间谍特工秘密潜入魔族境地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
所以乍看之下,多贝克城似乎热热闹闹的比较杂乱,实则是外松内紧一切都在暗地里掌控之中。
盗圣在连续过了两个街口之后,果不其然便遇上了一队正朝这边走来的巡逻兵。连忙缩回身子,躲进了街角转口的yīn影之中,盗圣考虑该如何躲过这一队巡逻兵。不能使用神之翼,也不能催动魔族体能,更不能解放上古神之威能。既然如此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试一试开启了兽王之心后新得到的兽魂之能吧。
“代表迅捷的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我以神选之人的名义将你的灵魂之能解放。”
在心中默默念出了银牙座狼王的名字后,果然脑中立时就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狼嚎。
“尊敬的神选之人,我的灵魂将于你同在。”
盗圣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劲能量,从心脏处急速向两腿聚集,兴奋之情如脱缰的野马般充塞全身。
“让我见识见识你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吧!”
刹那间盗圣化身为一道银芒如闪电划过晴空般,带着一股强风瞬间一闪而过。那超绝的速度早已非凡人ròu眼所能辨识,那一队士兵只感觉像是突然间刮过了一阵大风,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面前闪了一下。但凭他们的智慧和能耐又怎能想的透彻,待风过之后只是怨天由人地骂了两句,便如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转入下一条街继续巡逻去了。
在如此高速下行进,盗圣起初还不适应,结果一头撞在了对街一栋房子的外墙上。幸好及时收住了力量,不然非得撞个头破血流不可。那倒也罢了,若是把墙撞穿弄出个惊天巨响,那今晚的行动可就全泡汤了。
再次感应了一下标记,自己的位置已经与目标物非常接近,几乎就在百米之内了。
脑中的感应显示,目标仍旧处于东南方向。探头往四周看了看,西、南、北三面均是长街,两旁的建筑以商铺为主。唯独东面是一条小巷,遥遥望去在不远处似乎正有一家旅店,其位置于目标感应恰巧吻合。
看来应该就是这儿了,小样~你躲得再好老子照样能找着!咱专业干这行的,要是连目标都找不到,那还不得自砸招牌了。
借着迅捷之魂眨眼间便来到了旅店门前,这家旅店名叫平安居,外表看来中规中矩,和普通的旅店没什么分别。多贝克城中的店铺包括旅店都不通宵营业,基本上一过午夜12点就全都打烊关门了。
望着紧闭的店门,盗圣嘴角一扬轻笑着自言自语道:“大门若不开,自有开门处;千手抚门过,留去在心间。”
这首五言句是他入千手门时,师傅天尊手教的入门诗。行窃之人普遍夜行,常常是翻墙开锁钻地爬梁,从不走前门正道。但所谓盗亦有道,千手门的门规中有明确一条便是绝不偷穷苦和善心之财。所以每当千手门的人经过你的家门前时,你家中的财物是去是留,可能只有你自己心中才最为有数。
至于盗圣今夜所偷短笛的主人,那个jiān商贝贝鲁到底算不算穷苦或有善心之人,这可能也就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了。反正在盗圣看来,jiān商一类绝对不可能会是穷苦之人。这一点从当时观察贝贝鲁看着盗圣钱袋时的眼神就可以了解,简单说来就是严重色迷迷外加大把大把的贪婪。
转到旅馆的背面,只见三层楼高的建筑,非常人xìng化的设计了开放式的带护栏的过道。这样的建筑结构,就算是个普通的小毛贼,只要贼胆够大,手脚够灵活,几乎都能轻松上去。
再次感应了一下精神力标记,笛子果然就在这里。细探之后发现标记处于二楼从右数的第三间房内,由于离得近了感应已经变得非常强烈,除非标记被人发现并做了手脚,否则那笛子就一定是在那个房间中不会错了。
普通旅店的客房门不会使用什么很变态的锁,基本上就是那种最简易的机械弹子锁,开这种锁盗圣单手单钩绝不会超过6秒钟。
想到自己的行动就要圆满完成,明天一早当雅丽公主看到自己送上笛子时的感激表情,盗圣的心跳不禁有些紊乱。强制镇定并压下狂跳的心头,他深吸一气,随即化作一道黑雾般的幽影缓缓飘上了旅馆的二楼。
第三十四章 笛子到手
轻松上到旅店二楼,蹑手蹑脚地踱到标记所在的房间门口。探头往房门前看了看,门是普通的黄漆木门,上门刻着204三个上古数字。可当盗圣看到门锁的时候,冷不丁地就愣住了。
盗圣忘记了自己是身在上古时代,而上古时代的门锁与现代门锁的结构是不同的。现代普通的门锁大部分使用的是铜类弹子芯,好一点的也有转子芯,往顶了说就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撑死了也就是十字盘芯。用双手三钩解十字盘芯,盗圣有把握能在6分钟之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
牵着雅丽的小手,盗圣一边走一边努力满足着自己贪婪的好奇心。对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总是能保持着超出常人的强烈好奇心。遇到不明白不了解的事物,他便询问身边的雅丽,而雅丽则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一相告。比如像刚才经过盗圣身边的那个长着俩脑袋,共用一个身子但却只有一条腿的家伙,盗圣就从来没有在小说或电影里看见过。
雅丽说那是玛多撒人,属于魔族下面的一个较冷僻的分支族类。不同的民族就会有不同的体征和习xìng,这就好比中国有56个民族一样,像壮族和汉族在体态特征和生活习惯方面就有些微的差别。当然现代人类不管怎么有差别,也绝不会差别得很离谱,中国人有俩手俩脚非洲人也有,只不过人家皮肤是黑的,国人是黄的罢了,这里不过是以中华民族举个例子而已。
魔族总人口现今约有17亿8千4百万,共分有192个族类分系。像雅丽和法尔摩斯这一类的魔族人被称为撒加旦人,人口数量占了魔族的70(百分号),情形就好比中国的汉族。其余的30(百分号)则由剩下的191个族系分摊,最少的一族现今大约只存有100多人,珍稀度和大熊猫差不多了。
两边的摊贩使劲叫卖着自己的商品,有些甚至还将吆喝串成了歌谣,虽然在盗圣听来那就像是二踢脚zhà响了连珠pào,但听习惯了倒也觉得非常顺耳。这些摊贩有的摆的是地摊,有的则用粗布和木杆搭起了棚子。他们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一眼望去真是玲琅满目,多得真令人目不暇接。
走到一处摊位前,只见摊主卖的全是些形状各异流光溢彩的石头。雅丽说这叫琉璃石,是从无尽之海极深的海床里采掘出来的。石头埋得越深,表面就越光滑颜色就越通透,价格自然也就越贵。盗圣拿起了一颗深蓝色的石头对着阳光细看,只见半透明的琉璃石在阳光的照耀下,内部竟像液体一般开始缓缓流动,仿佛石头中真如装着琉璃琼浆一般奇特至极。
接着盗圣被雅丽拉着又见识了能帮着骂人的凸凸鸟(样子很像那种超肥的鹦鹉,一开始盗圣还以为那是吃撑了的火鸡……),还有会喷出七种颜色火焰的茶壶(反正样子看起来像茶壶,具体是什么盗圣不知道,问雅丽她也不知道,问卖家居然也不知道,姑且就只能叫茶壶了……),还有长得像章鱼的花、能自动报时的嘴巴、甚至还有人在卖nǎi油做的盾牌(看起来白白的软软的不知道是不是nǎi油,雅丽也没见过,盗圣大着胆子趁卖家不注意沾着点尝了口,甜的……)。
当然,除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之外,也有比较正常的东西。比如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兵器、护具等等,战乱时期总少不了这些东西。
边走边聊边看边逛,不知不觉已近傍晚时分,街上的人流依然潺潺涌动。盗圣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便想拉着雅丽回旅馆去。就在这个时候,雅丽忽然间扯住盗圣的衣袖指着一处摊位硬是要过去看看。
盗圣拗不过她,只好陪着一起来到了这处摊位前。摊主是个魔族的多鲁人,名叫贝贝鲁。多鲁人的特点是精瘦矮小没什么力气,但却颇为精明。他们是天生的生意人,样子嘛看起来就像子恶魔一般(不知道子恶魔的朋友可以在百度搜一搜,一搜一大把)。
雅丽一走到摊位前就伸手拿起了一根绿油油的短棒,盗圣仔细一看,那是一支非常精致的短笛。因为对上古时代的素材不太熟悉,盗圣也看不出这支绿色的短笛到底由什么制成。看见雅丽那种渴望的眼神,盗圣知道她一定非常喜欢这支笛子。
“丽儿,你喜欢它吗?”
“恩。”雅丽用力地点了点头。
“也好,反正逛了一下午都没买什么东西,我就买下这支笛子送给你吧。”
反正一支笛子而已,要贵也贵不到哪里去。盗圣心里这样想着便开口对摊主问道:“喂老板,这支笛子怎么卖?”
这个叫贝贝鲁的摊主嘿嘿一笑也不回答,伸出了四根短细的手指头在盗圣眼前晃了晃。
“啥?4个魔钢币?你脑子秀逗了吧?”
“靠,什么4个魔钢币,是40个魔金币!听懂了没?是40个魔金币!”
“什么?4……40个魔……金币!你你你个烂JS,你想钱想疯了是吧,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试试,看我不把你给活拆了。”
(这里要解释一下三族间的货币,魔族使用的是魔族币,分为魔铜币、魔钢币、魔金币和魔钻币四种,比例都是1000比1,样子统一为扇贝型,材质分别为铜、钢、金、钻。普通魔族人一个月的平均生活标准费用为1600魔钢币,也就是1个魔金币600个魔钢币。神族使用的是矿晶,分为下矿晶、中矿晶、上矿晶和完美矿晶,比例也都是1000比1。样子是统一的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正方体,类似于正方形的钻石,里面注入了规定量的神族精神力能量,差别是价值越低的内部看起来越浑浊。普通神族人的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400个中矿晶,顺带一提的是矿晶不但是神族人的货币,也是他们的精神力消耗品,类似于香烟和烟民的关系。至于人族,用的则是券。分为铜券、银券、金券和极上券,比例也是1000比1,样子就和人民币10块钱差不多。上面印有人族主席摩罗多泽的头像和人族的国徽,一颗五角星斜套着两个圆环,普通人族月平均标准费用为1900银券。三族间的货币兑率为:1块下矿晶=2块魔铜币=4块铜券,三族间的货币不通用,只能通过国际银行兑换使用。)
“要就要,不要就拉倒,别跟我多废话~”
这鸟jiān商居然这么拽,盗圣虽然很想买给雅丽,可无奈身上哪来那么多的钱。临行前魔神王曾给了自己20魔金币作为路上的盘缠,20魔金币可足够普通魔族人开开心心活上7、8年了,可现在这鸟jiān商卖一笛子开价就要40魔金币,真是jiān到外婆家了,也不知道这笛子到底哪一点能值这么些钱。
“雅丽,你真想要这笛子吗?”
“恩,我真的很想要。”
“好,那你现在先跟我回旅店去,晚上乖乖睡上一觉,明天一早我就把笛子买来送给你。”
听了盗圣的话,雅丽犹豫道:“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
jiān商贝贝鲁chā嘴道:“这支笛子可只有我一家有卖,过了这村可就再没这店咯。”
盗圣赏了他一个杀必死的眼神,转头对雅丽说道:“丽儿你相信我吗?如果信我现在就先跟我回去,明天我一定将笛子送到你手中。”
雅丽考虑良久,终于还是颇为不舍地放下了笛子,由盗圣牵着往仙踪阁幽幽而去。
第三十三章 伸手即来
抛开一切法则、原则、lún理道德不谈,以最纯粹的见解来探讨的话,盗窃的精髓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目标弄到手,同时又能悄然而来安然而去,这就是盗窃之精髓。这样说来的确是很对,分析得也极为准确。不过这许多字描述的却有些繁琐,其实盗圣以为只需四字足矣,那便是伸手即来。只要轻轻巧巧地伸一伸手,偷盗的目标就掌握手中,这岂不就是盗窃之精髓吗?
此时缩身于仙踪阁后一条漆黑的胡同之中,盗圣正在用心感应着自己早先留在那支要价40魔金币的短笛上的精神力能量。
盗圣对雅丽承诺说自己在第二天一早便会将短笛买到手送她,他当然不会真的拿40魔金币去买,要买的话当时就掏钱买了。当时不买的原因其实有二,一是实在没这么多钱,二嘛这破笛子在盗圣眼中实在值不了这么多钱,而那可恶的jiān商贝贝鲁却又死活不肯减一分钱。
所以介於这两条最正当的借口,盗圣决定施展自己的本行功夫,在当晚入夜之后以千手之能盗得此物送于佳人。
在贝贝鲁的摊位前,当雅丽欣赏那笛子的时候,盗圣曾故意假借要看一下,实则是偷偷将自己的精神力附着于上。等到了月下西冥更过五旬之时,便偷偷溜出旅店循着那微弱的精神力标记找到那jiān商的下榻处。到时只需巧手一伸,那贵若天物的短笛还不手到擒来!
将天赋之能缓缓释放,盗圣神族身体上的纹路慢慢透shè出了微微的白光。他的大脑就像一具最灵敏的追踪仪一般,搜寻着那仿若细丝的精神力标记。片刻之后他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找到你了。
标记的位置位于仙踪阁的东南方,距离大约550至600米,隔得还不算太远,那jiān商应该就住在附近的某一家旅店当中。
披上夜行斗篷的帽子,盗圣从胡同里探头看了看街上的情况。深更半夜大街上是一个鬼影都没有,这和白天的热闹景象倒是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
多贝克城虽然是一个集贸易中心、物流总站等特色于一体的港口城市,但它本身在管理上是非常严苛的。特别是在当前的紧张局势下,城内城外更是遍布巡逻的魔族士兵。目的除了维护治安之外,最重要的是提防别国的间谍特工秘密潜入魔族境地造成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
所以乍看之下,多贝克城似乎热热闹闹的比较杂乱,实则是外松内紧一切都在暗地里掌控之中。
盗圣在连续过了两个街口之后,果不其然便遇上了一队正朝这边走来的巡逻兵。连忙缩回身子,躲进了街角转口的yīn影之中,盗圣考虑该如何躲过这一队巡逻兵。不能使用神之翼,也不能催动魔族体能,更不能解放上古神之威能。既然如此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试一试开启了兽王之心后新得到的兽魂之能吧。
“代表迅捷的银牙座狼王拉尔菲罗斯,我以神选之人的名义将你的灵魂之能解放。”
在心中默默念出了银牙座狼王的名字后,果然脑中立时就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狼嚎。
“尊敬的神选之人,我的灵魂将于你同在。”
盗圣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劲能量,从心脏处急速向两腿聚集,兴奋之情如脱缰的野马般充塞全身。
“让我见识见识你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吧!”
刹那间盗圣化身为一道银芒如闪电划过晴空般,带着一股强风瞬间一闪而过。那超绝的速度早已非凡人ròu眼所能辨识,那一队士兵只感觉像是突然间刮过了一阵大风,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面前闪了一下。但凭他们的智慧和能耐又怎能想的透彻,待风过之后只是怨天由人地骂了两句,便如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转入下一条街继续巡逻去了。
在如此高速下行进,盗圣起初还不适应,结果一头撞在了对街一栋房子的外墙上。幸好及时收住了力量,不然非得撞个头破血流不可。那倒也罢了,若是把墙撞穿弄出个惊天巨响,那今晚的行动可就全泡汤了。
再次感应了一下标记,自己的位置已经与目标物非常接近,几乎就在百米之内了。
脑中的感应显示,目标仍旧处于东南方向。探头往四周看了看,西、南、北三面均是长街,两旁的建筑以商铺为主。唯独东面是一条小巷,遥遥望去在不远处似乎正有一家旅店,其位置于目标感应恰巧吻合。
看来应该就是这儿了,小样~你躲得再好老子照样能找着!咱专业干这行的,要是连目标都找不到,那还不得自砸招牌了。
借着迅捷之魂眨眼间便来到了旅店门前,这家旅店名叫平安居,外表看来中规中矩,和普通的旅店没什么分别。多贝克城中的店铺包括旅店都不通宵营业,基本上一过午夜12点就全都打烊关门了。
望着紧闭的店门,盗圣嘴角一扬轻笑着自言自语道:“大门若不开,自有开门处;千手抚门过,留去在心间。”
这首五言句是他入千手门时,师傅天尊手教的入门诗。行窃之人普遍夜行,常常是翻墙开锁钻地爬梁,从不走前门正道。但所谓盗亦有道,千手门的门规中有明确一条便是绝不偷穷苦和善心之财。所以每当千手门的人经过你的家门前时,你家中的财物是去是留,可能只有你自己心中才最为有数。
至于盗圣今夜所偷短笛的主人,那个jiān商贝贝鲁到底算不算穷苦或有善心之人,这可能也就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了。反正在盗圣看来,jiān商一类绝对不可能会是穷苦之人。这一点从当时观察贝贝鲁看着盗圣钱袋时的眼神就可以了解,简单说来就是严重色迷迷外加大把大把的贪婪。
转到旅馆的背面,只见三层楼高的建筑,非常人xìng化的设计了开放式的带护栏的过道。这样的建筑结构,就算是个普通的小毛贼,只要贼胆够大,手脚够灵活,几乎都能轻松上去。
再次感应了一下精神力标记,笛子果然就在这里。细探之后发现标记处于二楼从右数的第三间房内,由于离得近了感应已经变得非常强烈,除非标记被人发现并做了手脚,否则那笛子就一定是在那个房间中不会错了。
普通旅店的客房门不会使用什么很变态的锁,基本上就是那种最简易的机械弹子锁,开这种锁盗圣单手单钩绝不会超过6秒钟。
想到自己的行动就要圆满完成,明天一早当雅丽公主看到自己送上笛子时的感激表情,盗圣的心跳不禁有些紊乱。强制镇定并压下狂跳的心头,他深吸一气,随即化作一道黑雾般的幽影缓缓飘上了旅馆的二楼。
第三十四章 笛子到手
轻松上到旅店二楼,蹑手蹑脚地踱到标记所在的房间门口。探头往房门前看了看,门是普通的黄漆木门,上门刻着204三个上古数字。可当盗圣看到门锁的时候,冷不丁地就愣住了。
盗圣忘记了自己是身在上古时代,而上古时代的门锁与现代门锁的结构是不同的。现代普通的门锁大部分使用的是铜类弹子芯,好一点的也有转子芯,往顶了说就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撑死了也就是十字盘芯。用双手三钩解十字盘芯,盗圣有把握能在6分钟之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