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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给我一颗弹球,我能征服全世界

  刘吴邪的儿童时代,是从弹球开始的。

  每个人都有儿童时代,儿童时代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一个字,玩。相比于现在孩子的儿童时代人人拿着个sh一u ji王者农药,在刘吴邪的儿童时代,弹球是一项至高无上的娱乐hu一 d一ng。

  这弹球是用玻璃烧制而成,晶莹剔透,宛如一颗颗无暇的夜明珠。玻璃球中间加入了各种颜色的花纹,大多呈条状的s型,尤其在夜晚用手电筒一照,甚是迷人。虽然直到现在刘吴邪依旧不知道那s型的花纹是怎么进到那玻璃球里面的,但收集不同的s型花纹却是刘吴邪决定玩弹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当然,虽然刘吴邪酷爱弹球,但和所有白手起家的商人一样,刘吴邪的弹球生涯,也是“白手起家”的。

  那个时候一个弹球要三毛钱,好一点的要五毛钱。这钱对于刘吴邪的父母来讲虽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就如同你五十块钱买一个王者农药的皮肤一样,这样的钱,对于父母来讲,永远都是奢侈浪费。

  正因为如此,刘吴邪不可能通过自己的父母得到他想要的弹球。正当他发愁的时候,他遇到了我这个“雪中送炭”的朋友。

  那时弹球游戏其实有点赌博的性质,这也是少年儿童间“秘而不宣”的事实。通过这一点,似乎说明赌博是人类的天性,并不是后天形成的。

  刘吴邪那会儿,弹球游戏规则很简单,地上挖三个洞,让自己的弹球最先依次进完三个洞就算胜利。胜利的人,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别人此次比赛的弹球都归为己有。刘吴邪知道后,主动找到我,问我要一个弹球。

  我告诉刘吴邪,我这弹球是偷家里的钱买的,一共五个,已经输了三个了,就剩下两个,其中一个还因为掉在地上摔了个不起眼的小窝窝。

  刘吴邪一乐,说就要我那个摔了窝窝的弹球。我听完,本来是不想答应的,但是鉴于我们之间深厚的友谊,加上我确实有点处女座的洁癖,于是我并不情愿的把那个摔了窝窝的弹球给了他。

  刘吴邪如获至宝,屁颠屁颠的跑开了。

  几天后,当我再见到他的时候,这厮满面春风,那种喜悦简直是一个孩子内心中最天性的表达。

  我很纳闷,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怎么了?正疑惑的时候,刘吴邪“唰啦”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弹球放在我面前,特别牛逼的说:“随便挑10个。”我一愣,再一打听,这才知道,这厮居然用我那个摔了窝窝的弹球,逐鹿群雄,还赢了这么一大堆弹球。这让我第一次对刘吴邪赞叹万分,那惊讶程度,就好像昨天还不会王者农药的女大学生,突然今天就可以随意penta kill一样。

  我从那一堆弹球里挑了10个最好看的弹球,刘吴邪似乎对此并不在意。我那时并不知道,这就是天使投资的雏形,回报率高达10倍,最重要的是,我这个“天使投资人”一投就投中了刘吴邪这个优秀的创业者,这似乎说明了我和他之间的缘分是命中注定。

  我决定跟着刘吴邪混了。他到也没什么反对的,也许是因为这样更能体现他作为一个“创业者”的潜在实力。虽然现在他根本就不需要我的投资,但他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愿意带着我一起扬帆远征。

  于是我们两个人在弹球届开始了二人“开黑”旅程,这一发不可收拾,从市医院家属院一路杀遍整条东五路的家属院,所到之处那真是摧枯拉朽,令人闻风丧胆。但其实令人闻风丧胆的不是我,我是那个每局都“送人头”的家伙,而只有刘吴邪的弹球,那精湛的技艺,令人发指的准度,灵活的走位,才是真正的“最强王者”。

  我托了刘吴邪的福,赢了这辈子都玩不完的弹球。后来随着战果的扩大,弹球的材质也不再局限于玻璃球,还有诸如铁球,铜球之类的。最值钱的,就是一个镀了银的弹球,因为是镀了银,而银似乎是一种非常高贵的物质,因为我平时总是听妈妈对爸爸说,买不起金首饰,买个银的总可以吧。刘吴邪对于这样贵重的弹球也毫不在乎,看我想要,直接想都没想就给我了。我不得不相信,这厮能如此淡然,正是因为他可以用一颗弹球征服全世界。

  然而在刘吴邪赢了那一个周身通体奶白色,上面布满如同巧克力融化后抽丝般柔滑的彩色条纹弹球后,他的弹球生涯终止了。

  那一天天气晴朗,夏日的午后,有些燥热。刘吴邪和我又一同相约“开黑”杀敌,攻城拔寨,赢了二十多个弹球。

  回到院子的时候,刘吴邪忽然哗啦一声把所有的弹球都倒了出来,然后摆在地上,看着我,发着呆。

  我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赶忙说到:“刘吴邪,你怎么了?这些弹球你不要了么?”

  刘吴邪不说话,又低下头扫视了一下,然后才把那颗奶白色的弹球从兜里拿了出来,放在阳光下看了看,然后又收回口袋里,接着朝我说:“我就要这一个,这剩下的都给你了。因为以后我也不玩弹球了。”

  这让我着实很惊讶,这个弹球界的最强王者居然毫无征兆的就突然间弃坑了,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刘吴邪朝我狡黠的一笑:“你咋了?给你你还不要了?”

  我使劲摇摇头,问到:“怎么,以后真不玩了么?”

  刘吴邪点点头:“不玩了,我要搬家上学了,以后不在这住了。”

  这让我更是很惊讶,搬家?搬哪门子家,他家不是在市医院家属院么,要搬到哪里去?上学?上学需要搬家?

  刘吴邪似乎看出来了我的疑惑,解释到:“我家要搬到建大附小对面去,以后要在那上学。”

  我一听,又愣住了。建大附小,那可是从来本市的名校,因为总是听自己父母唠叨在嘴边,说什么建大附小多么多么好,可是跨学区择校的话就是考上也要花一万块钱云云。

  我其实对一万块钱是没有概念的,如果五毛钱能买一个不错的弹球,那这一万块钱得能买多少弹球啊。我掰着手指头也没算清楚。

  然而刘吴邪接下来的回答让我更加吃惊。他说:“我爸已经交了一万块钱了,我必须的得去了。”

  看来他的父母似乎为了他的学业煞费苦心,不但搬了家,还真掏了那一万块钱。我并不知道刘吴邪家里人是怎么搞定的那一万块钱,反正我自己清楚,我家里人是决然没那个本事的。

  我朝刘吴邪祝贺了一番,两个人又拥抱了一下,就像是征战沙场多年的战友话别一样,虽然彼此没有眼泪,但是却能感受那种隐隐作痛的属于基友间的无奈分离。

  刘吴邪就在这年秋天到来之前,搬到了建大附小对面。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父亲为了刘吴邪上学,亲自找医院领导说情,医院领导看在刘建国勤勤恳恳为自己的医院建工立业的份上,加上又是一片难以拒绝的爱子之心,于是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把刘建国举荐到建大附小旁边的市第二医院去了。那里的院长正是市医院院长的学生。

  市第二医院的领导对于刘建国的到来很是高兴。这领导知道刘建国是新中国第一批医学大学生,在脑外科方面是一把手,一直想把他从老师的医院挖来,可是觉得根本是天方夜谭,一来是无法跟自己的导师启齿;二来,就算是老师真同意了,人家刘医生也未必能从市医院那座大庙,跳到自己这间小庙里来。可没想到,这一切却因为刘医生的儿子要上学给毫无困难的解决了,这让市二医院的领导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奇妙。

  市二医院的领导对于刘建国的到来是相当的重视,为他特批了住房,这才让刘吴邪一家顺理成章的搬到了建大附小对面去了。

  我那时候并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二代”效应,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让自己做医院宣传工作的父亲,玩了命也得考个大学,学个医什么的。这样我也能去建大附小沾沾光。

  不过一切都惘然了,我只能看着刘吴邪兴高采烈的步入建大附小的学堂。当然,他搬走后发生的一切,要不是这次他亲自找我来写自传,我是根本不会知道他的前半生,是一段怎样的chuán qi故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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