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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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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女儿红

  多宝阁店铺,女孩端坐在门口,视线落在总也看不完的古籍上,知性而恬静。

  其余几人的目光,却死死盯在酒瓮上,火热的样子好像要点燃四周空气。

  良久,苏仁长呼一口气,缓缓摇头道:“抱歉,酒膏不卖!”

  听到拒绝,李掌柜拽下一根山羊胡,凝神静气,继续抬高价格:“一千五百万,小兄弟,酒膏就值这么多,价钱可不能在高了。”

  和珅揣手站在一边,视线扫过几人,圆脸上出现笑意。

  喉咙发干,肌肉发紧,连动作中也带着轻微的颤抖。

  是增加金钱,还是提高能力。

  金钱,苏仁有,虽然不多,却足够他享受良好的物质生活。

  能力呢?物种追求强大的天性!谁也无法阻挡的天性!

  想起云床鬼影,看看小小红色,布满血丝的眼睛,只要能力增强,什么样的钱财不能赚到。

  哪怕不能使用能力赚钱,但只要时间允许,凭借和珅丰富的鉴赏知识,自身木雕的手艺,就足以让苏仁在潘家园闯出一片大大的天空。

  金钱好赚,酒膏难求。

  天知道下一次碰见酒膏是什么时候!

  想到这,苏仁内心一定,对李掌柜认真的说道:“李掌柜,酒膏真的不卖。”

  语气坚定如铁,神色认真,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哎!”

  一听这话,李掌柜期待的双眼黯然失色,无力的摆摆手,说道:“是老头子贪心了,能撑起一家大型品牌酒厂的酒膏,换谁也不会轻易的出手。”

  挺起一个酒厂品牌?还是大型的?这么吊?咽下吐沫,润润有些发紧的喉咙,尹多宝不可置信的惊呼道:“李叔,您不会看错了吧,这酒膏能这么值钱。”

  “看错,我到宁愿自己看错。”

  好东西近在眼前,却不是自己的,心情是何等郁闷,李掌柜苦笑道:“二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在清大当教授,开封出土一批宋代文物,我有幸受到邀请,成为文物鉴定师当中的一员,在众多出品文物中,就有五坛保存完好的酒膏。

  酒膏无用,存放多年,以当时情况来讲,完全没有保存和收藏的价值,所以决定清理洗刷,只留下干净的酒瓮,当时清理四坛,剩下一坛的时候,却被一名旅游路过,前来看热闹的小酒厂老板制止,花费一百三十万的高价买走。

  要知道,那可是二十年前的一百三十万,小酒厂老板为了这些酒膏,抵押厂房,变卖房子,差点弄了个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尹多宝疑惑的问道:“李叔,既然没人认识,把酒膏当废品处理,那他直接要走不就得了,为什么花大价钱买下来。”

  李掌柜道:“因为他不敢。”

  “不敢?”

  什么意思?几人面面相视,不明所以,就听李掌柜继续说道:“是呀,因为不敢,怕我们过后找他麻烦。”

  李掌柜伸出小拇指,比划手指甲一点点位置,说道:“这么一点,只用这么一点点的酒膏,加入酿酒的原料中,就能把新出锅的十吨白酒,变成顶级极品极佳酿,味道香醇可口,软绵厚实,回味无偿,瞬间提高几个档次,你算一算,一坛底的酒膏,能变出多少美酒。

  而那个小酒厂老板,也凭借这些酒膏,打出名气,把一个地域性的小酒厂,变成全国知名企业。”

  烟酒暴利,谁也无法否认,有一句老话说的好,烟酒税,供养着全国百万大军,和各种高科技现代化军事装备。

  尹多宝眼馋的目光望向深褐色的酒瓮,像梦游似的问道:“李叔,那······那家小酒厂叫什么?”

  李叔捋一捋山羊胡,轻声道:“剑道春!”

  “什么!”

  尹多宝和苏仁不可抑制的发出惊呼,剑道春,宣传的广告随处可见,苏仁甚至看见过,品尝过,在产品介绍记载中,剑道春有一千五百年的酿酒史,可真正发展,达到今日市值几百亿的大型集团,确实是在近二十年左右。

  一坛底酒膏,创造一个品牌,发展成一个大型企业,其中蕴含的价值简直无法计算。

  哪怕如小小,也知道,剑道春酒业,要比自家有钱的多,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苏仁现在只要把酒瓮跑在怀里,一溜烟的跑到银行,找一间厚实的保险柜锁起来。

  尹多宝嫉妒的小眼冒火,这是在他店铺里发生的买卖,这是他亲手推出去的买卖,瞎了眼,竟然把滔天富贵送给了别人,心里倍受委屈,真想嚎嚎大哭一场。

  尹多宝瞅一眼苏仁,充满恶意的说道:“李叔,您肯定看错了,千年酒膏,里面要有多少病毒,多少细菌,这要是喝到肚子里,死人都不稀奇。”

  李掌柜哑然失笑,哪能不知胖子的嫉妒心作祟,问道:“知道酵母吗?”

  尹多宝点点头,苏仁在一边若有所思。

  “每一位出名的糕点师,手中必然有一块存放几十年的酵母,发面时放上一点,补上一块,虽然细菌多,酸性大,但对人体无害,反而有益,这种做出的面点才会有好口感,好味道。”

  李掌柜看着深褐色的酒瓮,说道:“酒膏跟酵母的效果一样,在酿酒原料中加上一点,结果会大不相同。”

  “在说,千年以前的宋代,可没有现在这些个化学材料,什么白酒里的塑化剂,防腐剂,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没有,纯蒸馏,纯粮食,百斤粮食七斤酒,只要储存好,没缺陷,放在久也不怕。”

  小小在一边咬着手指,脆生生的问道:“老爷爷,大叔刚才说它叫女儿红,那它是女儿红吗。”

  “是,当然是。”

  李掌柜“呵呵”一笑,摸着小小的脑袋说道:“宋代发明蒸馏造酒,刚开始,味道辛辣,过堂如火烧,以当时情况和华夏的口味来说,以软、绵、清淡为准,喝的都是低度酒,与现在的日本清酒差不多,大约在十几度左右,烈酒确实有些不合口味,一般酿造完成以后,会销售到大辽、金国等北方严寒的地方。并且为这种烈酒起了个名字,叫“烧刀子”。

  随着时间流逝,人们发现,“烧刀子”储存多年以后,味道会变得沉绵,香甜,入口时回味悠长,品质立刻提升几个档次,不次于当世美酒,所以,渐渐也就有了储存烈酒的习惯。

  娶亲,嫁女,为人生大事,招待亲朋,要用最好的酒水,最好的食物,而这种储存多年,流行一时的“烧刀子”便上了酒桌。

  婚嫁时,女方要穿红色嫁衣,男方胸前要带红色绸花,被褥为红色,窗纸蜡烛还是红色,娶贤妻,嫁孝女,日子红红火火,为讨个吉利的名字,“烧刀子”摆上婚嫁的酒桌,“女儿红”这个名字最适宜不过。

  到最后,养成习俗,无论生男生女,都会酿上几坛烈酒埋入地下,等婚嫁时开封使用,“女儿红”的名字,也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烧刀子”。”

  小小一脸惊奇的说道:“哇······原来“女儿红”这个名字,是这么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