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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了,我的胳膊也像断了一样一点力气没有。你以为我后悔么?不,那样的恶人死有余辜!可是下次遇到更多更强的的敌人,我还能用它保护我们两个的安全么?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拥有一把足够锋利的剑,不然我夜里都不能安睡!”

  “你居然还记得……我曾经拜托团主让你忘了这一切的,你居然还是想起来了……”风晨晖颤声说着,向前慢慢走去,然而白衣的年轻人却只是退后一步。

  “姐姐,你太善良了。”他长叹一声,“忘记又能怎么样呢,你以为这样就能让我不再拔剑么?自从那一夜之后,你我都回不去了,不管前方是怎样的绝境都只能奋力向前,哪怕羽翼落尽,摔得粉身碎骨。从今天起,我会用这把剑扫平我们前进路上的一切障碍,保护你不受任何威胁,请你相信我。”

  说完他将手指慢慢靠上剑锋,锐利的寒气瞬间滑开他的指尖,以惊人的速度吮吸着滚热的鲜血。血从伤口涌出,化作千丝万缕,像一张精细的蛛网般爬满剑身,伴随着某种仿佛是脉搏的跳动而散发着淡淡的红光,又突然间熄灭了。

  风暮涯略有些惊异地望着手中的剑,剑身依然清凉如初,看不见一丝血痕,只是寒意全无,温润得有如人的皮肤,安静地躺在他手里。

  “这便是魂印兵器了,饮了你的血,觉得你可以做它的主人。”店主沙哑而疲惫的嗓音在一旁响起,“公子与小谢看来真的有缘,这把剑你拿走吧。”

  风暮涯收剑入鞘,向店主深深地行了一礼,慢慢走出幽暗的库房。

  太阳已经徐徐滑了下去,屋檐下的长刀仍在横疏的光线中悠悠长鸣,斑驳的刀身笼上了一层淡金的光辉。风暮涯闭起眼睛,许久才缓缓睁开,低头问咕咚:“你的刀买了么?”

  咕咚点点头,亮出怀中一把五寸来长的短刀,刀套是羊皮缝制的,上面绘了漂亮的朱红色花纹。

  “是把好刀。”风暮涯笑了笑,握住她的手,“时候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

  三条长长的影子沿着幽静的街道渐渐消失在远方,不再回来。

  九镜方

  暮色朦胧,半片淡白的残月斜挂在半空中,如同孩子随意剪出的图样。街道两旁的路灯一盏一盏被点亮,无数跳跃的火苗在潮湿的空气中晕成一排淡黄色的光圈。

  戈遥举着一串糖人走进境方阁窄窄的门廊,迎面正遇上青栾面色惨白地走出来,只是跟她打了个照面便一言不发地消失在门外,后面紧跟着是风暮涯高挑的身影。

  “怎么了?”她疑惑不解地问道,风暮涯低头淡淡一笑,低头说道:“没什么,吵了一架,都是我这把剑惹出来的。”

  “你的剑?”戈遥好奇地望向他的腰间,小谢正静静地悬着,暮色中泛着微青的光芒。

  “很好看的剑啊,新买的么?”

  “是啊,花了很大代价才买到的,想不到青栾他居然这么讨厌这把剑。”

  “到底是为什么呢?”

  “是我的错,魂印兵器这种东西,对魅可是很危险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他像是自嘲般微笑着摇了摇头,随手在戈遥肩膀上拍了两下,“对了丫头,今天过得怎么样啊?”

  “还可以吧。”戈遥瞥他一眼,低下头说道,“你们大家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只好一个人出去逛,随便转了些地方。”

  “哦,那就好。”风暮涯漫不经心地应道,下巴朝她手中花花绿绿的糖人点了点,问,“这是你买的?”

  “当然不是了,我又没带钱。”戈遥别过头去,“是一位大叔帮忙买给我的,他说白鹭团进城时见过我的表演,觉得很好,想过两天请我们去他家唱一场。”

  “哦,什么样的大叔?”风暮涯微微挑起俊秀的眉梢,“就为这送你东西?一定也请你顺便去他家坐坐吧。你这丫头也太轻信了,万一是骗子怎么办。”

  “是位上了年纪,看上去很斯文的大叔。”戈遥提高了声音,“也没请我去他家,不过带着我逛了逛文庙,讲了些城中的典故什么的,最后还送我回来,是你想太多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风暮涯似笑非笑地翘起薄薄的嘴唇,“看起来斯文的未必就是好人了,你这丫头经历过的事情还太少,不明白这些道理。”

  戈遥突然生了气,一跺脚大声喊道,“好了好了,出门的时候你们谁都不管我,这会儿又说这说那的,算什么意思啊!反正我也不过跟着你们混几天饭吃而已,今后大家各走各的,是死是活,还能让你管一辈子不成?!”

  风暮涯愣了一下,脸上反而泛出淡淡的微笑。

  “你说的也对。”他轻柔地抚了抚戈遥的额发,俯下身望着她怒气冲冲的眼睛,低声说道,“就算再亲近的人,也不能照顾彼此一辈子,何况区区旅伴而已呢。所以你要记住,好好保护自己永远是最重要的,千万要小心。”

  说完他直起腰,转身向房中走去。戈遥一个人呆立在原地,以为刚才在那双锋利的青灰色眼眸中,竟然看到了淡淡的哀伤。

  晚饭设在后院的小荷塘边上。初夏的夜晚,凉风卷携着清雅的荷香徐徐吹来,配上丰盛精致的菜肴,原本是一片十分惬意的气氛,然而桌边的几个人各自怀了不同的心事,一顿饭吃得悄无声息。

  咕咚端着饭碗,一双大眼睛在每个人脸上转过来转过去,眼看着一顿饭就要吃完了,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今天风哥哥买了一把刀送我呢。”

  “哦,什么样的刀?”团主轻笑着望向她,咕咚从马靴里抽出短刀递过去,骄傲地说:“是我亲手挑中的,那家店的主人都夸我有眼光,说这刀是专门为女孩子铸的,刀刃上加了精钢,比一般的刀要轻便,却锋利无比。”

  团主抽刀出鞘,果然一道雪亮的光芒泻出来,众人也跟着称赞两句。咕咚忍不住接着说道:“其实我这把刀不算什么,风哥哥那把剑才真是……”话刚一出口,她突然觉得不对,硬生生地把后面几个字咽了回去。

  青栾一直坐在角落里默不作声,这会儿冷冷地站起来说道:“大家兴致很高啊,可惜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先失陪了。”

  咕咚连忙扯住他的衣袖,连声说道:“别走别走啊,我不是故意夸他的剑……再说风哥哥也不是故意……总之你不要急着走就是了。”

  她一向xìng格直率,这会儿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风暮涯端起酒杯走到青栾对面,朗声说道:“今天的事,是我一时考虑不周,不小心冒犯了你。从今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这把剑我绝不在你们几位面前拿出来,这样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青栾侧着头不说话,风暮涯举起杯子,轻轻一笑说道:“光嘴上说说显得没有诚意,我自罚一杯。”说罢一仰头便把一整杯烈酒倒进喉咙里。

  酒是小店里自己酿的玉梁春,多少有些辛辣,风暮涯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慢慢放下酒杯,俊秀的眉梢微微皱了两下,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两声,双颊顿时烧得通红。

  青栾目光闪动了两下,一把夺过杯子说道:“你不是不能喝酒么。”

  风暮涯勉强笑了笑,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便在青栾肩上轻轻拍了一下,慢慢走回座位上坐下。静了一会儿后,团主拍手笑道:“这样最好,大家有什么不愉快,一起喝两杯就趁机忘掉了。今晚夜色这么好,应该高高兴兴地喝酒聊天才对。”

  咕咚忙说:“是啊是啊,说起来也好久没讲故事了呢,今天该轮到谁了?”

  “要说轮流的话,还有三个人没讲。”团主拿出锦袋放在桌上,却不打开,“我的故事每次都是要放到最后讲的,戈遥现在还没有牌子,不如先从小晖开始吧。”

  风晨晖低头抱着琴,不时随手在弦上弹拨几下,琴声像暗夜里低沉的雨点般动一下西一下地响着。许久她才抬起头来,眼望着月光下淡白的荷影,慢慢地说道:“我一向不太会讲故事的,不如就说说我这把琴好了。”

  琴声铮地一声落地,周围陷入一片寂静中,许久才听见黑衣女子幽暗的声音缓缓响起。

  “这把琴你们都见过的,一直被我带在身边,是很多年前一位不知道名字的流浪歌手做了送给我的,做好之后他也没有来得及给琴起名字就走了。”

  那真的是太久以前的事情了,歌手来到南yào城的时候,我只有六岁,跟全家人一起住在最高的龙璜树上。龙璜最大的枝杈上坐落着父亲的宫殿,那时的他每天就坐在宽大的门廊上,阳光从树叶缝隙中透下来,照耀着他背上洁白的羽翼,周围满是花和草叶的香气。

  每天会有许多人来到树下,把写有各种事情的紫桐叶恭恭敬敬地放入一个小吊篮里,由父亲身边那个高大而沉默的贴身侍卫木砂烈把篮子拉上去,一件一件念给父亲听。父亲老了,眼睛不如年轻时那么好,但仍是南yào城中最有智慧也是最有地位的人,他听完一件事情后便从身边的一罐红醋栗和另一罐黑醋栗中选一颗放回篮子里,红的代表赞同,黑的代表否决。

  流浪歌手来到树下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他的七弦琴弹了一首曲子,据说他弹琴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风不再吹着树叶沙沙作响,鸟儿也停止了鸣叫。一曲听完之后,父亲从旁边取过一盏金雀枝编成的的花冠抛给他,歌手鞠了一躬,从此便在附近用树皮搭了座简陋的小屋住下来。

  歌手是个很快乐的人,每天不是弹琴唱歌,就是用树叶记录我们羽族的歌舞,用的是他们人的文字。后来他用他的琴和歌声jiāo了许多朋友,也慢慢学会了羽族的语言。

  有一天我坐在龙璜树最低的枝杈上唱歌,他从树下经过,便停下脚步跟我打招呼。

  “早啊,公主。”他仰起头说,黑褐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如同两颗闪闪发亮的琥珀。

  我也说:“你好,歌手,最近怎么听不到你的琴声了呢?”

  “因为我已经开始学着欣赏林中的乐声了。”歌手笑着回答,“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有他们自己生命的音乐,我怕我的琴声扰乱了这天然的节奏。宁州真是音乐的仙境,我到过许多地方,最终总会厌倦那里的乐声,不管是宛州清丽缠绵的丝竹,还是北陆粗放豪迈的号角,都不能留住我,可是到了这里我却渐渐开始不想走了。”

  “真的有那么神奇么?”我好奇地问道,“我为什么听不到呢?”

  “因为你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听惯了林中的乐声啊。”他笑得更开心了,“就像你现在住的这棵树,几百年来汲取着南yào城中所有最精粹的水和空气长大,它的每一道最细微的纹理都是用音符编织成的,如果能做成一把琴,那一定是世界上音色最独特最美妙的一把琴了。”

  我们宁州的余人崇尚天空和树木,平时很少砍伐林子里活着的树,冒犯了居住的树更是最大的不敬,听到他这样谈论到龙璜树,我心里很不高兴。歌手还不知道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继续说:“一棵树可以遮风蔽雨,一把琴却可以伴你行走四方,真要选择一样的话,公主会怎么决定呢?”

  我扭过头去不理他,歌手似乎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歉意地笑了笑,便离开了。

  故事说到这里,黑衣女子抱着琴陷入暂时的沉默中。风暮涯被刚才的那杯烈酒烧得两眼通红,斜靠在椅子里放声大笑起来。

  “那么多年前的事,姐姐记得还真清楚啊!”他眯着眼睛,青灰色的眸子周围仿佛是着了火,“那时你一定没想到,他说的话有一天会成真吧。”

  风晨晖瞥他一眼,却不说话,手指轻柔地从琴身上抚过,漆黑的纹理从她指尖下泛出蜂蜜一样的光泽。过了一会儿,她继续说道:“我八岁那年,蛮族真颜部的骑兵越过铁剑峡,进犯宁州西南的土地,父亲派遣柏木儿家的将军们带兵抗击。战争打得很激烈,每天都有用暗红色的苦栌叶写成的战报被送到父亲面前,战报上的血腥气弥散开来,充满了整座南yào城,连鸟雀的歌声都听不到了。”

  有一天清晨,大家还都在睡觉,年轻的歌手却背着他心爱的七弦琴和一点简单的行李来到树下,拉响了我窗前的会客铃,把我从梦中叫醒。

  “公主,我要走了。”他微笑着,站在树下向我行了个礼。

  “你要去哪里啊?”我睡眼惺忪地问。

  “离开宁州,去别的地方。”他仍旧笑着,却失去了那种明亮的光泽,“南yào城就快保不住了,宁州也会跟着陷入战乱中。我是个流浪歌手,就像这林中的鸟儿一样,要飞到更安全的地方去了。”

  我生气地说:“你在胡说什么啊,南yào城是我的家乡,是我父亲掌管守护的城市,怎么可能会守不住呢?”

  “你父亲曾经是个大英雄,只可惜他现在老了,真颜部又是有备而来,这场战争是一定会输的。”歌手仰着头轻轻地说:“公主,你是个快乐的女孩,我本来应该做一把琴送你的,只可惜没有时间了,我就为你弹首曲子作为临别前的礼物吧。”

  那是一首优美的曲子,却被他弹得那么悲伤,整个宁静而清新的早晨都因为这琴声而蒙上了一层雾气。曲子弹到一半的时候,父亲却突然从他的卧室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木砂烈。

  “歌手,你这么急着走,甚至不肯来跟我道别么?”他眯着眼睛慢慢地说,身上的袍子在晨风里猎猎拂动。

  歌手笑了笑,还没来得及说话,木砂烈已经跳下树,一拳将他和他的琴重重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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