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不再打扰
他是不常喝酒的,倒是喜欢喝茶,
平日里忙于政务,案牍劳形至灯火阑珊,他总是命人泡一壶茶,茶叶被冲开时,散发出的幽幽芬芳总能让他疲惫的神经得以短暂的舒缓,又能提神。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杯热茶,在院子里走走,院子里有丫头们精心栽种的花草,夜间沐浴着湿漉漉的雾霭,甚是惹人怜爱,偶然间的抬头,一轮圆月明亮高悬,普照万家。
他心怀天下,知道肩上有着不能卸下的担子,他必须扛起来。可如今这担子,越来越棘手。
“王爷,夜间寒凉,请回房休息吧。”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抬眼去看,望见女子温柔美丽的脸,而这才注意到夜幕已然降临,天上稀稀落落的星子发散着清冷的光辉。
“哦,是玲珑啊,”他醉意微醺,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看清来人后便笑道,“是挺晚了,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再坐会儿。”
名叫玲珑的年轻女子面上笼着浓重的担忧,一双水亮明眸里满是忧戚,还想再劝,便见一人笑着缓步走来。
“美人相伴,夜下独酌,皇兄好雅兴!”
玲珑慌忙请安:“二殿下。”
沈云琋走到跟前将玲珑扶起,端详了一刻,对着沈云珩笑道:“皇兄,仔细算算,玲珑跟随了你已有八年了吧,有这样一个倾城绝伦的佳人在身边,你就真能沉得住气?要我说,快快给人家一个名分,莫要伤了人心!”
玲珑羞红了脸:“二殿下说笑了,我去给殿下烫壶酒过来。”
眼看玲珑害羞地小跑着离开,沈云琋笑道:“多么惹人心疼的美人儿啊,我见犹怜,难道皇兄就不动心?”
沈云琋一来调笑,沈云珩顿时醉意全无,对他的话语无动于衷,恢复了往常淡淡的语调:“玲珑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别再拿她顽笑。”
“哈哈哈哈!”沈云琋大笑,“既然连你自己都承认玲珑是个好姑娘,却为何迟迟不收了她?就忍心让人家苦苦地等着盼着。皇兄啊,这么些年你的一副装腔作势的正经模样可迷惑了不少好姑娘呢!”
沈云珩又倒满一杯酒,声音没有任何波澜:“有话直说。”
沈云琋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杯抢过来,放在鼻尖闻了闻:“嗯女儿红?皇兄,你竟然喝女儿红?”
面对他的惊讶,沈云珩置若罔闻:“有何不可?”
“我一直以为像皇兄这般尊贵出尘的人物,也定然是世间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即便是喝酒,也轮不到这平庸的女儿红。莫不是跟李卿羽相处的久了,皇兄也被乡野之气潜移默化了?”
沈云珩拿过酒壶给他满上一杯,漫不经心道:“你今天来如果只是为了说这些无趣的话,那么还是早些回去吧。”
沈云琋翘起二郎腿儿,双手交叠枕于脑后依靠在廊柱上,仰天长叹道:“唉,皇兄又给我下逐客令了,我呀,这次来纯粹是自找没趣,不过是下午在宫苑遇上兵部尚书汪芝林,他忧心忡忡地向我打听皇兄你,说自家女儿哪里不够好,怎么就让大殿下如此瞧不上眼,竟当着皇上的面直接给驳了回来他都在我面前这般诉苦了,我若不跟皇兄通风报信,显得我多不识趣呀!”
兵部尚书汪芝林,是如今皇上最为倚重的朝臣之一,尚书夫人又与德妃是亲姐妹,三皇子沈云玹的死让德妃一夜之间病倒,再难痊愈,不管是笼络权臣势力也好,还是宽慰德妃也罢,将汪芝林的爱女许给当朝皇子,似乎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而汪芝林的女儿汪雨柔,是誉满京华的才女,沈云珩虽不常在京中,但也听过家里的下人唠闲话,说汪雨柔贵为名门闺秀,貌若天仙,端庄温婉,且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以追逐者无数,但她似乎一个也看不上,今年十八年华,估计他爹汪芝林也急了,央着德妃私下里有意无意地对皇上提及,这才有了中秋家宴上的一幕吧。
朝廷为巩固江山,皇子公主皆为棋子,殊不知臣子为能稳固权势,将子女送去皇家亦是常情,双方乐此不疲,皆大欢喜。
沈云珩执起酒杯,欣赏着上面淡雅细致的花纹,神色淡然:“你若对这桩婚事感兴趣,明日我便去奏请父皇,让他成全了你们。”
“皇兄说笑了,”沈云琋笑道,“汪尚书看上的可是皇兄您,而且父皇也觉着你才是最合适的,至于我嘛,就不劳大家费心了。”随即凑近沈云珩,拉长了声音道,“皇兄你觉得,李卿羽的师姐白露怎么样?”
见沈云珩眼中有惊色,又轻声笑了:“白露性子直接,人也单纯,我喜欢。”
沈云珩面上沉静,心里早已翻起波澜。
他失神无比清晰地映在眼中,沈云琋扬起一抹邪肆的笑:“我来的第一个目的,是传汪尚书的话,第二个目的,是来看看皇兄饱受相思煎熬时是什么模样,被心爱之人恼恨是什么心情,但见皇兄你心猿无绪借酒消愁,我便也放心了!”
沈云珩缓缓道:“嗯,如今两个目的你都达到了,可还有其他的事吗?”
“皇兄为何一再急着赶我走呢?我可是很乐意跟皇兄说说话呢!自从上次皇兄警告我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动李卿羽了,我可是很守信用的。不过呢这下可有的玩了,我虽然不会再想着杀了她,但是要慢慢地折磨她,不让她死,却让她生不如死,因为这样,皇兄你就会痛苦,如此一来,我才高兴。”
看他开怀的笑容在夜幕里如此残忍狰狞,沈云珩隐忍着即将失控的情绪,将手中的酒杯紧了又紧,咔嚓一声,一只完整的被子竟被生生握成两半。
若非面前的这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他一定立刻c现在c马上就杀了他!
恰此时玲珑端着烫好的酒走过来,看到沈云珩紧握成拳的手血水淋淋,更有鲜血从指缝间渗出,大惊失色,随手将酒壶一丢,扑上去拿开他的手掌:“王爷,您的手!”
沈云琋站起来,笑声朗朗:“王爷,成王爷,她知道了你是燕国大皇子沈云珩,也必然知道你还是战功赫赫的成王吧,如若她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清高,不愿攀附富贵,那么,皇兄您若想得到他,还真是费事的很呢!”
说罢,大笑而去。
玲珑红了眼圈,拿着绢布小心地擦拭着他掌心的血。
沈云珩拿开玲珑的手,将自己流血的手缩回袖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我不碍的,你回去吧,玲珑。”
月朗星稀,乌鹊南飞。冬月里的天,夜间冷的厉害,街上已无白天的繁华热闹,变得冷冷清清,偶有几家酒馆还亮着灯盏,在这深沉的夜里分外凄凉。
他孑身一人漫无目的地走,晚风刺骨,吹得额头冰冷,衣角被高高扬起,猎猎作响。他像一个乡下老农一样,缩着脖子,笼着袖子,抬起来胡乱抹一把冻出来的鼻涕,稍一抬头,便望见“露鼎记”三个大字。
他早在不知不觉中走熟了这条路,即使是心不在焉,即使是闭着眼,怕是也能该拐弯时拐弯,该直走时直走,一直抵达至此吧。
露鼎记已经关门打烊,大门紧闭。他仰望了那副牌匾片刻,一转念,唇角微勾,绕过前门,来到后院。
二楼拐角的房间还亮着灯,他倚在树干上,对着闪闪的烛影怔怔出神。转眼过去已近三月,恍然发觉已好久没再见过她,自从她得知自己真实身份后,便对他十分戒备。
刚开始他去过露鼎记几回,但她处处躲着,不肯相见,即便是实在无法避免的见了面,她冷淡的表情让他的心如钢针扎着一般那样绵密尖锐的疼再后来朝中彻查一起贪腐案件,牵连了不少人,他整日忙来忙去,竟也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一个落了雨的清晨,天气冷的厉害,她视若无睹地忙来忙去,一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指,他一心急,直接抱了她回房间,胸口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沈云珩,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她气恼地喊他沈云珩,不再是欢乐随意的叶白,或是戏谑调笑的叶公子沈云珩,大燕国大皇子的正统名讳,承袭沈氏族谱第十代“云”字辈,由学富五车的当今两朝元老孙晋太傅亲自定名为“珩”。珩,宝也,从王,意喻物华天宝,降于王室,天命所归,王者之风。
大燕国上至国公王储,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沈云珩”谓谁,哪个不闻名色变,尊崇备至?就连临界诸如梁国c陈国的王室达官都对其敬重三分而她,竟是这般恼恨这个名字,恼恨这个人。
“沈云珩,你知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拜托你以后别再来烦了我,我一介平民高攀不起你这大燕显贵,求你离我远点儿,最好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
她的话像快刀利剑,在他心上戳满了窟窿,他垂下眼眸,找来金疮药,强硬地替她包扎了伤口,嗓音寂静如深海:“好,我便不再来打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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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忙于政务,案牍劳形至灯火阑珊,他总是命人泡一壶茶,茶叶被冲开时,散发出的幽幽芬芳总能让他疲惫的神经得以短暂的舒缓,又能提神。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杯热茶,在院子里走走,院子里有丫头们精心栽种的花草,夜间沐浴着湿漉漉的雾霭,甚是惹人怜爱,偶然间的抬头,一轮圆月明亮高悬,普照万家。
他心怀天下,知道肩上有着不能卸下的担子,他必须扛起来。可如今这担子,越来越棘手。
“王爷,夜间寒凉,请回房休息吧。”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抬眼去看,望见女子温柔美丽的脸,而这才注意到夜幕已然降临,天上稀稀落落的星子发散着清冷的光辉。
“哦,是玲珑啊,”他醉意微醺,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看清来人后便笑道,“是挺晚了,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再坐会儿。”
名叫玲珑的年轻女子面上笼着浓重的担忧,一双水亮明眸里满是忧戚,还想再劝,便见一人笑着缓步走来。
“美人相伴,夜下独酌,皇兄好雅兴!”
玲珑慌忙请安:“二殿下。”
沈云琋走到跟前将玲珑扶起,端详了一刻,对着沈云珩笑道:“皇兄,仔细算算,玲珑跟随了你已有八年了吧,有这样一个倾城绝伦的佳人在身边,你就真能沉得住气?要我说,快快给人家一个名分,莫要伤了人心!”
玲珑羞红了脸:“二殿下说笑了,我去给殿下烫壶酒过来。”
眼看玲珑害羞地小跑着离开,沈云琋笑道:“多么惹人心疼的美人儿啊,我见犹怜,难道皇兄就不动心?”
沈云琋一来调笑,沈云珩顿时醉意全无,对他的话语无动于衷,恢复了往常淡淡的语调:“玲珑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别再拿她顽笑。”
“哈哈哈哈!”沈云琋大笑,“既然连你自己都承认玲珑是个好姑娘,却为何迟迟不收了她?就忍心让人家苦苦地等着盼着。皇兄啊,这么些年你的一副装腔作势的正经模样可迷惑了不少好姑娘呢!”
沈云珩又倒满一杯酒,声音没有任何波澜:“有话直说。”
沈云琋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杯抢过来,放在鼻尖闻了闻:“嗯女儿红?皇兄,你竟然喝女儿红?”
面对他的惊讶,沈云珩置若罔闻:“有何不可?”
“我一直以为像皇兄这般尊贵出尘的人物,也定然是世间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即便是喝酒,也轮不到这平庸的女儿红。莫不是跟李卿羽相处的久了,皇兄也被乡野之气潜移默化了?”
沈云珩拿过酒壶给他满上一杯,漫不经心道:“你今天来如果只是为了说这些无趣的话,那么还是早些回去吧。”
沈云琋翘起二郎腿儿,双手交叠枕于脑后依靠在廊柱上,仰天长叹道:“唉,皇兄又给我下逐客令了,我呀,这次来纯粹是自找没趣,不过是下午在宫苑遇上兵部尚书汪芝林,他忧心忡忡地向我打听皇兄你,说自家女儿哪里不够好,怎么就让大殿下如此瞧不上眼,竟当着皇上的面直接给驳了回来他都在我面前这般诉苦了,我若不跟皇兄通风报信,显得我多不识趣呀!”
兵部尚书汪芝林,是如今皇上最为倚重的朝臣之一,尚书夫人又与德妃是亲姐妹,三皇子沈云玹的死让德妃一夜之间病倒,再难痊愈,不管是笼络权臣势力也好,还是宽慰德妃也罢,将汪芝林的爱女许给当朝皇子,似乎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而汪芝林的女儿汪雨柔,是誉满京华的才女,沈云珩虽不常在京中,但也听过家里的下人唠闲话,说汪雨柔贵为名门闺秀,貌若天仙,端庄温婉,且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以追逐者无数,但她似乎一个也看不上,今年十八年华,估计他爹汪芝林也急了,央着德妃私下里有意无意地对皇上提及,这才有了中秋家宴上的一幕吧。
朝廷为巩固江山,皇子公主皆为棋子,殊不知臣子为能稳固权势,将子女送去皇家亦是常情,双方乐此不疲,皆大欢喜。
沈云珩执起酒杯,欣赏着上面淡雅细致的花纹,神色淡然:“你若对这桩婚事感兴趣,明日我便去奏请父皇,让他成全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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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珩面上沉静,心里早已翻起波澜。
他失神无比清晰地映在眼中,沈云琋扬起一抹邪肆的笑:“我来的第一个目的,是传汪尚书的话,第二个目的,是来看看皇兄饱受相思煎熬时是什么模样,被心爱之人恼恨是什么心情,但见皇兄你心猿无绪借酒消愁,我便也放心了!”
沈云珩缓缓道:“嗯,如今两个目的你都达到了,可还有其他的事吗?”
“皇兄为何一再急着赶我走呢?我可是很乐意跟皇兄说说话呢!自从上次皇兄警告我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动李卿羽了,我可是很守信用的。不过呢这下可有的玩了,我虽然不会再想着杀了她,但是要慢慢地折磨她,不让她死,却让她生不如死,因为这样,皇兄你就会痛苦,如此一来,我才高兴。”
看他开怀的笑容在夜幕里如此残忍狰狞,沈云珩隐忍着即将失控的情绪,将手中的酒杯紧了又紧,咔嚓一声,一只完整的被子竟被生生握成两半。
若非面前的这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他一定立刻c现在c马上就杀了他!
恰此时玲珑端着烫好的酒走过来,看到沈云珩紧握成拳的手血水淋淋,更有鲜血从指缝间渗出,大惊失色,随手将酒壶一丢,扑上去拿开他的手掌:“王爷,您的手!”
沈云琋站起来,笑声朗朗:“王爷,成王爷,她知道了你是燕国大皇子沈云珩,也必然知道你还是战功赫赫的成王吧,如若她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清高,不愿攀附富贵,那么,皇兄您若想得到他,还真是费事的很呢!”
说罢,大笑而去。
玲珑红了眼圈,拿着绢布小心地擦拭着他掌心的血。
沈云珩拿开玲珑的手,将自己流血的手缩回袖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我不碍的,你回去吧,玲珑。”
月朗星稀,乌鹊南飞。冬月里的天,夜间冷的厉害,街上已无白天的繁华热闹,变得冷冷清清,偶有几家酒馆还亮着灯盏,在这深沉的夜里分外凄凉。
他孑身一人漫无目的地走,晚风刺骨,吹得额头冰冷,衣角被高高扬起,猎猎作响。他像一个乡下老农一样,缩着脖子,笼着袖子,抬起来胡乱抹一把冻出来的鼻涕,稍一抬头,便望见“露鼎记”三个大字。
他早在不知不觉中走熟了这条路,即使是心不在焉,即使是闭着眼,怕是也能该拐弯时拐弯,该直走时直走,一直抵达至此吧。
露鼎记已经关门打烊,大门紧闭。他仰望了那副牌匾片刻,一转念,唇角微勾,绕过前门,来到后院。
二楼拐角的房间还亮着灯,他倚在树干上,对着闪闪的烛影怔怔出神。转眼过去已近三月,恍然发觉已好久没再见过她,自从她得知自己真实身份后,便对他十分戒备。
刚开始他去过露鼎记几回,但她处处躲着,不肯相见,即便是实在无法避免的见了面,她冷淡的表情让他的心如钢针扎着一般那样绵密尖锐的疼再后来朝中彻查一起贪腐案件,牵连了不少人,他整日忙来忙去,竟也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一个落了雨的清晨,天气冷的厉害,她视若无睹地忙来忙去,一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指,他一心急,直接抱了她回房间,胸口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沈云珩,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她气恼地喊他沈云珩,不再是欢乐随意的叶白,或是戏谑调笑的叶公子沈云珩,大燕国大皇子的正统名讳,承袭沈氏族谱第十代“云”字辈,由学富五车的当今两朝元老孙晋太傅亲自定名为“珩”。珩,宝也,从王,意喻物华天宝,降于王室,天命所归,王者之风。
大燕国上至国公王储,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沈云珩”谓谁,哪个不闻名色变,尊崇备至?就连临界诸如梁国c陈国的王室达官都对其敬重三分而她,竟是这般恼恨这个名字,恼恨这个人。
“沈云珩,你知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拜托你以后别再来烦了我,我一介平民高攀不起你这大燕显贵,求你离我远点儿,最好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
她的话像快刀利剑,在他心上戳满了窟窿,他垂下眼眸,找来金疮药,强硬地替她包扎了伤口,嗓音寂静如深海:“好,我便不再来打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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