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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姝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是床上的那套衣服。小桃的目光不像是在看一套衣服,而是像在看一个被刺杀的死者!颜姝心里忽然一个恍惚,一种奇特而诡异的感觉油然生起。仿佛那套衣服自己有了生命,是一个看不见的“人”。刚才没注意到,睡衣的两只袖子向内弯曲着,仿佛是探向那柄西瓜刀!

  颜姝觉得背脊一凉,感觉怪怪的。她忽然觉得,是那套睡衣自己拿起刀,扎在了自己的“腹部”。没错!那柄西瓜刀刚好扎在睡衣的“腹部”。而睡衣袖子和睡裤微微扭曲,仿佛在痛苦挣扎。因了这些不起眼的褶皱和意味深长的细节,这套睡衣顿时被赋予了邪魅般的魔力。静静“躺”在床上,却似乎在无声地凄厉呐喊,诉说着不为人知的隐秘痛苦。

  “啊——”陌生的女人的尖叫声在颜姝的脑海深处浮现。她想,在这个密不透风的空间里,在这个来自异乡的独身女房客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采证拍照都完毕,即将离开时。房间里的电话突然响起来。颜姝和小蒋对视一眼,过去接起电话,“喂?”对方“啪”地挂了电话。

  颜姝带着小蒋他们回警局,一边想,这不是一起一般的失踪案件。处处透着古怪。

  第二章 像莲花一样绽放(1)

  常洛每天勤奋地工作,过着几乎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正常得近乎异常。

  但这原本不是他的xìng格。

  他的成熟抑或是衰老,不知从何时开始,却在一刹那间显露出来。现在他照镜子,会看见一个面容异常沉静的男人。头顶偶然会发现一两根白发。发稍还是黑色,发根却已变白。

  那个经常和一帮朋友喝酒到天亮,那个会对路上的漂亮女孩吹口哨,那个会突然露出整齐而白的牙齿大笑,那个在公共场合毫不避讳地讲粗口和荤段子……过去的那个男孩,已被生活击中而倒地死亡,只留下一具年少轻狂的尸体。

  一个男人慢慢从男孩的尸体上爬起来,虽然有一样的粗黑眉毛和挺拔轮廓,但已经是另外一个人。眼睛不再张扬着快乐流淌着青春,而是黑黑地沉下去,没入海底。在越热闹的场合越显得落寞,跟人说着话时会突然陷入沉思。这种气质,如果要用一个字眼来形容,大概应该称之为忧郁。

  常洛的妻子,是在一年之前死去的。

  在那座气候温暖的南方城市里,他们住在29楼的高空。那里空气稀薄,有时常洛从窗口俯瞰,都会觉得头晕。夏花却从这里跳了下去。穿着她心爱的黑色露背晚装,如同一只黑鸟,在夜里飞翔而下。清早发现的时候,她曾经完美的ròu身已经损毁,令人不忍目睹。

  警察迅速赶来,用一块白布遮掩住她扭曲的身体,抬到车上运走。夏花的一只手从白布单里滑了出来,静静地垂着,没有血色的单薄。

  当时呆呆站在一旁的常洛忽然跑上去,紧紧握住了那只手。这是他的妻子,和他并不相爱的妻子。但这却是他们在这世间最后一面尘世因缘。握着的手冷而硬,那么陌生。常洛空空dàngdàng的心里,忽然有一些迷惘和酸楚。

  他回想起夏花的时候,总会想起一种神秘而浓烈的香气。他一直觉得米兰·昆德拉的一段描写很适合她:

  她想成为一种玫瑰香,一种四处扩散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她希望就这样穿透所有男人,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夏花穿梭于不同的男人之间,一颗心早已玲珑剔透。一眼就看穿他,知道他并不爱自己。却依然选择嫁给他。大概只是因为疲惫,想要找一个互相取暖的伙伴。可是,她显然错了。既然不相爱,又怎能抚慰到内心深处的孤寂呢?

  夏花死前的一段时间,他们的关系已经相当疏远。或者说,是从未真正亲近过。她常常整夜不归。有一次,凌晨四点,门铃响起,常洛去开门。春寒料峭的天气里,夏花穿着黑色的紧身裙,luǒ露着大片大理石般冰冷的白色肌肤,脸上的胭脂也仿佛冷却。瑟瑟发抖。

  她猛然扑进他的怀里,浓郁的香气将他紧紧拥抱。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哭泣的泪水滑落到他的颈项里,很快就在低温里变得冰冷。他也拥抱她。但是,他并不是她激越的情感世界里的那根救命稻草。拉不回她那颗因为绝望而慢慢沉沦的,玻璃一般脆弱的心。

  对于常洛而言,夏花也只是香气而已。倏忽来去,他无心挽留,亦不可挽留。

  在她死去一年之后,他甚至已记不太确切她的相貌。只记得她有迷离美丽的眼,丰软诱惑的唇。他费了好大劲去翻找照片,这才发现,原来他们根本就连一张合照都没有。这说明,他们在一起时,就从未有过要将彼此铭记的念头。

  但他却意外地找到了自己和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合照。满满几大本相册,落满尘埃。那个女孩子的笑容,清澈洁白,像一朵小小的莲花,绽放在记忆深处。内心某处被轻轻一碰,溢出彻骨的悲哀。那是一种,久违的温柔。

  可是,除了怀念,他又能做什么。

  第二章 像莲花一样绽放(2)

  夏花死后,常洛觉得房子太空,曾经养过一只狗。取名叫便士。

  便士是一只金毛猎犬,有长长的耳朵和淡金色的毛。当便士还是一只断nǎi不久的小狗时,常洛一点不习惯它的存在,常常会遗忘它。这时,肚子饿得扁扁的便士就会来到他脚边,用渴望的黑亮眼神看他。如果常洛还没有觉察,它就用鼻子使劲嗅他的裤腿,或是干脆搭着沙发边缘站起来,用毛茸茸的小爪子一下一下地拍他的胳膊。

  常洛觉得便士有点像一个小孩子。温暖,简单,贴心。

  到便士长到半大的时候,常洛已经习惯每天带它出去散步。便士活泼而友善,出门喜欢和一切形貌体积迥异的狗打招呼,热情地摇尾巴。也喜欢和一部分人亲热,也就是说,专门钟爱扑向年轻貌美的女孩,抱着她们的大腿,兴奋地朝她们的手背和胳膊一阵猛舔。把人家弄得湿漉漉心慌慌地尖叫,常洛急忙喝止。它却在一边无辜地摇着尾巴,发出温柔的呜呜声,仿佛试图说明自己只是一只尚未成年的小狗狗。

  大多数女孩子都会释然一笑。有时还会摸摸便士的头,掏出些零食给它吃。

  和常洛截然相反,半大的便士在这个小区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宠爱。于是,常洛在工作忙的时候,就把便士放出去,让它自己去散步。一两个小时以后,便士会自己回来,用前爪“笃笃”地拍门。然后进门吭哧吭哧地喝水,吃狗粮。

  本以为这样平静的日子会一直延续。但却发生了一件意外。

  常洛在屋里用电脑做一份设计的时候,忽然听到楼下忽然响起一个女人惊叫和咒骂的声音。一阵声响很大的拍打声音过后,便士委屈地大声呜呜了起来。

  常洛赶紧出门去看。一个涂乌黑口红的年轻女人,正倒竖起眉毛,用手里尖角四突的白色购物袋猛烈地击打便士。便士手足无措地傻傻站着,躲闪不及,被结结实实地砸中,痛得嗷嗷叫。它还从未遭遇过这样的阵势,大概是吓坏了。

  常洛认得这是楼下刚搬来的住户,“对不起,我的狗亲人,总喜欢和人打招呼。”

  年轻女人转头打量了他一眼,“来得正好!你看看,这叫‘打招呼’吗?”她愤愤伸出自己的手臂,鲜血淋漓,有几道爪痕。

  常洛很是意外,不明白平时很乖的便士怎么会伤人。看见便士凑过脸来蹭自己的手,常洛就狠狠照它的头顶拍了几巴掌。便士哼着灰溜溜地跑开了。

  陪这位年轻女士去医院检查,包扎,打预防针,花去五百多元。并且一直赔礼,保证以后把便士管好,不让“恶狗伤人”的事再发生。后来才听其他邻居说起,那天便士照例去亲近那个年轻女士,可她大概很怕狗,拼命乱躲,才无意中被便士的爪子挂伤的。

  但那天回去后常洛还是严厉地“教育”了便士一顿。便士可怜巴巴地耷拉着耳朵,抬起眼睛无辜地看着常洛。常洛的心忽然就软下来,摸着便士的头,“不要再淘气了。如果邻居去投诉,要把你处理掉,我们该怎么办?”

  半个月后,常洛急着回家赶一份设计图,便士却不肯上楼。常洛就让它自己在楼下玩。可直到常洛深夜加完班,疲惫地倒在床上,才想起便士一直没有回来。

  便士再也没有回来。他一遍又一遍出去找,呼唤便士的名字。但都没有。

  失去一只狗,就是在你认为它慢慢学会认得回家的路,一次次虚惊都能在附近的街沿找到它的身影时。忽然有一次,你找遍所有可能的角落,却再也看不见它毛茸茸的身影。

  常洛想过很多可能xìng,但真相却比想象更为恶劣。

  几天后,便士的尸体在小区茂盛的花园深处被发现。它是被投dú致死的。有人用拌了耗子yào的红肠喂它。抱着便士僵硬的尸体,常洛一度哽咽,几乎落下泪来。一个大男人,在满满围观的小区居民中间,红了眼眶,不能自已。

  便士的死,让常洛蓦然意识到自己其实一无所有。这些年,他已经失去了太多东西。为了轻松自由,一边行走一边抛弃;自以为有一天只要招招手,它们就还会飞奔而来。可是,现在他忽然明白。丢失的那一切,就像便士一样,已经离去,再也不会回来。

  第二章 像莲花一样绽放(3)

  常洛一直觉得,是便士的突然死去,让自己最终作出这个决定的。

  既然失去就是在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忽然之间,就不再拥有。那么,他就要在自己还能能力控制的时候,努力追寻。以免再也没有机会时,空留遗憾。

  常洛很快变卖了房产,提一个小小的行囊,离开了他和夏花一起呆过数年的城市。

  他先去了江南的一个小城。那里一定会有他想知道的线索。

  小城街道狭窄,空气清新。每个人行走的速度都悠悠缓缓。仿佛因了偏安一隅,就被尘封了岁月。停留在上世纪的某个年代。

  来去就只有几条小街,常洛很快就打听到他要找的人。是临街的房子,老旧古朴。

  “笃笃”敲响木板门,一个五十多岁的穿白汗衫的老头儿露出疑惑的脸,“你找谁?”

  常洛微笑说,“伯父,你好!我是榛榛大学的同学。”

  老头儿和善地笑着。常洛从怀里掏出照片,是大学时代一班年轻人旅游时的合影,个个笑得灿烂。指给老头儿看,“伯父你看,这是榛榛,这边这个瘦高个子就是我。”

  老头儿眯起眼睛看,哦哦地点头,呵呵笑着说,“是榛榛的同学,那进来坐吧。你找榛榛什么事啊?”

  常洛把事先编好的一套话说出来,“是这样。我们大学同学准备聚会,却没联系上榛榛。我到这边出差,就顺路来看看,能不能找到她。”

  老头儿说,“哦,可榛榛不在老家啊。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外面工作。”

  常洛忙问,“那可以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吗?”

  老头儿露出为难的神情,“都是她打电话来。家里没有她的电话啊!”

  常洛心里失望,轻轻说,“真的,一点联系到她的办法都没有吗?”

  “不急。呆会儿我问问她妈。”老头儿不置可否地笑,一边冲好一杯茶端过来,一边留意打量常洛,仿佛不经意地说,“你是榛榛的同学吗?怎么看起来比她大几岁啊?”

  常洛心里微微一惊。把别人当傻瓜的人,自己才是傻瓜。这话果然不错。他的确要比榛榛大两岁,这两年越发显老,看去就更不像榛榛的同学了。本来以为老人质朴,哪知并不容易骗。他尴尬地笑着摸摸脸,“工作很辛苦,成年累月地加班熬夜,显老了吧?”

  老头儿呵呵笑着,“我看榛榛的毕业照,里面好像并没有你。”

  常洛背心隐隐出汗,“我……是隔壁班的。”

  老头儿哦一声,神情越发不信他了,站起来,似乎打算送客。常洛也站起来,心情有些沮丧。老头儿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这样吧。你说说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等榛榛打电话来,我让她联系你。”

  常洛暗暗叹气,“行!我叫常洛,我的手机号是……”

  老头儿猛然回头盯着他,“你……就是常洛?”

  没想到榛榛的父亲,也知道他的名字。

  这样,他顺利地得知,榛榛正在那座栽满梧桐的城市——棠冰。

  下午放学的时候,穿着统一校服的市立高中的学生,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宽松的蓝白花纹的运动外套,遮掩不住女学生们蓬勃发育的曲线。她们走在嘴唇上有浅浅茸须的男孩子身边,笑得张扬而灿烂。

  一个男孩子快步追上一个两个女孩子,“明天放学后去打网球吧!我有多的拍儿!”他对身边那个胖胖的女孩子说,眼睛却瞟着挽着胖女孩胳膊的头埋得低低的女孩。

  胖女孩咯咯笑着答应,“好啊好啊,那你要等我们扫完地哦!”

  “嗯!”男孩子把书包甩到肩后,大步跑掉。暗暗地喜形于色。转弯的时候,突然“砰”地撞上一个人。这才看见树后面不声不响地站着一个穿黑风衣的男人,眼神漆黑,高大沉默。“对不起。”男孩子奇怪地看了他一样,走开了。

  吵吵嚷嚷的学生,慢慢走得差不多了。

  常洛从树后站出来一些,以便能获得广阔的视野。他抽出一支烟,准备点上。但当打火机闪耀火光的那一瞬间,手中的烟却一抖,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满地的梧桐叶把校门口铺成一片金黄。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出来。纤细的果绿色短风衣,套着灰色及膝秋裙。风把她的长头发轻轻扬起,肌肤仿佛白瓷一般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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