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文玩葫芦
“铃”
急促的电话铃声,把丁墨从睡梦中惊醒。
“丁墨,我在你们夜总会楼下呢?快点呀!”
一接起电话,便听到了马妍的的声音。
“我没在夜总会,去银街口等我吧!”随口应了一句,丁墨这才挂掉了电话。
轻轻的活动一下肩膀,虽然很痛,但是总还算没有太大的问题。当掀被起身时,他才愣了一下,竟然是只穿着一条小内裤。而自己的衣服和裤子则是被叠好的放在了床头柜上。
“真是个兰心慧质的女人呀!”
看到这一幕,丁墨却是有些感动。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别人的照顾呢。
收拾齐整之后,他这才打开房门。一眼便看到正躺在沙发上的李紫辰,身体半弓着,便好似小猫一样沉沉的睡着。便在睡梦之中,她的眉头还是紧皱着,很明显心里还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
“哎!”
看到这样的李紫辰,丁墨只能长叹一口气。纵然自己可观风水,可以抓鬼,但是却难以驱散人心头的恶魔。所有的一切只能看她自己了。
当防盗门被关上时,李紫辰这才睁开了眼睛。
她的睡眠很浅,便在丁墨接电话的时候,她便醒来了。之所以要装睡,只是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这个学生。
虽然在闭着眼,但是她依然可以听到那充满怜惜的长叹之声。而当对方离开时,那种发生内心的孤独与冰冷之感,便又重新充斥了她的身体,让她不由得半抱起了身体,便好似这样便能够取暖一样。
银街,是清海市的一处仿古步行街,全名就是仿古一条街。
整条街分成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是餐饮。第二个部门,为普通的商贸货品。而第三个部分则是古玩字画。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华国已经安定了数十年,而且有钱人也越来越多。水涨船高的,古玩字画便也开始盛行起来。
京城有潘家园,金城有夫子庙。两个文玩盛地享誉全球。
银街这里的古玩市场,虽然照比那两处差上太多,但是在静海市这个圈子里,还是非常有名的。
“怎么这么早?”
才走到了银街街口,丁墨便看到了马妍。
“早呀,早点买完东西,早去抓鬼!”看到了丁墨,马妍连忙迎了过来。
“白天只是布阵,要抓鬼,得等到晚上!”
丁墨笑了笑,并不解释这其中的区别,而是与马妍并肩进入到了银街之中。
由于时间还早,银街之上的古玩摊子,还有许多并没有开。
不过,这对丁墨来讲并无所谓,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在一个卖古钱的摊位前蹲了下来。
“怎么卖的!”
伸手拿起了一枚古钱,看了看上面的字样,张嘴问道。
“五十!”摊主伸出了一个巴掌。
“两块!”
丁墨还价道。
“兄弟,你是诚心买吗?这可是宋朝的钱呀!到现在都得有五百多年了!”
听着丁墨的话,那摊主很是不满。伸手抓起了一枚铜钱,亮给了丁墨,“你看这品相,一点锈都没有,看起来就和新的一样!”
“丁墨!”
马妍并不懂什么古钱,只知道古物这东西,年代越久便越值钱。丁墨如果还个三十二十的,她还觉得有情可原,但是这还价还得也太狠了。
“没事!”
丁墨笑了笑,给了马妍一个稍安勿燥的眼神之后,这才又对摊主道,“老板,你这铜钱的确是宋朝的。但可惜是淳化元宝隶书小平光背,如果我不是着急的话,我都能按吨收,你信吗?”
古钱这个东西,还真不是按品相和年代来看其价值的,而是按存世量来看。
收藏界有宋朝的八大金刚之说。就是宋朝的八种钱最便宜,分别是元丰,元佑,熙宁,皇宋,咸平,祥符,天禧,天圣这几个年代的钱。
其原因便是宋朝的经济太发达,铸币量巨大,所以存世量也多,很多这样的钱哪怕是当废品卖,回收站都不乐意收购。
而存世更久远的,也有便宜的钱,比如说汉五铢,也就三四块钱一个。哪怕是战国时期的刀币都是一样,品相比较好的晚期燕明刀也不过就是三四百块钱。
“兄弟,行家呀!”
听到丁墨这么说,那个摊主无奈的笑了笑,“就按你说的,两块钱一个,你自己挑吧!”
“全包起来吧!”
丁墨扫了一眼,这才又站了起来。
“行,我一个个的给你捡出来呀!”听着丁墨的话,那摊主的眼睛一闪,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这堆铜钱,莫非是里面藏着什么孤品吗?那可真得好好的看看,可别打了眼。
“行,你自己挑吧!相中了哪个自己留下就行,我去那边看看!一会回来拿!”丁墨的目标并不是其中的孤品,而是这些钱的本身,无所谓的和那个摊主说了一声,便站了起来。
“丁墨,到这么多古钱干什么?”
眼看着丁墨起身离开,马妍连忙追了上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丁墨笑了起来,“钱能通神,你不知道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这玩意真能用吗?”
“当然了!”丁墨点了点头,自傲道,“你就等着看就行了!”
如此,又走了几步,丁墨这次却是停在了一个卖文玩葫芦的摊位前,扫看一眼,顺手便指向了一个文玩葫芦之上,“十块!”
“好咧!”
那摊主连价都不还一下,便直接把那个文玩葫芦递给了丁墨,又收下了他给的十块钱。
“这葫芦都长拧了,你还要!”
伸手接过了丁墨手里的葫芦,看了一眼,马妍一脸的嫌弃。
也难怪她嫌弃这个葫芦。因为文玩葫芦讲究的就是一个小字,最大的高度也不能超过6厘米,可是丁墨买到了葫芦都有十厘米了。
而且,颜色不正,其上有斑,而且长得还歪歪扭扭的。
可能是由于知道长拧歪了,在摘的时候不够小心,藤上的龙头也偏了,反正在文玩葫芦中是一无是处,属于扔到大道上都没有人捡的破烂玩意。
“便宜”丁墨也不争辩,随手便把那葫芦接了过来,塞到了口袋里。他一会要给这葫芦上刻咒,太小的话,还真不行!但是太大的话,又不好揣,这样的个头还正和他所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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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促的电话铃声,把丁墨从睡梦中惊醒。
“丁墨,我在你们夜总会楼下呢?快点呀!”
一接起电话,便听到了马妍的的声音。
“我没在夜总会,去银街口等我吧!”随口应了一句,丁墨这才挂掉了电话。
轻轻的活动一下肩膀,虽然很痛,但是总还算没有太大的问题。当掀被起身时,他才愣了一下,竟然是只穿着一条小内裤。而自己的衣服和裤子则是被叠好的放在了床头柜上。
“真是个兰心慧质的女人呀!”
看到这一幕,丁墨却是有些感动。一直以来都是自己照顾自己,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别人的照顾呢。
收拾齐整之后,他这才打开房门。一眼便看到正躺在沙发上的李紫辰,身体半弓着,便好似小猫一样沉沉的睡着。便在睡梦之中,她的眉头还是紧皱着,很明显心里还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
“哎!”
看到这样的李紫辰,丁墨只能长叹一口气。纵然自己可观风水,可以抓鬼,但是却难以驱散人心头的恶魔。所有的一切只能看她自己了。
当防盗门被关上时,李紫辰这才睁开了眼睛。
她的睡眠很浅,便在丁墨接电话的时候,她便醒来了。之所以要装睡,只是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这个学生。
虽然在闭着眼,但是她依然可以听到那充满怜惜的长叹之声。而当对方离开时,那种发生内心的孤独与冰冷之感,便又重新充斥了她的身体,让她不由得半抱起了身体,便好似这样便能够取暖一样。
银街,是清海市的一处仿古步行街,全名就是仿古一条街。
整条街分成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是餐饮。第二个部门,为普通的商贸货品。而第三个部分则是古玩字画。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华国已经安定了数十年,而且有钱人也越来越多。水涨船高的,古玩字画便也开始盛行起来。
京城有潘家园,金城有夫子庙。两个文玩盛地享誉全球。
银街这里的古玩市场,虽然照比那两处差上太多,但是在静海市这个圈子里,还是非常有名的。
“怎么这么早?”
才走到了银街街口,丁墨便看到了马妍。
“早呀,早点买完东西,早去抓鬼!”看到了丁墨,马妍连忙迎了过来。
“白天只是布阵,要抓鬼,得等到晚上!”
丁墨笑了笑,并不解释这其中的区别,而是与马妍并肩进入到了银街之中。
由于时间还早,银街之上的古玩摊子,还有许多并没有开。
不过,这对丁墨来讲并无所谓,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在一个卖古钱的摊位前蹲了下来。
“怎么卖的!”
伸手拿起了一枚古钱,看了看上面的字样,张嘴问道。
“五十!”摊主伸出了一个巴掌。
“两块!”
丁墨还价道。
“兄弟,你是诚心买吗?这可是宋朝的钱呀!到现在都得有五百多年了!”
听着丁墨的话,那摊主很是不满。伸手抓起了一枚铜钱,亮给了丁墨,“你看这品相,一点锈都没有,看起来就和新的一样!”
“丁墨!”
马妍并不懂什么古钱,只知道古物这东西,年代越久便越值钱。丁墨如果还个三十二十的,她还觉得有情可原,但是这还价还得也太狠了。
“没事!”
丁墨笑了笑,给了马妍一个稍安勿燥的眼神之后,这才又对摊主道,“老板,你这铜钱的确是宋朝的。但可惜是淳化元宝隶书小平光背,如果我不是着急的话,我都能按吨收,你信吗?”
古钱这个东西,还真不是按品相和年代来看其价值的,而是按存世量来看。
收藏界有宋朝的八大金刚之说。就是宋朝的八种钱最便宜,分别是元丰,元佑,熙宁,皇宋,咸平,祥符,天禧,天圣这几个年代的钱。
其原因便是宋朝的经济太发达,铸币量巨大,所以存世量也多,很多这样的钱哪怕是当废品卖,回收站都不乐意收购。
而存世更久远的,也有便宜的钱,比如说汉五铢,也就三四块钱一个。哪怕是战国时期的刀币都是一样,品相比较好的晚期燕明刀也不过就是三四百块钱。
“兄弟,行家呀!”
听到丁墨这么说,那个摊主无奈的笑了笑,“就按你说的,两块钱一个,你自己挑吧!”
“全包起来吧!”
丁墨扫了一眼,这才又站了起来。
“行,我一个个的给你捡出来呀!”听着丁墨的话,那摊主的眼睛一闪,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这堆铜钱,莫非是里面藏着什么孤品吗?那可真得好好的看看,可别打了眼。
“行,你自己挑吧!相中了哪个自己留下就行,我去那边看看!一会回来拿!”丁墨的目标并不是其中的孤品,而是这些钱的本身,无所谓的和那个摊主说了一声,便站了起来。
“丁墨,到这么多古钱干什么?”
眼看着丁墨起身离开,马妍连忙追了上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丁墨笑了起来,“钱能通神,你不知道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这玩意真能用吗?”
“当然了!”丁墨点了点头,自傲道,“你就等着看就行了!”
如此,又走了几步,丁墨这次却是停在了一个卖文玩葫芦的摊位前,扫看一眼,顺手便指向了一个文玩葫芦之上,“十块!”
“好咧!”
那摊主连价都不还一下,便直接把那个文玩葫芦递给了丁墨,又收下了他给的十块钱。
“这葫芦都长拧了,你还要!”
伸手接过了丁墨手里的葫芦,看了一眼,马妍一脸的嫌弃。
也难怪她嫌弃这个葫芦。因为文玩葫芦讲究的就是一个小字,最大的高度也不能超过6厘米,可是丁墨买到了葫芦都有十厘米了。
而且,颜色不正,其上有斑,而且长得还歪歪扭扭的。
可能是由于知道长拧歪了,在摘的时候不够小心,藤上的龙头也偏了,反正在文玩葫芦中是一无是处,属于扔到大道上都没有人捡的破烂玩意。
“便宜”丁墨也不争辩,随手便把那葫芦接了过来,塞到了口袋里。他一会要给这葫芦上刻咒,太小的话,还真不行!但是太大的话,又不好揣,这样的个头还正和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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