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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4章 血瘾

  宋德华身体当然没有问题,因为宋德华并不是普通的人,只是现在却是。最近这半个月时间里宋德华总是会因为嗜血的原因使宋德华心不在焉一般,看来那白虎魂魄和自己魂魄融为一体后还是有后遗症的。

  床上的女人叫孟伊娃,此时宋德华和她他两个人都是医生,同在一间医院。孟伊娃是脑科,宋德华是化验科。

  “也许有点累吧。”宋德华笑了笑,不过宋德华那张脸更适合不笑,因为宋德华的脸看起来很刚毅,甚至有时候看起来有点冷漠。

  “你总是这样!你该不会背着我和医院其他女人搞在一起了吧?”孟伊娃很怀疑这一点。

  每天都有不同的女人出现在医院,医院是个流动性极大的地方。不管是什么人,病人,护士

  而作为直接接触他们的医生,百分之九十会有外遇,就是孟伊娃在帮一些女人诊断时闲聊,都会聊到这些话题。而且很多女人都在哭诉着自己的男人变心之类的。

  从高层到底层,不同阶级的女人诉说同一个命运,那就是男人变心快,这也让原本一直相信自己这个男朋友是专一的孟伊娃也开始怀疑起来。

  宋德华无奈摇头,没人了解现在的自己,连孟伊娃也是。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居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而在这里,也只是宋德华的另一个身份作用而已。

  特工,伪装起来却真的让人难以发现宋德华那里有不对劲的。

  宋德华喜欢孟伊娃并不是因为她是d罩性感漂亮女人,也不是因为孟伊娃是那种外人面前正经,上了床就骚劲十足的极品。

  宋德华喜欢孟伊娃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一种血的气息,很独特,很玄妙一般。就好比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莫名的就是喜欢。

  这是半个月前,宋德华刚来到红光医院的时候第一眼看到孟伊娃,最后宋德华就和孟伊娃在一起了。

  是宋德华目前最迅速的爱情史。一直到他们上了床,宋德华还是有点懵懂,自己就和孟伊娃在一起了。宋德华没忘记自己的家里已经有十几个老婆,而且还新增了一个俞蓉纯。

  可如今,宋德华又抱着孟伊娃睡在一起。但这段时间也是宋德华身体出现莫名状况的时候。

  就如现在和这个极品尤物在床上明明彼此已经拥抱在一起,明明彼此燥热而渴望,但是到最后那一刻却是停了下来。

  宋德华感觉少了点什么。好比当初宋德华可以选择做其他职位医生,可宋德华偏偏他选了个抽血化验的职业。

  因为宋德华喜欢血的味道,那种腥味,带着能刺激能让宋德华全身兴奋起来。宋德华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

  还好,这个职业给宋德华方便,最起码和血库还是经常有打交道,这样更有利宋德华对血库的把握。

  “好了,宋德华,我该上班了。”

  孟伊娃用指甲在宋德华的胸前划着,最后有些不舍的站了起来,完美的身子呈现在宋德华的面前,性感的,白皙诱人皮肤。

  宋德华开始又有感觉,此时他的眼睛瞬间变的有些发红起来,血液也因此沸腾,那是一种极具魔力的吸引。

  可是当宋德华呼吸渐渐加重的时候,宋德华停止再看孟伊娃的美妙的身体。

  因为他突然嗜血了,有种想从孟伊娃身体上搞点血来闻的冲动。但是孟伊娃是他心爱的女人,所以宋德华最后竭力压制自己,不让自己再去看孟伊娃的美妙。

  从半个月前,宋德华突然就变的嗜血,而那个时候宋德华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突然变化的。反正宋德华破天荒的坐车的时候晕倒了。

  昏迷中宋德华能感觉到两只白虎星兽的魂魄在自己血液里窜行,那感觉让宋德华躁动,但随后又变的舒服起来。

  在车上醒来后,宋德华就开始感觉自己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

  这感觉让宋德华觉得自己就如一个恶魔,开始贪婪血味,不时能闻到血液的美妙味道而脑海开始幻想,身体血液也开始变的躁动,甚至有种莫名的牵连。

  “好吧,我再睡一会,等下就起来。”宋德华压制自己的冲动后,边看着孟伊娃穿衣服边道。

  孟伊娃是个美女性感的女人,而且很有气质,就如此时她一件件穿衣服那般,对宋德华来讲,这是一种比任何都动人的画面。

  “宋德华,你这个家伙,下次要努力点。你若是不占有我,等以后别人征服我的心并占有我,你会后悔的。”

  孟伊娃笑了笑,来到宋德华的床前用手指在宋德华的嘴唇来回摸了摸,接着隆起那性感小嘴在宋德华的嘴上亲吻后才带着挎包离开。

  “真是个尤物女人,越来越爱她了”看着门关上,宋德华喃喃道。

  孟伊娃是有个性的女人,就如她从来不会很亲热喊宋德华的名字一般。孟伊娃只会喊宋德华原名,而不会喊哪怕去掉姓氏后的亲密名字。

  掀开被子宋德华看了看那垂头丧气的家伙,事实上宋德华确实是正常的男人,只是不是任何时候都能激发宋德华的兽性。

  宋德华一直把那个运动叫兽性运动,最原始,最野蛮,但同时是神圣的。

  穿好衣服,宋德华把衣服穿好,整理。原本还看起来毫无气质的宋德华顿时身上散发一种严肃冷酷的气质。

  又如过去一般,宋德华喜欢这样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普通人,一个特工。所以宋德华的刚毅,冷酷让宋德华看到过去的自己。那个年幼的自己,那个还是特工的自己。

  早起,现在宋德华都有看报纸的习惯。纵然如今很少人会看,有也是老头子。像他这种二十四岁的人,极少会有这种习惯。触屏什么的早就取代了很多过去的习惯。

  “又是一件凶杀案”宋德华喝了口牛奶坐端直看着脖子上那密麻字体,带着新鲜的墨香。

  宋德华享受这种过程,慢慢的喝着牛奶,桌子上有自己喜欢的面包。边看报纸边吃着早餐,慢慢的吃。一般在将报纸几乎都看完的时候,早餐也就结束了。

  现在报纸是让宋德华能了解外面世界的唯一工具。王波等人和血红三人继续进入深山训练。目前他们最重要的就是提高自己的实力。

  而宋德华要做的则是等待那些“吃货”们来红光医院报到。然后宋德华能收多少就收多少,一直到宋德华的势力开始慢慢形成。

  这才是宋德华要做的事,不过宋德华现在什么都不想。他只是一个平凡人,普通的医生。要上班,要工作。

  将报纸折叠放好,然后放到专门存放报纸的柜子上,一个宋德华自己特订的柜子,里面已经满的是报纸。但是,这一张报纸宋德华却没和它们放在一起,而是按动了柜子旁边的一排卡通人物中的蜘蛛侠,接着柜子应声而开。

  柜子的后面是一个外形和柜子一样的洞,也是存放报纸的。但是这里放的报纸不多,只有三十份左右。

  每一份,都将有一条性命丢掉。无聊的宋德华依旧不忘记宋德华喜欢做的事情,凶杀案,那就是有凶手。这种人不适合生存在社会中,只会破坏社会的安定而已。

  “今晚是个美妙的夜晚”宋德华突然兴奋起来,眼睛也渐渐变红。

  每当他将一份报纸放到这个位置,那么证明今晚的宋德华不会寂寞。所以宋德华期待夜晚来临,那就如罪恶从黑暗中涌生,而在天亮的时候,罪恶将永远消失。

  大医院确实很繁忙,现在的人越发不注意自己的健康,所以生病的人很多,总是能让医生们感到疲劳无比。

  但对比起宋德华来讲,他倒是觉得自己能忙碌点才好。因为他喜欢帮人抽血那一刻的感觉,只是人人都怕见血。

  “宋德华,你就是怪胎!”同在化验室的刘媚儿道。每每无聊,刘媚儿就会这样说宋德华。

  是的,我是怪胎,而且是你永远想不到的怪。宋德华内心承认。

  “刘媚儿小姐,似乎我宋德华今天也没惹你”宋德华承认自己有时候板着脸让人看了会不怎么喜欢,但像这个时候自己不开口却是不行,他不能让人去怀疑。

  “你知道嘛,每当你帮人抽血的时候你知道你的眼睛会发出一道很让人恐怖的感觉吗?接近如疯狂一样。”

  白色白褂没能掩盖住刘媚儿那修长的性感长腿,此时她翘着二郎腿双手抱胸,双手直接将那本来就坚挺的双峰显得更是好看,凹凸有状。

  “那里有,我那是集中精神。你要知道血是人体里很重要的存在,那么神圣的事我当然要全神贯注诚信去做。再说若是我不小心扎错,那不是要丢掉饭碗。在这个社会,没钱,你养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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